□路宝利 赵 友 庞海珍
近代以往,中国教育始终由经学一统天下。又加之“君子不器”与“学而优则仕”的价值取向,传统视角一直忽略对于古代专门人才教育实践的研究与挖掘,而将目光更多投向西方,导致技术教育“横向借鉴”多于“纵向传承”。传统中国,自汉代“鸿都门学”至明代“四夷馆”的发展变迁中,古代专门学校积累颇多经验并产生国际性影响。现代职业教育办学应注意从历史中汲取营养。
中国古代艺术专门学校最为悠久。其中,汉代鸿都门学、魏晋麟趾学、隋唐掖庭局、习艺馆及宋代书画学等颇为著名。鸿都门学为中国第一所艺术专门学校,因置于洛阳“鸿都门”而得名。《后汉书·灵帝纪》记载:“始置鸿都门学,时其中诸生,皆州、郡、三公举召,能为尺牍、小说、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至千人焉”。如果其创设因汉灵帝个人偏好而具有历史的偶然性,则魏晋时期书学与麟趾学的创设与社会文化息息相关。此期,书法名家辈出。书学创立于西晋初年,“又立书博士,置弟子教习”。(《书断》)麟趾学,北周美术教育专门学校。《周书·于翼传》:“世宗雅爱文史,立麟趾学,在朝在艺业者,不限贵贱,皆预听焉”。其迎来中国美术理论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高潮。隋唐书学有所发展,《旧唐书》记载:“书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学生三十人”。又唐代弘文馆成为专门学习书法艺术学校。隋唐设立掖庭局,置博士以教习书、算、众艺,女工杂役等需学习桑蚕织绣等技。武则天时期皇宫内设“习艺馆”,旨在教授宫女诗文,后逐步演变为专门训练歌舞人才的“教坊”。与唐代书学立足于实用比较,宋代书学增加了艺术教育功能,因此达至鼎盛。宋代画学创建于徽宗崇宁三年(1104),隶翰林图画局。明至清数百年,艺术学校一直废置[1]。
中国古代天文历算作为独具中国特色的科技体系,彰显出农耕文明的独特思维与文化内涵。算学作为一门课程自先秦有之,商周时期 “六艺”之“九数”则为最早记载。但北魏以前,算学非为官学,仅为私学或家学。算学专门学校创立于北魏太武帝拓跋煮时,“殷绍,长乐人也。少聪敏,好阴阳术数,游学诸方,达七章、七暇,世祖时为算生博士。给事东宫西曹……其 《四序堪舆》遂大行于世”。(《魏书》)隋唐算学制度体系已十分完备,课程设置、教育年限、考核评定、教材选择均十分明晰。宋代算学进一步发展,在大观年间已分四科:天文、历算、三式与算法,比隋唐两科要深广得多。算学学校在元明两朝一度消失,但至清代又重新博兴。天文历法专门学校可以追溯到北魏太史博士的设立 (《历代职官表》卷三)。
隋朝天文历法专门学校隶属于太史监。至唐代,太史监屡改名称建制,前后曾命名为秘阁局、深仪监、太史监、太史局、司天台等。名称虽异,建制不一,但皆集行政、教育、研究三位一体的政府职能部门。宋代天文学于算学之中。元代,中国天文学教育达至新的高峰。国家天文机构有太史院、司天台和回回司天台等,地方则遍设“阴阳学”。明初沿置司天监、回回司天监,旋改称钦天监,末年有西洋传教士参加工作。清代钦天监200多年发展历史成就显著:编著2部优秀历书、制造10架精密天文仪器、编撰3部全天星表专著等,钦天监对于培养天文学人才贡献颇大。
与政治直接相关者为律学与夷语。律学自曹魏初年创立,直至宋末,延续700年,在中国历史上存留最久。《宋书》记载:“律博士,一人,魏武初建魏国置”。又公元227年,魏明帝采纳卫觊谏言,廷尉之下,置律博士一人。此后,魏晋南北朝诸代都设有律学。《晋书》卷一五〇载:“西晋,并有律博士员”。后赵主石勒任命“参军续咸、庾景为律学祭酒”。后秦姚兴时期,于长安设立律学,“召郡县散吏以授之。其通明者还之郡县,论决刑狱”(《晋书》)。北魏律博士与四门小学博士品位相当,皆是九品上阶,南朝宋、齐、梁、陈皆设律学。隋初沿袭南北朝旧制。同时,地方设有律学,学生被称为律生。