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谐理念构建高职生就业创业工作体系

2013-08-15 00:51陈春法
职教论坛 2013年14期
关键词:高职生毕业生理念

□陈春法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这一科学论断与“和谐”理念,既是我党重大理论创新之一,也是我国高职院校和谐校园建设的指路明灯。而以和谐理念构建高职生就业创业工作体系,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现“技文双馨、和谐发展”人才培养目标和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创建国家级优秀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的需要。这就要求学校努力把和谐发展、和谐团队、和谐环境、和谐文化、和谐管理等理念,作为科学构建就业创业工作体系的主线与灵魂,形成五个系统,务求实效实绩。

一、以和谐发展理念构建高职生就业创业的指导系统

和谐发展的理念就是要求学校在构建和谐就业创业指导体系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高职生就业创业方面的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养成和谐就业创业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学校就业创业指导的核心就是推进高职生就业创业所必需的各种素质和各种能力都得到和谐发展。这是一个辩证的过程,也是构建就业创业工作体系和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质量的前提。

首先,在和谐发展理念引领下,就业创业指导的内容和对象要与时俱进。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教育厅[2007]7号),就业创业指导在范围上要面向全体在校生,在内容上要包括职业生涯规划、创业教育、就业辅导等。我校组织有关人员,编辑出版就业创业指导校本教材,并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分别在第一、二、三年级开课,与高职生的成长成才同步。同时建立程序式指导系统,由教研室组织落实,第一学期,重点是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帮助学生了解自我并对职业理想进行初步探索,让学生逐步明确的职业定位;第三学期,重点是专业、职业素质和能力养成教育,帮助学生培养创业就业意识与创业就业能力;第五学期,重点是创业就业的实践指导,帮助学生缩短就业创业的适应期。

其次,就业创业指导形式要多元化。随着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创新,传统的单一就业创业指导模式也应随之变化,以和谐发展理念为导向,对在校生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的就业创业指导,需要做到两手抓。一手抓高职生就业创业素质模块化训练。学校要有针对性地解决高职生在职场中表现出来的人文素质缺失问题,要经常聘请职业咨询公司专业人才、企业人力资源专家、优秀校友等来校进行专业化与个性化指导。另一手抓专题讲座,如邀请就业创业教育专家、人才中心主任和知名创业成功人士等来校作有关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创新等方面的系列报告会,帮助学生认清就业创业发展趋势,确立“先就业创业、再择业或转业”的职业观。

二、以和谐团队理念构建高职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系统

和谐团队指的是学校以和谐理念为导向、组建一支具有高素质高能力、数量足够、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就业创业工作群体,这是就业创业工作体系构建的关键。团队和谐程度直接影响着就业创业工作的战斗力和和谐团队精神的形成。

首先,以和谐团队精神,建成强有力的就业创业工作机构及队伍。一是组成以学校党委书记、院长为双组长的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行使决策指导职能,把就业创业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二是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各系(分院)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三是由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就业创业工作服务站、学生创业就业协会、实训实践指导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工作团队,具体负责在校生和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系列工作。这种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机构既体现了学校“一把手”的主导性和全局化,又保证了全校上下和谐协调,使工作更有成效。

其次,以和谐团队系统论要求,形成与就业创业工作机构相适应的运作体系。一是健全和完善长效的保证机制,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工作的人员、经费、场所,使职能部门的责、权、利明确,工作任务到人,务求实效。二是健全和完善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列入学校年度考核,根据工作人员的职责情况,分别由行政和教学两个考核小组考评,与评奖评优挂钩。

“根之茂者其实遂,膏之沃者其光晔”。只要形成就业创业工作的和谐组织系统,创造良好的就业创业工作氛围,建成科学的激励机制,就能创建和谐高效的工作团队,培养出和谐就业创业的高职生。

三、以和谐环境理念构建高职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服务系统

和谐环境就是全校上下营造和谐的高职生就业创业内外部环境,从而形成和谐的服务系统,这是构建就业创业工作体系的基础。

首先,营造和谐的外部环境,不断完善功能配套的就业创业供需网络和稳定、互信、足量的就业创业基地与市场。这就要求学校充分利用好政府营造的就业创造环境,即法律政策环境、公共就业创业环境、非公有制发展环境和社会保障环境,形成富有高职特色的就业创业的外部环境。一是抓供需网络建设。我校更新了就业创业网站,增加了毕业生求职应聘和用人单位招聘的互动功能,并建成了600多家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形成了覆盖台州、兼顾省内生源集中地点和沿海部分发达地区的供需网络。这可以每年为学校提供1∶2的有效供需比,保证了毕业生充分就业。二是抓市场建设。我校不仅开展与行业协会的深度合作,还进入产学合作和订单就业的层面,密切校企关系,不断稳固和拓展就业创业市场,带动毕业生就业创业,以期实现良性循环。学校每年都要与政府职能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联合,承办大型人才招聘会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大中小型推荐会,确保毕业生有质量就业。

