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媛
羔羊之皮,素丝五■;退食自公,委蛇委蛇。
羔羊之革,素丝五■,委蛇委蛇,自公退食。
羔羊之缝,素丝五■,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诗经·召南·羔羊》
一提起羔羊,我脑海中便只一双湿漉漉的黑色眼睛,可怜兮兮地盯着我看,直看得我心都软作一团。
小时候我们小镇上的房子还不是这样多,出门几步便可见水田草地,每到春季,田间地里全是蓬勃铺展如锦绣华毯的紫英。常有人将一群山羊都赶去田里,栓在木桩上吃草。老山羊摇晃着一撮好笑的胡子绕着木桩闲走,小山羊蹒跚着步子紧跟在后,东啃一口西拱一回。
我最怕老山羊的角,因年长的哥哥曾吓唬我:你若被羊角顶住了,非穿个大窟窿!但是小山羊我是不怕的,因它的角还未长出来,小小的个头又这样惹人爱怜,实在叫人喜欢。于是我便守在地头,等着小羊羔儿走到远离老山羊的位置,便慌里慌张靠近去摸一摸,一旦老山羊往我这边看过来,便是小脚儿擎到肩胛头,飞快逃走。
“羔羊之皮”,这样的寻常措辞却使我仿佛见着一张新剥下来温暖带血的皮子。初生未久的小羔羊咩咩的虚弱冷厉的凄叫,湿漉漉的如诉如泣的黑眼,都在脑海里浮现,就如《沉默的羔羊》里克拉丽丝在清晨所听闻的小孩儿般的尖叫。从那样小的可爱的羊羔儿身上剥下这一张鲜嫩的皮子,来制一件雪白鲜亮的裘衣,不想不知觉,细想便觉有些寒意。
我们的生活里总有许多经不得细想的事,比如宰杀一只活泼的兔子,比如剖解一只幼小的鹌鹑,比如折一根带露的新枝……不见便可不想,不想便能心安理得。我并不比他人更多一点悲天悯人的心肠,也许比许多人还要少一点,只是既生而为人,总也要与动物有所区别,那大概便是这细想之下的一点“不安”了吧。所幸,自我蒙蔽实在是人类的一招终极技,我自觉运用起这一技能来实在炉火纯青得心应手,因此日常生活里也是绝不做无谓的细想。
自然,一张带血的皮子是不能直接穿到身上的。我们再如何自我蒙蔽,也做不到将血皮直裹到身上(危难之时又要另算)。据考古资料说,距今五六十万年前的北京猿人便已学会剥取动物之皮来遮体御寒。然而生皮易腐坏易硬化,实在不是制衣的良材,于是人们便想方设法去克服这样的缺陷。最先是油鞣法,人们用动物的骨髓、油脂涂抹生皮,然后揉搓使之柔软适用,后来又有烟熏鞣法,以木材燃烧所生的烟来熏制生皮。经过鞣质的皮料,带毛的便是所谓的裘,无毛的便是革了。到商周时期,国人甚至掌握了一定的皮革染色技术,刘明玉《考工记——服饰工艺理论研究》有详细的考证。
《羔羊》里所谓“羔羊之皮”和“羔羊之革”便是鞣制后的皮料。许多娇嫩的羔羊在屠夫手中变作一张张生皮,输送到王室的工坊里,由司裘掌皮的工匠精细鞣制做成柔软适用的裘革,再经缝人的巧手缝制,以毛皮在外革皮作里,再辅以素色丝织物镶边,这便做成一袭华美的羔裘。这样精致的服装自不是普通庶民穿得起的,他们亦没有资格穿这样的服装。这一袭裘衣实是贵族专享的荣耀。
先秦庶民亦有裘衣可穿,翻阅《礼记》、《晏子春秋》、《淮南子》等文献可知,庶人所穿的乃是“犬羊之裘”。羊裘与羔裘是完全两样的事物。羊裘的原料是大羊、老羊的皮,质地坚硬痴重,而羔裘则轻便保暖。宋应星《天工开物》中专有一章讲裘,便有说老大羊裘是贱人之服,羔裘是士大夫之服。《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有:“赐公衍羔裘,使献龙辅于齐侯,遂入羔裘,齐侯喜,与之阳谷。”这是齐侯得到公衍所献羔裘后赏赐公衍阳谷之地的记载,可见羔裘之贵重。当然,也不是每一件羔裘都值得用一个阳谷去换。
