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婷
随着教学新课程培养目标的变化,新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的编写体例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实现了观念的更新,特别是将“应用题”转变为“解决问题”。这个转变,不仅是名称上发生了变化,在内容编排、呈现方式、培养目标上也都区别于以往的“应用题”教学。“解决问题”教学采用分散式进行内容编排,因此内容丰富、信息量大、问题多样、答案不唯一;呈现方式具有开放性,因此更加活泼;“解决问题”教学更关注教学知识和学生实际生活的联系,通过学生的主动参与,使他们感受到学习数学的趣味和作用,对数学产生亲切感,有助于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巩固学生数学知识技能,并掌握解决问题的思想和方法。那么如何提高“解决问题”教学的课堂效率呢?下面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呈现教材,激发提问
爱因斯坦认为“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问题也仅仅是一个教学上或实验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去看待旧的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在小学数学教学中,解决问题教学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就是培养学生提出问题的能力,教师作为引导者应创设好情境,引导学生从数学的角度发现问题,大胆提出问题,唤醒学生探索的冲动,培养学生敢于质疑的精神。
对于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即使是不合理或不正确的,我也始终不批评,而是微笑着肯定他们大胆发言的态度,并鼓励和诱导他们提出正确的问题。整节课,学生围绕“百分数”多角度提出了各种问题,不但获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提高了学生提问题的能力,巩固了所学的百分数知识,而且也增强了学生学习的信心和兴趣。
二、分析数量,寻求策略
解决实际问题的教学本质就是实现两个“转化”,第一个转化是从纷乱的实际问题中获得有用的信息,抽象成数学问题。第二个转化是分析其中的数量关系,运用数学方法解决问题。现行的课程教材比较注重第一个转化,经常提供生活具体情境,让学生收集、整理、选择,并提出教学问题,但在完成第二个转化时,往往一带而过,显得十分单薄,有的教师不重视引导学生分析其中数量关系,解题能力得不到提高,发展学生的数学思维也得不到落实。“数学是思维的体操”,解决问题教学的核心就是要让学生进行解决问题的探索。而 引导学生分析数量关系则是解决问题的一個重要步骤。
分析数量关系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从条件入手,通称“综合法”,另一种是从问题入手,通称“分析法”。前者是顺向思维,学生掌握较容易,但其缺点是学生只单纯地看前面两个已知条件就进行计算,往往忽略了后面的已知条件,不能从全局考虑,计算的中间问题并不一定是解决最终问题所需要的;分析法从问题入手,是逆向思维,能让学生从整体出发,根据所求问题,提出所需条件,从而较正确的确定中间问题,我认为,开始教学两步计算的解决问题时,宜从条件入手,但是要逐步转化到训练学生从问题入手,这对提高学生多步计算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很有帮助,至于学生解题时采用哪种方法分析,不必加以限制。
三、巩固学法,拓展思维
学生掌握了学法,还要在不断的练习中深化理解。此时不但要安排一些基本训练,巩固应用已掌握的知识技能,也应当安排一些变式的,发展性的问题进行练习,这样对于克服简单的机械重复,提高学生灵活解决问题,拓展学生思维,培养学生的应用意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方法主要有:①改变叙述顺序、方式。如:“鸡有240只,它的三分之一相当于鸭的只数”这样既可以防止学生死记“是、占、相当于”后面的就是单位“1”,从而加强分析数量关系。②增加多余条件。多余的条件,对于原来正常题目来说,是一种非本质的干扰,它能促使学生更认真地分析数量关系,正确选择已知条件和运算方法。③改变已知条件或问题,使其具有不同的解法。如:前面所提到的复习百分数问题时,我把原题“果园有桃树500棵,梨树800棵”的第二个条件变为“比梨树少300棵”,之后仍然让学生解答他们所提出的各种问题,使他们通过对比分析,发现原题和改变后的题目在解决方法上的异同,形成深刻印象。
通过这样的训练,提高了学生灵活应用数量关系的能力,从而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教学的有效性,有效地培养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回归生活,学以致用
罗杰斯认为“倘若要使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学习活动,那就必须让学生面对他们个人有意义或有关的问题,……我们希望学生成为一个自由的和负责的个体的话,就得让他们面对各种现实问题”。基于新课程标准“回归生活”的教学理念和目标,解决问题教学不但要让学生掌握现成的数学知识和技能,而且要知道如何运用课堂上解决问题的方法,自觉地、有意识的认识周围的事物,理解并处理有关问题,真正做到数学从生活中来,亦再用之于生活。
总之,面对千姿百态的实际问题,我们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引导学生从不同角度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亲身经历解决问题的全过程,亲自获得体验。着力提高学生运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学生成为“自主而主动的思想家”,从而享受思维的新奇,收获创造的乐趣,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作者单位:南郑县大河坎镇中心小学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