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鹏 韩流
(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辽宁大连 116029)
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健康观发生了显著变化,“花钱买健康”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大众健身需求日益增长,致使社区现有的公共体育场馆难以满足大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在这种现状下,高校体育场馆逐渐成为社区居民体育活动的首选场所。因此,高校体育场馆的利用状况,不仅直接影响到场馆的经济收益,也直接关系到全民健身活动能否深入持久的开展。目前我国有各类体育场馆约85万个,学校体育场馆占其中的65.5%,但其向社会的开放率仅为29.2%[1]。十七大明确指出,新时期的体育工作,是不断促进群众身体健康、满足其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更是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需要。这就需要改观高校体育场馆利用率冷淡的现状,实施有效的管理手段和经营模式。这样既可以缓解社会体育场馆不足的现状,又可以通过有偿服务的方式,有效分散健身人群,为全民健身服务。
对辽宁省40所高校进行问卷发放,其中发放领导问卷19份;来校锻炼人群问卷570份;高校学生问卷380份。由表1可以看出,对三方调查对象的问卷回收率均为100%,说明各方各级对体育运动及场馆利用率等方面的问题是极为关切和感兴趣的,同时也愿意就这项问题给予相应的重视。
从表2可以看出,大部分高校体育场馆采取部分开放的形式对社会开放,只有少数高校不对社会开放,没有完全开放的高校。这些数据反应出了大多数高校管理层人员对体育运动的认知程度以及对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肯定态度。但由于各高校教学工作的需要以及高等教育相关法规的约束,部分体育资源仅限于学校内部使用,并未对外开放。同时在高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实施过程中,也必然的存在一些弊端和问题,例如安全、管理、收费等方面的投入。使得一些高校对这一方式还心存疑虑,造成部分高校体育场馆的闭锁、利用率较低的现象。如果实行高校体育资源社会化,不但有利于缓解人们健身场所不足的矛盾,提高高校体育资源的利用率。对于场馆本身利益上,高校可以通过有偿服务,增加场馆收入,有利于场馆的维护与可持续发展,增强综合实力。这就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和分析场馆开放可能带来的各种利弊因素,促使场馆对外开放更顺利的实施和扩大,进而使场馆利用率有效的提高,体育锻炼人群不断增加。
从表3可以看出,持赞成态度的锻炼者有453人,占调查总人数的79.47%。这一数据充分说明了,锻炼人群对于高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普遍支持态度。也表明了锻炼人群对于高校种类繁多的体育项目、充足的场地、丰富的体育器材设施、优雅的环境以及浓厚的健身氛围的喜欢,他们很愿意在这样一个相对轻松、消费水平较低的环境中进行体育运动,从而高校的体育场馆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健身者的理想场所。社会健身场地严重不足,体育爱好者想健身却常常无处可去,健身俱乐部的分布也相对不如学校分布的均衡,这样也会在无形中阻碍了健身者的运动兴致。健身俱乐部虽然体育设施相对更专业,但是面对昂贵的健身费用,对于很多普通群众就显得格外奢侈,使得很多健身者望而却步。
持反对态度的有89人,占15.61%。造成这些反对态度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来自治安的原因。部分锻炼人群对于学校的治安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疑虑,他们认为,高校要适度开放体育场馆并要加强管理,不能盲目的开放,完全敞开大门让社会人群随意出入体育场馆,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扰乱管理秩序,还可能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带来潜在的威胁;另一个则来自于体育资源的原因。他们认为,社会人群到高校锻炼定会挤占学生的体育资源,影响学生的日常锻炼,这样做即使满足了社会人群的体育需要,但耽误的学生的体育需要,也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针对这些疑虑,高校可以通过实行有效的管理机制来避免相关事件的发生,高校毕竟不是初高中,学生也都相对成熟和独立,相信通过相应的政策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同时社会人群经常进出高校持无所谓态度的有28人,占4.91%。这部分群体不经常来高校参与体育活动,对高校开放体育场馆也不是很了解,因此持无所谓态度。
从表4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对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持赞成态度,有301人,占79.21%。他们认为高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可以为社会健身人群提供健身场地,有利于全民健身的广泛开展,增强人们的体质;同时,可以使学校体育场馆得到充分利用,提高利用率;还可以增加高校在社会的知名度,增强高校的竞争力;还有的认为开放体育场馆可以认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增加自己的社交面,对将来走向社会提供经验和帮助。
表1 问卷的发放与回收统计表
表2 高校体育场馆开放程度统计表
表3 锻炼人群对高校体育场馆开放的态度统计表(n=570)
表4 高校学生对开放体育场馆的态度统计表(n=380)
持反对态度的高校学生有68人,占17.89%。原因是:向社会开放会影响学校正常体育教学训练,从而影响教学质量,另外担心开放后社会人群挤占体育资源,影响课外体育活动,还有同学认为开放会带来安全隐患,威胁学生的人身安全。因此高校在开放体育场馆时要充分考虑社会人群与高校学生的利益,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保证高校教学训练与对社会开放的顺利进行。
1999年国家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假期公休日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通知,更加具体和明确地提出了学校体育场馆必须向社会开放的要求[2]。2009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简称《条例》)使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有法可依。《条例》第28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支持,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必要的费用[3]。因此面对体育场馆社会化,高校除了要考虑自身的利益外,还应更多地考虑社会责任,为全民健身提供更多的体育锻炼场所,实现体育场馆的既有价值,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不应该找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向社会开放。
