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2013-04-29 01:56魏诚诚
西江月·中旬 2013年7期
关键词:消防安全对策农村

魏诚诚

【摘要】近年来,农村消防安全形式仍然非常严峻,火灾起数、损失高居不下。新《消防法》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队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加强公共消防设置建设,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新《消防法》将原《消防法》中的“城市规划”修改为“城乡规划”,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一字之变,体现了我国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农村;消防安全;对策

一、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农村消防工作也有了较大的发展。但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部署的实施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消防工作相对滞后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矛盾进一步呈现。据统计,近年来全国农村平均每年发生火灾6.7万起,死亡1500余人,受伤2200余人,直接财产损6.7亿元;每年受灾住户达4.4万户,至少有15万农民受灾,相当于一个中小规模县的人口;2010~2011年,农村发生火灾76809起,死亡821人,受伤311人,直接财产损失7.73亿元,农村火灾四项指数均占当年总数的50%以上,农村火灾事故相对其他火灾呈逐年上升的态势,农村消防安全形势愈加严峻。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全国大部分区域是农村,大多数人口是农民,要实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农业、农民的问题必须解决好,要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笔者对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薄弱环节的一些探索

近年来,我国虽然在农村消防安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总体来讲,开展很不平衡,没有形成良性发展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管理者重视程度不够,消防宣传形式守旧

1、乡镇、村干部对消防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不够重视

一是农村消防工作起步较晚,消防工作处于初级发展时期,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及村干部对农村消防工作认识不清,存在“消防工作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的不良现象。部分地区村一级的消防安全组织流于形式,没有开展实质性的群众性消防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和日常消防管理落实不到位。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消防工作是公安消防部门的事情”的想法,没有把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深入检查消防工作微乎其微。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必然导致全局工作的失衡,致使有些地区、单位消防工作责任得不到落实,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火灾隐患得不到整改。

二是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防火自救能力。农村群众由于受经济条件、传统观念、文化素质和地域限制等因素的影响,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农村群众对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火灾危险性缺乏认识,违章操作、野蛮操作较多。此外,农民群众还缺少初期火灾扑救知识,发生火灾时不会正确处置,有些农民在拨打火警电话时不能清楚地阐明火灾地点及燃烧物等火情实际,更有甚者认为消防队救火要收费,干脆不报警,这些做法都延误了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期,失去了初期扑灭的机会,往往使小火酿成大灾。

2、消防宣传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

一是消防宣传主体单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多是由消防部门一家在组织推动,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宣传职责缺位、新闻媒体的引领作用不强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二是农村消防宣传经费短缺。消防宣传经费不足也制约着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普及开展,新闻媒体刊发消防宣传稿件往往需要收取一定费用,而消防部门正常行政经费都普遍不足,农村消防宣传经费更是少得可怜。

三是宣传工作针对性不强,未能贴近群众。在农村特别是远离城区的村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基本上是一个空白,即使一些地区搞了宣传,也只是挂一条幅,写一些标语,形式单一,效果不理想,不能够深入到群众中去,起不到有效的宣传效果。

四是农村消防宣传对象具有特殊性。由于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经商,留在村里的多数是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这些人员对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了解甚少,在接受教育培训时由于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低。

(二)建筑规划不合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

1、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匮乏,消防隐患泛滥成灾

由于农村消防组织成立较晚,基础条件差,各乡、镇对消防工作投入的资金较小,缺乏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专项资金投入,许多地方普遍存在消防设施缺乏、违章搭建、消防通道不畅通等现象,同时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器材的配置,一直是消防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更谈不上消防给水、消防通信等消防设施。

2、房屋耐火等级低,建筑规划不合理

一是村镇普遍缺乏消防规划,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房屋耐火等级低,可燃物质多。农村住宅由于受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的限制,在建造房屋时往往忽视建筑布局的统一规划,建筑布局紧密,常常连片修建。房屋多为土木、砖木、石木结构,门窗多为木质材料,墙壁、屋顶采用可燃材料较多,用火用电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且蔓延速度极快,容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二是村镇规划达不到具体要求。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城市为依托的农村小作坊、小厂房、小车间普遍存在“三合一”现象,从建设到投入使用,使用了大量的易燃和可燃材料,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不能同步,形成许多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三)电器使用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

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里,许多家庭用电不规范,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老化现象严重。虽然农村已实施了电网改造,但改造不尽完善,进户线以后的电气线路都没有更新,绝大多数农民家里的电气线路自用上电以后就没有进行过改造,加上农民安全用电知识缺乏,电气线路火灾隐患严重,线路老化、线芯裸露,电线接头多、接触电阻较大,接头松动,电线接触不良等等问题暴露无遗。

