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全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大常委会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改善民生、促进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监督工作的成效,是群众衡量人大工作质量的标准。如何增强监督实效,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施者和参与者,因此,就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要充分认识加强学习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坚持在学习中把握人生道理、锤炼道德操守、提高理论水平和思维能力、提高素质。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超越自我,与时俱进,实现事物的发展与进步。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做好代表工作。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最好的老师。我们无论做什么工作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特别是人大是由人民选举组成的,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神圣职责,必须充分信任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勇于接受群众批评,善于从群众中汲取创新力量,做到决策问计于民、工作聚力于民、效果求证于民,不断提高凝聚力、号召力和创造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凝聚民心、汇集民智,赢得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提高监督的时效性。
三是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人大监督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具体开展监督工作时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因此,认真选择和确定监督议题是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创新监督方法,突出重点监督是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保障。精选监督议题。精心选择好议题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前提。要注重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中选题,从代表建议、意见中选题,从政府执行法律法规薄弱环节中选题,从关注民生、社会和谐中选题,从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中有针对性地确定监督议题。突出监督重点。坚持抓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监督的重心,把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为监督的基本任务,“一府两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亦应作为监督的重点。创新监督方法。监督方式方法的创新,是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重要途径。人大常委会面对监督工作的新形势,坚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使监督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发展。在监督理念上要有新认识。
人大监督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要彰显人大监督的权威性,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就要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系甘肃省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