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民社会的演进及当代建构路径探析

2013-08-15 00:52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市民国家

桂 徽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上海201204)

一、中国市民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西方市民社会理论认为,在任何一个独立的建立了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国家中,都存在着一个与政治权利为核心的政治国家相对独立的领域,即市民社会。它是各个平等自由的个人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是国家政治生活之外受到法律保护的所有社会秩序、社会过程以及与之相关联的一系列社会价值或原则。独立于国家而享有的自主性的市民社会能够“有效地制约国家权力的滥用,是政治制度化、制度现代化的关键”。[1]我们以为,中国的市民社会是指社会成员按照契约性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人领域以及进行参政议政活动的非官方的公共领域。[2]

中国历史上,市民社会一直被政治国家湮没。在传统中国,分散的个体小农业生产数千年来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地域的联系,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共同关系,形成全国性的联系,形成政治组织,就这一点而言,他们又不是一个阶级。因此,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无论通过议会或通过国民工会。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支配社会”。[3](P677-678)农业国家的社会管理体制为中央高度集权的专制制度和等级森严的官本位制度,它与血缘宗法制度、忠孝一体的伦理政治等相互强化,构成了礼俗社会压制人民群众的统治利器。在这种国家本位和权力至上思想的影响下,国家的强大能量及其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展现出来的有效性和可依赖性使得人们很难体察到社会力量的存在和功能,使得“社会”成为一个模糊的概念甚至无概念。

1949年到1979年,为了在短期内最大限度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国家-弱社会”的模式得以延续。新中国成立之初,一片废墟,百废待兴,国际国内形势极其恶劣,只有依靠强有力的国家政权来集中全社会的资源,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才有可能快速有效地摆脱困境。这一时期,国家通过对生产资料、消费产品以及各种社会资源的全面控制和集中管理,最大限度地加以利用,自上而下地推动现代化进程。我国经济上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政治上是一种“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4]在此种“强国家-弱社会”的模式下,国家力量极强,社会力量极弱,社会高度国家化,国家权力充分渗透到社会每一个角落。国家过分深入干涉民间不但会带来经济发展的停滞,更可能造成社会思想的桎梏和社会活力的窒息。

1979年改革开放的实行标志着社会大转型的到来。在西方社会运行良好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被移植入中国的文化土壤,“资本一旦投入到社会经济体系,便转化为一种强制性的客观扩张力量”,[5](P73)在资本动力的驱动下,经济突飞猛进、科技日新月异,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随着物质生活的日益富足,逐渐步入一个新时期。

(一)市场经济发展与市民意识觉醒

市场经济的发展催生了市民意识的觉醒。市民意识的概念主要从西方的经验和历史引申而来,指社会中的个体自觉认识到自身乃是自由和平等的社会主体,具有独立的价值追求和在私人领域不受国家和他人非法干涉和侵害的观念体系,包括独立意识、主体意识、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和自由意识等。市民意识的觉醒是理性、自治的市民社会生成的思想基础,需要被外部世界逐步唤醒。真正唤醒它的并非关于自由、民主或人权的说教,而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黑格尔将市民社会与市场经济紧密结合起来,在他看来,“市民社会并不是存在于一切历史时期,而是只存在于市场经济社会之中。只有在市场经济社会之中,个人才摆脱了自然纽带的束缚而作为独立的个人存在,他们才因相互需要的交换关系而联结为一个社会”。[6]马克思也认为,市民社会在现实中的出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没有市场经济就不可能有市民社会”。[7](P9)“市场经济的发展将可能导致中国社会出现一个类似西方市民社会那样的空间,这个空间不仅可以独立于任何可能的政治及意识形态的作用而存在,而且还会作为一种力量推动政治及社会结构的改造”。[8]现代市场经济秩序是市民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和动力源,市民社会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内在精神的人格体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建立,资本动力和文化底版的互生互动在很大程度上引发了社会个体的价值理念、思维模式及行为预期等各方面的巨大变化。在中国延续数千年的传统意识形态的号召力逐渐减弱,个体更加关注现实政策,注重保护切身利益,契约型关系在相关领域中逐步建立,对个体利益的追求获得了正当性和合理性,市民意识随着现代化进程推进而逐渐被唤醒,普通大众对于公共事务的关注热情空前高涨,积极要求打破精英阶层的话语垄断,主张由过去的简单受众转变为公共政策的制定参与者与执行监督者。