但至隋文帝开皇五年(585),大理律博士和州县律生均被停废。唐代律学时设时废,主要培训法律专门人才与普通文官。宋代依唐制置律学博士,掌授法律。元代以后律学衰落。古代语言专门学校仅限于明代四夷馆设立。永乐五年(1407年)专设四夷馆,负责翻译事务和翻译人才的培养。其以国名、地名分类,分为鞑靼、女真、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八馆。弘治十年(1497),增设罗馆,传习罗语。正德年间,又增加八百馆,传习八百国语。因外交需要且四夷馆生晋升较快,夷语私学出现。后朝廷担心私习会导致泄露夷情,严禁私习夷语[2]。
中医专门学校自魏晋以来相传不辍。刘宋元嘉二十年 (公元443年)太医秦承祖奏置医学教育一事,为政府创办医学教育最早的明确记载。隋已建立明确的医学教育制度,据《隋书·百官志》记载:太医署有专门从事医学教育的学官 “即博士二人,职教二人,按摩博士(二人)、祝(咒)禁博士(二人)等员”。唐代医学校,分中央与地方两级。中央医学校继承隋制,仍然设在太医署,这是世界上最早且规模最大的医学院。宋代医学在办学规模和课程设置等方面均超过前代。元代不设中央医学,医学成为地方学校。明清两代,官办医学逐步衰落,医学人才主要靠民间私学和家传培养,太医院不以医学为主,倾全力为王公大人治病。宋、明两代设置武学。武学,最早创置于北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不久即废。熙宁五年(1072),神宗同意王安石的主张,下诏建武学于武成王庙,由兵部尚书韩缜掌管学务。南宋时期,武学为历代皇帝所重视,高宗赵构还提出“习兵马稍知书则不负教养”的主张。丁度《武经总要》为北宋官修的一部军事著作。明代实行军户制度,规定应袭子弟皆要入武学读书。明代天津还有专门培养武生的“武学”。“武学初设西南城角楼上,万历四十年(1612年)天津道高邦佐移建城内西北隅”(《天津府志》卷 35《学校》),即移到“武庙”内,与卫学设在“文庙”内,寓意相同。
古代专门学校依循“学术官守”制度底色。庶人地位偏低,行束脩之礼或天资聪慧者亦有少量求学。算学为例,自北魏“殷绍为师,太子为生”至清代皆凸显其贵族属性且波及庶人。盛唐算生,限“文武官八品以下,及庶人之子”。(唐六典》卷二十一)宋代崇宁三年(1104),设置算学,入学分命官、庶人两种。算学以外,武学、医学、画学等皆有此特点。唐代医学生源首选世袭职务药师称号诸氏、三代以上世习之家,采录庶人须十三岁至十六岁中的聪慧者。此非普通庶人,一般以五品以上的子孙为原则。又《新唐书·百官志三》记载:律学“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宋代武学入学资格有小臣、门荫子弟及庶民。鸿都门学例外,其生源皆是出身平常被士族鄙视的“斗宵之人”。以至于“士君子皆耻与为列焉”(范晔《后汉书》)。天文历法,诸代严守天文生子孙世袭制度。明代尤为典型,《明会典》卷一百七十六“钦天监”说:“凡本监人员,洪武六年令永远不许迁动,子孙只习学天文历算,不许习他业。其不习学者,发海南充军”。明朝禁止民间私习天文历法。所谓“国初学天文有厉禁;习历者遣戍,造历者殊(诛)死”。(《万历野获编》卷二十)直接导致生源的低劣。隋唐以降,天文、历法学校向社会公开招生,这是教育的进步。四夷馆生员最初是从国子监的举人和监生中选拔,《太宗实录》卷四八记载,开馆之出“命礼部选国子监生蒋礼等三十八人,隶翰林院,习译书”。后来从世业子弟中选考,宣德年间开始招收官民子弟。
