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平 马亚学
(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 乐山 614400中共乐山市委党校 四川 乐山 614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工会认真履行职责,可以使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之间就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进行充分的相互协商,消除矛盾和纠纷,形成共识,达到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关系和谐。
工会通过民主监督保证职工当家做主权力的落实,实现企业健康和谐的发展。工会和职工代表参与的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可以做到民主评议与述职相结合、民主评议与民主测评相结合、民主评议与党委考核干部相结合,从制度上和参政议政上保证职工当家做主权力的落实。
通过着力抓好集体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执行、社会保险缴纳、劳动生产安全保护、重要规章制度制定等重点内容、重点项目的公开和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长远发展规划、改革改制、企业再建投入、技改投入、破产方案、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医疗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使用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审议,切实维护职工经济利益。
工会注重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树立职工群众新形象。同时,通过开展理想纪律教育、形势任务教育、艰苦奋斗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二次创业教育等活动,有效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
工会注重深化安全教育,从思想上落实安全意识。以民主管理、职工积极参与的方式,群策群力开展群众安全活动,开展全员签安全公约活动,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企业行为与职工权益息息相关。工会在企业管理者与职工之间具有“桥梁纽带”作用,在为职工说话办事中起到“代言人”的作用,在整体与局部、企业与个人、长远与眼前利益矛盾中发挥“均衡器”作用。工会应当着眼于职工群众的权益,在矿 (厂)务公开实施细则中制定具体公开办法,在实际公开运作过程中,实行由矿 (厂)党政领导、纪委、工会、职能部门和职工代表联合,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把企业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根据有关法规和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干部职工大会、企业网站、张贴公告等信息渠道公布于众,并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掌握职工群众的意见与建议。
职工民主管理是职工依法直接或间接参与管理所在单位内部事务,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会首先应当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依法落实职代会职权,使职代会成为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工会通过职代会的健康有效运行,进一步规范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职工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增强领导的民主意识,使企业经营者能充分了解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克服决策的盲目性和片面性,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首先,职代会会议程序要与时俱进。对事关企业发展、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制定可操作细则,将议案有针对性地交给基层,主动征求职工意见,最终拿出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工作思路和议案;其次,职代会要把涉及和影响企业与职工的命运的重大决策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和企业发展与职工利益的统一作为一条原则;第三,职代会应制定专门制度对违反职代会决议、决定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保证职代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第四,职代会职权落实既体现在职代会会议期间,也应反映在职代会闭会之后。在职代会闭会后,工会承担着认真落实职代会决议,组织职工代表定期对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落实各项职权的责任。
和谐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关系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相处融洽,发生矛盾时依法依规通过沟通及时化解,始终保持着紧密合作、互惠双赢的状态。《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就要求工会在稳定劳动关系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发挥“减压阀”作用。
1.发挥工会组织源头参与作用。在制定企业改制或重组方案时,工会组织从头参与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把企业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突出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问题。所有改制方案和决定都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研究通过,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注意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争取职工群众对企业重组改制的理解支持,主动参与支持改革。
2.以实现公平达到双赢为目的,营造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氛围。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进程中,逐步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始终把职代会制度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作为维权的基本手段,与厂务公开、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等制度结合起来,在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之间搭建沟通、交流和协调的平台,有效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使之相互丰富、相互推动,保障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在签订集体合同方面,要求内容必须贴近企业和职工的实际,保障职工工资和五项保险 (养老、失业、医疗、意外伤害和生育险)的签订;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及时反映职工的意愿和呼声。
3.以搭建劳资对话平台为载体,促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工会主动参与积极建立劳动调解机制,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工会宏观参与机制、基层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职工民主管理机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工会劳动争议预警和处理机制;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通过基层工会吸纳职工入会、扩大工会覆盖面;维护弱势职工群体利益是工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重要内容。注重帮扶特困职工,充分体现工会对困难职工群体的关心和爱护,切实维护他们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权利、精神文化权利及社会权利,凸显工会组织在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4.建立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机制。工资收入问题是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依托工会积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大力解决部分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增长偏慢的问题。加大对职工的福利待遇投入,促进企业经济与职工收入的同步增长,使职工工资水平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能够合理增长,保证职工共享发展成果。
[1]李朝香.浅谈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必须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J].企业家天地,2012,(3).
[2]李明,吕新平.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中的作用[J].工会论坛,2012,(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4]2012年中央企业工会工作要点[EB/OL].国资委网站,2012-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