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小说《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是冯梦龙“三言”中的精品,关于杜十娘悲剧成因的分析,是众多专家学者的研究重点。文章抛开以往常见的“社会阶級分析法”和“文本分析法”,从另外一个全新的角度——文化因素,来分析杜十娘悲剧的成因,提出了在金钱观念、习性影响和从良地位的错误认识三个角度上杜十娘存在的悲剧心理的因素。
关键词:悲剧过程 文化因素 金钱观念 习性影响 妻妾地位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是冯梦龙“三言”中难得的精品,仅从被改编的艺术样式之多,就可以看出它超过同类小说的精妙。几百年来,《杜十娘》无数次被改编为戏曲、曲艺、影视剧,而且被当作“中国的茶花女”介绍到国外。可以说,在“三言”中还没有哪一部小说能被改编为如此之多的艺术样式,获得如此广泛的影响。《杜十娘》之所以流传广泛且被反复改编,很显然,与故事的主人公杜十娘娼妓的身份、传奇的经历以及最后悲剧性的结局有很大的关系。其中,对杜十娘的悲剧成因的分析,又成为众多学者方家研究的重点之一。
纵观这些关于杜十娘悲剧的分析,无外乎是两大类。第一类,可称之为“阶级分析法”,即从人物的阶级地位、明代社会的转型、金钱至上的商品关系对传统人伦的冲击这几个方面入手,得出悲剧的原因在于“她的美好生活愿望与当时社会制度的矛盾,是冷酷的封建礼教对人性的压制和扼杀”。这类观点最广泛最普遍,也最“不靠谱”,因为按照这个套路,几乎产生于那个时代的所有的主题为男女悲情的小说和戏剧,都可以这么来解释了,显然,“这种脱离作者文本一味套用阶级属性和社会根源……的分析方法,总难免有一些缺憾和偏差。”另一类观点可以概括为“依据文本法”,就是抛开“阶级论”,就文本说文本,就故事谈故事。其中较为代表的观点又分为两小类,一小类是从作者真正的创作意图出发来解读悲剧的形成,得出的结论是,作者以“情痴”警示世人,告诉大家,像杜十娘这样有违封建礼教的“情”是难以融入社会的,“杜十娘的悲剧正是她所追求的爱情违背了传统儒教价值观的必然结果。”而冯梦龙也不可能站在“反对封建礼教”的立场上;恰恰相反,他的立场与封建礼教殊途同归。另一小类是从杜十娘的性格出发,认为杜十娘的悲剧是自己一手造成的,她本人才是杀害自己的凶手,“她死于自己为男权意识所左右的奴性意识”。
应该说,这些探究都有一定的道理和意义。在这里,笔者试图从另一个全新的角度来探讨杜十娘的内心世界,那就是文化因素在杜十娘整个悲剧过程中的作用。
在杜十娘的悲剧进程中,途中遇到孙富是转折点,由此故事朝着悲剧的结果发展下去,所以孙富成为整个故事中“最可恨之人”。但是我们如果仔细阅读小说就会发现,在孙富出现的每一个细节中,真正悲剧成因恰恰都在杜十娘自己这里;或者说,是杜十娘自己种下的一个又一个的悲剧种子,借助孙富这块“土壤”全都“开花”了而已。
一、关于金钱问题
孙富第一个看见的不是李甲而是杜十娘。在我们以往看到的故事中,同样的情节往往是,恶少垂涎美色,先设诡计将美人的依靠者——她的丈夫陷害,之后再独霸美人,《水浒传》中的高衙内对林冲如此,《望江亭》中的杨衙内对白世忠也是如此,但是孙富看到杜十娘后并没有采用这种方式,而是以“哥们认识认识”的方法接近李甲。在与李甲的交谈中孙富得知,李甲最担心不是杜十娘的真情,也不全是杜十娘的“丽人独居,难保无钻穴之事”,而是“资金”问题,“尊大人所怒兄者,不过为迷花恋柳,挥金如土,异日必为弃家荡产之人,不堪继承家业耳。兄今日空手而归,正触其怒”——这才说到了李甲的痛处,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孙富提出了李甲认为的“两全其美”的方法,“我得千金,以见父母;恩卿亦得所天。”那么就引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杜十娘为什么不把自己能够解决金钱问题的百宝箱拿出来呢?为钱所困,不是李甲遇到孙富后才被孙富指出的,而是李甲钱财散荡一尽又打算为十娘赎身时就已经遇到的。老鸨子一时错误判断了形势,以三百两银子的“超低”价格允许李甲为十娘赎身,而李甲拿不出来,对于拥有价值连城的百宝箱的杜十娘来说,区区三百两算得什么!