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兆海 邢云 杨红兵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鼓励式教育是推崇备至,而对于惩戒则往往讳莫如深。于是,“赏识教育”是大力推广,“惩戒教育”则倍受冷遇。但尽管如此,事实上,仍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大都且从来是两者兼用的,只是彼此心照不宣而已。我们很难相信一味的鼓励,学生会百听不厌;很难相信没有必要的惩戒警示,那“鱼龙混杂”的课堂,永远不会“烽烟四起”;也很难相信受不得委屈痛苦,犯错不懂担当的学生,将来怎能直面坎坷、成就坚忍、勇担道义。教育部已明确规定:教师正当使用的惩戒并非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迁就学生一切行为。这是对教育法规的修订和纠偏。过去我们一味强调保护学生,而漠视教师应有的权利,结果教师的责任心受到限制,而由于对学生惩戒教育的缺失,便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钱文忠教授就见解独到而旗帜鲜明,他认为:教育怎么一定是快乐的?老师惩戒学生天经地义。是的,没有惩罚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正如人生也不会永远是幸福的一样。面对当今大多是独生子女的教育,多少人感到困惑与无奈。对于养尊处优、沾染了许多恶习却俨然小皇帝一般的宝贝,对于“顽劣”的孩童,就不能训一训、碰一碰吗?萧百川就几天一顿打,孩子上北大嘛。虽有炒作之嫌,但其惩戒作用也是值得研究的;毛泽东正式入私塾后的第一位老师邹春培就教学认真、管理严格,常有体罚,只是由于毛泽东天资聪颖,才不需要先生费神,但也有惩戒的以儆效尤之原因在。
说实话,我们近些年来,也有“戒尺”加“糖果”式的教育,而效果是好的。那一回,要写感激的人,许洪昌就要写李老师,她已调走一年有余,为什么想念她呢?当初,由于三次不完成作业,挨了李老师塑料尺打手心的惩戒,做得的确好些,但几番惩戒后,便有抵触表现,然而惩戒照旧。不过,李老师见他有一行单词写得工整,中午就给了他几块糖予以鼓励,还为他辅导,便因此感动;又继之以苹果,成绩更不断提升。可是,却与老师分别了……看来,惩戒加复制“四块糖故事”还是有效的。
我们关注生命的幸福,并不意味着要否定和放弃挫折教育,而惩戒学生的错误也无疑会使人有挫折感,使之懂得要为破坏秩序的后果买单,因而产生责任感。而对于尤其是顽劣的学生,我们在施温情教育——特别是效果甚微时,也应当且有必要给予惩戒,惩戒与激励同样是饱含期待。惩戒不只在于教育犯错学生本身,也给其他学生以警示而引以为戒。
“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玉不琢不成器。据说,新加坡的中小学教师就可以用戒尺打学生手心以示惩戒。我们难道就没有责任让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明确:教育绝不仅仅是快乐吗?我们应感谢好教师对自己的孩子肯于施以必要的、适当的惩戒——只要不是暴打。要知道:这也是教育者的责任,如果不是为了孩子更好地成长,不是为了他们更好地适应未来,又何必冒此风险呢?他们是肯于负责的。马卡连柯明确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形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试想:如果对孩子不管不问,特别是犯了大错还听之任之,家长放心吗?要让他懂得什么是责任,懂得要为自己的过失负责。而学生在接受惩戒过程中明白的道理、受到的教育可能使他刻骨铭心。
有人片面地崇尚美国式的教育,什么游戏啊、快乐啊,诚然,他们是有很多值得借鉴的。但却不应因此否弃自己好的东西,以为外国出诺贝尔科学家,就是源于教育的优良。他们无视中国近代百年的内忧外患,以及十年文革的退步;无视华裔诺贝尔得主也有得益于故国教育这一事实;无视西方主导的评选问题,如达赖喇嘛获诺贝尔和平奖就耐人寻味;无视诺贝尔奖本身是否绝对的至高无上……却只知道对我们自己的教育横加指责,就有失偏激了吧。就暂且不说他对外国的具体教育情境到底了解多少,是否走马看花,他自己是否能具体操作了。其实,美国也有惩罚教育,只是方式有所不同,而有的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还会严格照章办事,违规惩戒而不姑息,道理主要靠自悟,行动却主要靠自导和自主。
惩戒教育制度是对学校教育管理体系的有益的补充和完善,只是惩罚学生时要求公平合理,按规章制度办事。惩戒作为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目的在于保障有效的教育,而不是让学生饱受痛苦和耻辱,惩戒在于惩罚、警戒,是对学生过失的责任追究。他们需要惩戒的反思警醒,需要这种挫折的经历,这也是人格完善的过程,是人生所不可缺的。合理运用惩戒教育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然而,鼓励自然也不只是给好吃的,奖励一卷《上下五千年》和《三国演义》……他就可能对厚书发生兴趣;奖励他12色笔,他就可能要学画画……惩戒责罚,也不只是戒尺之类,罚他写检讨、写诗等都未尝不可。但如果动辄严加体罚,往往也会滋生自卑或敌视。在敌视中成长,就能学会争斗;在自卑里生活,也会失掉自信而怯懦……有的,一旦负面的自主意识觉醒,往往会不可理喻。惩罚要有鼓励的跟进,偏激的惩罚与一味的表扬,都不会长效。惩戒以警示,晓之以理,是刺激与鞭策;鼓励以肯定,动之以情,是尊重与唤醒——严厉中有理解和宽容;温和里有期待与热诚。肯定性的激励,可使之意气风发、再接再厉;否定性的惩戒,也可使之翻然悔悟、自强不息。
惩戒要适度。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性别、性格、身心状况、错误性质与程度。而惩戒后的寻机鼓励,可抚平学生心灵的不良情绪,尤其要引起注意。如此等等,因材施教,循循诱导,从来都是教育的法宝。
作者简介:冯兆海(1957-),男,吉林省蛟河市漂河九年制学校,小学高级。研究方向:教育教学;
邢云(1966-),女,吉林省蛟河市漂河九年制学校,小学一级;
杨红兵(1964-),女,吉林省蛟河市漂河九年制学校,小学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