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琪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音乐系 广东广州 510303)
应从文化背景下看音乐的风格特点
王丹琪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音乐系 广东广州 510303)
有些西方人认为中国的戏曲音乐就像噪音一样,完全没有音乐美可言,但是中国戏曲音乐却在中国有很长的历史,且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这也引起了我们的思考,为什么同样的音乐形式在不同地域人的眼中用会有不同的审美效果,归根到底是文化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审美观,所以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看待音乐形式,是我们在欣赏音乐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文化背景;哲学观;音乐审美曾有过这样一个趣闻,一位西方音乐家在听完一段中国的戏曲唱腔后说:“中国的音乐就像犬吠一样”。当然,他得出这样的结论有他的理由,首先中国戏曲音乐的伴奏有较多的打击乐成分,在他看来噪音的成分太多;其次中国戏曲的角色唱腔有的带有沙哑苍凉的音色(如花脸),在他看来不能称得上是美的声音。但是中国戏曲在中国形成的几百年时间里,有过众多的喜爱者,并有着雄厚的观众基础。类似这样的趣闻还有,鹤在中国被认为是一种吉祥的仙鸟,故也称仙鹤,但是鹤在欧洲有的国家却是淫妇的代名词;黄色在中国被认为是高贵与权力的象征,但在非洲一些靠近沙漠的国家却是代表死亡。这不禁引起了我们的一些思考:为什么同样的事物在不同地域人的眼中会有不同的看法?引起这种差异的根源在哪里?我认为,是因为文化的背景不同导致了这种差异的存在。
所谓文化是一个民族所创造的精神上、心灵上、物质上的一切事物,文化是一个整体,它既包括了思想观念、发明创造、价值观念、宗教信仰等,也包括了经济制度、社会关系、风俗习惯等。那么文化背景的不同,也必将会形成不同的审美观念与审美情趣,而当一个人用本民族内部的审美标准去衡量另外一个民族的艺术时,就会产生一种审美观念的冲突,这种冲突可能会导致人在心理上的一种强烈不适感或排斥感。显然,例文中的那位西方音乐家,对中国的戏曲音乐产生了强烈不适感和排斥感。那文化背景的不同,会带来怎样的音乐审美差异呢?以中西方哲学观对音乐的影响,就可以看出文化背景的不同给音乐审美带来的巨大差异。
被誉为西方音乐美学思想奠基人的毕达哥拉斯是第一位把西方音乐美学思想以理论形态呈现出来的哲学家。他认为“数是一切事物的原则”,“万物都是数”,“美的本质是和谐,而这种和谐是一种理想的数量关系”,这种哲学观体现的是一种机械式、无机体的定量、有形化概念。而这种思想深深影响了音乐艺术的发展,使音乐在节拍、时值、音程、和弦等方面,都体现出了一种数的特点。节拍有2/4拍、3/4拍、8/3拍、6/8拍等;音的时值有全音符、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等;音程也是按照数来计算,一度、二度、三度、四度等;和弦有三和弦、七和弦、九和弦等,这些都表明了毕达哥拉斯的哲学观对音乐产生的影响。也正是因为这种音乐的数理逻辑的关系,使得西方古典音乐表现出了一种比较注重理性思维的发展模式。比如在西方古典音乐曲式结构中的奏鸣曲式结构,整个曲式表现出来的呈示部、展开部、再现部就是一种有很强逻辑性的的发展模式,首先是呈示部对整部作品主题的一种展示和交代,其次在展开部对主题进行拓展和变化,最后在再现部对呈示部的主题再现对比,并强调主调的回归,而呈示部的主题动机可以说是全曲的逻辑中心,它们体现出了一种俨然有序、对比统一的和谐理性美,在这种美的基础上,才是对音乐情感的表现方面进行考虑。西方古典音乐的这种基本特点和它的哲学观背景是不无关联的。
但是中国传统音乐却和西方古典音乐风格迥异,我们也可以从中国的古代哲学观念中找到一些答案。
中国古代的哲学观念认为,“气”是世界的物质构成,而“阴阳”“五行”是构成宇宙的本原因素,也正是这些观念构成了中国哲学观念的核心,而且这些哲学观念都与生命有机体相关,体现的是一种人与自然、人与天地不分离的整一观念。而这些观念也影响到了中国的传统艺术,比如在绘画和书法中讲究“气韵生动”“以形写神”等,而在音乐中讲究一种“阴阳平衡”“五行和谐”,以宫商角徵羽为代表的五声调式正是这一思想的体现,音乐追求的是“天人合一”的平衡和谐,“五声”无论如何组合,都发出和谐悦耳的音响效果。也正因此,在中国的传统音乐中,形式的逻辑性变得不是最主要的考虑内容,而曲中带有情味和意味的这种神韵才是最先被重视的。音乐形态也不是从理性的创作手段出发,而是从音乐能否符合“天人合一”的“和谐”思想出发,这就形成了一种中国传统音乐首先注重音乐内容的情味意趣,注重音乐能否体现一种和谐平衡的思想,其次才是音乐的形式问题,所以在中国传统音乐身上很难见到像西方古典音乐那样逻辑思维慎密的理性美的影子,它更多体现的是一种隐喻音乐其中的一种意味,这种意味的重要性要远远大于音乐的形式美。
