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子酱
宁为玉推荐:喜欢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淡淡的青涩,我突然想起很多年前的自己,因为年轻,所以莽撞,所以无所顾忌,所以现在想起来,会偷偷地哭泣。
直到汪洋吞没宇宙,直到太阳不再升起,直到所有文明化为灰烬,那个小小金属还记载着,曾有一个少年,对她所有的好意。
【鱼丸先生已不在旧时光】
全球变暖,冰川消融,海平面上升,连早早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那个偏远得不为人知的海滨小镇。旧时光的海岸已被海水入侵,而她也早不是当时的自己——烟熏妆,高跟鞋,手上的COACH冶艳又闷骚。
沈不让坐在他家小餐馆的门口机械而满足地搓着鱼丸,发际线比海岸线消退得还快。一身光鲜的连早早没让他惊讶,淡定地介绍自己的老婆孩子。连早早看着腰腹粗大的妇人,对那汛生出深沉的感谢。否则如今裹着油腻围裙的女人一定是她连早早。
沈不让给她端上一碗鱼丸,皱了皱鼻子:“怎么你,一个人回来?”
他到底还是提到那汛。她记得最后一次看到那汛,是在那座大都市最昂贵的饭店。门口贴了巨幅结婚照,新郎粉雕玉琢的样子简直能让唐僧也羞愤自尽,而真人版正在门口和身份尊贵的客人寒暄。他不会看见,滚滚车流背后,马路对面的那个泪流满面的女生。
连早早本想说,我找不到那汛,但听说,他早结婚了。这句话光是想一想,就让她泪水上涌如同海水倒灌,咸涩无比,坏了鱼丸的好味。
【海盗在陆地上逃亡】
连早早十岁那年,她家就成了远近闻名的暴发户。
父亲借钱办了一家服装加工厂,专门做假冒的世界名牌。只要一件真品,打版师傅拆开了重新制版,马上就能在流水线成千上万地吞吐出那些巴黎时装周刚刚展示过的华服。
狠赚了一笔的父母在市区买了商品房,不复往昔的卑微谨慎;朴素惯了的母亲也把连早早心爱的素长裙做成了抹布,给少女贯彻自己花红柳绿的审美观。
连早早被迫穿上大红纱布裙,戴手指粗的纯金项链,配恶俗闪亮的仿皮皮鞋,被母亲四处展览,享受乡亲们羡慕的眼风。
大概就是那年埋下的病根。
她越来越厌恶父亲的吹嘘和母亲的炫耀,厌恶那些来来往往的人谄媚的笑脸,还有平静海滩被开发中的嘈杂机器声和鼎沸人声——听说这里要被开发成旅游景点——到时候兴起渔家乐,就可以带领大家共同致富。
从那时起,她就不愿再说话,懒得开口。
她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五官功能是共生共存,能量守恒的。也就是说,如果其中一方有功能障碍,那么另一些方面就会更加敏锐。如果连早早不用嘴巴说话,那她的眼睛理应会看得更加澄明。
父母亲发现女儿的沉默已是半年后,带她去市区看医生,却被告知声带无恙,就没在意。
十五岁那年,初中毕业的连早早在当地已算是文化程度较高的劳动力。沉默给了她惊人的爆发力——她考上了全省最好的高中。可她担心父母不想让她去。暴发户有的是钱,却不一定有与“钱”俱进的眼光。
那年暑假,她就主动帮父亲操持渔家乐。自家的海边小屋被改成简单的家庭旅馆。她驯服了父亲淘汰的小摩托,去市区接客人。
把那汛“捡”回来的那天,空气很咸。她皱着眉,保持着凶恶没耐心的霸王龙表情。那汛走到她面前,和善地向她询问。
个子真高啊,女生要仰头才能看到他钙片一样的健康笑容和少许耷拉到眉间的碎刘海。她抽出随身的即时贴同一支墨水笔。用力咬开笔帽,低头刷刷刷写字,撕下纸,不客气地一掌拍给对方。
“上车。”纸上的两个字干净利落。
一路风驰电掣,紧贴着连早早背后的男生散发着蒟蒻混杂粗盐的味道,让她有一点点眩晕,好像带着一个海盗在陆地上逃亡。
【谁有废旧轮胎六个、五十六根竹竿、一百八十个矿泉水瓶】
前台登记时,连早早看到了那汛的身份证。北方人,十七岁。奇怪,开学就是高三了,正是要为高考拼死拼活的时候,他居然一个人跑到千里之外的小地方?