古代专门学校自汉代鸿都门学创设即有课程萌芽。至唐宋,算学、医学、画学等均有规范的课程设置。天文、医学课程体系于元明清时期进一步发展,分科置课是课程发展与成熟的标志。唐代算学为例,《唐六典·国子监》云:“二分其经,以为之业。习 《九章》、《诲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十有五人。 习《缀术》、《缉古》,十有五人。其《记遗》、《三等数》亦兼习之”。儒学主导同样凸显在专门学校课程之中,如元代医学在宋代9科基础之上发展为13科,其除学习 《素问》、《难经》、《脉诀》等外,还需通读“四书”,似乎接近现代综合职业教育理念。另宋代书学,《宋史》载:“书学生习篆、隶、草三体,明《说文》、《字说》、《尔雅》、《博雅》、《方言》,兼《论语》、《孟子》义,愿占大经者听。篆以古文、大小二篆为法,隶以二王、欧、虞、颜、柳真行为法,草以章草、张芝九体为法”。律学、画学、武学课程设置各具特点。唐代律生“以《律》、《令》为专业,《格》、《式》、《法例》亦兼习之”(《唐六典》)。宋代画学,课程分六目:佛道、人物、山水、鸟兽、花竹、屋木。并学《说文》、《尔雅》、《方言》、《释名》。武学以兵书学习为主。宋代武学,学习诸家兵法、弓矢骑射等术,历代用兵成败的经验教训,前世忠义之节足以为训者等。丁度《武经总要》为北宋官修的一部军事著作,与《孙子》等七部兵书汇编为《武经七书》,作为武学的必修课程[3]。
古代专门学校学制不如经学教育规范,除算学、医学、武学有些记载,其它领域关于学制文献甚少,可以推测古代社会专门学校未有完全统一的学制。唐代算学学制七年,其中,《孙子》和《五曹》共一年,《九章》和《诲岛》共三年,《张丘建》和《夏侯阳》各一年,《周髀》和《五经算》共一年。《唐六典·国子监》云:“《孙子》、《五曹》共限一年业成,《九章》、《诲岛》共三年,《张丘建》、《夏侯阳》各一年,《周髀》、《五经算》共一年”。至清代,算学馆学习期限为5年。其中,《数理精蕴》之线、面、体三部,每部各限一年;通晓七政,共限两年。唐代医学分医、针、按摩、咒禁四科。其中,医科又分为:体疗科学习七年;疮肿科学习五年;少小科学习五年;耳目口齿科学习二年;角法科学习二年。唐代书学,《新唐书·选举志》则说:“石经三体限三岁,《说文》二岁,《字林》一岁”。共记六年。宋代武学,学习期限3年,期满考试及格者授与官职,不及格者留学1年再试。明代武学,每三年考试骑射、策论,选拔数十人入学,教员称“科正”,一般由武举来担任。影响学制因素甚多,除科学成熟的学制理念以外,学习内容多寡为首要因素。古代学习内容与学业标准尚属模糊状态,因此与现代学制体系相去甚远。
古代专门学校在办学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教法。至唐宋,已经形成极富特色的实才教法体系。其一,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突出实践实训并程序明晰。唐代医学针科,除《黄帝内经》中的《灵枢经》,晋朝的《针炙甲乙经》等理论学习外,需识记穴位(“孔穴”)和背诵脉诀,然后再学习各种用针的技法如《旧唐书·职官志》记载:“又以九针为补泻之法”。还要在针师和针工的带领下进行临床实习,掌握和熟悉针炙的穴位和手法。宋代医学为了进行直观教学,采用图解、教具,如《伯景三十六种脉法图》、“针灸铜人”等。其二,实践学习延至生产与生活一线。宋代医学,据《宋史·职官四》记载:“太学、律学、武学生、诸营将士疾病,轮往治之”。医学生在学期间必须承担太学、律学、武学生、诸营将士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并且由专人记录医学生诊疗的结果,年终划分成绩和等第。另清初编撰科学巨著时,钦天监师生承担繁重的天文观测、数学计算和星图绘制等科研任务。为天文生、算学生创造了学习锻炼的机会。其三,课堂教学探索出有效授课方法。清代算学教师创造出一些简便的易学易记的教学方法。如记口诀、背韵语。其四,“天文观象”为我国天官创立的古代实科教育核心教学方法。《明史·职官志》记载:“灵台郎辩日月星辰之躔次、分野,以占候天文之变。观象台四面,面四天文生,轮司测候”。
