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兰朵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面具是为了掩盖世俗容纳不了的部分。玛莉莲·曼森却正相反。
很少有人见过他的本来面目,他过度迷恋惨白的妆容,像精心修饰的日本艺伎。甚至在与脱衣舞娘Dita公证结婚的时刻,也不肯把这张面具卸下来。
作为女人,我深知一个精致艳丽的化妆,可以增强自信甚至任性,并引发骄纵和被溺爱。曼森也一定深谙其中妙处。这张脸让他获益无穷,让我联想到精神病学上的一个名词“疾病获益”,这种心理让精神病人不愿意配合治疗,甚至病愈后故意伪装,赖在家人的包容中不肯出院。
拥有这张脸的曼森常常胡言乱语。他说不会在男人的重要部位刺青,只因为那会很疼。一名叫西梅的女子车祸身亡,她的母亲指控曼森怂恿西梅嗑药,明知她神志不清还放她驾车离开。曼森发表声明说,“西梅先是由一位被指派的司机安全送回家,后来不知何故又开车出去,接着发生车祸被抛出车外殒命,原因只有她自己最清楚。”他对媒体说将邀请约翰尼·德普参加他导演的电影处女作,“我会威逼他加盟的。我与杰克·斯帕罗船长交情不浅,因为德普就是杰克·斯帕罗。我们常在一起喝苦艾酒。”在与Dita结婚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还说了这样有趣的话,“我的婚礼一定会很低调,因为婚礼的重点不在于热闹,我不想利用婚礼来增加我的曝光度。我希望我的婚礼是有意义的,而且会让我们永难忘怀——不过永难忘怀可能有点难,因为到时候你已经喝醉了,不会记得什么细节。”还胡作非为。拿生殖器去触碰自己保镖的头部,被对方告上法院;说自己不曾嫖过妓,却曾为了100美金卖过身;他身价不凡,却经常在各大饭店偷小东西。如果没有这张脸,曼森不知还有没有胆量作出这些事来。但我断定,现在的曼森已然认定,这就是本来的自己。
本来的自己叫布莱恩·华纳,生于美国俄亥俄州。曾就读于基督教学校,作歌手之前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乐评人,写过一些有影响的评论。音乐是奈何桥,使布莱恩·华纳成功脱胎换骨。角色的转换是通过面具完成的,就像一个成功的造型可以很快帮助演员进入角色。布莱恩·华纳现在通过这张脸生活,无论台上还是台下,他的新名字叫马莉莲·曼森。取材自性感女神玛丽莲·梦露以及美国杀人魔王查尔斯·曼森,象征着美丽与恐怖。你可以把名字也当成面具的一部分。除此以外,就是他的衣着、行为方式,当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面具——音乐,这些与他那张脸都惊人地统一。我因而没有理由否认,曼森是个注重细节、追求完美的人。
在这说一下哥特摇滚。
哥特人,中世纪欧洲的一个骠悍善战的民族,是所谓的蛮族之一。他们住在日尔曼部落的最东部,占据南多瑙河盆地和黑海沿岸的土地,被第聂伯河划分成东哥特和西哥特两个部落。西哥特人善于移动,攻下罗马,最终被同化到罗马文化中,8世纪时被摩尔人征服,同伊比利亚的拉丁成分混为一体。东哥特人穿过巴尔干,于公元493年占领了意大利,推翻了罗马帝国。公元555年被吸收到拜占庭帝国中。“哥特”一词就源于这个民族,有野蛮、怪异的意思。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把全部中世纪创作称为“哥特式”的。后来人们试图用这个定义表示与哥特人毫无关系的、十七世纪中叶兴起源于法国的艺术。
哥特艺术影响深远,涵盖了建筑、雕塑、绘画、文学、音乐各个领域。就我个人的理解,哥特艺术的精髓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无限接近神,一是离阴暗恐怖只有一步之遥。它倡导的艺术审美是神秘主义的壮美和黑色浪漫主义。哥特摇滚着力体现的是后者。以人性的黑暗、空虚面为创作题材,对死亡有着浓烈的兴趣,曲调缓慢、悲伤,并热衷于制造恐怖气氛。除此之外,哥特摇滚在音乐属性上承袭后朋克,继承了冰冷的合成器声响和机械的鼓乐,并且在将后朋克阴冷、悲观的情绪无限放大的同时赋予自己超自然的神秘属性。跟后来那些贴上哥特标签的金属音乐不同,哥特摇滚更重视情绪渲染和由内向外的心理建设。哥特派的艺人团体还有在视觉上展现死亡美学的传统,如脸色画以惨白,着黑色服装。