(二)社会中间阶层日益形成规模

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推进,中国社会中间阶层日益发育成长。市民社会及其活动的基本要素是具体的、特殊的、作为权利主体和道德意识主体的个人,无数这样的个体构成的社会中间阶层是市民社会的坚强主体。在传统中国,占据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始终是社会最底层,皇帝-贵族-官吏-地主-工匠、手工业者-农民的社会阶层结构横亘了中国数千年封建史。新中国成立后,“官本位制作为全社会分层的基础与主线,是由计划经济严密的权力结构决定的”,[9](P126)到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大致呈现由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组成的相对简单的社会阶层结构。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市民指具有城市户口(身份)、居住在市区内(地域)、从事非农业生产劳动(职业)的合法公民,新形势下大致可与时俱进地将“市民”的概念扩展到居住、工作和生活在各类大、中、小城市及城市周边辐射范围里的合法公民。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中国社会阶层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是城乡结构调整,工人阶级队伍空前壮大。1978年,中国人口城市化率仅为17.9%,明显滞后于当时中国的工业化水平;2011年,城乡人口分布格局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城镇化率达到51.27%,超过50%的工业化国家标准,2020 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 60%左右。[10](P56)数以亿计的农民进入城市,接受城市化、社会化的洗礼,正逐渐转变为市民。二是就业结构调整,生成较多新的社会阶层。1978年,中国是个农业国家,在全部就业劳动力中,农业就业占70.5%,第二产业就业占17.3%,第三产业就业占12.2%;到2010年,三次产业的就业比重已经分别转变为 36.7%、28.7%和 34.6%,[11](P22)初步形成工业化就业结构。三是知识结构调整,文化素质普遍提高。1990年,总人口中高中程度的占8%,大专以上的只有1.4%。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到2010年底,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4.03%,大专以上的占8.93%,人口文化素质提高较快。预计到本世纪中叶,也就是中国成为中等发达程度的现代化国家时,中间阶层作为具有独立阶层品格的社会力量将最终成形。

(三)互联网与虚拟公共空间

互联网为去蔽和彰显社会中间阶层的市民意识适时提供了平台,充当了公共空间的功能。“公共领域是为个性而保留的,它是人们能够显示出真我风采以及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唯一一块地方”,[12](P32)并非只有酒吧、咖啡馆或俱乐部等场所才是理想的公共空间,网络打破了物理空间限制,便于大众广泛参与,正逐步成熟为比过去任何一个传统公共领域都更为理想的虚拟公共空间。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2年7月19日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其中农村网民规模为1.46亿,比2011年底增加1464万。2012年上半年,中国网民人均每周上网时长由2011年下半年的18.7小时增至19.9小时。可见,越来越多的人群正日益频繁地接触和利用网络。

虚拟公共空间被广泛接受和利用在于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开放性。“公共领域作为一个共有的世界,将我们聚集在一起,但却防止我们彼此竞争”。[12](P42)这个共有的世界最重要的特征是显露性和去中心化,只有在此空间中出现的“每一件事都是每一个人可以亲自眼见耳闻的”(阿伦特语),才能保证最大的公众性。互联网的开放非线性传播模式使得每个个体都可以充分表达意愿、交流思想,使网络成为观点的超级市场。二是多元化。“理想的公共领域绝非单一、普同的公共概念,而是能够开放给弱势者表达不同意见,容纳多样的意见表达,丰富公共论述的多元性”。[13]网络中个体所表达的意见都只是一家之言,没有任何意见具有优先性,体现了“以意见取代真理、从意见中掌握真理”的公共领域精神。三是交互性。哈贝马斯在《交往行为理论》一书中指出,在公共领域中,以人与人的日常交往中相互理解和平等讨论为基础的社会整合,即在自发的社会关系中结合。在网络中,人们能够通过论坛、微博等各种平台发表观点,与无数陌生人平等对话,这种交互性特征打破了点对面的传统授受模式,开辟了一片新型的点对点空间。相当一部分中间阶层在社会责任和参政热情驱使下,在虚拟公共空间中积极关注和讨论社会问题——大部分是政府无力关注和忽视的问题,他们时常对某些社会事件和政治决策产生影响,有时甚至成为决定性力量,这不但对于权力膨胀导致的官场腐败和权钱交易形成有效监督,并且有力促进了民主的制度化。