但是十娘一直不肯相帮,直拖到了第六天的五更时分,看李甲确有不舍之心又确实无能为力时,十娘才告知李甲被褥里有散碎银子一百五十两。此后,十娘又分别拿出来过二十两白银和一个装有五十两银子的红绢袋子,但都解释为众姐妹所赠予。也就是说,杜十娘一直没有告知李甲百宝箱的事情;假如此前杜十娘出于种种考虑不肯告知还有道理的话,那么,在得知李甲仅仅为了一千两银子就将自己卖掉,自己费尽心机、深谋远虑的所有安排即将毁于一旦的时候,十娘为什么还不言明呢?其实这里涉及到中国女性在爱情方面的一个文化心理。中国女性面对男性向自己示爱时往往有一个“情感焦虑”,那就是“你究竟爱我什么?”是爱我的貌呢还是爱我这个人?是爱我的钱呢还是爱我这个人?相比较而言,后者的焦虑更大。无论年纪大小、容貌妍媸、地位高低,中国女性似乎很害怕对方仅仅是“爱上我的钱而不是我这个人”,这种焦虑一直到今天也没有完全消除,这大概与千百年来中国妇女在经济上没有独立的地位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拥有大笔财产的女性自身又处于较为低下的社会位置,那么这种焦虑就更加严重,杜十娘应该属于这一类的女性,她十三岁便被迫接客,历时七年,价值连城的百宝箱不仅代表着她的屈辱,也代表着她过人的心机和久有从良之心的期盼。而一个男性如果仅仅是“爱上我的钱而不是我的人品”,那么不仅七年的积蓄会被骗走,更关键的是杜十娘再也没有积攒第二个百宝箱的资本了!这也是杜十娘过分看重百宝箱,迟迟不肯向李甲表明的重要原因。那么,怎么判断对方是爱上自己的人品而不是钱财呢?除了尽量的隐瞒之外,奏效的方法就是试探。所以杜十娘在确定李甲对自己确有不舍又确实借不到钱的时候,才肯拿出一百五十两。对于杜十娘来说,李甲以一千两的价钱将自己转卖与孙富,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这个打击不光是感情上的,更关键的是,百宝箱起作用的机会丧失了。因为此时说出百宝箱,无外乎是两个结果:第一,李甲不肯回心转意,那岂不是跟不说一样?第二,李甲回心转意不再转卖十娘,那岂不是坐实了十娘一直的担心——果然你看重的是我的钱而不是我这个人!而这第二个可能的结果将杜十娘推向了绝望。其实,杜十娘作为一个生活在明代这样一个商品经济社会的青楼女子,不会不知道钱的力量和对钱的“运作”。从十娘对于百宝箱的打算——“润色郎君之装,归见父母,或怜妾有心,收佐中馈,得终委托,生死无憾”——来看,她是很在行怎么“用钱”的;但是唯独在爱情上,杜十娘怀疑甚至否定了钱的力量,这种因对钱财的怀疑和否定而导致的“爱情洁癖”最终害了她。
二、关于身份
孙富之所以起了夺人之美的念头,是因为他断定杜十娘“绝非良家”,但是暴露十娘身份的,却是十娘自己唱的那一曲《小桃紅》。船行到瓜州时李甲与十娘心情大好,李甲请十娘一展歌喉,于是十娘“开喉顿嗓,取扇按拍”,唱了一首《拜月亭》中的《小桃红》。杜十娘是教坊名妓,唱功了得,“声飞霄汉云皆驻,响入深泉鱼出游”。问题是,如果是良家妇女,哪个能够随意唱曲子而且把曲子唱得如此“专业”的?而偏偏孙富是一个出入青楼的风月老手,断定“此歌者绝非良家”,悲剧由此拉开大幕。这使我们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青少年的习性对人潜移默化的影响,是很难消除的。
杜十娘虽为娼妓但心底纯净,久有脱离烟花之心,堪称“一片无瑕玉”。但即便如此,她的少年时代毕竟是在青楼度过的,且长达七年,风月场上的习性不可能不存在于杜十娘的身上,而小说的作者也在无意中展现了这一点。十娘赎身时被老鸨夺去了穿戴衣饰,身穿旧衣尚未梳洗出得门来,但是十娘在真正离开妓院时的打扮却是“翠钿金钏,瑶簪宝珥,锦绣花裙,弯带秀履”,这样艳丽的打扮不能不说是十娘多年为娼的习性。小说还有一处写得极其隐蔽但又极其准确,在李甲与孙富“一手交钱一手交人”之时,李甲希望快些把一千两银子送到自己的船上,而孙富却说要有一个信物作抵押,于是杜十娘将百宝箱押给了孙富,这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因为百宝箱的价值岂是一千两银子可比的?万一收不回来呢?但是杜十娘为什么敢于这么冒险?后面写到“十娘亲自检看,足色足数,分毫无爽”,于是“以手招孙富”,要求把百宝箱暂时送回来,而此时孙富的反应是“魂不附体”。杜十娘之所以敢于这么冒险,将价值连城的百宝箱先放到孙富的船上,就是因为对自己作为头牌娼妓的色相和魅力有着十足的经验和把握:关键时候,没有言语,只有动作,就足以让孙富“魂不附体”,乖乖地把百宝箱又送还回来,可以说,这个“以手招之”的自信是杜十娘娼妓习性的一个下意识。