古代算学、医学、天文历法等科技专门学校考核严谨规范且理实一体,书学等艺术类逐步形成了自身判断标准。各科考核至唐宋趋于成熟并各具特色。首先,考试阶段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唐代算学有旬试、月试、季试、岁试和毕业考。明代医学生每年分四季考试,三年大考一次。其次,考试方法因学科不同各异。唐代算学考试主要采用“帖读”和“问义”两种。“帖读”指按教材原文填空,“问义”指对教材问题问答、笔答。唐代书学,《唐六典·尚书吏部》记载:“诸试书学生,帖经通讫,先口试,然后试策”。宋代律学,“入学考试分断案、律令两类”。宋代医学考试方法全面,包括六个方面:一、墨义:即试验纪问;二、脉义:试验察脉;三、大义:试验天地之奥及脏腑之源;四、论方:试验制方佐使之法;五、假令:试验证候之治;六、运气:试验一岁之阴阳及人身感应之理。再有,考试评分标准逐步科学清晰。宋代书学考试标准为“篆以古文、大小二篆为法;隶以二王、欧、虞、顏、柳真行为法;草以章草、张芝九体为法”(《日知录》)。考试分三等,《宋史》曰:字体方圆肥瘦适中,藏锋尽劲,气清韵古,老而不俗为上。方而有圆笔,圆而有方意,瘦而不枯,肥而不浊,各得一体者为中。方而不能圆,肥而不能瘦,模仿古人笔划不得其意,而均其可观为下。元代地方医学创造了汇报与理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与标准。元代天文学逐级考选制度十分明晰。司天台天文师生共有5个级别,从低至高依次为草泽人、司天生、长行人、管勾、教授。自草泽人至教授需逐级学习与考试[4]。
古代专门学校旨在培养技术人才,但由于技术官守的基本制度,考试合格者均以授官。有的需参加科举考试后为官。唐代明算科举及第即取得做官资格,再经吏部考核合格则可授“从九品下”官职。唐代书学生参加国子监考试称为“明书科”,合格者再经祭酒审定,而后参加省试。省试及第,经吏部铨选才可授官。宋代律学,学生毕业后,经过新科明法科举考试,进入仕途。元丰六年,国子司业朱服建议:“命官在学,如公试律义、断案俱优,准吏部试法授官”(《宋史》)。宋代武学学习期限3年,期满考试及格者授与官职,不及格者留学1年再试。宋代医学,学生毕业后,或参加科举,或直接授职,成绩最佳者,成为高尚医药师,其余或任本学博士正录,或委为外府、州医学教授。另外,学满做官还有其他优待。明代钦天监生诸如“有父母丧,例免丁忧”,“天文生除本身外,再免一丁充当民差;阴阳人止免本身”。“应役应发充军者,奏请处治”。此规定保证了钦天监队伍稳定。如考核未通过也有相应惩处。明代太医院医学教育体系概括为三个方面:“教之、试之、黜陟之”(《明会典·卷二百二十四》)。明代医士、医生须继续学习并参加考试。嘉靖二十八年(1549)规定:考试成绩四等,原有冠带者,去其冠带。原支品级俸者,降俸一年,支杂职俸者,降充冠带医生。食粮七年者,降充医生,只支日粮。唐代律生每年须参加考试,若三次考试不合格或“六岁不堪贡者”,罢归。
古代专门学校凸显技术官守。其在办学主体,生源特点、培养目标等诸多环节皆以说明。自东周始,“学在官府”的教育制度被突破,但古代天文历算、律学、夷语等皆禁私学,以免触动封建政权。明代,钦天监生员完全实行世袭制,造成教育僵化与质量下降,使我国天历法研究和教育均受到严重摧残。据称弘治十一年,朝廷为此采取补救措施,曾诏令:“访取世业原籍子孙,并山林隐逸之士,及致仕退闲等项官吏、生儒、军民人等。有能精通天文、历数、阴阳、地理及五星子平、遁甲大定、六壬、龟卜等术者。每府不过一二人”。可见当时天文、历法人才奇缺。专门学校生源尽管有庶人之后,但多官宦之子,如天文史官除参加专门学校学习以外,主要以“畴官世传”模式技术传承,此为“学在官守”中的“贵族私守”。即使在专门学校中有少许庶民之子,但要求为俊秀之士,而贵族之后未做此项要求。古代专门学校培养目标为技术职官,其成为封建官科技的重要代表,此种体制使核心技术资源紧紧把握于统治者手中。与经学相比,古代专门学校“技术官守”甚为严重。
