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儒商文化,做新时代儒商

2013-04-29 14:24陈世来
今日湖北·中旬刊 2013年6期
关键词:儒商社会责任传统文化

陈世来

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社会也越来越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儒商精神作为传统的商业文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其价值日益凸显出来。在当代企业文化建设中,儒商思想的精华可以被吸收为当代企业的文化,使之成为企业的宝贵财富。

关键词 传统文化 儒商 社会责任 传承弘扬

一、儒商文化概述

儒商是指受到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优秀的经营才能,把“儒义”和“商利”相结合的商人,是把“儒”的伦理品质和“商”的职业结合起来的市场经济的活动主体。

我国在几千年前就已经有了对商业道德的研究,在长期的商业活动中,我国以儒家伦理为核心,创立了比较先进的商业道德规范体系,如“见利思义”“先义后利”“以义求利”“义利合一”等观念。这些理念将道德与商业经营活动联系在了一起,因此有了以晋商为代表的“以义制利”的商派。事实上,这些理念已经将道德上升到管理的高度。

二、儒商文化现实意义

(1)儒商文化的“义利统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儒家文化中“以义生利”“见利思义”等“义利统一”的思想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利益经济,也是道德经济;不仅是竞争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它可以促进企业诚信经营、遵纪守法,还能够约束企业的行为,促使企业经营理念的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企业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利润是企业的直接驱动力,也是市场经济的要求。但是企业应“取之有道”,以合法的渠道获取利润。儒家思想对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建立市场诚信机制都有巨大作用。

(2)儒商文化有利于防范企业道德风险。

儒家思想提倡“义利统一”的核心价值观。“仁”可以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理念,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义”的准则要求董事会、经理层在讲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做到“义利统一”,营造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树立“义”“利”统一观,遵循“先义后利”“以义求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等价值准则,宣扬“重义轻利”的精神,有利于防范道德风险。

(3)儒商文化思想有利于企业树立以消费为导向的观念。

儒家提倡“民本”思想,如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在今天,我们可以理解为消费者、利润和企业的关系。消费者处于首要地位,先滿足了顾客的需求,商家才能获取利润,有了利润企业才能得以生存。当今社会屡屡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尊重消费者是企业决策时必须考虑的问题。企业只有尊重顾客,满足他们的需求,才能谋求更好的发展。

三、现代儒商必须具备的素质

时代的变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对企业家的素质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时代呼唤新的儒商精神。现代儒商除了应该具有传统的儒商精神外,还应当具备以下素质:

(1)勇于创新,锐意进取。

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对于企业而言,创新也是其不断发展进步的源泉。市场在不断变化,不断更新,新产品层出不穷。企业如果没有自己的创新和特色,最终很难摆脱被淘汰的命运。只有不断创新,开拓进取,才能在竞争中获取优势,从而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经济效益。

(2)准确判断,抢抓机遇。

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一些优秀的、资金雄厚的企业而言,意味着一次扩大市场份额的大好机遇。经营良好的企业可以趁机购买相关联或者有战略意义的企业。然而,要做到这一点,企业家必须要具有足够敏锐的具有前瞻性的战略眼光,准确判断投资方向和价值,做出准确的决策。

(3)居安思危,善于竞争。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属性和固有规律,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经济主体都是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参与市场竞争。一个企业必须正确认识市场竞争的规律,不但要学会竞争,还要善于竞争,做优秀的现代儒商。

(4)感恩社会,承担责任。

虽然企业成立的初衷是为了获得利润,但是其发展离不开社会,因此不可以唯利是图。富有儒商精神的企业家会将服务社会铭记于心,富有社会责任感。近些年来,在我国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中,特别是在2008年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中,以中国“首善”陈光标为代表的当代儒商慷慨解囊,不仅为灾区捐钱捐物,还身体力行,亲临灾区帮助救灾。这些先进典型,彰显了一个新时代儒商的社会责任感和感恩精神。

四、儒商文化的传承和弘扬

社会在进步,时代对儒商及其文化、精神提出了新的任务和目标。我们应当认清时代的要求,将传统儒商文化变革转换成现代新型的儒商文化。

(1)观念的转变。传统儒商与现代新型儒商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在文化知识、道德观念等方面仍延续着旧的传统,未能跟上时代的发展步伐。而后者既具有现代生产力和现代经济活动的有关知识、智慧、眼光和文化素养,又具备与现代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相适应的伦理道德品格和风范。

(2)儒商文化的传承。儒家文化是儒商文化的母体之一,但儒商文化又超出了儒家文化的范围,尤其是现代新型儒商文化,还包括了制度文化、行为文化、产品文化等诸多内容,并且传统儒商的制度文化是相对缺失的。因此,要重建儒商制度文化,保留传统儒商制度文化的合理因素,如德法并重、注重诚信、注重质量等,尤其要重视德法兼治的传统,突出儒商管理特色。

(3)儒商文化的弘扬。儒商以德经商、以智经商和以儒经商的行为文化包含了许多值得继承和发扬的精华。无论是诚实守信、童叟无欺的经营行为,还是吃苦耐劳、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或是急公好义、扶贫助学的社会责任,儒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人们面前展现了其人格的无穷魅力。因此,要将儒商文化与时代特征相结合,不断将其弘扬创新。

总之,儒商精神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的行为,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保证市场经济的秩序。儒商精神可以融入企业文化,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做贡献。

参考文献:

[1]陈晓艳.乱世兴国:寻找失落的儒商道德秘籍[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2.

[2]王艳,王瑞辉.当代市场经济潮流中儒商精神的缺失与儒商文化的现代意义及其践行[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2,33(3).

[3]丰乐明,王飞.用儒商精神构建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基础[J].经营与管理,2011(16)

[4]陈晓华.汲取儒商精神,构建优秀企业文化[J].山东文学,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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