面对女生狐疑的目光,那汛居然很容易就打开心扉。
原来,和连早早一样,他也有一对让他渴望迫切逃离的父母。成绩优秀长相干净的那汛,被他们视为装点门楣的饰品,恨不得他完美到连一个毛孔都看不到。
所以,同龄人们都在为最后的分数拼死一搏,他却临阵脱逃,拿了家里的钱,随便上了一列火车,就来到这里。
连早早的脸突然红得像是深海的红珊瑚。
蒟蒻味少年的离家出走漫无目的,却来到她的身边——这简直是上天的安排。她忍不住对他另眼相看。那汛看上的房间是她最心爱的小阁楼,她也爽快地收拾出来让给他,自己住别的房间。
那汛说他很想去海边捉牡蛎。男生的想法就是奇怪,不去潜水看风景,不去沙滩看美女,偏偏要看丑丑笨笨的牡蛎。
她拉上他说走就走,可惜雨水说来就来,汹涌澎湃仿佛永无止息,去海边的小路一下子变得泥泞又曲折。
蒟蒻味少年只好在阁楼里快闷出满身跳蚤。
连早早去找他,看他坐在窗棂上哼着不知名的歌曲。
她只听出前面两句:你是汹涌的海浪,我是疲惫的沙滩。
她将男生从窗户上赶下来,挂上一只表情痴呆的晴雨娃娃——是拿被剪坏了的棉布裙子做的。
果然第二天一早就是晴空万丈。清爽干燥的路延伸至海边,那汛惊讶,“连早早,你真是个小巫婆。”
她才不是小巫婆!如果她是的话,她最先做的事情,就是变出六个废旧轮胎、五十六根竹竿子,还有一百八十个矿泉水瓶。
那些原材料,可真是难找啊难找。
【一枚牡蛎壳,换一个心愿】
牡蛎哪里去找?
那些鲜美质朴的家伙就长在海岸边的礁石上,等海水退去,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它们从滚烫的石头上一个个掰下。
当又一轮海水扑面而来,两人早就跑回了安全的海岸。连早早双手撩起连衣裙的下摆,里面满满的全是这些可怜的小生物。
对于吃牡蛎最初的印象来自小学语文课上的那篇课文《我的叔叔于勒》,是要用小改锥撬开牡蛎的壳的,但他们没工具,只好用暴力的物理方式徒手让牡蛎们屈服。
每次掰开牡蛎,连早早的裙子就会被淋上腥腥的汁液,她恼火地将手中的牡蛎托在嘴边,撮尖了嘴迅速喝掉汁液,一扬手把壳扔到海里。
相比之下,那汛就笨拙得多,牡蛎总是一次次从他的指尖划向空中,好像在做三百六十度转体。他眼睁睁地看着连早早像熟练的流水线一样,快准狠地一个又一个往海里扔牡蛎壳,就气急败坏要她别丢了别丢了。
女生越发得意,将丢牡蛎壳玩得像杂耍。男生急中生智,说:“一个牡蛎壳可以换一个心愿。”
手在空中停滞,握住那只还没来得及抛出的壳,连早早愣在原地,她有什么心愿呢?思绪纷繁,如排山倒海奔腾而来。但手里的牡蛎壳,竟然只剩下三个了。
【与拾荒大妈反目成仇】
咸鱼都有梦想,连早早自然比咸鱼高级那么一点。