以现代意义解释,精英教育仅与适龄人口的入学比例相关。如美国教育家特罗所言,15%以内属于精英教育。但此论精英教育有三层涵义。其一,就普及程度而言不及经学。古代经学教育自原始社会末期出现诸如“成均”、“明堂”等学校萌芽,以至于汉代始以“太学”为标志的封建官学体系持续了近两千年。其间,无论贫寒富有皆可尝试,如孔子弟子颜回等为贫寒之子。但古代专门学校一般有生源出身规定。其二,就学习层次而言,经学属于基础教育,专门学校为专业教育,专门学校规模较小,小班培养,作为封建教育体系中一个新的事物与萌芽,尽管其地位低于经学,但明显具有精英教育属性。其三,教师与学生名家辈出,曹魏时期律学名家刘劭、卫觊,西晋时期的杜预、刘颂、张斐,南北朝时期的封氏家族等。魏晋南北朝时期书学更是名家辈出。尽管经学教育大师林立,但因普及程度不同,专门学校成为科技人才的摇篮。
古代专门学校彰显能力本位,具体有三层内涵:第一,与经学凸显道德修为相比,其直接提升人的书、算、法、武等实际技能。诸如鸿都门学在面对经学的“伦理本位”与“仕途”追求,其能够以尺牍等实用文体技艺为教育内容办学,无论对于学科分化或是职业拓展皆有重要意义。第二,教学方式与目的凸显技能培养。唐代京师药园,据《新唐书》载:“京师以良田为园,庶人十六以上为药园生,业成者为师。凡药,辨其所出,择其良者进焉”。从文中可知,药学与药园设在一处,学各种药物、药材的种植和收采贮存制造等项技术,教学和生产劳动结合在一起。第三,与穷究万物之理的学术研究比较,其强调技术的训练与发展。唐代专科学校,比欧洲创建于17、18世纪类似的实科学校早一千年。其对于朝鲜、日本两国科技专科学校建立有直接影响。可惜,其一直注重实用性,而学术性有所偏废。清代,由钦天监兼管算学。这种体制有助于数学为天文、历法服务,但却阻碍了理论数学的发展。注重实用和对学生技能的培养,这是我国传统科技教育的明显长处。但是,对科学原理缺乏严密的逻辑论证,对学生形式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注意不够,则是其短处。
中国古代专门学校自汉代鸿都门学至明代四夷馆,其人才培养定位具有非平衡性特点。鸿都门学、麟趾学、书学、画学培养文艺人才,算学、天文立法培养自然科学人才,律学培养政治人才,武学培养军事人才,四夷馆培养语言外交人才。其人才特点均是为统治阶级政权服务,古代文艺为政治附庸,天文历法多因“天人感应”之理,律学、武学直接确保政权,天文与夷语严禁私学即已说明。明代天津的武学教育,同样纳入封建社会的教育和考试体系,为封建国家培养专门人才,应该属于国学的一部分,当然它侧重于国术方面。与生产直接相联系的农、工、商等无一学校,古代艺徒制度有称“工艺学校”,但实质为官业培训并未满足学校教育的要素条件。此现象当然与生产力发展以及社会进步息息相关,但以此看出专门学校诞生非生产的需要,而是政权的需要。古代专门学校尽管悠久并发达,但存在发展不平衡,远离生产一线,也并未靠近学术研究。农、工、商等直接生产与交换领域的技术传承依托于父子相继、师徒相承于民间世代相传。
古代专门学校凸显多元办学模式。其主要分为两类,国子监办学与职能机构办学。唐代尤为明显,唐代律学时设时废,并且在隶属于大理寺还是国子监之间徘徊。唐代算学存在双重领导关系:一是与国子、太学、四门、书、律、并称国学六馆,说明它受国子监领导;一是在龙朔三年(公元663年),“书学隶兰台,算学隶秘阁,律学隶详刑”(《新唐书·选举志上》),说明算学受秘阁领导。唐代中央医学校设在太医署,兽医专科学校,附设于太仆寺。除正规教育外,还有职官性教育即京师药园。唐代天文学,隶属太史监,巫师学校隶属于太卜署。另外,唐代弘文馆、掖庭局、习艺馆、教坊等均办学主体各异。其它诸代同样如此,宋代书学初设时隶属于国子监,大观四年(1110),朝廷对教育体制进行了改革:“医学生并入太医局,算入太史局,书入翰林书艺局,画入翰林画图局,其学官等并罢”。近代以后,学校办学几乎成为垄断模式,产业办学逐步萎缩,职业教育二者不可偏废[5]。
