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焯匀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 四川 乐山 614000)
“循环经济”一词,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来的,是相对于传统的粗放型经济而言的,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Closing Materials Cycle)的简称,它是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使用为特征的、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为主的物质流动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的原则,最初是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三原则,简称3R原则,近年来又有学者提出了再思考(Rethink)和再修复(Repair)原则。但3R原则仍然是其基本原则,这点已成共识。减量化原则,就是用较少的原料、能源投入达到生产、消费目的,尽量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再利用原则,就是通过延长产品使用或服务寿命,减少资源使用量和污染排放量。再循环原则,则是指废弃物的资源化,把废弃物转化为再生原材料,重新产出原产品或次级产品,从而减少资源使用量和污染排放量。与传统模式相比,循环经济改变了经济发展高强度地开采和消耗资源、能源,大量产生生产和消费垃圾,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状况,使能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实现了有机结合。
关于循环经济,我国译为Circular Economy,欧美国家则表述为Recycling-Based Economy、Recycling-Oriented Society或 Recycling Economy。可见,欧美国家主要是针对废物的管理和循环利用,而我国的“循环经济”则范围更大、内涵更广,它包括了生产和消费的全过程,且吸收了生态经济学、产业生态学等领域的理论成果,更倾向于一种经济模式概念,而不只是一个环境管理概念。它要求按照能量转化和物质循环规律构建经济系统,使得整个经济系统和谐地融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建立起一种新形态的、可持续发展的物质闭环流动经济模式,从而使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全面兼顾。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引入了循环经济思想;1998年引入德国循环经济概念;1999年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探索;2002年从新兴工业化的角度认识循环经济发展的意义;2003年把循环经济纳入科学发展观,确立了物质减量化发展战略;2004年起开始从城市、区域、国家层面发展循环经济;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将循环经济专门列为一章,作为“十一五”时期我国的重大战略任务;200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正式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我国是个大国,各地实际差异很大,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千差万别,落实循环经济发展战略,从区域层面来展开是重要切入点,也是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2005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相继启动了两批共192家循环经济试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部分省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北京、辽宁、江苏等11个省、市,宁波、铜陵、贵阳等20个城市,被列入区域循环经济试点。2009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批复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本文讨论的区域循环经济,就是立足于某一行政区或若干行政区组团所构成的区域层面上,根据区域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在区域经济、产业经济、生态经济等理论的指导下,围绕经济快速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保护良好、社会健康和谐的目标,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可持续、因地制宜等原则发展的循环经济。
主要包括资源、环境、产业、技术、资金五个方面。一是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是建立在区域资源基础之上的,资源的总存量、可利用量、类型和不同类型的组合,区域内产业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资源的利用方式和利用效率等都直接影响着循环经济模式的选择。二是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必须考虑环境的承载力,不同区域面临的环境问题类型和程度是有较大差异的,区域环境状况决定着循环经济模式的选择,也只有立足区域环境状况才能实现循环经济发展与区域环境实际的良好结合。三是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是一定区域自然禀赋、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综合作用的结果,它构成了循环经济的发展基础,并影响着循环经济的推进方式、进度和规模。四是循环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技术支撑,它自产生之日起就和先进技术密切相关,需要相应的技术支持才能实现,选择循环经济模式时,必须考虑区域技术水平、技术成本和技术可获得性。五是循环经济将科研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节能减排、循环利用、打造产业链条,发展微观、中观和宏观循环经济体系,没有资金支持是不可能的,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考虑区域内资金的支持能力。
主要包括法制规范机制、政府干预机制和市场调节机制三个方面。一是在循环经济发展的推进中,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权威性、统一性和见效快的特点,区域内的法律和制度状态,尤其是关于循环经济的立法和制度完善程度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影响十分显著,只有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才能形成富有活力的创新体系和创新环境。二是在循环经济发展中,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培育市场、提供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是否具备相应的意识与能力,是否“缺位”或“越位”,直接影响着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质量,而且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只能以政府为主导。三是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要考虑的是如何在既定资源、能源存量下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发展质量问题,运用市场机制发展循环经济比使用强制手段能实现更高的效率和更少的成本,尤其是价格杠杆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不可忽视。
主要包括观念更新、社会认同和广泛参与三个方面。一是发展循环经济,必须摈弃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型的传统生产模式,选择具有持续性的经济增长模式——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更新发展观、价值观、生产观和消费观,树立绿色生产、清洁生产观,树立绿色消费和适度消费观是重要前提。二是广泛的社会认同是一种独特且重要的资源,循环经济发展中,广泛的社会认同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软”环境。三是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中,广泛的公众参与是实现政府科学决策的保障,是引领企业、产业、行业、地区向循环经济转变的关键。如果缺少广泛的公众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将会成为一句空话。只有广泛的公众参与,才能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成为企业、家庭、社区、园区和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才能使循环经济发展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从组织层面上看,区域循环经济发展可以从小循环、中循环、大循环三个层面来展开。小循环,即企业层面的循环,主要是以企业内的物质循环为基础,构筑企业内部的循环。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微观主体,是经济活动的最小细胞。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排放,可以构建循环经济的微观体系。中循环,即区域层面的循环,主要是从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链条、构建共生网络、加强交流合作等环节入手,以区域内的物质循环为载体,构筑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生产区域之间的循环。其中的重点是在产业的纵向、横向上建立企业间能流、物流的集成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形成循环型产业集群或循环经济区,实现资源、能源在不同企业和不同产业之间的充分利用,建立起资源、能源的再利用、再循环产业体系。大循环,即社会层面的循环,就是在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全面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覆盖整个社会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实现一、二、三产业,企业、园区、社会全覆盖。核心在于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通过建立城镇、城乡之间、社会与环境之间循环经济圈,在整个社会层面上建立生产与消费的物质能量大循环,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从技术层面来看,区域循环经济发展可以从资源的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无害化生产三条路径来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提高资源的利用水平和单位要素的产出率。