是不是年轻人都对一成不变的平淡生活感到窒息,向往波涛汹涌的冒险生活?连早早虽然不想做鲁滨逊,但她渴望拥有一艘属于自己的小船,然后乘坐它一路出海去找寻找小岛。
她不要父亲乌黑腥臭的旧渔船,那样未免太不浪漫,会把海盗都熏走。
因为她早就想好了,如果能遇到海盗,她就去给他们做水手,将生命交付于广阔未知的海洋,直到双脚再次踩上新大陆。
她甚至幻想过如果2012的末日传说是真的,那她就乘着自己的小船一路浪迹到天边,熬过漫漫长夜,熬过无数熹微晨光,熬过三亿七千万年,等来新一轮的物种起源。
幻想终究只是幻想。但她还是郑重其事地将第一个牡蛎壳放在少年手中,拍给他的字条上写着:旧轮胎,六个。
这东西其实并不难找,市里修车的地方就有,价格也不贵,但每个都有五六公斤重,怎么弄回去才让人发愁。
只会读书考试的那汛勉强发挥了一下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霸王气质,两臂各担起两只轮胎,腾出的双手又抱住一只。连早早就只滚着一只轮胎,撒欢般轻松。
她跟着圆鼓鼓的轮胎快步走着,回头看看累得满脸猪肝色的那汛,感觉有一只蜜蜂在自己心里吐了一口蜂蜜,又甜又痒。
他还算是会照顾人的男生咧,连早早低头想着出了神,直到那汛在后面大叫一声才发现轮胎滚到马路中间去了,于是撒开穿人字拖的脚丫子赶紧去追。
第二个牡蛎壳换来的是五十六根笔直结实的竹竿。
而第三个牡蛎则换来一百八十个空的矿泉水瓶,数量太大,他们只好每天积极地在海滩上搜罗被人遗弃的塑料瓶,并因此遭到拾荒大妈义无反顾的白眼。
【那个不走运的小美人鱼】
一直被蒙在鼓里的那汛,直到看见连早早从厚厚的词典中,小心翼翼取出的那张简陋的设计图,才恍然大悟。
竹竿是用来扎成双排的,铁线是用来固定竹竿的,轮胎是用来固定在竹竿前后左右的,空的矿泉水瓶则是用来固定成排以备不时之需的。这个由捡来的竹竿、废弃的轮胎、拾荒大妈手下夺来的矿泉水瓶共同组成的简单小船,就是连早早的诺亚方舟。
整整三天在海边扎小船,两人晒成了黑风双煞。
完工之后,连早早和那汛就像薛蟠见了林黛玉——已然酥倒在那里。汗湿的头发在沙滩上散开来,连早早偷偷瞥了眼躺在自己身边的那汛,脸就突然变成了海天交接之际的火烧云。
那汛似乎感觉到了连早早的目光,抬手将她的头发全部拢到耳后。那汛靠近的气息让连早早觉得自己心里同时有剧烈的火山喷发和飘零的柔软樱花。
当太阳完完全全被海平面吞没之时,连早早得到了那个带着佛手柑味道的吻。她想起安徒生笔下那个不走运的小美人鱼,如果她能在期限的最后一日,太阳落山之前,得到王子的吻,那么一切不幸都将重写。
相比之下,连早早觉得自己幸福多了。
【世界末日提前降临】
小船还没来得及下水,那汛居然海鲜过敏。他表示之前吃海鲜一直身强体健所向披靡,不知道这次是不是牡蛎惹的祸?
