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多边治理困境及对策分析

2013-04-29 22:47:46张丽华姜鹏
求是学刊 2013年6期
关键词:全球治理角色中国

张丽华 姜鹏

摘 要:“治理主体的虚拟性与权力的缺失”、公共物品的非排他属性、“工业化国家”与“后工业化国家”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单一进程的不同阶段”基于对不同偏好而形成的独立效用函数和利益认知所表现出的政策取向、无政府状态下体系结构的逆向奖惩机制共同构成了当今全球气候多边治理陷入困境的影响因素。通过对公正原则的探讨有助于厘清各方应该承担的国际责任,通过对联系性补偿与动态性补偿原则的研究有助于解决具体责任的分配与共同行动的展开,进而厘清当前全球气候多边治理政治博弈中的中国责任与角色。

关键词:全球治理;气候问题;中国;角色

作者简介:张丽华,女,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国际政治研究;姜鹏,男,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从事国际政治研究。

基金项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际组织中的博弈研究——以气候大会为例”,项目编号:2012B0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联合国框架下应对气候问题的利益博弈和我国的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3ZZ032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3)06-0052-08

随着全球人口规模的持续增加和化石燃料的大量应用,温室气体过量排放已经远远超出了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由此导致的极端天气状况频发与海平面上升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模式与历史进程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全面理解当前全球气候多边治理中公共产品匮乏困境的根源?如何基于公正的原则来确定各类国家应该承担的国际责任?如何保障各主权国家切实履行应该承担的治理义务?基于对上面三个问题脉络的探讨,本项研究试图站在价值中立的角度,对全球治理中存在的国家间博弈导致的集体行动逻辑困境进行反思。通过“事实判断”与“价值申诉”的双重路径,观察国际冲突,寻找人类合作,以期建立相关具有可操作性的全球问题解决方案。

一、全球气候多边治理困境的原因

气候变暖引发的全球治理困境已经成为当代全球多边治理领域中最难以达成共识的一个“奥革阿斯的牛圈”。究其原因可以分为四个既彼此相互关联而又能够独立产生影响的主要变量。第一,源自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所导致的“治理主体的虚拟性与权力的缺失”。这种缺乏有效凌驾于主权国家权威之上的治理结构使得各个自利的主权单元即使在预见到共同行动可以获益的情况下,仍陷入到“猎鹿博弈”理论所描述的集体行动逻辑的困境之中。第二,从博弈目标上看,削减全球温室气体的结果在性质上明显地带有非排他性色彩,在一个非机制化色彩浓重的弱国际社会中,公共产品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的特点使得其供给一直处于稀缺状态。面对公共产品匮乏的局面,体系难以迅速形成一致的共同应对方案,进而陷入到类似于经济学理论中“市场失灵”的困境。第三,这种现象也反映出当前国际体系中存在的“后工业社会”与“工业社会”、“后现代国家”与“现代化国家”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单一进程的不同阶段”基于对不同偏好而形成的独立的效用函数和利益认知所表现出的政策取向的分歧。第四,基于自利假定考量,大多数国家试图将发展的负外部性成本转嫁给体系的同时,却不愿意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无政府状态下的奖惩机制是:碳排放的零成本或低成本激励主权国家选择具有成本优势的化石燃料作为主要能源,而成本相对高昂的清洁能源则缺乏正向激励所特有的系统性补偿。

(一)理性悖论:集体行动逻辑与公共物品供给困境

个体理性结果往往导致群体的非理性行为。罗伯特·基欧汉认为:“在一个由利己主义原则构成的体系中,个体层面的决策往往导致集体利益的受损。即使意识到整个体系中蕴含着共同的利益,往往也不会出现有效的集体应对……这就是我们通常意义指涉的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悖论问题。”[1](P6-7)由于主权国家分别独立进行成本收益的核算,那么“假设行为者和资源的效用函数相互独立而缺乏有效联系,完全竞争假定模型中市场原则调节下的互动结果往往会偏离最优状况,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对各方均有好处的协议不会产生”[1](P83)。问题不在于行为者(假设理性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者)自身的弱点或缺陷,而在于集体行动逻辑困境引发的结构性障碍。奥尔森认为:“对于共同命运的关注未必会导致公平的责任分担,甚至不会导致任何形式的合作出现。”[2](P36,45)