先秦之世,最贵重的裘衣是天子所穿的礼服“大裘”,即色泽纯黑的羔裘;其次是日常所穿的各类狐裘,如天子所着的狐白裘、大夫士人所着的狐青裘、狐黄裘;最末才是庶人所着的犬、羊之裘。
当时,裘衣已是尊卑身份的标识之一,是服饰制度的一项重要科目,而服饰制度正是中国古代礼乐制度的一大载体。“非其人不得服其服”,“尊尊贵贵”,“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一个杀字,真是煞气逼人。最初只作蔽体御寒之用的衣服在古代至高的王者手中,成了政治的武器。
可以想见这样的场景:走在周朝的道路上,着老羊裘的庶人与着羔裘的贵族泾渭分明,只瞥一眼便知谁尊谁卑。着羊裘者向着羔裘者低头让路,着羔裘者昂首阔步,施施然走过,在着羊裘者的敬慕眼神里怡然远去。
我实是佩服这第一个将服饰与政治联系到一起的人,这是怎样天才的思想,竟能想到从衣着首饰来划分人的等级?这外穿的服装竟是无形的枷锁,将人们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便分了尊卑的位分,折断其自由独立的脊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最寻常的生活小节去一点一滴磨损禁锢人的心志,将百姓如家畜一般驯服豢养起来,使之从心底里生出臣服之意,以此使贵族的统治得以稳固。
孔老二便是服饰制度的死忠支持者,他推崇周礼,要君主与百姓都恪守周礼的规则,在服饰上别尊卑分高下,绝不许有丝毫僭越。他试图以此来构筑一个礼乐井然的安定天下。我似乎能够理解他面对战乱频仍的乱世,内心的悲悯与焦虑,以及他重建社会秩序的急切,但他不明白的是,这样的礼乐制度,驯服得了无力反抗的百姓,却驯服不了贵族的野心。高高在上的“劳心者”不过是以之做控制治下之民的手段,自己却绝不会因此消灭内心的欲望。
从先秦到明清各朝各代虽有不同的服饰形制,但其内核却是一以贯之:以衣冠之制做社会等级的区分。几乎每一代君王都深刻领会了这一政治手段的高妙之处。
《汉书》曾记载,汉高祖刘邦在巡视洛阳时,因见富豪商贾衣饰华美,出入皆趾高气昂,便下诏:“贾人毋得衣锦绣绮縠絺纻罽。”。当时汉王朝经历秦末乱世、楚汉之战,王国如风中残烛贫病凋敝,物资极度匮乏,正是百废待兴之时。豪商巨贾却是趁机大发战争财,囤积居奇,炒作物价,几是雪上加霜。于是刘邦便以重税压制商业的发展,又颁布“不得衣丝乘车”的诏令,只从衣饰上便直将商贾一贬到底从心理上给予深重的打击。此后,汉王朝便常以此条诏令的张弛来做经济的鞭子,松一松便要你跑得快,紧一紧便要你慢慢走,将商贾驯服得如帝王手中的宠物犬。
东汉时期,外戚、宦官掌权,各路贵族军阀便以服饰、车乘的奢华僭越做身份权力的外显。如桓帝时的梁冀:“改易舆服之制,作平上軿车,埤帻,狭冠,折上巾,拥身扇,狐尾单衣”。以穿着等级之上的服饰,使用等级之上的车乘,来彰显自己的威权。这外在行为之下,是他内心对自身原所从属的等级身份极度的不满,是以这样的僭越来压制同等级的贵族使自己与之相区别,亦是他内心对至高权势的渴求的表象。
至清朝之时,满族贵族更是以服饰制度做立国之根本。《清史稿》便载皇太极之言:“射猎者,演武之法;服制者,立国之经”。满族入关后,统治者便推行“汉人满服”制度,要求汉人“剃发易服”,将全套的汉族服饰文化舍弃,全然服从满族人的审美情趣。清朝的帝王们相信,只要从服饰上征服汉族,便能从心理上彻底征服汉族人,使汉族人心甘情愿做满族的臣仆。这一政策的背景原是皇太极反思金人入关后改换汉族服饰最终事败的历史,得出满人不得改换汉族服饰的结论。再之后,便是这一政策的血腥推广。绝大多数顺从的百姓老老实实地更换了发型服饰,但仍有少数汉人将发型、衣饰视为文化归属的象征,决不愿效仿蛮夷的制度;又有旧王朝的忠良,将此视为内心领土最后一道防线,坚守心灵洁志的标识。于是,汉族的反抗与满清的镇压终于造就“嘉定三屠”、“江阴三屠”等等酷烈悲壮的惨案。
