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傲
【摘 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小微企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提供大量就业,增加财政税收。但同时,小微企业的生存现状堪忧,尤其是在融资方面存在重重障碍,严重影响了小微企业的成长性、盈利性及产业升级能力,因此采取相应措施,如建立地方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档案及共享系统、定期公布有关较高信用等级小微企业的政府推荐名单等等,来改善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不仅对企业自身成长有利,而且对国民经济整体发展也有着重要价值。
【关键词】小微企业;经济价值;融资难问题
一、小微企业一般理论分析
(一)小微企业界定及一般特征
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企业群体中的小微企业成长迅速,覆盖领域广泛,从农、林、牧、副、渔等传统产业到新兴文化传播产业,软件网络技术产业等等,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成分。但正是由于小微企业行业分布的广泛性,致使具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措施很难在如此大的范围内得以落实,因此我国长期缺乏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和足够的扶持力度。为了改善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增加对其支持,2011年7月4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特别地,将小微企业作为企业的类型之一加入到企业划型中,而在特定的领域内,也有针对不同行业特征的小微企业界定细则,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零售业规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等等。
(二)小微企业现实、理论经济价值及发展障碍
改革开放以来,小微企业快速壮大成长的过程中,这类企业所具有的现实上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由于小微企业成立发展的资金需求量不大,因此可以更加有效的促进社会分散闲散资源的利用,同时各个行业中普遍存在的大量小微企业,也为社会提供了众多的就业岗位和机会,缓解就业压力。小微企业的经营较大型企业也更为灵活,能够快速地对市场的新要求通过设计或是技术创新进行回应,因此在创新方面也有着重要价值。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小微企业接近3000万户,创造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产值达到2万多亿元,并保持着47.15%的年均增长,可见小微企业已然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
从理论上来看,小微企业是可以达到最优规模,产生很高的经济效益的。奥斯汀·罗宾逊在《竞争的产业结构》一书中指出:企业规模收益递增有一定限度,超过此限度,将会出现规模收益递减,因此并非越大的企业规模就会有更高的效益水平,所以小微企业在一定的技术水平下也是可以达到单位成本最低的规模。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为寻找最优资源的配合,产业链从上游产品设计到中间生产装配再到下游营销往往是分散在不同的优势地区,这种产业细化分化的趋势给小企业提供了机会,占据整个产业链中其最具优势的一环,从而实现自身的规模效益。而且,经济较快发展的背景下,消费者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使得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个性化,因此产品生产也要适应这种多样少量的趋势,所以,笔者认为,小企业专注于个性、多样的产品生产是可以达到最优规模的。
但在小微企业的优势在国民经济增长中不断得以体现的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来,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企业群体在通胀率总体上涨的情况下,经营压力在不断加大,利润空间也随之压缩。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以工业企业为例,2008-2011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分别为106.9、94.6、105.5、106.0,而对应的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分别为110.5、92.1、109.6、109.1,除经济危机影响下的2009年以外,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均高于同期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由此对我国企业的运营情况可见一斑。而其中小微企业作为企业群体中最为弱势的成员,情况则更为严峻,劳动力价格、资源价格的上升,场地、设备租金的增加,致使企业营运成本的加剧,从而弱化小微企业的盈利能力,而资金量的减少也导致企业的成长能力和创新转型能力的下降。
二、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为了缓解上述困境,维持企业的运营发展,小微企业需要进行融资,但现实的种种情况证明小微企业的最大问题也就是融资难。据不完全统计,小微企业每年显性的融资需求在8000亿元以上,但从正规的金融机构只获得不到1000亿元的资金支持。每年的融资缺口高达6000亿元-7000亿元,可见小微企业的融资供需是明显不匹配的,换言之,现有的融资渠道是难以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的。
与融资租赁相比,银行贷款的门槛是比较高的,一般银行为了防范信用风险会要求小微企业提供抵押物来作为担保,但符合银行条件的抵押物对于创业初期的许多小企业来说是很难提供的,因为其固定资产如设备、场地大多是依靠租赁,所以有时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而被银行拒绝放贷。而且进行抵押物贷款的成本也是较高的,需要支付抵押物的评估费用,抵押手续办理的费用等,贷款程序完成的时间也是很长的,这些因素都阻碍了小微企业向银行寻求贷款,因此银行贷款在融资总额里占比少,据统计仅约10%左右。以工商银行为例,在2006-2010年期间,工商银行向小企业贷款累积增长总计约3500亿元,而同期该行新增总贷款额为24229亿元,仅占14.5%。2010年末,小企业贷款总额约4000亿元,占总贷款余额的8.5%。同样,股份制银行中的代表民生银行,截至2011年11月小微企业金融事业部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元,而民生银行2011年第三季度末的公司贷款余额为8177亿元,小微企业金融事业部贷款余额仅占总公司贷款余额的12.3%,可见股份制银行的资源投向与大型银行趋同。
三、融资难原因分析
上述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即资金供需的突出矛盾与“麦克米伦缺陷”(Macmillan Gap)——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资金缺口,而中小企业对债务和资本的需求数额高于金融体系愿意提供的数额,是相吻合的。那么,到底是什么造成了存在帕累托改进的资金供需尚未平衡的市场?笔者认为,小微企业内部和外部市场的多重原因导致了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