全球公共物品匮乏的另一原因在于国际议题一直处于“讨价还价型”而非“问题解决型”。尤其当威胁并不是迫在眉睫的情势下,类似于“智猪博弈”模型中小猪不作为的策略往往对其最为有利。“行为体就像在相互依存的状态下一样担心自己会被集体中的他人所利用而成为博弈游戏中的‘傻瓜。在无政府条件下尤其如此。面对共同威胁,由于缺乏透明的互信而无法共同抵抗威胁。”[3](P342)这种现象本身也有力地证明了集体行动与实现多边共谋的困难。集团中的个体为了获取较有利的议价结果,往往存在最大限度地试图要求其他行为体付出较自己更多的机会成本的动机,并“坚持”甚至以退出集体行动进行要挟。这种自利的行为一方面增加了议价的成本,同时也会促使更多的行为体加入到“讨价还价”的博弈之中,最终使得问题长期得不到真正解决。更为重要的是:“在讨价还价的每一天,事实上集团所有成员都在承受某种损失。如果他们坚持必须以可观的正利率来贴现未来可能获得的最优水平的物品。那么,将会出现一次次重复的议价活动并使得每一次谈判都成为了竞相调高价码的站队游戏与政策拍卖会。”[2](P215)

当特定的商品和服务如果使得群体中所有成员无论是否支付费用都能均等受益,那么,这种非排他性质的公共物品就很难出现或被持续供给。正如一句欧洲的古老谚语所说:“与人人相关的事无人关心。”

(二)利益冲突:全球化进程中的“登梯子”现象

全球治理是针对全球化发展进程中所产生的问题进行的动态修复过程。而全球生产、金融、安全与知识的非均衡化发展导致了国际体系各单元之间长期处于一种“同一空间的不同时代”的基本特征。加尔顿认为:“当前体系中富国与穷国在产业分工与科技代差的垂直型互动构成了国际社会断裂与虚弱的主要根源。”[4](P89)当前国际社会的一个矛盾之处就在于:“后工业化国家以将来的困难告诫工业化国家加大减排责任,但是却忘记了这些工业化国家因人口压力所正在面临的困难。”[5](P58)

后工业化国家经历了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再到后工业社会的产业转型与升级,其主导的产业结构早已在信息技术革命的洗礼下进行了全面刷新与向外转移。此外,这些国家也可凭借本国雄厚的科技与资本实力在对冲全球变暖导致的极端天气增加的风险上也较之前工业化国家和工业化国家有着明显的优势。对于像日本、欧盟等后工业化国家来讲,世界的发展已经不再是为衣食生存而奋斗的过程,而是为了不断提高生活质量而努力的尝试。因此,其对于国家利益紧迫性与重要性的理解以及由此导致的国家利益的价值排序往往与前工业化国家或工业化国家有着根本差异。从总体上讲,生存利益已经不是后工业化国家最紧迫的国家利益,生活质量的关注构成了当代后工业化国家的一项紧迫性利益。

反观正在经历工业化历史进程的国家,由于清洁能源的广泛采用需要依托高技术与密集资本。因此,面临大量贫困人口存量的工业化国家根本没有能力独自承担巨额的转型成本。其产业结构在短期内仍然需要以成本相对低廉的化石燃料为主。更为重要的是,当前像中国与印度这样正在经历工业化的诸多发展中国家仍然存在大量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如果以放弃目前的国家发展和置国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利于不顾去迎合发达国家所倡导的、防范一个未来可能发生的灾难,那么,无疑这些国家将马上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与政治动荡。

