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与中国画的关系

2013-04-29 17:37潘宝凤
西江月·中旬 2013年5期
关键词:中国画书法

潘宝凤

【摘要】我们常说“自古善画者必工书”,中国书法与中国画作为中国艺术的两种独特代表,其两者似乎是相通的,自古以来,中国画一直强调的传统即是学画者必须会写书法。其实,中国书法与中国绘画并不是一开始就相互结合,它们经历了相并而行、初次交融直到元代以后书法性绘画才开始形成,探讨书法与绘画的关系,对于指导我们今天的中国画创作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书法;中国画;书画同源

一、书法与绘画的相并而行

西汉文学家陆士衡曾说:“丹青之兴,比雅颂之述作、美大业之馨香,宣物莫大于言,存形莫善于画”,唐代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写道:纪传所以叙其事,不能载其容,赋颂有以咏其美,不能备其象,图画之制,所以兼之也。陆士衡与张彦远的言论,揭示了绘画与书法的不同功能,绘画主要用来存形,书法则用来叙事。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早在唐以前,书写与绘画的职能是不同的,并且他们的功能是相互配合的,即所谓的“左图右史”,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只有书法与绘画的共同合作,才能达到“成教化,助人伦”的目的。

除此之外,我们翻看中国绘画史或是中国书法史,我们会发现一个较为有意思的现象,两宋之前的画家大多不善书,书法家也大多不善画。虽然张彦远在其《历代名画记》中也提出了书画同源的理论,但是那也只是在理论上有相似之处而已,即书法与绘画的创作原理类似,但是即使是被他认为书画用笔同法的顾恺之、陆探微、张僧繇、吴道子也都不善书法,而当时的书法家如颜真卿、柳公权等同样也不善绘画。究其原因,我们猜测,未经改造的书法未必会对绘画有帮助,而未经改造的绘画,也未必与书法同源,如晋朝画家顾恺之的春蚕吐丝线条经证实并不适宜用于书法,而书写隶书的粗壮厚重线条也很少用于绘画之中。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两宋之前,书法与绘画两者是相并而行的。

直到宋代,随着文人士大夫参与绘画,书法与绘画的关系出现了变化,文人士大夫,作为当时的文人,本身就擅书法,后来或是为了修身养性、陶冶情操,或是为了附庸风雅,自学绘画,这才促进了书法与绘画的结合。

因此,北宋时期山水画家郭熙再次提到书画用笔相同的观点:

笔与墨人之浅近事,二物且不知所以操纵,又焉得成绝妙也哉!此亦非难,近取诸书法正与此类也。故说者谓王右军喜鹅,意在取其转项如人之执笔转腕以结字,此正与论画用笔同,故世之人,多谓善书者往往善画,盖由其转腕用笔之不滞也。

郭熙在这里虽然也提到了书画用笔的观点,但是其并没有明确说出在绘画中可采用书写的笔法。在北宋,书法与绘画的结合只是初步的,仅局限在不追求形似的少数墨竹墨梅画家群中,如文同、赵孟坚等,他们是既善书法,也善绘画。但是这种交融,毕竟是小范围的,并未形成风气。

二、书法与绘画的初次交融

到了元代,由于少数民族统治,文人地位一落千丈,为排解心中的苦闷与不得志之情,越来越多的文人以诗画自娱,文人参与绘画成为当时风尚,这无意间促进了书法与绘画的关系的重大转变,这种转变,首先由元初画坛领袖赵孟頫提出。

“石如飞白木如籀,写竹还于八法通。若也有人能会此,方知书画本来同”。(《秀石疏林图》卷自题)

“飞白”是书法技法的一种,它适合于表现石头粗硬的质感。籀也是书法的一种,就是大篆,用笔凝重,适合表现枯木的老硬。“八法”更是书法的代名词,指横、竖、撇、捺、点、转折、钩挑等各种笔画的用笔技法,它们适合于表现竹竿、竹节、竹枝、竹叶的质感。这句话的整体意思是:用飞白法写石,用篆法写木(树),写竹更要和各种书法相通。就是这首七言绝句开启了书画真正融合的时代。

