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波
明代陕西提学简述
李波
在对历任陕西提学进行简单考证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说明陕西提学的相关特点,尚需对其总体情况进行简要的阐述。这主要包括:明代历任陕西提学姓名与在任时长情况,明代陕西提学的出身与籍贯及地缘分布情况,明代陕西提学的身份构成情况,明代陕西提学的社会评价情况等几个方面。
明代 陕西 提学 简述
笔者曾钩辑相关文献资料对明代历任陕西提学进行了简单的考证(参见《明代历任陕西提学简考》),因文章主题与篇幅所限,对其总体情况则未予说明。现就此问题稍作补充,以期进一步增强对陕西提学的认识和了解,从而揭示陕西提学给本地文化带来的积极影响。
(一)历任陕西提学
据《陕西通志》[1]所载,有明一代,在陕督学的提学官员共有29位。他们分别是:庄观、伍福、戴珊、杨一清、王云凤、沈文华、朱应登、秦文、何景明、唐龙、刘天和、章衮、谢少南、薛应旂、李攀龙、孙应鳌、王世懋、许孚远、姜士昌、余寅、贾鸿洙、汪乔年、尹伸、娄谦、洪翼圣(以上为副使)、敖英、王邦瑞、孔天胤(原文写作“孔天引“)、冯惟讷(原文写作“马惟讷”)(以上为佥事)。但据笔者考证,仅文献可征的陕西提学应当还有以下35位,他们分别是:冯献、刘安止、潘璋、马中锡、李逊学、李昆、祝萃、王凤灵、汪文盛、龚守愚、龚辉、杨守谦、靳学颜、尚维持、曾省吾、徐善庆、刘有诚、陆光祚、徐用检、李维桢、潘允哲、成宪、杨德政、沈季文、薛士彦、李应祥、臧尔劝、祁伯裕、叚猷、李橒、陈应元、李先成、顾大章、熊师旦、钱天锡。由此可见《陕西通志》记载遗漏甚多,所占比列不到实际人数的二分之一。其中嘉靖朝缺漏最为明显,竟达8位之多,盖其任职周期不定,旷职情况时而有之所致。
(二)在陕督学时间
以上64位陕西提学督学陕西的具体时间笔者它文已有考证,此不赘述。下面总体谈谈明代陕西提学的督学时长。根据明代官员考核制度,“吏之考,三、六年满,移验封司拨用。九年满,又试授官。”[2]由此言之,明代提学作为四、五品官员一般的任期都是一个最少的考满时间,即三年时间。所以大部分提学官员在陕的督学时间都应该在三年左右。但是情况往往也有例外,尤其是在提学设立之初。比如陕西首任提学庄观在任时间竟达14年之久,他也是在任时间最长的陕西提学。另外宪宗朝的伍福、戴珊,孝宗朝的杨一清、王云凤在任时间都比较长,5—12年之间不等。而任职时间较短的提学也不少,多为半年左右,更甚者仅用月计。比如嘉靖朝的汪文盛,从其任命到调离仅有三个月的时间,若扣除赴任时间,实际在任时间则更短。导致任职过短主要有三个原因,一个是某些提学“以疾卒官”[3],比如神宗朝的陆光祚、孝宗朝的潘璋;一个是该任仅为官员的过渡性任职,比如前面提到的汪文盛;还有就是临时性改任或补任,比如武宗朝的李昆,由分巡汉中道改任督学。实际上,陕西提学在本地的督学活动及由此带来的影响和他们在陕督学的时间也有一定的联系。一般而言,督学较长的提学在本地的影响力也相对更大一些,例如伍福、戴珊、杨一清等人就是属于这种情况。他们对陕西士风的振作与崛起所作的贡献也更为突出一些。
(一)明代陕西提学的出身及官职、品级
实际上,在明代提学设置之初,对提学官员的资质条件是有规定的。明英宗在敕谕各地首任提学时曾言:“今慎简贤良,分理学政。”[4]说明他选择提学官的标准主要还是在品德方面,因为提学官的主要职能就是敦厚风化,以助王教。但是毕竟提学“总一方之学”,“为一方之师”,因而在学识上也需相当优异,故此英宗任命的首批提学多为进士出身,十三人中唯独督学北直隶的程富和督学陕西的庄观是举人。庄观之后的陕西提学也多是举人出身,直到孝宗朝的第三任提学戴珊方为进士出身,且之后的陕西提学均为进士出身官员担任。
陕西首任提学庄观以提学佥事到任,实际上,英宗朝首批提学的官职多为佥事,正五品。庄观之后的陕西提学也多以佥事官衔到任,而在戴珊之后则多以副使到任。到崇祯年间的贾鸿洙、汪乔年两人都是以提学参政的官职到陕督学,如《东林列传》记载汪乔年到任陕西提学的情况,其文有曰:“乔年长才真品,操守无玷,升参政,督学陕西,治行又第一。”[5]参政隶属布政司,从三品,而原本佥事、副使则隶属于按察司。究其原因,大概是崇祯年间学政已被纳入布政司之故。
(二)陕西提学的籍贯及地缘分布
根据异地任职的原则,到陕督学的提学官都以外省官员担任。从陕西提学的籍贯上可以考察其地缘分布情况。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明代陕西提学籍贯简表》来进行说明:
明代陕西提学的籍贯即其地缘分布简表
从此表来看,陕西提学多来自南直隶、浙江、江西三省,占据了近半的比例。根据钱茂伟《明代进士中心区的嬗变》一表可知,有明一代,南直隶、浙江、江西正是明代科考的“强势区域”[6]。而科举的强势正是文化发达的表现,也就是说,到陕督学的提学官员多来自江浙一带文化发达地区。毫无疑问,这对陕西文化的复兴与崛起而言是一个不小的推动。