我们可以设想,假如十娘从被老鸨夺去穿戴衣饰之时起就不施朱粉,不着艳妆,更不再展歌喉,一句话,彻底地不恋旧习,也许就不会暴露自己的身份,不会被孙富发现,不会有这样悲剧的结局呢。
三、关于从良后的地位
应该明确一点,那就是杜十娘即便顺利地跟李甲回到家中,其地位也是妾而绝对不是妻,这一点想必杜十娘也很清楚。因为在中国古代,夫妻关系是“合二性之好”的正式婚姻关系,结成这种关系必须经过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有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二是有从纳采到亲迎的全部过程,三是有拜堂、拜舅姑和祭家庙的仪式。可以说,中国古代的婚姻不是个人的事情,是整个家族、宗族的事情,受到“礼”与“法”的双重保护。李甲与十娘的相识没有前面二个关键环节,所以,十娘即便顺利回到李甲家中,不管李甲是否娶妻,十娘都是妾;而且相比良家女子出身的妾,十娘的地位会更低一些。那么就涉及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孙富将杜十娘买过来准备干什么。
首先应该确定,孙富绝对不是将杜十娘再卖回妓院。原因很简单,赎身的价格是三百两,而孙富“买入”的价格是一千两,以高于一千两的价格卖回妓院的可能性极小;而低于一千两,以孙富商人的头脑是不会干这种赔钱的买卖的。所以说,孙富将十娘买过来只有一个结果,也是做妾。那么李甲之妾与孙富之妾有本质上的差别么?十娘又何必以死抗拒呢?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十娘认为,李甲对自己有爱情的成分而孙富没有,故而不接受孙富。那么就看看小说中李甲是怎么向孙富介绍杜十娘的:“此乃北京名妓杜十娘也。”在李甲看来,杜十娘是自己风流在行的“战利品”,是一块值得自己炫耀的招牌,他爱的是这块招牌上的光环,而不是这个招牌本身。
在男权思想极重的中国古代文人看来,纵酒狎妓不是恶行,而是一种“风韵雅事”。宋代文豪苏东坡曾经因为行路艰难,把自己的一个侍妾春娘卖了,换成一匹马;唐代白居易在《感故张仆射诸伎》一诗中残忍的指责赎身为家伎的关盼盼不肯为主人殉葬。李甲也好,苏轼白居易也好,在他们心目中,娼妓只不过是人人得而狎之的高级玩物而已,绝不是与自己平等的有尊严的人,他们对这种女人的喜爱,也只不过是玩赏而已,稍有不利于自己的情况出现,则可轻易弃之。写出《江城子》的苏轼和同情琵琶女的白居易尚且如此,何况李甲!
但是种种的局限使得杜十娘没有看到这一层,她之所以不肯跟随孙富,不是在乎妻与妾的地位,更不是担心又被卖回青楼,而是想当然地认为,孙富的爱是一见甚欢的“色爱”,李甲的爱是“终日相守,如夫妇一般”的“情爱”,她接受不了孙的“色爱”而又绝望于李的“情爱”,所以选择了一条不归路。从狭义上说,十娘漂白并放大了李甲对她的这份情,误解并拔高了那个时代的文人对娼妓的总体认知;从广义上说,对于自己爱的男人,女人往往放大了他们对自己的那份感情,这也是女性在情感上的一个“死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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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韩秋月,天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新闻系副教授,人文基础教研室主任。
编 辑:张晴 E-mail:zqmz06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