其实“书画本来同”的书笔化为画笔,由来已久,早在张彦远就已经提出“书画用笔同”的主张,但张彦远基本上还是理论层面的。之后的北宋苏轼、郭熙、米芾虽也都提出了书法与绘画的关系,但是真正把书法和绘画联系起来的并付诸实践的是赵孟頫,赵孟頫提出的三种书法对应三种物象,即“草书飞白的迅捷流动画石,八分书的挺劲沉厚画竹,行书的秀逸飘动画兰”明确的把书法用笔细化到了绘画中。

在赵孟頫的提倡下,元代以后,书坛与画坛开始融合,学画者必先开始学书。如元汤垕在《画论》里所说:“余尝泛论学画必在能书,方知用笔,其学书又须胸中先有古今”。

三、书法性绘画的形成

中国画中,唐宋以前,绘画主要以人物画为主,人物画对于造型的要求较高,因此,当时的笔墨主要是为形象服务的,如,兰叶描、高古游丝描等,都是塑造人物形象的方法,因此,当时的绘画我们称之为“绘画性绘画”;而到了元代以后,尤其是明清绘画,随着人物画的衰微,山水画的兴盛,书法与绘画的融合,形象越来越不被重视,笔墨的地位不断提高,形成了形象为笔墨服务的趋势,这一时期,我们称作“书法性绘画”。

在“绘画性绘画”中,书法与绘画用笔技法的相同,主要表现为理论层次的相同,书法对绘画的指导也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在“书法性”绘画中,书法对绘画的指导,不仅表现在理论层面,更表现在对绘画的具体技法要求上。所以,在明清时期,“绘画性绘画”衰微,“书法性绘画”大兴。我们翻看中国美术史会发现,元明清时期的艺术家的身份都已是多元的,既善书,也善画,如赵孟頫:“楷书四大家,博学多才,擅诗文,精音乐,书画绝伦。善篆、隶、真、行、草书,尤以楷、行书著称于世。其行书和小楷圆转遒丽,是集晋、唐书法之大成的很有成就的书法家”。文徵明:“明代中期最著名的画家、大书法家,吴门画派创始人之一,书法初师李应祯,后广泛学习前代名迹,篆、隶、楷、行、草各有造诣”。除了这种身份上的多元,元代以后的绘画中也出现了越来越多书法性笔法的运用,如元代王蒙的皴法中,常常杂以篆隶奇字;赵之谦能以篆隶书法画松;郑板桥曾说:“要知画法通书法。兰竹如同草隶然”;石涛名言:“古人以八法合六法,而成画法,故余之用笔勾勒,如篆、如草、如隶等法”。

四、书法与绘画结合的结果

我们知道,唐宋时学习绘画的基础是练造型,要求必须要做到应物象形,形神兼备。因此当时的人物画达到了一个不可企及的高峰。而随着中国绘画的发展,书法用笔对于绘画的影响,到了明清时期,学习中国画的基础已经变成了练书法。甚至一个画家书法的好坏已经到了可以评判其绘画优劣的程度。因此,明清时期主流的画家基本上都是书家,画法全是书法,书画同源的结果,是使得绘画完全被书法同化了。因此,这也是造成中国画常常遭人诟病的程式化、粗糙化、搬前挪后,缺少基本造型能力的原因之一。

我们在这里关于书法与绘画关系的讨论,对于我们今天中国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书画同源、以书入画是中国画家在长期的实践经验中积累起来的宝贵思想,对于中国书法与绘画的发展都具有巨大的作用,但是,我们在运用这些方法的时候,需要把握一定尺度,当心过犹不及,只有恰到好处的书画结合,才能使得中国画与书法都得到极大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郭熙.林泉高致一画诀.

[2]徐建融.晋唐美术史研究[M].上海大学出版社,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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