事实上,后工业化国家强调“共同但没有区别的责任”作为公平参与全球治理的一个观点,其本身就违反了公平原则,即后工业化国家是在明知道二者实力差别巨大并且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主要由发达国家在其工业化进程历史上长期累积效应造成的情况下,强调先进者有让落后者分担负担的特权。这实际上是国际关系中的一种“登梯子”现象,即先上房的人为了不让后面的人上来,总是想方设法将梯子蹬掉。对于早已经历过工业化的发达国家,其自身的工业化时代也产生了大量的温室气体,但是在其完成产业结构转型之后,便以此作为理由并大力渲染该国际议程的紧迫性色彩。发达国家如此迫切地围绕全球气候治理有着两条重要的利益线索可循。首先,强化国际议题的设置能力和寻求新时代国际道义的主导权,并强迫发展中国家为其彰显道德优越感的行为买单。其次,增加后发国家的发展成本,并利用其在节能减排上的资源优势来制造新的剥削结构。在参与全球气候多边治理问题上的声音也有所衰减。官方承诺的发展援助额度几乎没有增加,甚至在全球通胀的背景下还有所下降。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这一时期,一直增长而没有中断的是发达国家对全球变暖的担心和对欠发达国家困境表示关心的言论的数量。这种象征性的反应是廉价的,但从长远来看,在政治与道义上可能具有很大的收益。而后发国家也明显意识到这种利益分歧和发达国家的“登梯子”意图,为了避免被发达国家进行道德与经济的绑架,联合起来在承认需要共同应对的前提下,坚持根据不同效用函数及偏好、历史性责任与现有的国家能力进行有区别的责任分配。

(三)逆向激励:奖惩机制对负外部性行为的鼓励

基于自利假定考量,大多数国家试图将发展的负外部性成本转嫁给体系的同时,却不愿意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例如,一个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他的个体行为导致的场所内尼古丁等可能致癌物质的增加并不完全由其本人来进行承担,每一个在该场所内的人都将被动地吸入一部分有害物质。如果这个人最后因为吸烟而得了呼吸系统疾病,那么其个体行为的成本也将部分转移到社会整体医疗保障体系之中,社会其他参与医疗保险的人将被迫为他的个人吸烟行为分担医治成本,这也是一种负外部性的转嫁。

温室气体的排放本质上是国家将发展的负外部性成本转嫁到体系层面的一个现象。一直以来,许多观点认为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负外部性因素是由于缺乏一套奖惩机制来限制主权国家的碳排放。事实上,体系需要的是构建一套与当前奖惩机制截然对立的新的奖惩机制。无政府状态下的奖惩机制是碳排放的零成本或低成本激励主权国家选择具有成本优势的化石燃料作为主要能源,而成本相对高昂的清洁能源则缺乏正向激励所特有的奖励机制或补偿机制。同时,也没有任何一个现成的制度去惩罚一个碳排放额度高昂的国家。这也在客观上鼓励了理性自利的个体在应对体系困境中倾向采用“搭便车”的策略。因此,自利的各主权单元都存在着将自身发展的负外部性转嫁给体系的客观激励环境。而在治理成本上,却不愿意或仅愿意承担有限的国际责任。因为,没有任何现成的惩罚机制要求主权国家必须以增加发展成本或损害自身短期利益的方式去改善整体的国际环境或应对未来长期可能出现的危险的约束性力量。毕竟,政治家的选票仅仅与当前国家的经济表现挂钩。

二、全球气候多边治理困境的对策分析

全球气候的不可分割性使得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通盘因应的对策。2006年9月英国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约翰·艾什顿表示:“相互依存的现实迫使人类必须承认,今天的挑战不是我们一国所面临的困境,而是整个人类面临的难题……除非气候对所有人来说是稳定的,否则就无所谓一个国家或某一个大洲的稳定气候。气候安全是当今时代全球重要的公共产品。”[6]面对共同的威胁,如何才能使得在夹缝中艰难博弈的各国达成切实有效的减排协议成为现时代全球治理理论急需突破的新课题。当前全球气候多边治理面临的核心难题就在于:一方面,不同的主权国家在参与全球气候问题责任分担的问题上秉持着不可通约的公正标准;另一方面,博弈各方就如何实现有效的合作存在着政策层面的困境。因此,上述两个核心问题的探讨与修复对于未来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多边治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无知之幕:公正的责任分担

