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在《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中的运用

2013-04-29 00:44李桂南
教师博览·科研版 2013年6期
关键词: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情节人物

李桂南

[摘 要]比较法是理解和思维的基础,它是一种对比的逻辑思维方法。特别是人物形象的特点,在相互比较中就能充分地显示出来,丑的更丑,美的更美。恰当地运用比较方法不但能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文本,而且还可以使学生牢固地建立起知识的内部联系,并加深记忆。

[关键词]比较;情节;人物;细节;内容

林冲,八十万禁军教头,知书达理,安分守己,最终却落草上了梁山。施耐庵通过塑造林冲,最能表现“逼上梁山”这一主题。因此,如何带领学生体会这一“逼”字,成为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

而运用比较法去解读这篇文章,更能使抽象细致的内容具体形象化,能起到或加强对主人公的理解。事实证明学生对平铺直叙的讲解比较乏味,而比较法教学可把课文各种知识按不同方式组合起来,引发学生学习《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兴趣和思考。有的学生还通过 “比较法”入了迷,钻进去自己找不同点比较,这既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能使比较法从无法到有法,又从有法到学生能自由运用的无法境界。

观看电视版的《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时,笔者发现剧情作了不少的改编。剧情为什么要改?是否有违作者的原意?是否有利于主题的表达?品味着比较着,一个新奇的想法闪现在脑海中:何不让学生也来品一品?在比较鉴别中,学生自然对作品的主题会有清晰的了解,对人物形象的理解会更加透彻。

一、比情节

电视剧中店小二与林冲素不相识,而文本里面两人是旧识。

文本更好,因为是旧识,且林冲之前救过店小二的性命,才为下文店小二冒着生命危险告诉林冲陆虞侯密谋加害林冲的情节埋下伏笔,更具真实性。素不相识之人,若对自己无妨的事倒也可以帮忙,但要冒死相告,一般人是不愿去做的。

电视剧在林冲杀陆虞侯时,交代陆虞侯是林冲救下的同乡,并荐他到高太尉府中办差,没想到他恩将仇报。文本只说是同乡。

改编得好,更能显出林冲的侠肝义胆,为人仗义,具有成为英雄的潜质,而陆虞侯就更显其阴险毒辣,十恶不赦。美的更美,丑的更丑。

二、比人物

电视剧中林冲到牢城营后,曾行贿管营、差拨,文本无这一人物事件。

行贿管营、差拨这一事件,让读者感受到,林冲只想平平安安地度过服刑的日子,回去守着家人过正常人的生活,不想惹是生非;而在这样的黑白颠倒的社会里,他这一小小的愿望却被现实击得粉碎,他被逼得无路可退,只好大喝一声,手刃仇人,奔上梁山。欲扬先抑的手法恰到好处地展现了林冲由软弱隐忍到嫉恶如仇的大逆转,形象愈加丰满,也很好地突出了“逼”字。显然电视剧改编得好。

电视剧中陆虞侯边求饶边抽刀,想暗算林冲,文本没有。

看到这里,个个真为林冲捏一把汗,对于如此阴险小人,还跟他讲什么仁义,林冲本来还想念在同乡的分上饶他一死,谁知陆虞侯自绝生路。也许有人说一刀结果了他的性命,岂不痛快。痛快是痛快,但这样安排丰富了林冲的内涵,不由让人对他高看一眼:他不是一般的草莽英雄,而是有着高尚人格的大英雄。对手这样步步紧逼,最终把他推到了英雄的宝座,至此,林冲的形象终于完整而高大。

三、比细节

电视剧中在草屋倒塌后,林冲特意将火盆内的火熄灭,文本只交代雪水把火浸灭了,无林冲熄火细节。

改编的更具生活合理性。林冲特意将火盆内的火熄灭,就排除了草房自己失火的可能性,为交代下文陆虞侯等人放火烧草料场的铁证埋下了伏笔。

四、比内容

电视剧中林冲在山神庙做了娘子上吊的梦,文本没有。

这个梦加得好。他之所以忍气吞声,大半是为了有朝一日夫妻团聚,如今梦中的情形让他处于紧张状态,加上接下来林冲听到门外三个人陷害他的话,使得林冲身上的英雄豪气终于爆发。可以说,这个梦是一种预热,是这个梦激发了林冲的英雄气概。虽不能说不可或缺,有之,形象更有血有肉。

通过比较法,同学们对林冲这一英雄的鉴赏终于认识深刻了;通过比较,可以明白导演的独具匠心。

比较法在教学中运用应注意,选准比较因子。比较法在语文教学中的应用虽然很广泛,但不是任何两个事物都可以用来比较的。只有具有比较意义和条件的双方,才能确立为比较对象。如果没固定联系点,没有可比性的内容,不可盲目比较,以免学生不知所措。选材时要“就地取材”,尽量贴近学生思维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能动性,使学生思维得到开拓,语文能力得到提高。

责任编辑 周正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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