这里可堪一提的,还有清初禁足之令。满清入关之前,对汉族女子的裹足是深恶痛绝,皇太极有令:“有效他国裹足着,重治其罪!”满清入关之后,亦曾几次发布禁止裹足的诏令,但最终还是不了了之。究其原因,一是女子养在深闺,难以查禁;二是汉族士大夫实在喜爱女子缠足之态,对禁令深为抵制;三是民众相互纠举,一时竟成乱势。当然,最主要的,是清朝帝王实不将裹足与发服视为一体,发服之改是汉族百姓顺逆的明证,是驯服的手段,裹足之弊却只审美的畸形,无关统治而已。
满清200余年对汉族的统治,易服蓄辫所起的功效实可谓居功甚伟。民国变革时期多少汉人不愿剪断那一根鼠须小辫?可见服制对人心的桎梏。
清末民初,国人剪断鼠尾,以西服洋装替换长袍旗服,终于略略挣脱服制的局限,使服装脱离政治的阴影。不料,到文革时期,一时风气竟又反转。服饰成了区分敌我好坏的最显著的标签,军装、中山装、工作服、劳动服,是劳动阶级的身份表征;西装、牛仔裤、喇叭裤、水桶裙,是封资修思想的外在体现。
一位年长的伯伯很喜欢谈论文革时期的一些琐碎小事,他将此作为我们这一代生活在蜜罐里的明证。说起那时的服装,他便感叹:“不这样又能怎样?别人都穿一色,你不一色,就只能是异类。别人看你就是奇怪,把你排除在劳动人民这个群体之外。在那样的社会环境里,你一旦被排除出去,就只能是封资修了,那结果可惨。你不得不服从这样的规则。”他又举出事例:“我一个老师,有亲戚从广州给她带了条牛仔裤,窄脚的,穿起来一双脚长兮长,好看。结果呢?她就偷偷穿了一回,她的学生发现了告发她,学校把她抓出来,开批斗大会。批斗臭老九反对封资修。一把剪刀从裤脚剪上去,直剪到大腿根,屁股都快露出来。又把她一头黑长的头发剪了个乱七八糟。”
我后来查文革时期“奇装异服”的资料,读到孙沛东所写的《裤脚上的阶级斗争》一文,亦提到广东地区相似的事例。他还举出《人民日报》1966年8月23日报道首都红卫兵走上街头集会演说,向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发动攻击,其手段之一便是反对“奇装异服”,那时服装店流行一幅对联:“革命服装大做特做快做,奇装异服大灭特灭快灭”,横批“兴无灭资”。
从服饰到人心,这样的趋同与惟上,实在是可怖的事。
《诗经·羔羊》这首诗,三个章节的首句便是层层递进描绘了一件羔裘的制作,而又以这一件羔裘指代商周庶民之上的一个阶层——大夫士人所代表的贵族阶层。
“羔羊之皮,素丝五■;退食自公,委蛇委蛇。”贵族穿着华美的代表高贵身份的羔裘,从公家朝堂离开回家就食,逶迤而行,可谓风度翩翩。
这样的描述,在清以前是视为对士大夫的赞美,以羔裘素丝见贵族之纯洁,以退食自公见贵族的俭朴。其实,羔羊之皮远不止纯白一色,纯黑、杂花、暗灰皆有,以此来比心性俭洁,实有些一厢情愿自作多情。而清以后便有解人视此诗为讽刺之语,嘲讽士大夫尸位素餐。学者蒋立甫更是说的直白:这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实则是个白吃饭的寄生虫!
在我看来,写诗的人倒未必是赞美或者讽刺,他只客观地刻画了这样一个场景,而读者从中获得怎样的阅读感想便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了。正所谓一千个读者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一件羔裘又映照了谁的心绪?