其次,创设和谐的内部环境,健全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推荐与追踪机制。这就要求学校协调好就业创业内外环境的关系,有效促进毕业生自由就业、自主创业、合法经营。一抓推荐与扶持工作。举全校之力,建成形式多样、渠道多元、全员参与的推荐机制。用信息化方式(天网、地网、人网)为用人单位、创业市场和毕业生架设立体式空中走廊,完善全员性的推荐扶持服务网,保证渠道畅通。二抓追踪工作。毕业生就业创业后会有不适应的表现,有的对本职工作惶恐、迷茫等,有的难以妥善解决换岗、跳槽、再就业或创业后需转业等问题,这都需要学校为他们指点迷津,继续服务。笔者认为主要办法是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用人单位与校友座谈会等形式,对毕业生就业创业质量与对母校的意见、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方面追踪,从中了解毕业生职业生涯发展与就业创业环境的和谐关系以及他们所取得的业绩,从中分析他们在前进道路上的得失和补救办法,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四、以和谐文化理念构建高职生就业创业的诚信系统

和谐文化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崇尚和谐的理想信念,体现和谐精神的价值取向。它是学校形成高职生诚信系统的灵魂,也是构建就业创业工作体系的支柱。学校以和谐文化的诚信理念,对高职生进行诚信教育,指导他们在“言必行、行必果”的求职中诚信就业创业。

首先,在师生诚信互动中,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创业。一是“学生违约,学校道歉”。学校要求职能部门、所在系(分院)的负责人和班主任,一经发现签约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和毁约,就及时主动向用人单位道歉并提出谅解方案,以维护诚信的声誉。二是“就业创业承诺与结对助推”。对未就业创业毕业生,由职能部门或所在的系(分院)公开承诺:只要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保证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提供至少一次新的就业创业机会。并以结对助推方式,帮助有实际困难的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创业。

其次,在试行“召回制”中,把和谐文化的诚信理念落到实处。“不适应毕业生召回制”指的是毕业生在顶岗实习或签约试用期内,由于专业知识与技术存在缺陷或某些方面的人文素质缺失,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约时,学校采取“负责召回”的补救措施。即由所在系(分院)从实际情况出发,安排并组织“被召回”毕业生进行专业技能或人文素质强化训练,训练合格后由学校再推荐就业创业。

建设高职生就业创业诚信系统需要一个过程。校在2005年就提出了构想,借“创建和谐校园、创建国家优秀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的东风,依托“专业技术伦理的保障”和“人文素质训练与就业创业教育”,使这个系统得以实现并逐步得到完善。这需要学校持之以恒,以诚信理念和行为赢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信任,最终提高就业创业工作的质量。

五、以和谐管理理念构建高职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制度系统

和谐管理就是学校通过人、财、物的和谐配置,以达到管理的和谐共振。不管是过程管理,还是绩效考核,都要和谐有序,必须有明确原则和清晰规定。而健全和完善高职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和谐制度,是构建就业创业工作体系的保证。

首先,围绕和谐管理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大政方针。一是要求全体专、兼职的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努力学习并理解国家《就业促进法》的重大法律意义。《就业促进法》作为我国就业创业领域里的第一部基本法律,它的颁布施行,标志着以《宪法》为依据、《劳动法》为基础、《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为主干、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劳动法律体系形成,这是高职生就业创业的重要保障。二是积极指导高职生用足、用好就业创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高职生依托“便于操作、设备先进、网络健全、功能配套”的人才市场,依靠“熟悉法律、精通政策、业务熟练、协调性强、服务周到”的职业指导队伍,依照自身的实力、已制定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流程,确保成功就业创业。

其次,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就业创业工作的基本制度。我校按照和谐管理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修订与国家就业创业政策相配套的规定和实施办法,以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管理制度,如《就业创业工作人员职责》、《就业创业工作三级管理责权利的规定》、《关于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高职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与责任考核办法》、《毕业生就业创业环节操作规程》等。这一套制度既保证了就业创业工作效能,又发挥了职能部门的计划、牵头、协调、统筹、监控作用。另一类是政策性制度,如《关于贯彻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毕业生顶岗实习和订单就业的处理意见》、《关于毕业生召回制度试行办法》、《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经费总额包干和预算控制的规定》等。这些制度有效地协调了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推荐、应聘和录用等方面的关系,有力地推进了毕业生和谐就业创业。

[1]杨蔚,刘道鹏.试论人的和谐发展的现实维度[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7(02).

2]左延彬,张又.以和谐理论构建高校改革新模式[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7(18).

[3]李学东,李殿伟.以创业带动大学生就业体系构建研究[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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