连早早知道那汛是北方人,她突然像个羞涩的小媳妇,琢磨着给他做些好吃的。为了制造惊喜,她偷偷骑着小摩托去了市区,买来面粉和擀面棍给男生包饺子。回来的路上,她心里在唱着欢快的歌声,自从见到那汛,她就越来越渴望与他交谈,胸腔中似乎有企图喷薄而出的震动。
在小镇的路口遇到了沈不让,少年看到她手中的超市购物袋,脸色意味不明。她知道原因,却懒得解释。你看,有时候不说话还是能省下不少麻烦的。
沈不让将她拉去自己家,他刚买了电脑连了网,说要给她看一些有意思的东西。连早早坐在电脑前,狐疑地接过递来的温开水。
对方一脸不以为然地点开网页,女生看了看,瞬间从心里凉到了指尖,仿佛世界末日提前降临,冰雹如雨,诺亚方舟都救不了自己。
离开沈不让家时,连早早听到他在身后说:“他爸妈正在铺天盖地地找他,他迟早是要离开的。”
【她不是忍者神龟】
一连几夜,晚上都会刮起强风,老屋年久失修的窗户发出哐当哐当的响声。
连早早躺在床上,白天看到的网页如幻灯片一样反复在眼前放映。
那只是一个发在各大论坛和流传于QQ群的寻人启事,只是上面明白写着那汛的名字,附上了那汛和一个漂亮女生的合影,落款是一个名叫蒋薇的女孩。
她敢肯定,照片中那个被那汛搂着肩膀笑得灿烂的女生就是蒋薇。
蒋薇在寻人启事中请辞恳切,文笔优美,很打动人。这样漂亮有才情的女生,想必是很有魅力。那汛喜欢她,倒也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但蒋薇让她感到似曾相识,努力回想几遍,她才惊讶地发现,那个和蒋薇有几分相似的人,就是她自己,只是气质迥异,才让人难以分辨。
蒋薇娃娃头,发丝整齐地别在耳后,干净清爽宛如初出茅庐就惊艳的赫本。连早早长发及腰,垂在脸边,像蝶翼拱卫着脸庞,嗲嗲的。
她突然很羡慕蒋薇那样的女生,可以光芒万丈地站在那汛身边也毫不逊色。
她看到蒋薇说:那汛,你不是说要和我一起考去香港的吗?
顿时心里就满是羡慕嫉妒恨!
当然最恨的还是那汛。海滩边的那个救赎之吻真是狗屁!她恍然大悟他为何会将自己的长发捋到耳后——因为那样看上去更像短发的蒋薇啊。还有比这更让人感到屈辱的事情了吗?连早早可不是忍者神龟。
那一夜妖风四起,窗户发出苦不堪言的声音。
【赔我诺亚方舟】
第二天,连早早一开门就看到沈不让拿着大榔头,他是来帮她加固窗户的。
他灵活地爬上窗台,一边将木头的中间用绳子扎好,一面唠唠叨叨地叮嘱连早早:“这个周末有12级台风登陆,没事就别老去海边晃悠了。”
他打开一半窗,再把木头伸出去,一只手拿着绳子的另一端利用木头关好窗户后,再拿另一根木头放到屋内,在木头中间扎好。窗户玻璃也被他用胶布牢牢贴上。
跑来凑热闹的那汛听说台风将至,却兴奋得跟打了鸡血一样。他活到现在只在电视上见过台风长啥样呢!
这话遭到了连早早和沈不让不约而同的白眼。
如果天气预报真的准,那么台风将在本周五下午五点左右登陆。
就算那汛无数次的软磨硬泡,女生也没有理会他那个“陪我出海看台风登陆好不好嘛”的疯狂念头。
去海边看台风的人年年都有,这种居然要开船出海看台风的白痴可不常见!搞不好这货还会想尽办法跑进风暴的旋涡中心,去和台风来个亲切友好的会谈?
连早早心中吐槽无数:这货自己不怕死就算了,居然还敢搭上她连早早。是不是因为她只是蒋薇的替代品,所以那么不重要?
这么一想,她就恨不得去跟台风打一架来泄愤,就更不想答理摇头摆尾的那汛了。
按照周五早上的惯例,连早早清晨就爬上阁楼打扫卫生。当她看到那汛的床整齐得仿佛没被睡过。她心一惊,手中的扫帚掉在地上。窗外突然炸起雷声,她扑到屋后去看自己的小船,果然,果然已经被割断了绳索。
那个不怕死的神经病!他居然这样自作主张!
