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正琴,曹 云,王宗枝,黄正廪
(遵义师范学院体育系,贵州遵义563002)
农村体育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并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来促进和保障农村体育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等种种原因,当前农村体育的发展仍是群众体育发展的薄弱环节。农村人口有9亿多,据调查在全部的1.40亿体育人口中,农村体育人口占44.89%,约为0.63亿,却只占农村人口总数的7.13%。因此,农村体育的发展和落实,应有更多的工作要做。
影响农村体育发展的因素,一是农民的体育意识,这占了主要的地位。因为,在农村,即使没有场地器材,农民住房周边的地区就可以作为体育锻炼场地,而农村丰富的民俗、民族体育就可以作为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锻炼内容。所以,农民体育意识到位与否是决定农村体育人口的关键因素。
其次是专业的体育人才缺乏问题,比如说专业的管理人才,专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这直接决定着农村体育的发展水平。镇、村行政机构是农村体育的基层管理单位,也是基层组织机构,但是由于缺乏专业人才担任该部门的领导工作而主要是其他行政领导在兼任,因此,体育工作的开展从行政层面就无法得到重视,导致作为消费型的体育活动项目,在资金、活动组织方面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和重视。郁俊通过对浙、苏、皖、赣、鲁农民体育服务现状调查发现,在被调查的行政村中没有村级体育领导机构、没有村干部分管体育及没有村农民体育组织的分别达到84.3%、74.8%和86.9%。[1]由此可见农村体育基层组织不够健全。另外,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缺乏是导致农村体育发展停滞不前的另一个原因。在经济相对发达一点的地区,即使农民们有了一定的健身意识和需求,但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进行体育锻炼时,也是“猫吃团鱼找不到头”,不知从何下手。
第三是体育经费问题,这在一定程度决定着管理人才和参与者的体育积极性。我国现有各类体育场地850080个,平均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6.58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03m2。但是占全国总人口一半以上的镇(乡)村人口拥有体育场馆69537个,仅占总数的8.18%,其中教育系统体育场地数量占总数的67.19%。农村体育场馆设施严重不足,农民进行体育活动时无体育场地、设施可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2]体育场地缺乏对农村体育的影响还表现在正规的、稍大型的体育活动无法组织开展,农村体育的发展也因此失去了一块很好的宣传阵地。“三农”问题提出后,国家在政策、经济方面的扶持有了一定的倾斜,农村发展有了一定的改善,但在农村体育方面仍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因此,取得的效果并不明显。
2001年,遵义余庆县委、县政府在开展“三个代表”学习活动中,组织调研组,通过进村入户的进一步调研,了解到农村群众有四个方面的强烈渴望:渴望生活上殷实宽裕、渴望有更多的学习机会、渴望经常参加文体活动、渴望有和城里人一样的人居环境。县委及时把这一现象总结为“富在农家、学在农家、乐在农家、美在农家”。[3]“四在农家”就这样诞生了。“四在农家”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取得可喜的成绩。就“四在农家”的发源地遵义而言,2009年遵义市已经完成“四在农家”创建点5700多个,覆盖全市232个乡镇、1300多个村,建文体场所3000个。[4]
“四在农家”创建工作以“七个一”(即帮农户找到一条致富增收的路子,家家户户有一幢宽敞整洁的住房,有一套好的家具和家用电器,安装一部家用电话,掌握一门以上农业实用技术,有一间卫生厨房和厕所,有一种以上健康有益的文体爱好)和“四有五通三改三建”为切入点,“四有”即有一条致富门路、有一门致富技术、有一幢适用整洁住房、有一套经济适用家具。“五通”即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三改”即改厕、改灶、改环境。“三建”即建阅书室、建文体场所、建政(村)务公开栏。通过实施“四有五通三改三建”,给农民群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增强了他们建设新农村的信心和能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5]
“四在农家”的发展必定要结合国家城镇化政策,在其发展的过程中统筹规划,统筹发展,包括建筑、制度、法规的制定,都要从长远规划。其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必然会触动农村体育的发展,为农村体育的发展搭建一个平台,创造一个发展契机。
“富在农家”就是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引导农民勤劳致富、科技致富、增加收入,过上殷实生活。[7]在这样的方针指引下,“四在农家”创建点的经济收入有了很大的改观,农民朋友们过上了殷实的生活。都说“经济搭台,文体唱戏”,因此,是“文体”该登台亮相的时候了。在“四在农家”基础设施建设中,通过政府扶持和村民集资相结合等多种渠道修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滑冰场等体育场所,将体育场所的修建纳入“四在农家”创建点的整体建筑规划和考核中。这些将直接改变农村体育场地、器材缺乏的局面,也是衡量“四在农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功与否的硬件设施。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了体育场地、器材设施方面的改善,农村体育的发展就有了硬件方面的保障。反之,在农村体育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自然会带动农村体育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这也是农民增收致富的另一条途经,符合促进农村经济建设为目标的发展价值诉求。