瞧,前方那一位逶迤而行的领导,衣冠楚楚,言笑晏晏,你见他这般样子,是“彼可取而代之”还是“大丈夫当如是”?
甘棠之忆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
——《诗经·召南·甘棠》
连日阴雨,书架上几部硬面书籍都起了霉点,周末难得出了太阳,我便将它们清理出来略略翻晒。整理书架时,见一本薄薄的旧册子的封面竟已损烂不堪,只得找来厚纸将残存的几片纸屑拼凑着粘贴起来,勉强还能辨认“棠阴比事”几个大字。翻翻书的内页,许多铅笔划写的标线、笔记亦逐渐消淡不能看清。这是一本古代狱讼案例选编,传说周代召公奭曾于甘棠树下为民断狱,公正廉明不扰百姓,百姓作诗《甘棠》赞颂他,因此书名便取棠阴二字来指代狱讼,“棠阴比事”即列举狱讼之事之意。
其实《甘棠》究竟是否赞颂召公奭,在学界原没有什么争议,因《左传》、《史记》都曾提及召公与甘棠,《毛诗序》、郑笺、《诗集传》亦确指召伯为召公奭,只是近代有研究西周史的学者提出异议,如学者杨宽便在《西周史·西周王朝的官爵制度的分析》一文里提出“伯”与“公”爵位地位实在天差地别,召伯应是指周宣王时的召穆公召伯虎。
这样的分析,听起来挺有道理,细思又觉得不实际。召公奭不是生来便称“公”的,自然也是有一步一步晋升的过程,或许《甘棠》一诗所作之时,他还是“伯”呢?
也许,多年后还会有新材料新发现来做进一步的确证。
我翻开《诗经》,找到它,逐一触碰一个个冰冷的汉字,仿佛无意间敲开了一扇门,窥见了一位在漫长清冷的时光里寂寞孤守的老人。他的族人、家园,都已几经轮回生灭,在沧海桑田的变迁里烟消云散,唯他这小小一块碎片,不知被谁悄悄收藏,用文字凝结成无声的标本。
指尖文字仿佛有微微暖意,似弱小的火苗,多少年都不曾冷却寂灭,我听见字里行间有深沉的嘱咐:莫要剪折损毁这茂盛的甘棠树啊,召伯曾借它的荫蔽得一时的休憩!
只是时间这样无心无情,它不能感知他们的爱戴与虔敬,亦不能感知他们与遗忘抵角相抗的无奈与悲凉,只以滴水穿石的耐性,一点一滴销蚀曾经铭心刻骨的记忆。甘棠树早已在王朝的轮替中灰飞烟灭,召伯的功绩在车水马龙的都市里再无人记得,曾经风云聚涌的诸侯与他们雄姿飒沓的战车军阵亦已湮灭在历史的最深处。
我在图书馆的一角寻找召公姬奭的讯息,渴望与诗里的人走得近一些,再近一些,渴望探知那历经千年而不灭熄的深重情意,渴望见一见这样被人称颂的古国君子。
故事的起点当在此处:
彼时,数个小小的城镇便称邦国,诸侯的宫殿、宗庙不过夯土为基、木骨泥墙,屋瓦是新兴的器物,贵族王公也不过少量之用,普通百姓住的还是半地穴式的简陋茅屋。彼时,百姓食用谷物需用小小的磨盘一点一点碾磨去皮,一顿饭需费许多工夫,穷苦人家更只能以稀薄的粥来果腹。彼时,商业才有雏形,人们多是以物易物,少量使用粗糙的贝币做交换的媒介。农业亦刚刚起步,没有精耕细作,要使土壤肥沃只能靠焚毁大片林地,人们多用石器、蚌器、骨器来耕种谷物,青铜农具极少,倒是作为兵器的戈矛戟剑多以铜制……
那一方世界的物质生活还十分贫瘠,而人心的野望却如荒茅蓬勃不可遏制。
高高在上的大邦殷在商纣的酒池肉林里经历政治的波涛骇浪,岐山脚下的小邦周在文王与太公望一干重臣的勤恳经营下强势崛起。不甘附庸的周伯潜跃进退,以武力、谋略建立王者的威权,相对暴虐无道的商王竟渐有颠覆之势。
我猜想,此时召公应是初入政坛的年轻君子,我们当称他为姬奭。他跟随文王施政,站在一众大臣中间毫不起眼,有人说他是文王之子、武王之弟,亦有人说他是姬姓别支,只是都不能有切实的证据。传说里,文王有百子,周初重臣周公旦、毕公高都是文王之子,周公旦便是孔夫子夜夜想要梦里相见的周公,要在这样出色的兄弟群里崭露头角,必是一件极其艰难的事。没有人能够想到,这个少年在将来会被周王朝的臣仆称为“皇天尹太保”。