(四)消防监督“缺位”,安全责任制未得到有效落实

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薄弱。一些地方对农村公共消防安全重视不够,没有把做好农村消防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消防基层组织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消防工作投入严重不足。

二是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不明确,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尚未形成,村民自治组织消防安全管理薄弱,防火安全乡规民约不落实,乡镇基层政权和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2、消防监督“缺位”导致消防隐患泛滥成灾

一是法律法规缺失,监督执法失衡。大量的农村区、城中村、栅户区、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区等是近几年火灾的多发区域,这些区域由于经常是非营业性场所,知其存在大量火灾隐患,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对其的相关行政措施,由于常期的法律缺位与空失,大量的监督人员不敢、也不愿意往这些场所里检查,即使去了,也仅是只是根据火灾形势和特点对农民实行“提醒式”的监督,这种“提醒式”的监督检查虽对被监督单位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与从源头上整改火灾隐患、控制火灾事故的要求存在不小差距。

二是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没有落实。公安派出所任务重,压力大,警力不足,忙于应付治安事件,加上农村地域广阔、交通不便、组织分散,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失控漏管的现象仍然存在。消防监督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基层消防监督人员只是仅经过短期培训,难以独立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极大影响了基层消防监督工作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另外由于派出所民警消防专业知识薄弱,发现火灾隐患能力不强,特别是对一些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更难以察觉。

(五)农村消防扑救力量严重不足

一是公安消防任务重,未能全面顾及。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任务越来越重,在现有人员和装备情况下,要承担辖区内的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任务,确实心有余而力不足,按照消防站建设标准,一座消防站的保护面积应为4~7平方公里,而目前各消防站辖区保护面积均已超过保护面积,一些边远农村发生火灾,由于路途遥远,接警后公安消防部队不能及时到达火场,进行有效施救,造成损失加重,易引发影响警民关系的矛盾。

二是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不足,消防力量匮乏。一些距离城区较远的乡镇,消防组织机构还不太健全,未按要求组建农村义务消防队伍,有的乡镇虽已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但由于执勤值班制度不健全,投入不足,消防装备量少质弱,队员培训不到位,人员岗位津贴、伤亡保险、抚恤缺乏保障,管理不规范,严重影响了灭火救援战斗能力的生成,不能发挥消防队伍应有的力量。

三、笔者在农村消防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各地农村消防工作情况,既有传统现实的薄弱,更有建设发展中的不足。尤其是新农村建设中,各地对消防工作“纳入”意识、“同步”观念不强,“规划建设”措施不及时、不到位,现实问题亟待解决,发展措施更应加强。因此,在新形势下该如何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笔者认为应着力做好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把农村消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加强组织领导,动员乡镇领导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消防建设,动员乡镇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落实“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工作措施,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切实把村镇消防事业建设纳入财政预算范围,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采取增加资金投入、加强村庄消防规划、加强部门协作、整合财力物力资源利用等措施,推动农村消防工作迈入科学发展的新阶段,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拓展宣传渠道,确保消防宣传工作不留死角

消防宣传是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的催化剂。没有宣传,农民的自觉性、主动性无从说起,通过宣传,让群众支持,理解农村消防工作,达到大家共同参与的目的。

一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作用,广泛发动公安、消防、宣传、新闻、文化、教育等各部门力量,针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板报、标语、宣传单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将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规划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之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

二要培养扩充消防宣传队伍,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村委会组建村级消防宣传队伍,选派或聘请一批业务能力强、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的同志加入,也可利用社会资源,招募消防志愿者。消防、文化、教育、广播等部门人员联合开展培训,每年根据具体情况对宣传人员开展消防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素质,从而带动广大村民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

三要通过学校对中小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把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延伸到农村学校,把消防常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中小学生的教育内容,使他们从小就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树立消防安全观念,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四要有效地抓好重点时期的消防工作,在冬春火灾多发季节、清明扫墓祭祖期间、春耕垦荒烧荒期、夏收季节等火灾多发期,利用群众集会、祭祖、庙会、墟日等村民群众人员流动大的时机,见缝插针进行消防知识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宣传防火救火方法。

(三)加大投入,深化基础设施建设,构筑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1、深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御火灾的能力

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逐步将乡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中,结合农村扶贫开发、旧房拆迁、新村建设同步实施。乡镇也要把村民住宅及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并与风貌改造同步实施。重点要针对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房屋建设设计不合理不规范的乡村,有计划地实施改造,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牢牢把握住火灾发生的源头关。

