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川:“无例外禁酒”举报喝酒者有奖

2013-08-15 00:53
共产党员(辽宁) 2013年5期
关键词:禁酒令公务人员群众监督

作为新年伊始的“作风风暴”,山东淄博市淄川区出台规定,要求公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无例外禁酒,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一旦查实,对第一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

“禁酒令”不新鲜,但举报喝酒者奖励2000元却是少见。

举报公务人员喝酒有奖,效果尚待检验,但至少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对于无处不在的监督眼睛,公务人员不喝酒是最佳选择。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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