玛莉莲·曼森和他的乐队不是唯一的哥特艺术团体,但玛莉莲·曼森很可能是将哥特精神深入灵魂的少数艺人之一。
我必须要在这提到艾利斯·库柏,一个70年代摇滚乐坛的梦魇。他的出场通常是这样的:圆形剧场内,观众的喊声一浪高过一浪。突然,全场一片黑暗。转瞬间,布置得阴森可怕的舞台上亮起了灯光,紧接着鼓乐齐鸣,舞台中央升起一股股烟雾,在各色灯光照射下显得五彩斑斓。烟雾中出现一张涂着白色油脂,两眼抹成漆黑,嘴角露出獠牙的脸。——这就是艾利斯·库柏。在随后的时间里,披着一头长发、身着奇装的库柏会拿着布娃娃乱打一气,抱着无手无脚的木制女模特亲昵一阵,或是围着蟒蛇狂舞一会儿。最后,在一个巨大的模拟断头台上,他的脑袋被砍下。这时候,乐队的音乐轰然而起,库柏开始演唱他那些让人毛骨悚然的歌曲,诸如《死去的婴儿》、《病入膏肓》、《我爱死人》。
玛莉莲·曼森和艾利斯·库柏舞台上的哥特风格异曲同工,但是卸下面具,艾利斯·库柏就还原成了另一个人。他说,“说实话,我个人非常恨死亡这种念头,因为我活得这么快活。死亡是我真正害怕的事,我和别的所有人一样,对此一无所知。就我本人而言,我们的演出并非建立在人们喜欢血腥的本性之上,纯粹是为了表演而表演。”库柏的剑走偏锋就是为了哗众取宠,这些也得益于他经纪人谢柏·高登的包装。高登曾经四处散步谣言说库柏在台上亲手杀死5只活鸡,并当场喝下鸡血。生活中,库柏其实乐观幽默,与舞台判若两人。而玛莉莲·曼森,从站到台前开始唱歌那天起就对别人说,“一开始我就陷入了生命的阴暗面”。他认为,这张面具源自心灵,戴上面具,他才表里如一。可能就是这点不同,使曼森的音乐更值得一提。
在代表作品《甜蜜的梦》中,曼森的音色非常富于美感(当然在别的歌曲中他也喜欢长时间制造噪音),拥有青铜的光泽,冷漠并有能力传播冷漠,像优秀小说家的语言,很容易带你进入他设计的氛围。乐队也是烘托气氛的高手,严谨而不乏激情,绝少各自为政的噪音,有一瞬间,当它们轰然耸立,竟让我有哥特幽灵城堡再现的幻觉。音乐营造的气场,看现场表演反而感受不了这么明显。因为视觉的那一部分,在现场绝对是喧宾夺主的。所以有人还愿意把曼森归为华丽摇滚一派。华丽一词指乐队或歌手在舞台表演方式或外在形象上以夸张的角色扮演或浓妆艳抹的外型来吸引乐迷。视觉摇滚就是这一派的分支。成名于70年代的大卫·鲍伊是华丽摇滚的老祖宗。他的舞台演出以角色扮演著称。最有名的是“太空人”、“瘦子白公爵”和“象人”的角色。配合他叙事性极强的歌词,使现场演出宛如一出歌舞剧。与鲍伊不同,曼森只醉心于一个角色——他自己。
他是现场的唯一主角。化好妆,他就窃取了玛莉莲·曼森的灵魂,扭动中性的曼妙身姿施展性与死亡的诱惑。他要最好的灯光和音响,这些是制造玛莉莲·曼森不可或缺的。而燃烧的钢琴、儿童、联体的伴舞女郎,这些舞台背景的一部分,只是为了表现曼森的与众不同,甚至砸烂舞台,将碎瓶子戳进胸口,裸露身体,对于曼森来讲都是表达自己的方式。他认真地做着这些,想告诉人们,玛莉莲·曼森是真实的,不是在表演。
1983年大卫·鲍伊在纽约接受采访时说,“我总是以某种角色去唱歌,否则我绝不敢那样做。当一名摇滚乐明星实在不易,因为我得名符其实地去对待这一角色。”显然,尽管在舞台上,大卫·鲍伊比艾利斯·库柏要投入,但是他也一样存在着对舞台角色的困扰,他的困扰来自舞台角色常常在他走下台之后仍然挥之不散,因为他是个好演员。面具企图干预他的现实生活,但鲍伊不喜欢这样,他艰难地守护着那个真实的自己,所以觉得累。他比库柏和曼森都要累。
而曼森呢?玛莉莲·曼森优雅地从舞台上走下来,用一张惨白的脸对着你,说,世界上只有一个玛莉莲·曼森,他就是舞台上那个样子。像一个心因性神游病人,不记得还有过一个叫布莱恩·华纳的家伙。在这张脸后面,他感到自己是透明的,不虚伪的,因而是自由的。所以我设想曼森最好的结局是死在舞台上。要不然有一天他老了,对着镜子里的布莱恩·华纳,会很迷惑。
无限倦怠,无限眷恋
听莱昂纳德·科恩唱歌就像在听雨。听上一个下午,犹如经历了一个雨季。让你对生命的无聊生出倦怠,却又无限眷恋着它的美。
他的声音低沉,永远低沉,语调平缓,永远平缓,在简单的旋律和乐器的伴衬中,吐露出如珍珠般的诗句。那几乎就是耳语,一个缓缓释放情感的男人的耳语,絮絮地说着,你便陷进去,不可自拔。科恩的歌唱,确乎有点像深渊。除非关掉电源,恍如从梦中醒来,否则,谁都不可能轻易摆脱这种粘稠的纠缠,如同无法(其实是不愿意)摆脱一场淅淅沥沥的雨。
