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自杀论》的内在逻辑及其对当代大学生管理的启示

2013-04-29 22:31高原
职业时空 2013年7期
关键词:当代大学生

高原

摘要:在《自杀论》一书中,迪尔凯姆运用实证、否证相结合的方法,对自杀进行了分类,通过三个部分讨论了自杀的原因及其预防措施:非社会因素、社会原因和社会类型、作为一般社会现象的自杀。由此,他得出结论,自杀既不是由于自然原因也不是心理原因,社会原因才是自杀的根源,并最终提出了规避自杀的方法。文章以迪尔凯姆对自杀的研究为基础,对中国高校学生自杀的原因提出自己的看法,并对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关键词:自杀论;迪尔凯姆;当代大学生

在《自杀论》一书中,作者迪尔凯姆提出,自杀就是“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后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他认为自杀不是由单纯的因素引起的,而是一定社会在一定时间内各种因素累加促成的。《自杀论》是迪尔凯姆的一部重要社会学著作,该书不仅发扬了孔德的实证社会学,而且开创了实证主义研究方法。迪尔凯姆以实证的方法,沿着“研究对象的确定→研究假设的提出→假设检验→得出结论”的思路对自杀率进行了研究,他在书中以自杀率为研究对象,以大量无可辩驳的论据论证:自杀率是一种社会现象。

一、对自杀现象原因的理解误区澄清

(一)自杀现象不是心理因素导致的

1.心理变态与自杀。在本书一开篇,迪尔凯姆就论述了自杀与心理变态的关系,因为“人们可以先验地认为,有两种非社会原因影响自杀率:内体——心理的素质和自然环境的性质。”[1]而在这两者之中,人们更偏向于相信自杀者是某种程度上的偏执狂,存在着精神错乱。但是通过作者的实证研究,发现我们普遍认为的精神错乱者,她们自杀的方式却并不相同,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即躁狂性自杀、忧郁性自杀、强迫性自杀和冲动性自杀。由于这些精神错乱者并不存在自杀形式一致性的问题,所以我们可以下结论说精神错乱并不是自杀的一个必要条件。

2.精神错乱与自杀。人们关于自杀看法的一大误区,即“自杀与精神错乱一样,城市里比农村里多。”但是,迪尔凯姆认为这种论断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在精神病院里,住院病人中女性略多于男性,但是女性的自杀率却明显地多于男性。其次,犹太教徒中的精神错乱病人要比其他宗教教徒多得多,但是犹太教人中的自杀倾向却很微弱。第三,自杀的倾向是从童年到老年逐步增强的。第四,疯子最少的国家却是自杀最多的国家。最后,下层社会精神错乱者很少,但是自杀者却很多。通过一系列的事例可以证明,自杀与精神错乱并不存在必然联系。

3.酗酒与自杀。迪尔凯姆用事实批驳了这一错误认识。首先,在法国国内,酒鬼最多的地区并不是自杀倾向最严重的地区,而酒鬼最少的地区也不是自杀倾向最不严重的地区。其次,比较不同国家情况,一个国家人均酒的消费量和这个国家自杀率之间也没有相关关系。所以,酗酒也不能成为自杀的一个必要条件。

4.结论。由此,他得出结论,没有任何精神变态和自杀保持某种有规律和不容置疑的关系。虽然在相同情况下,身心衰退的人比健康者更容易自杀,但是我们并不能说自杀一定是由于其身心状态不佳。“他身上的这种潜在性只有在我们应该探讨的其他因素作用下才起作用。”

(二)自杀不是自然因素导致的

1.种族遗传与自杀。人们倾向于认为,父母直接和完整的遗传给孩子的是自杀的倾向,一旦遗传,这种倾向就会自动地引起自杀。但是,迪尔凯姆用实证的方法向我们展示,自杀只有在个人的体制不加拒绝时才能发生,但是最利于自杀的身体素质,并不是这种不可言明、不明确的遗传。所以,种族和遗传并不能解释自杀的原因。

2.气候与自杀。人们一般认为,寒冷、阴霾的天气最利于自杀。但是,迪尔凯姆按照温度的变化来排列一年中的四个季节和十二个月份,发现自杀率按照季节排序是:夏、春、秋、冬;而按照月份排序是:从1月起,自杀的人数逐月增加,然后逐步减少直到年底。这是什么原因呢?迪尔凯姆通过研究发现,这是由于昼夜的变化而导致自杀率的不同。因为,在任何季节里,大部分自杀都发生在白天,“因为白天有利于自杀,这时候各种事务最繁忙,人际交往错综复杂,社会生活最紧张”。[1]也就是说,自杀率是根据集体生活是否活跃而上升或者下降的。