明代以往,古代书学、算学、天文学、武学、医学等诸多领域创造出中国古代发达的技术文明。古代技术专门学校在凸显技术本位与实践能力的同时,追求技术境界成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特征与精神。宋代画学在培养目标上,既要求学生掌握绘画技巧,还要培养学生在绘画意境和表现力方面的修养。考试重不模仿前人,所画之物,不论情态、形色皆自然贴切,笔韵高简为最佳。此特点在民间匠器、庖者之中尤为明显,庄子的《养生主》“庖丁解牛”的寓言,依据自然之道,以“游刃有余”之功实现了具体技巧的超越,其成为“美妙的音乐与桑林舞曲”的自由俨然成为一种境界。中国实用技术境界与艺术的路径走向与西方技术科学走向截然不同。但古代专门学校作为科技的发源,在注重学生技能以及技能艺术性与境界之时,疏于对科学本体的研究以及学生逻辑思维的培养。与西方科学本位比较,中国古代实用、艺术、境界追求需与科学相互融合,方对于实用专门人才多有裨益。
古代专科学校尽管以“学术官守”为制度底色,但其地位与经学教育相比处于被边缘化。唐代书学生数量在“六学”中为最少,而且家庭出身品阶最低。与此相应,书学博士的品阶是“从九品下”,在学官中也是最低的。显庆三年(658),高宗废除了书学、算学、律学,撤销的理由即《废书算律学诏》:“书算学业明经,事唯小道,各擅专门,有乖故实,并令省废”。“事唯小道”是对包括书学在内的“三学”的定位,即使是酷嗜书法如唐太宗者,亦有:“书学小道,初非急务,时或留心,犹胜弃日。凡诸艺业,未有学而不得者也,病在心力懈怠,不能专精耳”(唐太宗《笔法记》)。在唐代等级制的教育体系中,无论是博士品级还是招收学生的条件甚至束脩之数,律学都与书学、算学大体相当,而处于国子、太学、四门三学之下。人才百种,但现代专门学校地位依然值得深思。
古代专门学校作为手工时代产物与现代专门学校已相去甚远。与古代专门学校不同,现代专门学校具有学在大众、普及教育、综合素养、生产一线等特点。传统与现代之间学科门类、课程设置等诸多区别背后为截然不同的制度背景与生产力水平。近代中国专门学校尽管曾有过“中体西用”的办学模式,但很快全盘效仿西方并直至现在。正如历史不可割断一样,古代专门学校亦应有所传承与发展。两千年办学实践所积淀出的规律性认识以及其它有生命的内核需合理吸收。其中办学主体多样化、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等尤其值得借鉴。美国天文学家海尔曾赞叹道:“中国古人测天的精勤,十分惊人。黑子的观测,远在西人之前大约二千年。历史记载不绝,而且相传颇确实,自然是可以征信的”。中国天文记录,大部为历代天文生所为,反映了我国古代天文专科教育注重观测训练的特点。中国传统文化同时是现代学校的重要背景。因此,回归与传承应成为现代专门学校制度设计的重要视角。
[1]毛礼锐,沈灌群.中国教育通史:第一卷[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172.
[2]毛礼锐,沈灌群.中国教育通史:第二卷[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5.
[3]毛礼锐,沈灌群.中国教育通史:第三卷[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557.
[4]路宝利.中国古代职业教育史[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248.
[5]路宝利,陈庆合,王红霞.“技术职官”:中国古代职业教育师资制度[J].职业技术教育,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