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评论员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经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后,超越工业文明的更高层次文明境界,是在对工业文明带来严重生态安全进行深刻反思基础上逐步形成和正在积极推动的一种文明形态,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形态。近年来,我省东部地区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形成了一定的生态产业基础,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功能不断强化,初步走上了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发展新路。实践证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形势所需、人民所愿,关系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必须让生态文明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形成广泛共识。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基础,体现了新的价值取向。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确立“谁保护、谁受益”生态建设原则。人类的需求,不仅包括农产品、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也包括清新空气、清洁水源、舒适环境、宜人气候等。从一定意义上而言,生态建设也是一种产品的生产过程。但从其产品性质来看,生态产品的生产具有明显的溢出效应。为避免“搭便车”现象,必须由政府进行必要的调控,并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引导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相应补偿,加快树立“谁保护、谁受益”的价值取向,充分调动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构筑“生态保护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生态建设载体。当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发展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但本质要求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参与机制。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下,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政府应主动拓宽渠道、搭建平台,制定鼓励措施,让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重点是发挥社会团体和企业对生态建设的重要作用。
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为建设美丽辽宁、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