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梦的建构逻辑及其对中国梦的启示

2013-04-29 14:12马升翼
统一战线学研究 2013年5期
关键词:美国梦中国梦

马升翼

摘要:美国梦集中体现了美国人民对美国的向往和追求。民主制度是美国梦之根基,自由主义是美国梦之灵魂,机会平等是美国梦之关键,文化包容是美国梦之支柱。美国梦的建构逻辑对中国梦具有重要启示,实现中国梦应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美国梦;建构逻辑;中国梦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3)05-0083-04

美国梦一词由詹姆斯·特拉斯洛·亚当斯在1931年出版的《美国史诗》一书中首次提出。他写道:“让我们所有阶层的公民过上更好、更富裕和更幸福生活的美国梦,这是我们迄今为止为世界的思想和福利作出的最伟大的贡献”。关于究竟何为美国梦,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争论不休。较为主流的观点是把美国梦界定为公民的个人愿望,即每个公民只要通过自己的智慧、勤劳的双手、勇气和决心就能够在美国过上更好、更优越的生活。自从1776年美国独立以后,世世代代的美国人都深信不疑并努力践行着美国梦。同时,美国梦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人来到美国创造自己的价值、实现自己的梦想。然而,美国梦究竟何以提出、何以成为可能、以何种力量吸引人们对美国这一国家的高度认同呢?本文尝试对美国梦的建构逻辑进行探寻,并提出其对中国梦的若干启示。

一、民主制度是美国梦之根基

简单地说,民主是一种人民自治的制度。科恩曾对民主进行过简单的界定。他认为,“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该体制中社会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1]。亚里士多德在区别了几种不同的民主形式之后提出,“我们可以以此作为准则:不容许所有公民共享的制度是寡头的,容许所有的公民共享的制度是民主的”[1]6。美国第十六任总统林肯对美国民主制度运行也有过简明扼要的理解,即“民有、民治、民享”。这种认识不仅体现了美国民主制度的价值向度,更体现了人们对美国民主制度的政治共识。但是,我们仅把美国的民主单纯理解为美国的一种政治制度还是远远不够的。它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源在于公民对美国民主制度的信任和认同。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美国民主制度的产生和有效运行实际上是建立在美国公民对美国民主制度的合法性认同基础之上的,公众的政治信仰、政治态度和政治价值观是民主制度的合法性来源,是民主制度的社会支撑”[2]。所以,人们对美国民主制度的认同成为美国政治认同的核心驱动力。

在对美国发展优势的研究中,国内外学者从各自视角出发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比较有影响的几种论述有“熔炉论”、“美国例外论”、“边疆开放论”等,无不从一个整体社会的视角来研究美国发展的动力和优势。但是,一个国家的发展进程和公民的国家认同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政府的发展模式和政府的执行能力。正如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所说的,“我在这里讲的是遵循人民的真正意愿的政府,而不是仅以人民的名义发号施令的政府……因为它可以假借大多数人的意志形成的道义力量,坚定地、迅速地和顽固地去实现独夫的意志”[3]。正是美国的民主制度及其政府发展模式,才使得美国能够做到顺应民意并有效执行民意,才使得每个公民手中的权利得以充分实现,才提高了这种政治文化下美国政府的公信力,提高了人们对美国的国家认同,这也是美国梦的根基。

二、自由主义是美国梦之灵魂

近代以来,自由主义在西方政治思想中一直占据着主流的地位。自由主义首要关怀的是个人自由的维护问题。然而,自由是一个本身就容易引发争议的概念。在19世纪的时候就有学者统计过,关于自由的定义有200个以上。自由与政府形式无关,而与民主和平等紧密相连。自由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进行确定。一是在民主的国家,它的宪法必须保证所有的公民可以自由地从事某些行动,并能够保证宪法可以保护这种自由。二是如杜威所说的“实际的和具体的机会与行动自由依赖政治和经济条件的平等化,在平等的条件下,每个人才有事实上的,而不是抽象的、形而上学的自由”[4]。三是哈耶克提出的“主观的自由”及满足主观自由的“实质能力”,指“一个人的行为受他自己深思熟虑的意志、理性或持续的信念所指引,而非基于一时的冲动或环境的影响,并且个人有满足这些意志、理性和信念的能力”[5]。