二、建构中国特色市民社会的当代路径

在中国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建构市民社会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不过30余年,中国市民社会仍处于较为幼稚的阶段。具体表现如下:一是理性批判基础有待完善坚固。市民意识中理性和责任感的发育尚不成熟,极易受到煽动。个体在群体中可能丧失理性和推理能力,从而思想情感易受旁人的暗示及感染,而变得极端、狂热、不能容忍对立意见,甚至出于人多势众产生的力量感而失去自控,变得肆无忌惮,极易遭到利用。现实中,由于受到煽动而爆发的暴力群访及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社会维稳带来较大压力。而一旦由集体无意识引发理性基础缺位,公共领域也就丧失了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二是社会中间阶层发育尚不成熟。中间阶层的形成既是一个趋势,也是一个过程,目前我国中间阶层仍行进在崛起和发展壮大长期过程中。作为具有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水平,城乡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还很大,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城乡一体化的现代经济结构转变还需要一个较长过程。80后新生代农民工、个体私营企业主等群体仍有待逐步提高知识水平、整体素质并最终融入城市生活和文化,现实中他们真正被社会中间阶层接纳仍需较长时间。三是市民群体素质良莠不齐。正如黑格尔所言,“市民社会是个人私利的战场,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场,同样,市民社会也是私人利益跟特殊公共事务冲突的舞台”。[14](P309)而有些个体“追求私人利益而置公共利益于不顾,可能导致社会失序”。[14](P96)马克思批判市民社会导致了人的异化,其中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私人利益对公共精神的侵蚀。由于市场经济以利益驱动为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个体具有追求私利、忽视公益的倾向,如果不加以约束,极易使公共社会的价值基础被侵蚀,从而社会和谐遭到破坏。在公民思想道德、知识文化素质还普遍有待提高的情况下,个体极易损公利己、损人利己、为了自身利益不择手段。

虽然中国市民社会在现阶段还很幼稚,但其孕育成长既是趋势,也是必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本质上就是权力分化结构所构成的政治秩序,基层民众与权威当局的关系是现代社会政治秩序的重要结构基础。这种制度化联系渠道(或机制)由两个相互作用的环节构成,即自下而上的利益传输和合法性供给与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与利益满足。它们之间的畅通循环,为社会-政治秩序的维持奠定了基础。[15](P78-85)市民社会的生命力在于作为一个具有理性和批判性的公共话语空间,它可以形成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与批判,以抵御公共权力异化和防止公共政策失衡。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权力崇拜历史的国度实行市场经济,更加有必要加强市民社会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当前市民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归根到底在于:市场取向的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显著改善了民生,引发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的变化,但约束、监督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规范系统还不完善;社会生活和生产行为的复杂性大大提高,但适应这种复杂性的社会管理手段还未相应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体价值观发生深刻变化,但与此相适应的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明显滞后。简单说来,一方面市民社会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初步生成,在急于登上舞台表达个体诉求,维护自身利益时,市民社会心态整体来看尚较为浮躁。另一方面以公共权力为代表的一些社会管理者仍习惯于权力高度集中、政府管控一切的社会管理方式,这两者的冲突导致社会矛盾触点密、燃点低,群体性事件易发、多发。可见,要建构中国市民社会,达成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共生共强的态势,在新形势下与时俱进的探索正确的路径势在必行。

建构中国市民社会必须扎根于中国的历史文化背景和当下现实实践。由于人类社会发展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特征,市民社会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文化背景下,其含义和性质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市民社会不具备固定单一的模式,而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历史现象。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其突出特征在于市场的开放性、社会的流动性和就业的多样性加剧。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价值理念已经或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市民意识初步觉醒,市民社会初步成形,原有的社会管理的体制和管理方式已经无法适应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要建构与政治国家共生共强的市民社会,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观念,着力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另一方面,市民社会的成长过程中,政治国家的引导和培育具有巨大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这正是阿伦特强调公共领域的“人为性”的原因所在。当前,国家已充分认识到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和紧要性,认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摆在执政党面前的一个时代命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更是提出要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对于社会管理体制和方法的创新改革将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一条构建中国特色市民社会的路径,为协调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等提供有力保障。

三、“贵阳经验”及其启示

贵阳市作为中国西南大省贵州省的省会城市,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同样面临着传统社会管理理念与市民意识逐步觉醒之间矛盾冲突不断的困境。近年来,贵阳市响应中央号召,在创新社会管理格局方面通过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收获了一定成效,初步从实践中摸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贵阳经验”。通过实地走访考察,可发现他们在协调群众关系工作过程中的几大法宝。一是引入社会力量化解矛盾。 2011年3月,贵阳市发起成立全国首个“和谐促进会”,主体为民营企业家、宗教团体、民主党派和社会组织,针对受制度规定、政策界限、救助资金等制约,难以解决的信访疑难案件和突出社会矛盾开展化解工作,截至2012年7月,共化解疑难信访和突出矛盾448个,惠及群众6万多人。二是促进市民社会自治。引导相关社会人士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弹性、柔性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帮扶困难市民,及时处理了一些不符合政策规定、但具有一定合理性的群众诉求,有效弥补了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不足。三是关注和利用网络舆情。贵阳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互动平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市民提供“24小时×365天”全天候、全方位、全追踪、全监督的信息服务。据《贵阳市人民群众安全感调查》显示:2009年、2010年、2011年市民安全感分别为 80.13、84.19和84.36,呈逐年上升态势;“贵阳市市民幸福指数调查”显示:2010年、2011年贵阳市市民幸福指数分别为87.38和89.19,表明绝大部分贵阳市民享受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生活,2012年8月,贵阳市被央视财经频道评选为中国十大休闲之城榜首。