罗尔斯《正义论》中,有一个重要的理论或衡量公正性的原理:“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这一路径试图在无偏见的前提下考虑如何避免一个系统内部各单元因现有的利益、禀赋、历史、偏好、特性、能力等差异,而做出基于私利的非公正的制度设计。“无知之幕”意味着可以保证参与者做出的选择不被他们的特殊利益或偏好所歪曲,可以使他们公正客观地确定一套基于程序正义的应然准则。

罗尔斯强调以“原初状态”作为参与者进行思考的前提条件,这些参与者要确定支配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原则。所有的参与者都处在“无知之幕”的背后。他们不知道他们所处社会的经济条件和政治状况,不知道他们的社会身份或阶级地位。他们有对社会的一般的理论知识,也只是因为他们是理性的,并且不管他们的环境和生活计划如何,都将追求基本的善。在评判某种带有道义主张的内容时,最好是采用无偏见(impartiality)原则作为试金石。也就是说:“你的利害关系与我的利害关系要得到同等的关注。”[7](P27)罗尔斯进而通过引入“反思的平衡”概念来阐述公平正义的假设:“它假定那些将在原初状态中被选择的原则和那些符合我们深思熟虑后判断的原则是一样的,所以基于这些原则所得出的结论一般是公平和正义的。”[8](P38)

贝茨将罗尔斯关于正义的推论扩展到国际关系的分析之中[9],尽管罗尔斯自己不愿意这么做。按照贝茨的逻辑可以做出以下追问:在全球气候多边治理问题上的公正性判定主要可以解决下面的基本问题:在当今国际社会,一个人出生在发达国家的概率只有不到六分之一,而出生在异常贫困的欠发达国家的概率高达三分之一的情况下,如果假定现在就面临着饥饿、贫穷、污染与疾病等困扰的欠发达国家放弃一部分发展权利而同发达国家承担同样的减排责任,并导致国内更加处于霍布斯描述下的、如前乌干达总统阿明统治下的人民过着饥饿、贫困的生活,这种国际责任的分担是否公正?很显然,通过“无知之幕”可以发现:在发达国家应该对其工业化历史上大量排放温室气体负有重要责任的前提下强调发展中的后发国家承担巨额的转型成本违背了起码的公平原则。这种先进者有权让落后者为其政策偏好买单的逻辑是基于扭曲的而非公正的现实得出的。

因此,在全球碳排放承诺的责任分担问题上发达国家倡导的“共同但无差别原则”在实践中是有悖公正的。在国际关系的基本法则中,“应该”暗含的一种逻辑是“能够”。《罗马法》在公平的界定义务的承担问题上强调“力所不及则无义务原则”。[10](P310)千百年来这一原则早已成为国际社会界定国家间权利与义务的基本逻辑。试图让仍然存在大量贫困线以下的国家放弃自身的生存权利来无差别地承担义务,无疑是新帝国主义思想在当代的一种表现形式。

从价值中立的公正角度分析,西方国家不论是从历史因素,还是从现实全球体系能力分布状况,抑或是对全球变暖问题在国家利益优先构成上,都应当承担领导全球气候多边治理的主要责任。同时,新兴的发展中大国由于碳排量仍处在单调递增函数的曲线之上,其参与全球气候多边治理对于整个体系来讲并非可有可无,而是不可或缺。一个缺乏新兴发展中大国参与的减排协议就像是一个一边排水一边放水的池子,如果新兴国家的总体碳排量始终高于国际社会的减排力度,那么做出的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一切努力除了减缓变暖的速度之外,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温室气体增加的趋势。所以,基于公正角度,新兴的碳排放大国需要在这一问题上对自身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利益与体系的整体福利、自身命运同低地国家的命运做出一个理性而负责任的权衡。