所以,不同的哲学观会对音乐有不同的影响,也会造成音乐审美上的差异。除此之外,从中西方语言对声乐音乐的影响,也可以看出由于文化背景不同所带来的音乐差异。
语言是人类思维的基础,它不仅可以反映一定的民族思维特点,也可以反映出某些民族音乐思维的特点。在世界语系中属于印欧语系的欧洲各国语言,在发音上整体都有一个特点,即声调变化少,比较平直,只有在语境中时,才会有一些语调的起伏变化。而以欧洲为中心的西方声乐音乐,也受到了欧洲语言的影响。以意大利语、德语、英语为例,它们在单个单词的朗读中是没有声调变化的,如果串联起来读成句子,声音的走向也是趋向于平直,所以西方声乐音乐在发展的初步阶段,旋律的走向都趋于平直,旋律中同音反复的现象比较普遍,例如从西方音乐史上被认为诞生的第一部歌剧《尤丽狄茜》中,可以见到声乐的谱例中有大量的同音反复。还有同时期出现的一些声乐作品如《阿玛丽丽》《让我死亡》等,都可以看出由于语言的声调限制,导致作品中会有较多同音反复的现象。也正是因为如此,随着作曲技术的不断发展,创作者开始发现应该从“音乐本身”去考虑音乐旋律的变化与发展,而不是受语言的限制,所以不断产生出了旋律更为丰富的声乐作品。可以说,创作者一直想打破语言所带来的限制,尽量使旋律有所变化,而达到一种音乐性的提升。但是即使到浪漫乐派时期,在被誉为“歌曲之王”的舒伯特的艺术歌曲创作中,也能够看到同音反复的影子,比如《菩提树》《鳟鱼》等,这些都说明了地域的语言对声乐音乐的影响。
而中国的声乐音乐发展也体现出了语言对声乐旋律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使中国声乐音乐形成了和西方声乐音乐完全不同的旋律风格。
在世界语系中属于汉藏语系的中国语言,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不仅有语调的起伏变化,还有声调的变化。如果以普通话为例,分有四个声调,每个字的读音都有声调的变化,所以如果串联成句子朗读,声调起伏性强,带有旋律感。如果是地方方言,声调变化更为丰富,以广东粤语为例,声调变化有九个之多,这就使粤语在朗读起来声调起伏变化更为丰富,旋律性更强。正是因为中国语言的这种特点,使得中国的声乐音乐在发展的初级阶段都显示出一种旋律的起伏变化性。这种旋律的起伏受地方语言声调起伏的影响,所以这样的声乐音乐一开始就没有遇到过多旋律发展的问题,它们以语言声调变化为依托,可以自由抒发想表达的情感,它们不用考虑过多的音乐性的问题,而是以一种倾吐、诉说的方式,自然而然中创作出声乐音乐。这样的声乐音乐可能对音乐本身旋律的问题不太考虑,而更多注重的是所要表达的内容问题,因为语言的基础已经给了音乐很好的旋律发展模式,而且这种声乐音乐的旋律最忌讳平直,因为这不符合中国语言的声调规律,所以中国戏曲唱腔里面才有“一字数转”之说,极少出现同音反复的现象。而中国方言地区较多,而每个方言区的声调都有所不同,所以也导致了中国各方言地区的声乐旋律风格也有所不同,北方跳进较多、南方以级进为主,这些都是受中国语言声调影响所致。所以,中西方的语言不同会对音乐造成不同的影响,从而也会造成音乐风格上的差异。
从不同哲学观念和不同地域语言对音乐的影响可以看出,文化背景的不同可以造成音乐审美上的巨大差异,这也就是那位西方音乐家评价“中国的音乐就像犬吠一样”的原因所在。所以,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在欣赏异域民族的音乐时,是不是应该先从对方的民族文化着眼去进行欣赏与评价,这样才能真正了解音乐所要表达的内容是什么。如果带着自己民族文化的眼光去评价异域民族的音乐,毕竟会带来审美观念的冲突,也就会造成那位西方音乐家的“趣闻”了。所以,我们应该从文化背景下看待不同地域的音乐,这样才能理解不同地域的音乐风格特点。
1.《音乐美学通论》,修海林 罗小平著,上海音乐出版社,1997年
2.《音乐美学教程》,张前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年
3.《艺术学概论》,彭吉象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4.《中国音乐审美的文化视野》,管建华著,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