“贵阳经验”并不神秘,简要归纳即为“社会协同化解矛盾,公众参与促进和谐”。“贵阳经验”的精髓在于切实贯彻党的三大作风之一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中国维系数千年的礼俗社会中,封建统治阶级视民众的声音为洪水猛兽,采取管控和打压的做法。当前,中国市民社会正逐步成形,并试图通过“在社会整合的种种力量之间达成新的均衡”,以对抗“金钱和行政权力这两种暴力”,[16](P22)一定程度上表现为他们要求维护权益和挑战传统权威的呼声和行为,这对于走出主流文化的单一困境和打破精英阶层所主宰的话语系统都不无裨益,归根到底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巨大经济成效在社会领域的反映。面对市民意识的觉醒和中间阶层的逐步发展壮大,我们必须秉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身子往下沉,眼睛往下看,变“控制”为“服务”,变“干部”为“社工”,以谦虚谨慎、甚至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面对服务对象,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促使中国市民社会的健康成长发育,并与国家通过一种双向的适度制衡来达成共生共强的良性互动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通过这种互动,双方能够较好地抑制各自的内在弊病,使国家所维护的普遍利益与市民社会所捍卫的特殊利益得到符合社会总体发展趋势的平衡。

行之有效的“贵阳经验”的启示还在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环境下建构市民社会,其路径与西方社会自发生成的历史道路不同。其中国特色突出表现在政治国家主导下,通过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对市民社会进行扶持、服务和引导。邓正来和景跃进在1992年合作发表的《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中提出,首先以“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结构”逐步取代“权威本位(转型)观”,[7](P3)形成市民社会与国家间“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7](P12)然后再进一步促进市民社会积极参与国家决策并完善之。在中国构建市民社会必须充分依靠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力量,创新社会格局管理,坚持服务大众,推动市民社会的健康成长与发展,然后国家从市民社会领域中逐渐淡出,保证市民社会的相对独立性,一进一出使得两者在相对独立中实现协作,在共生共强中良性互动。西方市民社会理论中,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存在显著的二元对立,市民社会通过长期的分离对峙和权力博弈而发展成为约束和控制国家的强大力量。这种“社会对抗国家”的发展模式显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相悖,但市民社会对于国家的相对独立性仍然值得注意。当前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中国共产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国家并非与人民群众相分离的异化权力,而是促进社会进步与和谐的历史工具。自下往上看,市民阶层应该清醒认识到,沿袭西方早发国家通过“民反官”来建构市民社会的模式,并非符合中国国情和其自身利益的道路。而是应该逐渐学习心怀责任意识,通过理性思考来进行公共评论和参政议政。自上往下看,如果政府能够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不断创新社会管理,遵循人们在相互交往中的沟通和理解的逻辑,本着“到群众中去,拜人民为师”[17]的原则,对市民社会的萌芽加以精心呵护和培育,待其逐渐成熟之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间相互生成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必能使中国真正达成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任何事物在发展初期都会表现出许多弊病,在其发展成熟之前必须经历长期的改进和完善过程。能否顺利发育为健康成熟的市民社会,仍有待市民意识的进一步觉醒和政府坚持不懈的引导维护。群众智慧有多远,市民社会就能走多远。中国人民压抑数千年的智慧和激情一旦被释放出来,将充分体现“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3](P41)这也正是发展实践唯物主义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出发点。建构中国特色市民社会的下一步关键在于:一是将关注焦点从市民大众的根本利益转向直接利益。将长远的、宏观的、根本的利益与短期的、当下的、现实的利益结合起来,为广大市民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从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衣食住行相关问题出发,想方设法提供贴心服务、切实改善民生,使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人民,当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达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时,整体社会氛围自然达到和谐稳定。二是领导干部必须勇担历史重任。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关键在于领导。中国特色市民社会的健康发育离不开国家主导的扶持和服务,领导者正经受着理念与操作上的双重考量,要在社会管理系统的谋划中找到出路。各级领导者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能力、不断提高水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而承担起这个责任。坚持用领导干部的“辛苦指数”①李源潮同志为贵阳市开展“辛苦指数”测评做出重要批示:“辛苦指数”是基层干部考评的一种创新,请派人调研并考虑是否有推广价值。换取广大市民的“幸福指数”,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彻到实处,引导市民社会在与政治国家的和谐共处中健康发育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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