在对全球气候多边治理责任承担的角色确认后,基于程序正义原则分配国际责任便成为一个简单的经济学问题。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就如何公平分配责任并尽量达到集体行动效果的最优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通过集团成员自发的和独立的行为提供最优水平的集体物品,其必要条件就是对集体物品的边际成本进行分担的比例必须与对收益进行分配的比例完全相同。只有做到这一点后,每个成员才会发现他本人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之比等于总边际成本与总边际收益之比……如果边际成本是以任何别的方法进行分担,那提供的集体物品的量就会低于最优水平。[11](P26)在全球气候多边治理的案例中,这种逻辑可以与科斯定理进行混搭使用,即从全球配置的视角寻找“减排流向成本最低方”。通过经济赎买或等比例补偿的方式来实现合作。下面即将论述的部分将着重对补偿原则进行探讨。

(二)重塑激励:联系性与动态性的补偿原则

如果采用传统的“囚徒困境”博弈模型,国家间最好的选择就是背叛策略,即尽量多地占有公共物品并尽量少地承担国际责任来增加本国相对优势。但是,这一模型仅仅从理性与自利的角度作为逻辑起点,却并没有将国际社会中存在的道德体系与关系性因素进行有效的考量。该模型与现实的差别在于国际社会中互动的主权国家并不仅仅完成一次博弈,而是存在着多次的重复性博弈。这种博弈模型增加“背叛策略”的成本,行为体不得不为之后可能遭到的报复而有所顾虑。因此,现实的国际政治交往中基于关系性逻辑演绎出的“一报还一报”的策略显然优于纯理性自利演绎的背叛逻辑。

国际关系作为一个复杂的利益交互系统,任何一个涉及国家利益的单个议题都往往因国家利益构成的整体性而超越了具体议程,进而与其他问题相互联系。例如,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对于俄罗斯来讲不仅有利于北极地区的航路开发,也有利于西伯利亚等高寒地区的农业生产。因此,俄罗斯在开始的谈判中表现得十分消极。为了争取到俄罗斯的支持,欧盟将俄罗斯加入WTO的谈判与俄罗斯在气候问题上的支持挂钩,承诺将以支持俄罗斯加入WTO组织来换取俄在全球气候多边治理问题上的支持。由于整个国际关系就是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不同部门的复杂博弈,因此,联系性补偿原则往往成为打开走入死循环的议题的另一扇门窗。通过将相互联系的复杂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与交换往往成为能够促使一些国家放弃此前“坚持”的条件,也可以迫使一些国家参与到多边治理的协调之中。

按照排放量、能力与需求的紧迫性等多种因素将气候多边治理问题在结构上分为主要责任方、重要参与方与完全受援助方来实施动态的补偿原则。其中,主要责任方为发达国家,主要致力于自身的减排并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实现减排目标。重要参与方为新兴的发展中大国,这些国家有一定的能力对冲降低碳排量而产生的经济困难。但是由于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在短期内无法扭转且成本过于高昂,成为全球气候治理的重点地区与发达国家援助的目标。完全受援助方为低地岛国和极端贫困的国家。这些国家有些处于前工业化发展阶段,其碳排放量相对较低。主要受全球变暖带来的极端灾害天气的增多而影响其基本的生存。由于海平面上升或粮食的大量减产,这些贫穷的国家对冲上述系统性风险的能力严重不足,从而需要国际社会中其他成员对其进行援助与补偿。

动态的补偿原则的实质就是以行动对行动“施动—反馈”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将一个长期宏大的全球治理计划分割成几个具体的阶段,通过分阶段取得实质性成果的反馈回路方式对问题进行解决。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如果仅仅强调主权国家的权利则是浅层的、不深刻的民主;深层的民主不仅仅意味着权利的强调,而是义务与责任的意识。如果发展中国家仍然片面地强调发达国家有减排和援助的义务,却拒绝一套可测量(Measureable)、可报告(Reportable)、可检查(Verifiable)的制度,而是强调自身的减排量化与抽查由本国进行来实施,这就好比让一个要求市政拨款援建的污水处理厂坚持自己检查污水处理状况一样缺乏透明度和可信赖感。当前的发展中国家除了发达国家在本国援助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可以接受国际社会的第三方核查之外,对于本国内部的减排往往坚持自查的权利。发展中国家的这种要求是造成美国当年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的一个重要原因,即美国认为这样的制度安排有悖公平原则。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因此,一套动态的补偿原则就是要求发展中国家在碳排放治理上更加透明化,只有通过量化自身在产业结构转型与新能源开发过程中的成本,才可以大体计算出国际社会真正需要给予补偿的具体数额。也只有让国际社会看到了切实的减排成绩——而不是发展中国家自己发布的统计数据,才可能让国际社会进一步地增加援助。这种简单的逻辑却被许多发展中国家以主权和独立等理由所拒斥。动态补偿要求国际社会中的成员基于公正的原则实现一套激励与反馈的正合博弈关系,这一原则的实施需要打破部分主权国家的短视与私利冲动,从而实现集体行动分步骤有效展开。