连早早气得心中炸起一朵接一朵的蘑菇云,激烈的心理斗争就此展开:
要不要把那汛用捕鱼网兜起来丢海底喂鲨鱼?
好主意,不过要先把他从海里打捞回来才行吧……
纠结的连早早一屁股坐到地板上,心中突然平静下来:干吗要跟那个神经病过不去啊,出海看台风,丧命的是他又不是自己。找他做什么,他自作自受!干吗要担心他啊,他也许根本不会遇到台风!就算遇到台风,说不定他会游泳。说不定,说不定……
窗外又是一个惊雷,把连早早的眼泪都劈出来了。
黑云压城城欲摧。她一股脑站起来,仿佛大脑无法控制双脚一样往海边跑去。
沈不让的声音像风中的回声,在身后响起:“你疯了连早早,去海边做什么,收音机说台风今天中午会提前登陆啊!”
父亲的渔船虽丑但勉强能用,她就驾着那艘黑黢黢的小渔船出海了。
海水此时已是深沉的蓝黑。海波越来越猛,小渔船的颠簸让早早胃里七上八下地翻腾着。越来越激情澎湃的海水似乎不怀好意,憋着劲儿要将她的小船掀翻。
年轻人最不惧怕挑衅!面对海水和天空的双重刁难,连早早反而沉着下来,找回那汛的心情也更加坚定。
只是,天空越来越暗,海浪声越来越嘈杂,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她还是没能看到那个傻瓜熟悉的踪影。巨大的海浪打在海面上发出爆炸般的声响,早早感到胸腔里那共鸣很久的声响终于喷薄而出:“那——汛——那——汛——你在哪里?”
太久没有开口说话,声音并不甜美动听,竟有一种人类初初萌动的原始与苍凉。她声音大,海潮声音更大,就这样杠上了!
好在连早早终于看到了他,狼狈地抱着仅剩的那些矿泉水瓶——看来轮胎小船太不结实,已被海水打败。
暴雨哗啦啦地往海面上砸,连早早逆水拼命向他划去,终于在一个大浪把塑料瓶打散之前,帮他爬上了自己的小黑船。
一百八十个矿泉水瓶撒落下来,仿佛一场雨。
女生毫不客气的凶还在对面瑟瑟发抖的男生:“叫你逞能!不会游泳的怂包,还敢出海看台风!”
还没训斥够,连早早的瞳孔却突然放大了,她指向前方的海域:“看,是台风!”
他们拼命往海边划去,那汛却还不忘激动地回头看他这辈子难得再见第二次的风暴中心。眼看它越逼越近,小黑船的速度不能再做指望了,决定背水一战的连早早,绝望地抓起男生的领子,带着他扑通一声跳进海里。
男生在水中挣扎:“我不会游泳!”真没出息。
“闭嘴!”真凶。
等她拉着他单手游到海岸边,仿佛几个世纪都过去了。连早早精疲力竭,好在那汛在大浪袭来之前将她抱起,狂奔到了安全地带。意识到终于摆脱掉了危险,两人都已没有一丝力气,瘫软在沙滩上。
“我的诺亚方舟,你赔我。”女生说完,就昏沉睡去。
【你是汹涌的海浪,我是疲惫的沙滩】
连早早醒来,第一眼看到的居然是自己在当地晚报上占据了半个版面的大幅照片。一夜之间,她居然成了见义勇为的小英雄。在她旁边病床上躺着的那汛也被照了进去。
哎……为什么把她拍得这么猥琐,还是跟那汛那家伙的合影呢……摄影师没天良!生个小孩脑缺氧!她在心中默默诅咒。
“你干吗不说话,还以为你真哑巴。”一旁的那汛问道。
“习惯了。”女生只顾欣赏自己的照片。
“可是不说话的人,总会受更多的委屈。”一声长长的叹息传来,“连早早,我可不想你继续受那些不该受的委屈。”
这话,让连早早的心一下子炸开了,瞳孔再次扩张,仿佛像见到台风袭来一样。
那汛,你这是什么意思?
