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翰贤
高中语文教材(人教版)必修一《鸿门宴》中有这样一句话:“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珏以示之者三,项王默然不应。”关于加点句的句式特点,有三种说法:定语后置句、主谓句、状语后置句。
一、定语后置句
现代汉语,定语一般在中心词之前;文言文的定语,有的在中心词之前,有的在中心词之后。文言文用在中心词之后的定语,通常较长。为了使语句流畅,往往在定语后面用个结构助词“者”联系,或者在中心词与后置定语之间用个结构助词“之”联系。原文格式是“中心词+(之+)定语+者”,翻译时应该调整为“定语+的+中心词”格式。
“人马烧溺死者甚众”(《赤壁之战》),这个定语(“烧溺死”)后置句,应该翻译成“(曹军)被烧死淹死的人马很多”,译文通畅。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劝学》),这句用“之”作为定语后置的标志,应翻译为“蚯蚓没有锋利的爪牙,强壮的筋骨”,译文也通畅。
再看我们要辨析的句子,按照前面对定语后置句的分析,数词“三”做全句的定语,“举所佩玉珏以示之者”是“者”字结构做定语中心语,“者”字在这里为结构助词,依附于动词性词组“举所佩玉珏以示之”之后,与之构成名词性的“者”字结构,表示“……的情形”。既然是定语后置句,那么翻译的时候应把后置的定语放到定语中心语前面,翻译为“多次举起所佩带的玉珏示意项王(杀死沛公)的情形”或“举起所佩带的玉珏多次示意项王(杀死沛公)的情形”,很明显,译文是不通顺的,并且与上下文衔接不畅。
二、主谓句
《现代汉语》中对主谓句是这样定义的:主谓句是由主谓短语形成的单句。什么是主谓短语?由主语和谓语两部分组成,两部分之间是陈述和被陈述的关系,也就是主谓关系。
主谓句在文言文中并不是特殊句式,而是一种常见句式。按照前面对主谓句的分析,数词“三”活用为动词,做全句的谓语,“举所佩玉珏以示之者”作主语,“者”字在这里为语气助词,放在句中,起提顿舒缓语气的作用,没有实在意义。翻译为“举起所佩带的玉珏向项王示意(杀死沛公)好几次”,与上下文的衔接问题解决了,数词活用为动词在语法上也是成立的,但译文不太通顺。
三、状语后置句
在现代汉语里,状语是谓词性偏正短语里的修饰语,介词结构一般放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状语。在古代汉语里,介词结构少数放在动词前或形容词前作状语,多数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作补语,这种语法现象就是介词结构后置,也就是状语后置。原文格式是“主语+谓语+(+宾语)补语(介宾短语)”,翻译时,应把后置的介词结构调前,成为“主语+状语(介宾短语)+谓语(+宾语)”。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出师表》),这里的介宾短语“于南阳”,作谓语“耕”的补语,翻译时应该调整到谓语“耕”的前面,作状语,这句应翻译成“我本来是个平民百姓,自己在南阳耕种田地”,译文通畅。
再看我们要辨析的句子,按照前面对状语后置句的分析,数词“三”做举的状语,“者”字在这里也是语气助词,放在句中,起提顿舒缓语气的作用,没有实在意义。译文有如下几种:
“范增屡次对项王使眼色,又再三举起所佩带的玉珏示意项王(杀死沛公),项王默默地没有反应。”(《文言文双色诠解》,云南大学出版社)
“范增多次向项王使眼色,再三举起所佩带的玉珏示意项王(杀死沛公),项王(却)沉默着没有反应。”(《高中文言文译注及赏析》,长春出版社)
“范增多次给项王使眼色,又接连三次举起所佩带的玉珏示意项王(杀死沛公),项王(却)默默地没有反应。”(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一《教师教学用书》,人民教育出版社)
“范增屡次用眼色示意项王,多次举起所佩的玉珏暗示项王,项王默不作声,没有反应。”(文白对照《史记》,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上述译文大致相同,数:屡次,多次;目:名词用作动词,使眼色,示意,暗示;所佩:“所”字结构做定语;以:连词,表目的;之:代词,代项羽;者:句中语气助词,表提顿;三:非确指数词,表虚数,译为再三、多次(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教师教学用书》译为“接连三次”,值得商榷)。尤其在句式上,都把“三”提到了“举”(举起)前面,译文文从字顺,又和上下文衔接紧密,应为对“举所佩玉珏以示之者三”句式的最佳解释。
综上所述,“举所佩玉珏以示之者三”在文言句式上,应为状语后置句。
作者单位:湖南省隆回县第二中学(42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