三、全球气候多边治理:中国的角色与责任

气候问题本质上是全球经济发展不均衡性衍生出的经济问题,但气候问题的解决则变成了全球多边治理的国际政治问题。作为当今国际社会中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头号碳排放大国,如何在确保自身经济发展与承担人类的历史责任问题上、在维护本国公民经济发展权利的国内道德与维护人类共同生存环境的国际道德之间取得最大公约数,成为研究中国参与全球气候多边治理政治博弈的根本出发点。

(一)角色定位: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转变身份

当前中国经济结构中的“烟囱产业”比重仍然十分可观。在一次能源的生产和消费中,煤炭比重约占七成,高出世界平均水平约40个百分点。[12](P18)在2012年5月举行的第十五届科博会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中,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曾表示:“中国能源利用效率总体仍然偏低,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美国的3.3倍,并高于巴西、墨西哥等同类发展中国家。”[13]

未来的中国需要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促进产业结构加速转型上进行努力。促进中国产业结构转型最大的动因并非是国际舆论的强大压力,而是源自于中国对未来产业结构与国际竞争力的考量。由于全球经济主导国家群体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将率先在气候问题与碳排放问题上进行经济立法约束,因此,当前全球资源配置体系一定会因之而发生深度调整。

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碳排放国,中国政府既担负着改善民生、发展经济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国内压力,同时又要面对国际社会要求中国减排的全球舆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不仅是中国未来提升全球竞争力实现国家崛起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为了扭转碳排放量逐年递增的态势,中国应当着重在科技创新与多元发展、保护环境与节约优先、深化改革与国际合作上实现节能减排战略新突破。通过在能源消费问题上开源与节流并举的发展方式,将我国从一个粗放型的能源消费大国向能源利用强国转变,从能源结构失衡向能源结构均衡转变,从国际社会减排技术受援国向国际社会减排的援助国转变。

(二)责任分担: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公正原则

气候问题不可分割、没有国界。全球各国行动一致的前提是思想上达成一致的认同与谅解。每一个国家都是全球气候变化潜在的受害者,同时也都对气候变化本身负有一定的历史责任。因此,解决气候变化问题需要每一个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与新兴发展中大国——明确自身的能力与应当承担的责任;否则,在不远的将来全球气候问题将成为人类面临的最突出的“公地悲剧”。[14](P1243-1248)在集体协调行动中,只要有一个主要责任方拒绝承担协作义务,都会导致问题解决进程面临瘫痪的局面。构建一个共同应对气候治理的机制框架就是要确保将所有碳排放大国纳入到一个“相互监督”的体系之中,从而使模糊笼统的问题具体化到每一个操作细节和成员身上。但是,从公平原则角度看,后工业化国家在工业化历史进程中对大气构成改变的累积影响是当今全球气候质变的根本原因。因此,从“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分担角度上看,后工业化国家理应基于公平的原则承担更大的治理义务。既要认清全球气候治理的共同性与紧迫性,又要在责任划分上基于现实能力与历史责任、经济发展国情与国际舆论压力等方面坚持“有区别”的原则。

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中国政府和人民为全球气候治理在经济上承担了巨大的产业转型压力与成本。2011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时期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约束性目标:到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新增森林面积125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15]