1.小微企业内部原因
(1)小微企业规模较小,其中很多是家族式企业,对于企业的管理不够严格,信用观念淡薄。在进行生意买卖时,更多的是“人情”交易而缺乏规范的制度约束,拖欠、赖账的现象时有发生,这都对小微企业的企业形象和信用等级造成恶劣影响,使得金融机构不愿冒信用风险向小企业进行贷款业务。
(2)小微企业在创立初期,场地、设备等等常常都是采取租赁的方式,因此自身所有的固定资产很少,尤其是高新科技企业,主要是依靠人力、技术资源,这样就导致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很难拿出合格的抵押物来担保,银行自然也就会选择信用有保证风险更小的大中型企业来发放贷款而不是拿不出抵押品的小企业。
2.外部市场原因
(1)当前我国还尚未建立起市场经济下的信用评价体系,没有专门信用评价部门和人员进行企业信用等级标准制定和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分级,也就更不可能存在市场主体共享的公开的不同部门企业的信用状况信息。在信用评级缺失的背景下,现在很多企业往往只会将好的一面展现给市场和贷款机构以获得资金支持,很明显对贷款机构的利益构成威胁和侵害,从长远的角度看,资金盈余方和需求方很难在无信用规范的市场中建立稳定持久良好的资金供需的关系。
(2)我国关于小微企业融资的法律支持是不足的。2003年我国正式施行的《小微企业促进法》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法律保障,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和时代意义,但其条文偏重原则性和鼓励性,在支持小微企业创业、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缺乏具体引导指标和目标操作指标。除了《小微企业促进法》,我国目前还没有其他与扶持小微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一些地方性的或是政府部门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的规章制度的法律力度明显是不足的,因此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在保护小微企业所采取的措施中是不可缺失的。
四、小微企业融资难解决途径
面对小微企业融资的如此窘境及外部市场和企业自身所造成的各种融资障碍,笔者认为,在我国现有条件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进行改善:
1.小微企业自身的解决途径
虽然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但是其融资难题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说明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仅仅依靠政府的政策引导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小微企业自己的努力。笔者认为,小微企业的重点应该放在提高企业信用和加强财务管理两个方面:首先,企业要注重产品质量的提升和企业品牌形象的塑造,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产品质量自然会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信用等级;其次,要保证企业拥有完整、清晰、真实的财务记录和报表,以符合贷款机构对财务报表的审核要求,降低银行对其进行跟踪监管财务状况的难度,从而提升银行放贷的信心和积极性。
2.政府方面的解决途径
从“麦克米伦缺陷”的角度来看,市场资金供求失衡是市场自身调节失灵的表现,所以政府应该采取相应措施来弥补市场缺陷。以法国为例,法国小微企业的全部投资中,国家补贴约占10%,国家和银行贷款占60%,企业自有资金只有30%。1983年—1986年期间,对新建小微企业相继实施了三年免征、后两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小微企业职工收入投资于企业的,可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小微企业主的财产继承税可缓交5—10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欧盟另一支柱德国在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上也是首屈一指,对大多数的手工业小微企业实行免征营业税,并且企业用于再投资的资金无需缴纳财产税。可见,政府不仅仅要出台政策引导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时也可以运用财政手段的税收来降低小微企业的运营成本来减少融资的需求,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更为简单易操作、见效也更快。
3.银行方面的解决途径
我国现有的大型商业银行应当适应小微企业的发展要求,开拓“少量、高频、易得”的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并且要主动改变被动应对小微企业贷款申请的模式,可以通过实行更为有效的针对获利较低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来提高主动联系了解小微企业客户情况的积极性;也可以邀请专家组建专业团队对小微企业的贷款申请和企业发展战略进行评估,对成长性较好的小微企业协助制定融资、理财等策略,而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贷款业务。在发达国家,这种转型后的贷款服务是较为普遍的,如美国,设立有小企业管理局(SBA),是美国政府制定小企业政策的主要参考和执行部门,但其本质是政策性金融机构,除了为小微企业创业准备、计划拟定、公司成立、行政管理、商业管理等提供咨询服务以外,还以金融中介的形式向企业提供资金帮助,通过国会授权的拨款提供贷款。同时,银行在要求小微企业提供抵押物担保时,可以根据借款对象的特征,制定更可行的抵押物标准,如可规定以小微企业的库存商品、已获得订单等作为抵押物。
但要注意的是,银行过快过多地转向小微企业贷款可能会导致类似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日式陷阱”——大量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并以企业所在土地等作为抵押,导致地价飞速上涨,脱离经济基本面的供需水平,加剧经济泡沫,因此向小微企业贷款时银行要把握好对贷款的放开力度和速度。
【参考文献】
[1]伍旭.如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基于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理论的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2,(27).
[2]国家统计局2011年年鉴.
[3]舒威.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研究[J].企业家天地,2012,(12).
[4]俞志刚,王飞.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破解探析[J].银行家,2012,(3).
[5]刘肇彤.我国市场风险投资现状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1,(5).
[6]徐骏飞.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西南金融,2012,(5).
[7]阎金明.扶持小微企业的国际经验及相关建议[J].天津社会主义学院院报,2012,(2).
[8]卢卓.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国际借鉴与路径选择[J].科技经济市场,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