“学在农家”就是培育学习型农村、学习型农民,引导农民学科技、学文化、学政策、学法律,提高素质,增长智慧。[6]目前,我国农民的身体形态、素质、技能等大部分指标低于科技人员、行政人员、工人等人群,因此,通过在新农村建设中推进体育文化建设,增强农民的健身意识,培养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有利于提高广大农民的身体素质,促进农村劳动生产力的发展。[7]从新型农民的培养上来看,提升农民素质是经济建设的基础环节,为经济发展再上台阶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四在农家”提出“有一种以上健康有益的文体爱好”的倡导,对培养农民朋友的文体爱好意识起到了一定的导向作用。而在具体的操作上,“四在农家”可以通过两大工程——“远程教育工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让农民朋友方便、快捷、有效地学习形式多样的、符合自己兴趣爱好的、时尚流行的体育健身方法。借“四在农家”的创建东风,配备专门的体育领导干部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对农村体育进行科学管理和指导,使农村体育工作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科学管理,从而提高农村体育的发展水平。在节庆日、重大节日、农闲时节等举办一些有规模、有水平的体育比赛或表演,以此带动农民朋友的体育积极性,促进农村体育快速发展,使农民朋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新型农民。这既符合培养新型农民为根本的人本价值诉求,又促使农民树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文化素养和生活质量。
“乐在农家”就是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引导农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做创造文明、享受文明的主人。[6]今天的农村,经济文化水平较之以前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不断增加,就如余庆县委、县政府的调研结果一样,农民朋友们渴望经常参加文体活动,正所谓“乐在农家”精神爽。“四在农家”充分利用各种节庆和民族传统节日,以及农闲时间开展农畜产品比赛、体育竞赛、文艺表演等活动,成为农民朋友的精神大餐、文化盛宴,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各种各样文体活动的开展,唤起了农民的竞争意识和拼搏精神,激起了农民的锻炼激情,可培养农民的体育意识于无形之间。同时,也促进了家庭之间、邻里之间、村与村之间的交流、合作,增加了村民的感情,促进了社会和谐,是村民们的快乐加油站。
“美在农家”就是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着眼于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讲文明,树新风,引导农民追求心灵美和环境美,建设殷实、和谐、文明的新农村。[6]以“美在农家”为契机,充分利用节庆、传统节日和闲暇时间,结合群众爱好,开展丰富多彩的、形式各样的体育活动,如腰鼓、太极、拔河、篮球、乒乓球等,增强农民体质,增进农民健康。并结合体育比赛,激发广大农民的体育健身热情,提高他们的运动水平,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陶冶农民情操,实现农民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各种文体活动的开展,促使农民朋友改变“无事睡觉”、“无事打麻将”的坏习惯和“劳动即锻炼”的错误思想,使农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农村体育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新农村文化建设不能避开农村体育文化发展谈建设,否则这种“残缺美”将影响到9亿多人的身心健康。还有,今天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空巢老人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他们的健康问题和精神生活已经成为社会面临的一大问题。借助“四在农家”创建的东风,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改进农村体育场地、器材紧缺局面,建立和健全农村体育机构组织,大力开发、推广一些少年儿童、中老年人喜欢的特色体育项目以及各种文体活动,这样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也推动了农村体育的快速发展。“四在农家”的建设过程,就是农村体育发展的过程。
[1]郁俊,杨建营,李萍美,等.浙苏皖赣鲁农民享有基本体育服务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J].体育科学,2006,(4):22.
[2]朱家新,沈丽玲.对我国农村体育发展社会环境的理性分析[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9,(5):16-20.
[3]杨兴友.以“四在农家”为载体建设殷实和谐文明新农村[EB/OL].http://www.gz.xinhuanet.com/zfpd/2006-08/26/content_7881276.htm,2006-08-26.
[4]顾海淞,刘开津,刘南勇.“四在农家”贵州经验花开全国[J].当代贵州,2009,(18):12-14.
[5]范浩卿.“四在农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载体[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6,(6):31-32.
[6]陈梓泽.“四在农家”扮靓农村[J].乡镇论坛 2006,(4):9-11.
[7]赵晓红,于林佳,田园等.新农村的体育文化建设[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10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