太保是王朝三公之一,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尹太保是太保的尊称,以伊尹来称饰召公的贤德,而在尹太保这个称号之前再冠以至高的皇天二字,足可见其受人推崇爱戴的程度。
他在历史上的第一次亮相是在武王即位之时。其时,小邦周在王季、文王的治理下早已完成军事力量的积蓄,随时准备推翻大邦殷的统治。周文王灭密须、伐耆方、戡黎方,又使用攻城战车打下崇侯虎的崇城,一步一步图谋商王朝的领土。然而,文王终究是老了,攻下崇城的第二年,他便驾鹤西去,魂归天堂。
我们并不清楚姬奭在这一段历史里有几分战功有几分政绩,只知道他逐渐褪去少年的青涩,慢慢成长为周朝王者的股肱臂助。武王登基的那一日,他与毕公并在太公、周公之后被太史公提及:“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脩文王绪业。”太公望便是传说中的姜太公。
之后,武王孟津之会,纠集各路诸侯之力,终于向商王朝正式发难,在牧野一役彻底翦灭商朝的军事力量,逼迫纣王自尽于鹿台。随即,武王命姬奭带兵征伐越戏方,命侯来征伐靡方,终于使天下大势底定。进入朝歌后,武王便带领一干大臣前往商朝大社(商王祭祀天地之社)祝告天地。一路上周公持大钺、他则持小钺与周公分立武王左右。至大社后,毛叔捧明水,康叔铺蓐席,他作赞采,站在武王身后持币助祭。
我无法想象他在波谲云诡的政坛怎样步步为营,又以怎样的雄才大略来辅佐武王攻略殷商,只能在史官寥寥几笔中推知他终于在政治的舞台站稳脚跟,即使尚不能与太公、周公比肩而立,也再不是那个势单力薄的青葱少年。
商朝既灭,周朝初立,武王分封功臣皇族,又行德政,试图稳固统治。然而殷之遗民与附庸诸侯尚有相当的权势武备,殷人千年经营的根基又岂是周人朝夕之间便能拔除的!他的王朝政权实在并不稳固,甚至可说是岌岌可危。武王为稳定局势,以怀柔之策将纣王之子武庚分封于殷都朝歌管辖殷之遗民,也借此安抚四方诸侯,同时又将大量殷民往周王朝牢牢控制的区域迁移,另外他还将自己的三个弟弟管叔、蔡叔、霍叔分封于“邶”、“鄘”、“卫”三地,环踞朝歌东南北三面,以监察殷民动向。他自觉如此便斩断武庚的臂助,使之不能兴风作浪妄图复辟。他这一策略,实可谓高明,一边承诺继承殷祀,一边解除殷人武备,几乎是兵不血刃便消解了殷遗民的威胁。
只是他未曾预料到自己会这般短寿,以致这一举措差点儿将他辛苦打下的江山置于危境。周灭商第二年,武王关于大周王朝还有许多设想未曾实现,却在病痛的折磨下面临死神的裁决,他被死亡拖入黄泉地底,再不能前行一步。他的儿子姬诵继承了王位,是为成王。
成王即位时还是个年幼的孩子(史记等文献均持此说,而顾颉刚等学者则认为成王当时已经成年),国政大权自然旁落。武王尸骨未寒,周公旦便展现了他在政治上的强势,将幼主撇在一边,践阼当国,自行摄政,不论是祭祀还是政事,均以君王自居,甚至连天子的衣冠也穿上了身。他的僭越的行径,自然引起众臣猜疑,须知商周之时,常有兄终弟及之例。成王虽是武王指定的继承人,但他的实力毕竟不及他的各路王叔,他的王位自然成了任人宰割的鱼肉,引得各路人马垂涎。于是同为武王之子监察朝歌的管、蔡、霍三叔便趁势而起,联合殷商遗民,将武器提供给武庚,以讨伐周公为名发动战争。
男儿立于世,是应有些野心追求,周公欲自立为王,在我看来亦不是错,他也是胸怀浩荡的铮铮铁汉,又有勇有谋,于政治有独到之见,只要行的是善政,国王一职谁做不得?我们无法强求古人亦如今人一般做三权分立,相互制衡限制,在那等形势之下,一个明君远比一个幼童更适合天下百姓。