到底没有问出口,震怒之下只有口不择言:“那蒋薇怎么办?”
“你还知道蒋薇,你兼职间谍啊你?”男生显然没有意料到。
呵呵,果然,他是想瞒着她呢。
连早早暗自冷笑,似乎在嘲讽自己的自作多情,强行熄灭了心中刚燃起的火苗。
痊愈后,连早早去市里参加表彰大会,得了荣誉的同时,还收到了她梦寐以求的重点中学的录取通知书。他们承诺为她免去一切学杂费和书本费。
她欣喜若狂,这下父母亲不会阻拦她去了吧。
但是,那篇报道还把三个人带到她的身边,那汛的父母,和蒋薇。
她果然和连早早长得很像,但是气质举止高出不止一个两个档次。
真正的大家闺秀呢。
连早早自叹弗如,有这样的女孩子喜欢自己,那汛还跑到这里来,脑子被螃蟹夹了进螃蟹了吧他。
一直混混沌沌的连早早,开天辟地般的尝到了嫉妒的滋味。同样的年纪,为什么她已经修炼得如此面面俱到滴水不漏,自己却还总是漏洞百出,见到大场面就唯唯诺诺。
那汛终究走了,只把自己的iPod留给了她。
连早早在他走之后,才打开那只小小的播放器,里面竟然只有一首歌,是阿牛的《纯文艺恋爱》。当她听到第一句,就意识到这是那天那汛在窗台上哼的歌:
你是汹涌的海浪,我是疲惫的沙滩,暖暖的斜阳,吊在我们的肩膀。
你用醉人的眼波,拴住恋爱的绳索,那么痴迷,那么绮丽……
往事浮现眼前,不忍再听,可歌曲的最后传来嘈杂声,原来被洗掉了。于是,她听到那汛有些变调了的声音,从iPod里缓缓流淌出来。
他说他很感谢她,让他在这短短的日子里,就体会到了许多这十几年单调人生都不曾有过的壮丽。他说他会想念这个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小镇,想念那一生一期的台风眼,想念咸咸的海风,想念他们一起拼凑出的小船……
最后的最后,哪怕他连牡蛎都很想念,却唯独没有说一句:我会想念你,连早早。
自作多情真是病,得治。
连早早收起那个小小白白的iPod,似乎与过去的懵懂痴狂就此告别。
【那些心事还是交给大海去承受】
后来的故事怎样呢。
连早早一帆风顺读完高中,不顾家里反对报考了北京的大学。父亲本想要她高中毕业就回来结婚,理想对象当然是隔壁有钱老板的实诚儿子沈不让啦。连早早的行为让他勃然大怒,威胁不给她生活费。可是沈不让居然在连早早提着行李上北京的那年,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娶了一个当地的姑娘。再后来,连早早每年都收到一笔钱,她想,父亲还是狠不下心呢。
如今,就是这样了。告别沈不让,她去了海边的老屋。父母已然苍老,她掏出一个信封给父亲,老人面带羞赧,不愿接。
连早早说,爸你当年为我上大学花了那么多钱,现在孝敬你也是应该的。
钱?什么钱?父亲一脸茫然。连早早玩味了一下刚才沈不让妻子看着自己的复杂眼神,突然明白了什么。
沈不让用这样笨拙的方式,默默爱她好多年。为了让她父亲死心,他娶了自己不爱的姑娘;为了让她在物价高昂的大都市抬起头,他默默拿出自己辛苦赚来的钱;他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个姑娘了,而拉开距离的刽子手就是他自己。因为,沈不让永远忘不掉,那个穿着俗气大红纱裙,嘴唇紧咬眉目纠结的少女,她倔犟桀骜的凶狠目光,让他心跳漏了一拍。
世界上总有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觉得自己像个怪物的连早早,在当时的沈不让的眼里,美得如同初初绽放的木棉花。
可是那又怎么样,不喜欢终究是不喜欢。连早早连敷衍他的精力都没有。
这些事情,看似和那汛已经没有关系。可是对于连早早来说,那汛是她心中最原始最根本的动力。因为他,她不满足于做一个高中毕业就回家结婚的小镇女孩;因为他,她想知道最好的连早早会是什么样子;因为他,她对外面的世界,更外面的世界,都充满好奇。
因为,那都是那汛的世界。
我喜欢你,就顺便把这世界也一起喜欢了。
连早早又去了海边,那里的海岸线是唯一见证过她和那汛有过一段小时光的存在。
站在那里,海风刮在脸上有细微的疼,起伏拍打着沙滩的海浪似乎在诉说某个古老的故事。那个故事里,她和那汛会有个不一样的结局吗?