喜欢雨的人一定喜欢科恩的歌唱,那种意境是有点模糊混沌的,如同雾笼罩住生活,隔住了大悲,也隔住了大喜。需在近处,将生活看透了,再走远,停于最佳的位置,才好欣赏。朝阳的年纪,或正充满激情与命运搏杀者,都不会有耐心听科恩,也听不出他的美来。
科恩的歌唱其实并不沧桑,你能感觉到他刻意回避着这种感觉,他像个绅士般地歌唱,(声音却并不装饰,)将粗粝打磨光滑,泛着质朴的光。这里面有着一种态度:无论生活给予了什么,都平静地接受。或者可以说,无论生活给予了什么,都试着去享受。
科恩是有资格拥有这种态度的,他的一生从没为难过自己。他的艺术经历从未有过雷电交加般的雄心壮志和梅花香自苦寒来的坚持,或卧薪尝胆。一切,似乎都如一场节奏均匀的雨,不紧不慢毫无目的地下着。或者完全可以将艺术追求这件事忽略,科恩其实从未想过这件事,他想的,只是如何享受生活。
1934年,科恩出生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一个中产家庭,9岁时父亲(一个犹太商人)去世。13岁,他第一次拿起吉他,并在两年后到咖啡馆驻唱,这些都只是为了吸引一个女孩的注意。之后是大学时光,先在加拿大,而后在美国。他开始写诗,并在22岁时出版了自己第一本诗集。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简直可视做天上掉馅饼),改变了科恩的生活。他获得了一笔家族遗产。科恩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享受:结交女性、服用兴奋剂(当时还是合法的)以及周游世界。他游历欧洲,最后在希腊的一座岛上落脚,和一个当地女人以及她的儿子一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写了两本诗集和两部小说。
有一天,他忽然觉得很无聊,想唱歌。于是打点行装,挥别女友,回到美国,在音乐重镇纳什维尔附近安顿下来。当时已经开始走红的民谣女歌手朱迪·柯林斯翻唱了他的作品《苏珊》,结果大受欢迎,成为电台的热门歌曲。于是柯林斯说服科恩和她一起参加了民谣巡演。在1967年夏天的纽约新港民谣节上,科恩首次登台,并在CBS电视网节目上演唱了自己的歌曲,还朗诵了诗作。随即,哥伦比亚唱片公司与他签约,于1968年出版了他的首张唱片《莱昂纳德·科恩的歌》。尽管制作简单、内容抑郁(可能也正因如此),还是迅速热销,尤其是在大学生中倍受欢迎。34岁的科恩就这样摇身一变,从作家成为了流行乐坛的新偶像。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作家和诗人,科恩获得过很多项政府文学奖,堪称桂冠诗人;作为歌手,他也被诸多后来的艺术家所深深喜爱。1991年前后,曾经有一张向科恩致敬的合辑,参与的艺人包括很多当红歌手,合辑的名字就叫《我是你的歌迷》。
科恩成就了一个传奇,令诗人和歌唱家集体嫉妒。而在他自己看来,所做的并不复杂,只是用声音搭建了一座桥梁,将优美的诗句引入音乐,源自心灵的旋律融入诗篇。这一切,也并不是什么发明,远古时代的游吟诗人都是这么干的。人们的惊奇只能证明歌唱艺术的没落。科恩似乎深谙这一点,他从未在乎过外界施加的评价,也未将所谓诗人的使命如鲍勃·迪伦般引火上身。他始终是活给自己的,平淡地看着一切。即便那些诗篇一样的歌曲引来众多的倾听者,也只是源于自身即是芸芸众生中的一粒微尘,所谓共鸣无需费力探求,只是感同身受罢了。如是,科恩便有了对人生举重若轻的气度,使声音呈现出一种始终不变的悠然。
诚然,才华使他更容易化传奇为平淡,他觉得,做到这些一点不难。但我要说的不是才华本身。即便非要揪住科恩的才华不放,我想说的,也还是,究竟什么叫才华?才华是一种天赋的物质吗?如果不是,它必然与心灵有关,即便它是天赋的。是科恩的心灵状态使他更容易接近这种才华。
只有心灵是不可模仿的。无限倦怠的歌者比比皆是,无限眷恋就更加容易。却只有科恩,把两者都抓住了。这就是他的特别之处。
【责任编辑 黄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