美国著名学者路易斯·哈茨曾认为,美国具有天然的自由主义传统,这种自由主义传统曾深深地扎根于欧洲移民的美国梦之中。刘亚洲在其《美国真正可怕之处在哪儿?》文章中指出:“美国是由千千万万不爱自己祖国的人组成的国家,但他们都很爱美国”。一个没有共同历史、共同文化、共同民族的国家,却是通过国家的意识形态,即“一整套的自由主义政治原则,特别是体现在独立宣言和宪法中的自由和平等原则来界定”[6]。正是这“一整套的自由主义原则”才使得来自诸多国家的移民自觉自愿地接受“美国化”,并热切地认同美国。富兰克林·罗斯福在他的《论四大自由》中将自由分为四个基本的部分,首当其冲的自由就是每个公民具有言论和表达的自由,不强求意见一致,不否定言论的合理性,不限制公民个人对正当权利的表达。罗斯福希望这些自由能够存在于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这种具有普适性的自由主义价值原则不但表达了每个公民对世界和平、自由和幸福生活的殷切向往,也在人们心中达成了对自由主义的共识和对美国的认同,从而成为美国梦之灵魂。

三、机会平等是美国梦之关键

同民主和自由相关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平等。如果说自由是实现民主的条件,那么平等就是民主合理性的关键。如果不允许或者不承认公民享有基本的平等,所有人平等参与管理和平等地追求自由的精神便荡然无存,民主也就荡然无存。自由主义政治学说中包含着深层次的平等的观点,认为所有的合法政权都来源于个人的同意或认同,而这些人不仅天生是自由的,而且更是平等的。由此说来,平等也就成为了美国国家认同的关键所在。

平等概念的理论根基在于“天赋人权说”,即认为人类生而自由平等。不同时期对于人类平等的主张也有所不同。古希腊罗马时期所主张的平等是人的“内在理性”上的平等,也就是人在有理性和知善恶上的平等。西方早期的平等观念局限于道德和宗教上的平等。到了近代,西方的平等观念从道德和宗教领域转移到了政治、社会和经济领域。约翰·洛克在他的《政府论》中对平等做过这样的界定,他认为“人类原来处于一种自由放任的状态”,“这是一种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所有的权力和控制权都是相互的,每个人享有的权利是均等的,不存在谁凌驾于谁之上的现象,同种族和地位相同的人生来就享有相同的权利,能够享有自然赐予的一切优势,能够运用相同的身体能力条件,自然而然,人们就应该人人平等,不存在从属和支配关系”[7]。洛克的政治权利平等理论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他所论述的平等只不过是一种形式上的平等。也就是说,虽然每个人都有平等参与的权利,而在事实上却没有平等的实质权利;同时,洛克的平等观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乌托邦性质。

很多学者在“对什么平等”的问题上也展开过激烈的论战,比如“福利平等说”、“资源平等说”、“未发挥的天资或素质平等说”等,而事实上这些观点往往是站不住脚的。真正的平等应是哈耶克和诺齐克所一致主张的法律上的平等。所谓法律上的平等指的是,“没有谁的渴望和企图心会被任何法律的障碍所阻,每一个人可以凭他个人的能力为任何社会地位自由竞争。因此,法律上的平等维护个人的独特性,并保障个人发展的机会”[5]60。哈耶克主张的法律上的平等实质上就是在法律所保护的自由竞争中的机会平等。哈耶克认为,除了法律上的机会平等之外,其他一切的平等诉求都是迷妄。

美国能够得到人们的热爱和认同,最关键就在于美国能够保障每一个人在自由竞争中的平等机会。在美国,机会平等意味着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勤奋、智慧和正当手段来提升自己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美国第十六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在就职演说之前就说到,能够使这个联邦政府长期存在下去的最“伟大的原则”就是承诺“所有的人都有平等的机会”。2009年1月22日,美国第四十四任总统也是美国200多年来的第一任黑人总统奥巴马在华盛顿宣誓就职。奥巴马能够成功成为美国总统不但是美国践行机会平等的真实写照,更是成就了一个无以复加的美国梦。