未来参与全球气候多边治理的大国博弈中,以中国为主导的“基础四国”集团及其背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以后工业化国家为主导的“伞形集团”及部分沿海低地贫穷国家,仍然将会在本国利益与人类整体利益之间、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本国责任与他国责任之间寻求相对收益的夹缝中进行艰难合作。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同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16]上述言行无疑显现了中国政府在参与气候全球治理问题上的积极态度和务实精神。但是由于中国尚处于工业化阶段,仍有1.28亿人口在贫困线进行生存抗争。[17](P7)面对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不确定因素的增多,不论在资金、技术的能力上,还是历史责任问题上,中国政府所做的工作都远远超出了一个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治理的力度。应该认识到,在全球气候多边治理问题上中国是一个对世界负责任的大国,因此它积极地参与其中并承担了很大的减排责任;同时,作为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管家”,中国政府会本着责任与义务的共平分担原则,不会任由后工业化国家道德“绑架”而用国内人民的血汗钱为其在工业历史发展进程中对全球环境造成的“原罪”买单。

哈佛大学科学家詹姆斯认为:“今天和过去很不相同,地球上居住着60亿的人口,而且气候变化严重影响了为我们提供食物的生态系统与人类系统,尤其是对缺乏应对该问题的不发达国家而言,则是一场生存挑战。”[18](P3)“20世纪海平面上升的速度,较过去3000年的平均值高出10倍……随着气候变化速度的加快,未来事态的变化可能更加波谲云诡。但是,不论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是来自中国,还是美国,它都会不偏不倚地导致全球气候变暖。”[7](P249-250)

全球气候多边治理困境的核心在于界定协议附件国家与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减排与补偿责任。不论是通过高技术的“碳截存”手段,还是将负外部性内部化的征收碳税手段,抑或是在根本上逐步改变落后的能源结构,都需要发达国家与新兴发展中大国作为两条腿配合进行。高昂的治理成本与紧迫的环境危机客观上要求国际社会必须拿出务实的精神,将谈判从讨价还价型上升到问题解决型;从程序性会谈上升到实质性会谈;从求取解决问题的精神和态度上升到特定问题的解决方案出台;从谋求宏大而长远的通盘解决到基于现实的谋求分阶段取得实质性战略成果。全球气候的多边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合作难题,这一问题的解决视角需要的不仅仅是耐心而且是魄力;不仅仅是博弈而且是理解;不仅仅是民族国家而且是世界社会。

[1] Robert O. Keohane. After Hegemony: 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y[M]. 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5.

[2] Mancur Olson. 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 Public Goods and the Theory of Groups[M]. Bost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

[3]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

[4] Galtung,Johan. A Structural Theory of Imperialism[J]. 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1971,(8).

[5] Edward Hallett Carr he Twenty Years Crisis, 1919-1939 [M]. 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01.

[6] UK Special Representative for Climate Change John Ashton,Speech at the 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SOAS) in London[N]. 2006-9-27.

[7] Joseph S. Nye,“Understanding International Conflicts”An Introduction to Theory and History[M].London:Longman,2004.

[8] 约翰·罗尔斯,何怀宏译. 正义论.[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9] Beitz,Clarles.Policical Theory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M].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9.

[10] 周枏. 罗马法原论[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11] 曼瑟尔·奥尔森. 集体行动的逻辑[M].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13] 中国新闻网. 能源局副局长吴吟: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总体仍偏低[EB/OL].http://finance.chinanews.com/ny/2012/05-24/3912521.shtml,2012-5-24.

[14] Garrett Hardin.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J]. Science,1968,(9).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网站.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1)白皮书[EB/OL]. http://www.gov.cn/jrzg/2011-11/22/content_2000047.htm.

[16] 新华网. 十八大报告全文[EB/OL]. http://www.xj.xinhuanet.com/2012-11/19/c_113722546_8.htm

[17] 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 2012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

[18] J James J.McCarthy. Climate change 2001: Impacts, Adaptation and Vulnerability: Contribution of Working Group II to the Third Assessment Report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M].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

[责任编辑 国胜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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