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昆
【摘要】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法律需求的不断增加,法制节目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和喜爱。做为一个县级电视台如何能在强手如林的法制节目中寻求突破,办好自己的法制节目,这是一个法制节目负责人要认真思索的地方。
【关键词】县级电视台;法制节目;地域特点;贴近群众
在中央电视台将法制节目扩展成法制频道以来,各级地方电视媒体的法制节目也应运而生、蓬勃发展。本地法制节目《法系你我》开播已有两年多的时间,在这两年的节目过程中,我们也在不断地摸索着答案,寻求一条适合自己的突破之路。笔者也试着在这里将我们在法制节目中报道获得的一些心得体会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扬长避短,抓住地域特点,坚持做本地本土的法制节目
县级电视台和中央台、省级台乃至地市级电视台相比,不具备他们所拥有的优质的新闻资源和充足的人力资源,这也是所有县级台都必须直面、本身无法克服的先天缺陷。因此,我们不能通过与中央台、省级台和地市级电视台拼资源、拼人力来争取收视率。我们要充分发挥自身船小好调头的特点,在节目形式上不断创新,增强节目的观赏性和趣味性。中央台、省级台的法制节目,不论是案件类节目,还是民事经济纠纷类节目,大多是高屋建瓴,透过事件本身来展现法律的神圣和社会的道德观念,节目本身除了故事性以外,还在严肃中给受众强烈的震撼和教育。而县级电视台在做法制节目时,则不一定要追求视觉的震撼和气势的严肃恢弘,可以充分利用所处地域的人文资源,将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溶入到节目当中。我们曾经做过的节目《邻里之间》,两家邻居因为晒粮食占地和几堆狗屎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结了怨,闹得不可开交,经过司法调解员多次的上门调解,双方都认识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和好如初。我们在做这期节目并没有在两家的矛盾演化中过多着墨,而把重心放在了两家人由强硬到认错的过程中,更是把用当地的戏曲演唱的《调解歌》、《和谐歌》穿插在其中,让受众更容易接受和传唱,在潜移默化中引导舆论。另外,我们还把一些动漫、电影片断引入节目中,既增加了节目的趣味性,也增加受众群体。
二、开拓渠道,加强同群众的联系,广泛收集各类涉法事件
县级电视台受地域限制,不可能同中央台、省级台一样追求事件的重大和离奇。但是我们可以利用直接接触最基层的群众这一优势,第一时间了解百姓的法律诉求,根据群众的需要来调整节目内容,让群众了解法律、理解法律,能够及时运用法律知识解决自己的问题。我们积极寻找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容易被群众误解的各种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跟踪报道。在报道典型性案例时,不仅报道事件的整个经过,满足受众猎奇心理,而且在报道事件的经过的过程中,请法律工作者运用法律分析事件,诠释事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让受众在观看节目的过程中,增加对法律的认知,正确的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近几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观念的改变,群众保险意识的日益加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有意识地给自己购置各类保险,但由于保险本身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群众很难详细了解掌握自己所拥有的保险权益,导致了保险理赔时很容易引起纠纷。2011年,我们栏目就结合相关案例针对人身保险、车辆保险等与大家关系密切的保险类型先后制作了《保险金哪去了?》、《车祸之后》、《为什么我要多赔五万元》、《都是借车惹的祸》等一系列节目,让受众在观看节目的同时,能理性对待保险、更清楚自己的权益。由于节目选题立足当地突出问题,恰到好外地满足了受众需求,节目一播出就受到了观众的好评。同时,我们也加强同公安、司法以及当地律师所的联系,获取当时一段时间多发的案件和矛盾纠纷,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让受众避免受害和少走弯路。去年的七八月份,公安局连续接到报警,受害人被犯罪嫌疑人以不同的形式诈骗。针对这一多发的诈骗案件,我们联系公安机关先后制作了《敲响网上银行诈骗的警钟》、《取款机前的黑手》、《熟人骗你没商量》等一系列节目,将骗子的常用手段和识破骗局的方法进行了全面报道,让受众深入了解骗子的伎俩。更有观众在观看节目后遭遇骗子及时报警,为民警破案提供了线索。这也可以是节目在起到了预警作用的同时,收到的意外之喜。
三、贴近群众,以心换心,用真情换真话
做为一个记者,千万不要自己把“无冕之王”的称号挂在自己身上,处处高人一等,采访时走马观花不深入、千篇一律一刀切,浮于表面,畏难不前,不深入了解事件,纯粹为了节目而采访。要同医者一样抱着一颗济世之心,放下身段,真心诚意地同被采访群众接触,用可亲的态度、平实的语言化解被采访群众的抵触心理,从而获得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在我们的采访中,一些民事纠纷的节目最难制作,因为大多数当事人都有一种丑事不外扬的心理,对于记者的到来有着一种天然的抵触,不愿意接受采访,即使勉强接受采访,也不愿意提自己的事,只是用一些空洞的话来搪塞。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就要用我们的行动来化解被采访者的这种抵触心理。大可放下手中的机器,同被采访者感兴趣的话题入手,同他拉拉家常,慢慢调动他的表现欲,然后站在他的角度,对发生在他身上的事件进行一些客观的评价,提出自己的见解,得到被采访者的认同后,他就会不知不觉地打开话匣告诉你所不知道的台前幕后,同你展开讨论。因此,这种大可不必正襟危坐、一本正经地让被采访者面对摄像机镜头,可以把摄像机架设一边,同被采访者边聊边录,虽然这样加大了记者后期的工作,但获得的资料绝对是丰富的、被采访者也是绝对的自然流利。我们在录制《换房“换”出来的麻烦》时,我们记者就先后三次找到因换房而闹出矛盾的两家当事人,刚开始两家当事人也是都不愿意将自己家的丑事曝露在电视上。后来,我们记者了解到两家当时换房是为了方便照顾上学的孩子,于是我们从孩子上学入手,逐渐拉近同两位当事人的关系,让他们自己讲出为了孩子上学他们各方面付出的努力,讲出了换房经过和后来产生矛盾的原因,说得声泪俱下。整个节目我们先后录制了四盘带,共计四个多小时的同期声,虽然后期剪辑确实费了一番功夫,可节目制作做到了客观公正、而且真实感人。重要的是,两家当事人在看到这期节目后,也对对方多了一分体谅,在后期调解时,双方很容易化解矛盾。
四、博闻强记,扩展自身知识面,成为相关行业的行家里手
做为一个专题节目的记者,仅仅能够驾轻就熟地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还要成为相关行业的专家,要多多学习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对于各种涉法事件要有自己的分析和看法,让节目做到客观公正,不能人云亦云,像一棵墙头草一般随风倒。同样,一个知识丰富的记者在采访中也更加容易同被采访对象找到共同语言,更容易得到被采访对象的认可。前不久,拍摄一起公安破获的诈骗案,当我们在看守所采访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对采访有很大的抵触,不愿意讲述自己的事。但是,犯罪嫌疑人却十分关心自己的判决情况。于是,我同他讲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地帮他分析他的情况。边分析边询问他的情况,为了能更多地了解自己可能面临的处罚判决,犯罪嫌疑人详细地将他的犯罪经过告诉了我们。就这样,既满足了犯罪嫌疑人的要求,也让我们顺利完成了采访。
总的来说,县级电视台的法制类节目,只有成为观众的法律向导,真正为观众解决法律问题,增长法律知识,成为观众的贴心朋友,获得观众的关注和支持,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走出一条突破之路,创立属于自己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