其实,在那汛走后,她有过各种不同的猜想。看过的电视剧可以给那汛的杳无音信无数个狗血的理由。也许他病了,也许他父母病了他要尽责,也许蒋薇为他付出太多他不忍心……
直到如今,她终于能够勇敢地告诉自己那个简单却一直存在着的答案:他不喜欢她。
如果喜欢,再多的阻拦都不过是玫瑰路上的荆棘。不喜欢,一颗石子也能成为前路上的阻碍。
离开海滩时,早早如同当年丢牡蛎壳一般,她将那个iPod丢进大海。她祈祷那个白色的电子产品能沉入大海最深处,躲到地壳中,避过2012的一切灾难。直到汪洋吞没宇宙,直到太阳不再升起,直到所有文明化为灰烬,那个小小金属还记载着,曾有一个少年,对她所有的好意。
【尾声】
连早早那次回来后,沈不让就再也没有见过她。这个眼界狭窄到可怜的男孩子,终生都没有走出那个巴掌大的小镇。这让他成为了一个专情的人,因为他一辈子只将连早早视为传奇。再也没有办法看得到别人。
若说他和连早早有相似的倔犟,只是他更务实更愿意妥协。所以结婚生子,继承家业,父母的意思,他自然不会忤逆。
他没有告诉连早早,其实那汛曾经回来过。那是她大一的寒假,她没有回来过年。当那汛出现在沈家门口,的确让他深感意外。
那汛竟然是来追问连早早的去向,沈不让只告诉他,连早早去外省读书了。至于是哪里,他缄默再三。那汛再三地祈求,都只换来面前少年眉头深皱地抿着嘴。
沈不让心中也有怨愤:你早干什么去了,为什么现在才来。想到他走后,连早早失魂落魄的样子,他对那汛就怨愤上面添了恨意。
直到他走后,沈不让才感到深深恐惧——他无法相信自己居然做了对不起连早早的事情。
他突然发了疯地向火车站奔去,希望一切来得及。
可是红白相间的列车带走了那汛,也带给沈不让一辈子都无法释怀的心结。那是他唯一深深爱过的女孩子,如果她因为他的嫉妒失去幸福,那他如何原谅自己。
不止他一人愧疚。坐在火车上的那汛也觉得是自己活该。
当初,蒋薇就是他心中的雅典娜,为了追求她,真是什么方法都用尽,她却偏偏对他视若无睹。当他初次来到小镇,看到和蒋薇眉目相似的连早早,的确是把她当成了前者的影子。以至于在看到寻人启事,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回去。
突然拥有一直苦苦追求的东西,换成是谁,都会欣喜若狂的吧。
欣喜若狂的后果就是往往无法看清真正的自己。
回去之后,蒋薇告诉他之前不理他,是因为学业要紧,想两人一起考上重点之后再表白。奇怪的是,他心中竟然没有当初苦苦追求时的悸动了。起风的夜晚,他回想起自己拼上性命去看的台风,会想起那个努力救他上岸的海边少女。
就连大学,他都没有和蒋薇报同一个。
可是他果然再也找不回连早早。
那一年的那汛,麻木地呆坐在火车上。车轮缓缓向目的地驶去,仿佛驶向一个遥不可及的未来。
编辑/宁为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