我们这里所谓的身份,一是指陕西提学在任期间的其他文化身份;二是指提学在以后的仕宦生涯中所承担的角色。无论是哪一种身份,又都必须与其在陕督学的活动密切相关。因此,实际上我们对陕西提学其他身份的考察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即陕西提学的作家身份和陕西督抚身份。前者是陕西提学在任时的另一种文化身份,而后一种身份则保证了其督学影响的再度延续。总之,这两种身份都增强了陕西提学对陕西士林的影响作用。
(一)提学中的陕西督抚
对提学官员来讲,担任陕西提学也只是他们仕宦生涯中的一段经历而已,故此,他们给陕西士林带来的影响也仅止于提学任上。但实际上,某些陕西提学离任之后,仍旧长期在陕任职,尤其是那些能够以巡抚、总督(制)身份再度任职陕西的提学,他们给陕西带来的影响也相对更为持久而明显。比如杨一清,他曾在弘治年间两任陕西提学,后来又三任陕西三边总制。有人认为他“直接导致了关陇作家群的形成和发展”[7],是符合事实的。像这样既在陕督学其后又做陕西督抚的提学还有刘天和、唐龙、祁伯裕、汪乔年等人。这些人对陕西本地文化的推动虽不如杨一清突出,但是他们对陕西社会显然有着更多、更大的影响力。可以想见,这些曾一度督学陕西的巡抚、总督(制),他们也更能注意到陕西地方的科举与教育,这对明代陕西文化的发展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二)陕西提学中的作家
明代陕西提学之所以给本地文化包括文学带来积极影响,还与他们的作家身份有关。在提学作家亲身示范的影响下,陕西文学也一度复兴,涌现出像李梦阳、康海等知名作家。而在明代历任陕西提学中,可以称得上作家的官员则占据了绝大多数。下面我们以陕西提学的创作简表来说明以上情况:
明代陕西提学中的作家及其著述
很明显,这一名单所列提学作家已经占据了陕西历任提学总数的大半,还有一些提学虽没有文集传世,但也留下了不少文学作品。像孙应鳌、冯惟讷、杨德政、顾大章、汪乔年等,《明诗综》都存有其诗。故此,明代陕西提学有三分之二的人都堪称作家。那么,陕西提学给陕西文学带来的影响也就可见一斑了。
明廷对地方提学官的考核较严,在嘉靖朝曾一度根据贡生的考试情况来降黜提学。据《明世宗实录》[10]记载,因此被“降职改用”的陕西提学就有敖英、王邦瑞、孔天胤、王凤灵等四人。但因考核过严之故,这一制度后来也被取消。实际上,根据有关史料的记载,明代陕西提学的社会评价多为正面的肯定,而从这个角度也更能反映出陕西提学的社会贡献与实际影响力。
在历任陕西提学中,有相关文献记载,其督学活动受到肯定的有:英宗朝的庄观;宪宗朝的伍福、戴珊、娄谦;孝宗朝的杨一清、王云凤、李逊学;武宗朝的沈文华、朱应登、秦文、何景明;世宗朝的唐龙、刘天和、敖英、薛应旂、冯惟讷;穆宗朝的刘有诚;神宗朝的王世懋、潘允哲、余寅、沈季文、臧尔劝、洪翼圣、尹伸;思宗朝的贾鸿洙、汪乔年。陕西提学官员中受到时人肯定的就占了将近半数的比例,由此也说明明代陕西提学作为一个整体,他们对明代陕西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
以上从四个方面简单介绍了明代陕西提学的有关情况,也根据相关事实提出了某些观点,但并未展开论述。要进一步认识并研究陕西提学给该省文化带来的深远影响,还需要我们展开更为细致的分析与更深入的研究。
[1](清)刘于义等.陕西通志[M].《四库全书》本(卷22).
[2](清)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1738.
[3](清)嵇曾筠等.浙江通志[M].《四库全书》本(卷158).
[4](明)李贤等.明英宗实录[M].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本.
[5](清)陈鼎.东林列传[M].《四库全书》本(卷6).
[6]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193.
[7]师海军,张坤.教育、科举的发展与关陇作家群的兴起[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120.
[8](清)朱彝尊.明诗综[M].北京:中华书局,2007.1626.
[9](明)凌迪知.万姓统谱[M].《四库全书》本(卷105).
[10](明)徐阶等.明世宗实录[M].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本.
李 波 渭南师范学院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讲师 文学博士
(责编 高生记)
※ 陕西省“十二五”古籍整理重大项目——《陕西古代文献集成》(初编)子课题(省级课题)阶段性成果,立项号SG13001·集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