四、文化包容是美国梦之支柱

美国是一个“大熔炉”。“合众为一”是美国的箴言。从1607年第一批欧洲殖民者踏上美洲大陆以来,在400多年的时间里,美国已经成为一个由100多个民族组成的混合体。从1820年到1924年间,约有3400万欧洲人来到美国。1920年,美国的人口总数首次超过一亿。从1965年到2000年间,又约有2300万移民来到美国。据2002年美国人口普查报告统计,美国人口已经达到2.81亿,成为仅次于中国和印度的第三大人口大国。据美国最新人口调查结果统计,到2012年初,美国人口总数达到3.13亿左右;平均每46秒钟就将增加一名移民。由于剧增的移民人数和庞大的人口数量,美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不同种族间的矛盾、冲突不断升温,本土主义、分离主义以及黑人民族主义此起彼伏,民族历史和民族文化也在不断刷新。在这种环境下,支撑美国主流文化的WASP(英文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的缩写,译为“盎格鲁—萨克逊白人新教徒”)理论逐渐被美国的多元文化所取代,多元文化主义成为了解释美国种族差异性的密匙。

20世纪90年代以来,多元文化主义成为美国学者研究的重大课题,而对其含义的界定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他们从不同角度对多元文化主义有着不同的理解。那么,美国的多元文化主义究竟主张什么,并如何融合各民族各人群的差异性而形成一个统一的美国文化呢?一个比较主流的观点认为,多元文化主义包括7个方面:宗教信仰多元化、人种多元化、种族多元化、性别要求多元化、阶级多元化、教育多元化和语言多元化。虽然现在很多美国学者对多元文化主义忧心忡忡,但是文化的多元化和多样性是每个国家都要面临的问题。内森·格莱泽认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美国的多元文化主义就是要求多元文化被包括在美国文化之内,多元的文化也正是美国的文化。

文化是有生命结构的,是一个不断发展、延续和再生的过程。如果必须用一个确定的概念来说明美国文化的话,那就是美国梦。从第一批欧洲移民迁往美国开始,他们的美国梦就已经存在了,那就是摆脱宗教的束缚、政治的压迫和经济的困窘,真正地实现政治民主、人身自由、机会平等和自我价值的充分实现。所以,正是人们怀着这种梦想、追求和希望才造就了多元的美国文化。同时,也正是这种多元的文化和文化的兼容才使得生活在美国土壤上的各个国家的移民产生了对美国文化的强烈热爱和认同。

五、美国梦的建构逻辑对中国梦的启示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在参观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览时,集中阐述了中国梦的深刻内涵。他说道:“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8]。自此,我国掀起了中国梦的研究热潮,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中国梦这一概念作了界定。无论是美国梦还是中国梦都是表达一种理想、一种追求和一种奋斗目标,也可以说是一种国家认同的建构方式。中国梦需要中国人民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建构。但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不论对于中国人民、美国人民还是世界人民,都是他们共同的梦想。因此,美国梦的建构逻辑对于中国梦的实现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尊重个人价值,实现个人发展是美国梦的重要内容,也是美国长久保持旺盛活力的重要原因。中国梦既是国家梦、民族梦,也是每一个人的梦。离开了人民,中国梦就会成为一个虚妄的东西。因此,要实现中国梦,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果。

其次,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民主制度是美国梦的制度支撑,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制度保证。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才能激发广大民众参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积极性,中国梦的实现才能拥有坚实的依托。因此,要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让广大人民自觉意识到自己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与这个国家息息相关、荣辱与共。若能这样,中国梦就能深深融入每个人民的个体之中,实现国家梦与个人梦的统一。这等于给中国梦的运转安上了永动机,使其不断散发出活力。

最后,要积极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美国梦之所以能够成为美国人的信仰,与国家营造的社会环境是密切相关的。美国机会平等、文化包容的社会环境,是美国梦放射出迷人光彩的重要源代码。中国梦的实现要立基于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之中。社会不公、正义流失会消解人民对这个国家的原初性认同,进而产生拒斥心理和不满态度。只有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才能夯实中国梦的社会基础。

参考文献:

[1] [美]科恩.论民主[M].聂崇信,朱秀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10,6.

[2] 谢岳.公共舆论:美国民主的社会基础[J].江苏社会科学,2002,(4):123-129.

[3]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M].董国良,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252.

[4] 韩震.美国自由主义思想的演变[J].国外理论动态, 2003,(7):19-22.

[5] 何信全.哈耶克自由理论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43,60.

[6] 王立新.美国国家认同的形成及其对美国外交的影响[J].历史研究,2003,(4):124-136.

[7] [英]约翰·洛克.政府论[M].丰俊功,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9:111.

[8] 徐丹.脚踏实地,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各地各界群众热议习近平总书记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的重要讲话[N].人民日报,2012-12-01(1).

责任编辑:林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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