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人民群众对体育的态度发生了质的变革,人们对健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体育场馆已经不能满足、容纳广大的体育人口,致使体育爱好者涌入学校的体育健身场所。体育健身已不是贵族的消费象征,参与健身消费出现大众化、普及化的趋势。《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与研究》指出:缺少场馆(地)设施是制约我国居民参与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场馆(地)紧缺是由两个方面造成的,其一是场馆(地)设施数量不足;其二是现有场馆(地)设施利用率低[4]。
高校的教师、学生在校经校园的文化、历史、传统、学习氛围等影响,自身的素质修养较高,有较强的进取心,特别是校园的分化气息较为浓厚,这会是吸引体育爱好者进入校园运动、健身、娱乐的一个条件。高校内一流的体育设施与专业的体育教师团队为体育爱好者提供了一个非常优越的平台。
高校体育场馆大多是话费巨资打造建成,除了高校学生课堂外时间,大多都处于停滞状态,然而每年场馆的修复与保养将会花费很多金钱,虽然每年都会拨款修复场馆,但远远不够场馆修复与保养所用的费用。高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不仅能解决体育场馆的养护资金问题,而且还能扩大、宣传学校的知名度,为学校吸引更多的机遇与客源。
第一个安全问题来自于进入校园的社会大众健身者,他们的到来给老师和学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分。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时间基本上也是师生的空余时间,这样就势必会给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正常教学秩序带来一定影响。教育部一直很注重校园的安全问题,对于外来人员进行实行准入等级制度,在这种严格的禁止情况下,对学校的安全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个安全问题来自于公众自身。公众在学校体育场馆锻炼的过程中,可能因体育设施维护不善或自身使用器械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在这种下的责任分配与纠纷调节又给高校提出了新的难挑战,在器材维护和场馆安全维护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学校体育场馆一旦对外进行有偿开放必然要进行经营性服务管理,将会涉及到管理制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各种全新问题,这都是对学校的重重考验。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更多的工作人员参与到相应的岗位上,体育场馆管理部门与学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协调,才能使体育场馆的对外有偿开放合理有序地持久的进行下去。
众所周知,市区中心与人均密集度较高的地方消费水平也较高,而相反高校的地理位置普遍坐落于市区边缘,地理位置不属于发达地区,居民密集度较低,这样就造成盈利较差的状况。这也是制约高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原因之一。
高校体育场馆的对外有偿开放的前提是必须完成学校各项体育工作,之后利用场地设施在空闲时段,合理、有序地进行一定的营销策略,而不能把体育场馆设施当成赚钱的工具、盈利的手段,这样也就限制了对外开放的时间。在开放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城体育场馆的有偿开放。这样也就限制了对外开放的时间。
首先,高校体育场馆平时只为学校师生服务,配套服务设施相对匮乏。一般只对老师开放一些洗浴间、休息室等配套设施。其次,场馆的管理人员一般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态度冷淡,对场馆的维护与保养方面的知识欠缺。再次,高校体育场馆毕竟不是专业俱乐部,大部分体育场馆都没有配备体育用品店,甚至连饮用水的供用点也没有。这也是影响高校场馆对外开放发展的一个弊端。体育场馆对外实行有偿开放和其他商品一样,必须为消费者服务,其服务质量必须提高,这就需要对体育场馆管理人员的素质和配套设施上进一步提高与加强。
首先,高校的保卫部与管理部工作人员要协同合作,对外来人员进行严格核对,在校内出入的车辆要进行缜密的疏导,安排好场地对外开放的时间与学生锻炼时间的,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正常秩序。其次,要配置场地器材的专业管理人员,定期对体育场馆设施进行维护和修缮,避免因器械问题对外来健身造成的人身伤害。
首先,所有场馆的开放必须在保证正常教学、训练和广大师生锻炼的前提下进行,要科学划分工作岗位、明确界定各岗位职责。其次,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和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使体育场馆在运行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有利条件发挥因地制宜、灵活运用、发挥优势的原则,根据不同的锻炼项目和锻炼内容安排不同场馆的开放时间,制定公开式的开放日程表,外来锻炼者可以根据自身时间安排锻炼内容和次数,做到不空闲不浪费的目的。这样既可以增加场馆盈利,也可以更好的利用场馆空间,做到效益最大化,形成特色服务。
首先,高校体育场馆应加强硬件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场馆内的服务人员要加强自身素养与服务态度。其次,建立体育健身、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网络,完善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做到人人认真、人人负责,以建立和发展差异化的竞争策略和优势,使自己的体育服务在消费者中形成区别甚至优于竞争者服务的独特形象。
[1]许立群.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就《全民健身条例》接受专访[EB/OL].http: //sports.People.Com.cn /GB/35862/10006167 html,(2009-09-7) [2010-04-01].
[2]冷迎辉.高校体育场馆向社会有偿开放的思考[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5,29(6):21-2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S].2009-08-30.
[4]师灿斌,葛超.普通高校体育场馆产业化经营管理初探[J].惠州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5(4):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