3.效仿与自杀。效仿可能发生在完全没有任何社会联系的个人之间。迪尔凯姆认为,效仿要有效仿的对象,所以自杀应该分布在首府和大城市的周围,并且,离中心区越远,自杀率也应该越低。但是,事实告诉我们,自杀并不是围绕着某些中心扩散的,而是以差不多的数量成批地发生,没有任何中心。所以,他指出,“榜样是使冲动爆发的偶然因素,但引起冲动的不是榜样。如果冲动不存在,榜样也是无害的”。[1]这也就告诉我们,效仿也并不是自杀高发的一个原因。

二、自杀的真正原因——社会因素

迪尔凯姆认为要认识社会原因对自杀的影响,首先就要确定与研究自然原因和心理因素不同的研究方法,即迪尔凯姆提出由于引起自杀的原因不同,所以有不同类型的自杀,而每一类型的自杀又有其自身存在的特殊条件,通过抛开个人的动机和想法,直接考虑自杀是从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发生变化的,才能重新返回到个人,研究这些一般的原因是如何在个人身上发生作用的。他根据这一思路,在《自杀论》第二编中,根据不同的社会因素,将自杀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

(一)利己主义自杀

这里包括了两种不同的影响因素:宗教环境、家庭和政治社会。首先,迪尔凯姆根据在欧洲范围内及各个国家内部的比较发现,信奉宗教的死亡人数排序为:新教、天主教、犹太教。[1]通过对新教与天主教教徒的比较可以发现,新教是一个更加自由但也缺乏内聚力和凝聚力的集体,新教教徒往往在自杀时也不会考虑整体的规定和意识,使自身游离于整体社会之外。接下来,迪尔凯姆分析了家庭和政治社会对自杀行为的影响。他通过实证得出,单身汉在某种程度上使自杀的倾向增加,而婚姻本身对自杀具有其本身独有的免疫作用。另外,当社会中个人和群体的关系过于疏远时,个人就会偏向于自我孤立和独立思考,这就降低了人对于自杀的免疫能力。所以,一个正在发展和集中的社会里,自杀是很少见的,因为它们会增强集体感情,激发爱国主义、政治信仰和民族信仰。

(二)利他主义自杀

“一个人脱离社会时,他很容易自杀,而当他过分地与社会溶为一体时,他也很容易自杀”。[1]如果个人所处的社会内聚力太强,以至于个人没有办法发展自己的个性时,他没有自己的价值,不再属于自己,或者和自身以外的人融合在一起,这便是利他主义。而极端的利他主义也会引起自杀。利他主义自杀时包括若干变种自杀。如,当自杀变现出一种义务来完成的特点时,叫做“义务性利他主义自杀”;由于人们赞扬稍微受到一点环境的刺激或者甚至仅仅由于假充好汉而放弃生命的“非强制性利他主义自杀”;甚至个人自我牺牲仅仅是为了得到牺牲的乐趣“强烈的利他主义自杀”。

(三)反常的自杀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不仅仅是以不同的强度引起个人对他的感情和活动的客体,它还是调节个人感情和活动的一种力量”。每当社会集体发生重大调整时,不管是由于迅速的发展还是意外的灾难,个人的感情和活动的稳定性都会受到很大的冲击,欲望得到满足的预期和欲望实际被满足的情况不相符,人都容易自杀。比如,因为工商界的从业者将欲望变得神圣,所以在工商界的自杀是一种持久的状态。

在充分论证了自己的假设的情况下,迪尔凯姆认为,自杀是一种逃避行为,逃避个人作为社会成员应承担的责任,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来制止自杀者的自杀行为,疏导他们的不良自杀倾向。他认为,要解决自杀率不断上升的问题,就要根据现实情况,开辟不同的社会联系方式来对人们进行约束和引导,具体来说,他主张建立职业团体或行会以恢复社会对于自杀的免疫能力。

三、对预防高校大学生自杀情况的管理建议

大学生自杀现象近年来被广泛关注,众多的现实依据充分说明大学生自杀应当引起社会各界足够的重视。我们在此可以用一组调查数据来反映大学生自杀行为连年上升的趋势:2002年自杀行为27起,19人死亡;2004年68起,48人死亡;2005年116起,83人死亡;2006年为自杀“高发年”,增加到130起。2003年我国高校自杀率为十万分之二,2004年已升至十万分之十。这表明,大学生自杀现象正在不断恶化。