在农业领域,可以探索高效的生产方式,集约利用土地、节约利用水资源和能源,通过改善土地、水体等资源的品质,提高农业资源的持续力和承载力;在工业领域,资源搞效利用主要体现在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综合利用等方面;在生活消费领域,可以推广节能、节水措施,克服浪费行为,减少资源消耗。资源循环利用,主要通过构筑循环利用产业链,建立起资源循环利用通道,达到资源的综合利用、深度利用、有效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索取和破坏。在农业领域,可以通过先进技术建立有机耦合农业循环产业链,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来组织有效生产;在工业领域,可以工业副产品、废弃物、余热余能、废水等资源为载体,加强不同产业之间建立纵向、横向产业链接,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在生活和服务业领域,重点是对二手产品、废旧物资或废弃物进行收集和回收,促进资源的再利用或资源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主要减少生产和生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农业领域,可以通过推广生态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方式,实行清洁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来实现;在工业领域,主要可以推广废弃物排放减量化和清洁生产技术,大力降低废气、废液和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同时扩大清洁能源的应用比例,降低有害物质排放;在生活消费领域,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消费,培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主要包括循环工业、循环农业、循环服务业和循环产业体系四个方面。发展循环工业,主要是实施循环工业工程,发展共生和补链项目,依托工业园区关联布局,形成循环型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实现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和梯级利用,大力推进工业废气、废水和废物的综合回收利用,构建完善的循环型工业体系。发展循环农业,主要是以区域特色优势农业为基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林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努力形成无害化、低排放、低消耗、高效益、可持续循环型农业发展体系。发展循环服务业,主要是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区域集散市场、专业分拣中心建设,积极推动能源合同管理服务业、生态物流业、绿色旅游业、环境服务业、循环经济科技服务业发展,着力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循环产业体系构建,主要是立足区域实际,推动循环型工业、循环型农业和循环型服务业之间的融合发展,建立产业融合发展、资源和能源综合利用的区域循环型产业体系。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循环经济法治化。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标准体系,建立落后工艺、技术及设备的强制淘汰制度,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产品能效和再利用标识制度及新上建设项目资源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保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把资源生产率、资源消耗降低率、资源回收率、资源循环利用率、废弃物最终处置降低率等指标,纳入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执行这些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逐步优化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财政政策上,政府应对发展循环经济必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支持,应加大公共财政对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基础管理、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支持。税收政策上,应完善循环经济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制定促进节能、节水产品推广的税收优惠政策;应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的税收政策,探索建立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税收补偿机制,创造条件开征循环经济促进税。投融资政策上,应建立多元化循环经济投融资机制,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筹措循环经济发展资金。在项目选择上,向循环经济发展倾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银行信贷、民间资本进入循环经济发展领域。价格政策上,充分利用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机制,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引导社会消费和投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对国家明令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价格制度,限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盲目发展,引导全社会节约资源。
循环经济实际上就是“技术经济”,没有技术支撑,循环经济就是空中楼阁。建立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要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政产学研相结合的循环经济科技创新体系;以发展高新技术为基础,以开发经济体系生态链接技术为关键,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采用无害或低害的新工艺、新技术,大力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实现少投入、高产出、低污染。应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开发创新,重点包括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替代技术、环境无害化技术、高附加价值和少污染排放的高新技术。要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循环经济技术,把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撑性技术研究纳入国家或区域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应建立区域循环经济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循环经济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和新设备;实施节能环保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工程,促进新能源利用、生态环保、建筑节能等方面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视培育从事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推广的咨询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区域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
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是循环经济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应按照绿色GDP核算的要求来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将循环经济发展的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并把其主要指标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及考核问责制,建立奖惩制度,对抓循环经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反之则予以批评惩戒。根据区域资源环境的特点,用万元GDP耗水、耗能、耗地等指标来衡量宏观效益,用空气质量指数、城市河流水质达标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来考核环保情况,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和处理量、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一次性用品使用率等指标来考核循环经济重点环节的实施成效。
发展区域循环经济,要引导人们自觉强化环保意识、节约意识、科技意识、创新意识、法律意识及道德意识,树立追求文明、崇尚科学的先进理念,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形成全民参与循环经济的良好局面。同时,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应建立区域内外、上下协调的合作机制。应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本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创新区域能源资源和环保协调合作,进一步加强区域能源资源合作,鼓励建立跨区域的能源资源利用协调机制,开拓能源合作的新领域。强化区域循环经济合作,构建区域性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推进区域间资源循环、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解决跨地区、跨流域重大发展问题,从根本上协调区域间循环经济发展的关系。
循环经济是提高资源和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根本途径和有效方式。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上,应既“循环”又“经济”,只“循环”不“经济”,或只“经济”不“循环”,其发展均不会长久,更不会形成规模化和产业化。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既是调整区域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又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切入点,应加快建立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长效机制,根据我国国情和各地实际大力推进,从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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