只是,他实在太过张扬太过心急,他的野心终将整个王朝拉入战争的深渊。
危局在前,周公终于放下身段,向召公求助。他作《君奭》一文剖解自己的心意,要继承文王之德武王之志,他自比于伊尹、巫咸,请求召公助他,时时督责、纠正他的错误,同他一起克服前路的艰难。
周公的野心早已昭然若揭,姬奭又怎会看不清他的面目?只是,此时的他,是站在政治的深水,身前是茫茫然不可知的未来,身后是属地千万百姓的生死兴衰,他的左右遍布涡旋,随时吞灭他以及他所依恃的亲友族人。管蔡的愚蠢,在于借用殷商旧族的力量去造周朝的反,这是逼迫他站到周公这一方。他清楚认知,周公一旦战败,武庚掌权必予西岐一系深重打击,使之翻身不得。而周公执政,总还需民心支持,无论如何不会做不利周民之事。
终于,姬奭下定决心,协助周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收拢人心一致对外,甚至成王亦亲征平叛。
历时数年,周召二公并太公之子几经征战,终于征服管蔡武庚以及归附的各路诸侯。经此一役,西周真正打破殷商旧族势力,而成王亦日渐营建起自己的势力。为了稳固政权,成王(或为周公)又将姬姓姜姓贵族分封到全国各地,并将殷遗民大量迁徙到黄河以南、洛水以北地区,自此,殷之遗民被称为“庶殷”,地位低于周民,而参与叛乱的殷遗民则被称为“殷顽”,被迁至新邑(成周洛阳及与之相距不远的王城),负责新邑的营建。并调派八师之兵驻扎成周,威慑殷遗民。
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姬奭与周公旦也渐成分庭抗礼之势,分治陕之东西(诗经周南、召南便是指二人所辖之地的民歌谣谚),而成王亦羽翼渐丰。终于,在成周即将建成之际,成王借“周公欲为乱久矣”的流言,将周公赶出权力的中心,史记说他“奔于楚”。而姬奭则凭借他的忠诚获得成王的信赖,甚至成王将死之时,还将儿子康王托付于他,嘱咐他与毕公一同辅助新主。
此时,姬奭已是历经三朝的耄耋老者,他赏赐臣下,臣下铸鼎记之,称他为“尹太保”、“皇尹”、“皇天尹太保”,可见其地位之超然。召公死时据说年百余岁,青铜铭文有“若召公寿”的祝祷语,与周公较之,可谓善始善终。
而关于甘棠的故事,太史公在史记里将其归于召公治理陕之西方,巡行乡邑之时。他如此记载:“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歌咏之,作甘棠之诗。”其实,《甘棠》一诗究竟是否称颂召伯决狱政事,尚难确说,便是称颂召伯德政亦无不可。说起来,古人与今人于某些方面还是极相似的,比如崇拜名人。古之帝王显贵若碰触使用某物,必然有人顶礼膜拜视若珍宝;今之明星政要若碰触使用某物,亦必然使此物身价百倍。甘棠之树不过沾了沾名人召伯的光辉,便得此“勿翦勿伐”的待遇,可见哪个时代都有疯狂的追星族啊!
周公的事迹,在儒家的笔下一次次美化,终于称圣称王,而召公则被全然忽视。然而,总算还有人在夜深人静时,透过那一支小小的放大镜,从锈蚀的青铜铭文、零落的甲骨残片、断裂的细竹书简中,细细寻找一点蛛丝马迹,试图寻回那一段蒙尘的记忆。那些只言片语,深埋地底静静沉睡数千年,逃过了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躲过了建国初的大破大立……终于带着残存的一点关于“召伯”、“召公”的消息,落在学者的案头,等待被分辨认知的那一天。
【责任编辑 黄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