2、加大投入,构筑农村消防安全良好环境

各级财政要按照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政策要求,加大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投入。鉴于农村点多、面广、线长,消防投入需求量大的实际,要建立各级财政、村集体、农户等多元化的农村消防投入机制。省、州(市)级政府要从加强乡镇、农村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和保民生、保民安、促和谐的角度出发,对乡镇、农村消防器材装备建设等给予专项扶持。要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调动基层开展农村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拉动基层财政加大对农村消防的投入。对乡官、村官的消防培训,要统一纳入基层干部素质培训工程一并进行,并给予培训经费补助。对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培训,州(市)、县级财政要预算专项经费,保证培训工作正常开展,以提高乡镇、农村消防队伍的防火灭火能力。要尽快完善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医疗、伤亡保险及抚恤等政策,完善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保障措施,解决乡镇、农村消防队员的后顾之忧,维护其合法权益。要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业务经费,落实专职消防民警编制,切实提高公安派出所对农村的消防安全监管能力。

(四)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推进排查整治,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1、推进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各乡镇每年可利用对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和演练的时机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村民大院、易燃建筑棚户区、爆炸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用火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地在大力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各乡镇、村(居)要形成对本级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的制度。在火灾多发季节、传统节日期间还要进行专项消防检查,对问题突出的乡村要及时进行专项治理,以消除火灾隐患。各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应掌握辖区内各村庄的安全布局、消防组织、消防设施、厂矿企业以及潜在的火灾隐患情况,并要认真开展日常性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努力消除辖区内的火灾隐患。各地的公安消防部队要根据农村火灾特点,加强执勤备战,做到随时拉得出、打得响。同时要帮助、指导乡镇专职消防队、农村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训练和演习,不断提高灭火能力。

2、健全安全管理体制,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贯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原则,健全消防组织体系。其一,突出 (下转第101页)(上接第99页)统一领导、共同参与。完善区、街乡镇、村队“三级”消防组织建设。成立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街、乡镇、村庄组建由“一把手”主抓的专门工作组织,形成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其二,突出整体协同、联合作战。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对区、街乡镇联席会议的内容、形式、程序等进行明确,同时,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决议事项执行情况通报、反馈、督察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有力推动消防工作的全面开展。其三,层层落实、责任推进。强化综治考评工作,通过落实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各部门、各街乡镇年度综治考核范围,逐级签订目标任务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消防工作格局。

(五)强化公安消防单位职能,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1、强化公安消防单位职能,加强消防执法

公安消防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研究、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消防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基层基础工作。首先要促进派出所严格履行职责,坚持依法治火,落实分级管理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培训工作,加大对派出所民警培训力度,从最基本的消防知识、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教起,解决派出所消防监督浮漂、派出所干警消防业务水平普遍较低,消防业务基础知识薄弱,缺乏消防监督工作经验的问题。其次是做好工作衔接,公安消防机构要重视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处理好与派出所之间的业务工作衔接,建立派出所消防工作办公室,明确派出所长分工负责和消防专(兼)职民警负责制,完善派出所消防监督法律文书,落实消防三级监管职能,切实使农村基层派出所真正担负起消防工作的责任,加强对辖区企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管理监督,全力遏制农村住宅家庭、“三小”场所和三级管理单位火灾多发的势头。

2、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充实火灾扑救力量

广大农村地处偏远,单靠县级消防力量(部署在县城)“远兵难救近火”,各级政府要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消防工作原则,立足乡镇、村就近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一是按照“一乡一队一车一泵”和“一村一队一泵”的基本要求,深入推进实施“乡乡、村村有消防队”工程。对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要尽快建立由财政供养、专门从事消防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对经济条件一般的乡镇,可依托公安派出所民警、乡镇干部、治安联防人员等组建志愿消防队(兼职消防队)。对于财力有限、区域相对集中的比邻乡镇,可采取“乡乡联建”的方式,建立中心乡镇专职消防队;对设有大型企业的乡镇,可采取“乡企联建”的方式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对于行政村、30户以上的自然村,要依托村干部、民兵、党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建立村志愿消防队。二是对乡镇、村(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统一纳入公安消防部门执勤应急战备及指挥调度体系,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既要加大对农村专兼职、义务消防队的扶持,又要把农村专兼职、义务和志愿消防员培训好,充分发挥他们扑救初期火灾、协同公安消防队作战的作用。

【参考文献】

[l]王雪峰.农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07.

[2]高瑞霞.层次分析法在农村消防安全评价中的应用[A].2011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C].2011.

[3]许云波.创新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消防安全模式探究[J].武警学院学报,2011(10).

[4]朱庆远.创新农村消防社会化宣传.构筑农村消防安全防火墙[J].科协论坛,2012(11).

猜你喜欢
消防安全对策农村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诊错因 知对策
对策
面对新高考的选择、困惑及对策
防治“老慢支”有对策
“一户一表”改造给老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的影响及其对策
在农村采访中的那些事
赞农村“五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