迪尔凯姆对于自杀的分类有助于我们看清社会因素作用于自杀者的机制,进而为理解社会特别是当今高校大学生自杀频发现象提供一种新视角。迪尔凯姆将自杀的原因归于社会因素而不是个人。一直以来,我们在分析大学生自杀的问题时更多考虑个人的性格和生活经历,如家庭贫困,人际关系处理不好,甚至失恋。但是我们往往忽视了外在的社会环境,社会因素对大学生自杀现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很多时候在反思,为什么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反而更加倾向于用自杀来解决自己的大好人生呢?通过《自杀论》中的研究,我们应该知道这更重要的是社会种种现实因素的累积促成了这种悲剧的频发。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大学生甚至更高学历者往往面对着更多的压力,首先他们普遍学业压力较大,各种考核和论文接踵而至,多方面的要求给大学生增加了更大的压力。其次,处于转型期的我国社会秩序和发展速度的错位造成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生活观念的冲突和价值观的变异造成的社会激烈竞争给当代大学生带来了极大的就业压力,高校大学生往往认为自己是“天之骄子”,对于工作的期望值过高,但由于找工作时处处碰壁,这就严重影响了他们对未来社会生活的信心,极易发生自杀等极端行为。另外,目前由于社会物价飞涨,大学生毕业后工资收入不高,使他们的付出与收获往往不成正比,巨大的经济压力使他们难以承受生活的负荷。同时,当前整个社会有一种“一切向钱看”的价值取向,人们将过多精力关注于物质生活,而社会人情淡薄,大学生在现代社会中普遍面临着感情与人际关系的问题,他们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和帮助。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催生了当代大学生甚至更高学历者自杀现象的增加。

对于中国当代大学生来说,在预防自杀的策略上,笔者认为,首先,在校园中要大力提倡建立各类社团或其他学生组织。因为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理性的回归,使人们更加注重自身的个性,实现自身价值,从而使社会价值取向多元化。但是,这样的状况却令人们失去了集体意识和归属感,极端的自由主义最终导向人们对于自身价值实现的迷茫状态。所以,笔者认为,在团体中能让大学生感到温暖,在各项活动中可以发挥他们的能力特长,培养和提高他们的自信心,从而慢慢让他们找到自身存在的价值,重新找回生活的意义。其次,从高校管理者角度来讲,应注重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与培养,关心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大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大学生树立思想和行为的最基本底线,从而帮助大学生在多元社会中寻找落脚点。同时,在学校中,可请教育名家开展珍爱生命等相关讲座,充分发挥教育名家的影响力,为青年一代树立积极、正面的学习榜样,从而在社会中树立有益于青年人进步的价值观。另外,从社会环境角度来看,我们应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促进社会各界对大学生自杀问题的正确认识,借用公众的力量感染大学生,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珍惜生命的积极生活观念,稳定大学生在快速更新的社会中的平衡感,并尽可能充分运用一切资源增强大学生的应变能力和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大学生自身要树立乐观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遇到问题或困难时自己用正确的方式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自杀等极端方式来消极逃避问题。

四、结 语

迪尔凯姆是社会学史上第一个通过对来自实际生活的资料进行系统整理、比较、计算、分析来建立社会学理论的社会学家,《自杀论》为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的结合提供了成功范例。毫无疑问,在当今这样的社会里,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不同于迪尔凯姆时代的变化,个体面临的具体的社会问题及社会压力的内容、方式自然也大有不同。但是,个体仍然还与社会以某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连接着,在这个意义上,迪尔凯姆对自杀问题的研究仍对我们研究当代自杀问题,尤其是大学生自杀现象有重要的指引意义。

大学生是祖国进步发展的决定性建设力量,是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有效防止大学生自杀刻不容缓。在社会转型关键期,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社会外界大环境对大学生身心情感的变化都有着巨大的影响,所以应努力从社会结构、社会心理、社会规范等深层次、多角度去探析解决大学生自杀率持续上升的办法,唯有此才能减少大学生自杀现象的发生,对大学生甚至更高学历者实施更好的保护。

参考文献:

[1] 迪尔凯姆.自杀论[M].冯韵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

[2] 李文华.《自杀论》及其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J].兰州

学刊,2004,(6).

[3] 高琳.社会学研究与迪尔凯姆《自杀论》的典范意义[J].

辽宁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4] 庞渤.《自杀论》的一些现实启示[J].管理观察,2008,

(8).

[5] 孔文玉.《自杀论》的内在逻辑与现实意义[J].重庆科

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

[6] 唐斌.试析涂尔干《自杀论》中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J].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5,25(5):60-63.

[7] 李文华.从迪尔凯姆的《自杀论》看“实证”和“否证”

方法的统一[J].社会科学研究,2005,(1):111-115.

猜你喜欢
当代大学生
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状及对策
智能手机对当代大学生学习模式的影响及对策
新媒体在高校中国梦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应用
论当前大学生思想特征及发展趋势
当代大学生生命教育的逻辑起点和发展演变
关于当代大学生兴趣爱好的差异性分析
浅析微信对当代大学生的影响
当代高校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与对策分析
当代大学生人际交往的特点
当代大学生正义观培育的路径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