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芬
【摘要】我国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先后经过多次调整,其中以2003年和2011年的调整尤为重要,这两次调整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了重要影响。要根本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不能简单依靠调整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还需要政府工作思路与做法的创新,以及中小企业自身的努力。
【关键词】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 融资 影响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在促进国家经济成长,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方面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世界各国政府为能帮助其中小企业发展,都会结合其实际情况制定较合适的划分标准,以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依据。
以往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其对融资的影响
我国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先后经过多次变化与调整。20世纪50年代,我国主要是按企业职工人数来划分企业规模,企业职工在3000人以上为大型企业,500~3000人之间为中型企业,500人以下为小企业。1962年将企业划分标准改为按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1978年又把划分企业的标准改为按企业的年综合生产能力。1988年对1978年的标准进行了修改和补充,重新颁布了《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按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做了分别划分,将企业规模分为特大型、大型(分为大一、大二两类)、中型(分为中一、中二两类)和小型四类六档。当时中小企业是指中二类和小型企业。这其中有些企业按生产能力为标准划分,有些企业按生产设备数量为标准划分,有些企业按固定资产原值数额为标准划分。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东南亚各国对企业发展模式进行反思,最终形成共识:大中小企业各有其发展的优势与劣势,各国不能只重视大企业的发展而忽视中小企业。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发展迅猛,在促进经济增长、解决就业、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此背景下,从1998年开始,在我国长期受冷落和歧视的中小企业才得到政府重视。1999年,国家对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修订,按照企业年销售额和资产额将其划分为特大、大、中、小四个级别。之后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重要,但由于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在发展中缺乏专门的法律保障和扶持,中小企业遇到了融资难、技术设备落后、信息不畅、人才匮乏等问题。为解决以上问题,我国于2003年颁布并实施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同时国家有关部门根据这一法律,借鉴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及行业特点,制定了我国《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规定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改为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这一规定和标准,中小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个指标,可谓指标多重。2003年的这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我国执行了8年多。这样的企业划分标准造成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存在两个问题:
企业类型划分指标多,使中小企业相对不容易得到政府和银行的资金扶持。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三个指标,这会造成在扶持政策制定、分类管理、统计分析等方面难以操作。因为企业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往往是员工人数多,销售额和总资产少;技术密集型企业往往是人数少,但销售额和总资产比较多;资本密集型企业则是人数非常少,但资产和销售额却非常庞大。而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上述三个标准同时达到,才属于政策扶持的范围。从贷款角度来讲,即使企业能同时达到三个标准,也许其他财务指标或保证措施未必符合银行贷款条件。这样大批小企业无法享受融资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企业类型划分指标多,使商业银行很难同时按上述三个指标来选择中小企业贷款目标客户。银行无论按照其中的哪一个指标来选择目标客户,都存在大、中、小型企业的类别,商业银行贷款主要是按照客户的综合经营指标来确定贷款目标客户群体。银行怎样用“三个指标”衡量中小企业的综合经营指标,不好操作。所以商业银行按其经营规则就放弃中小企业而锁定大企业为他的贷款目标客户,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因为划分指标多,无论是对政府还是对银行而言,通常所说的中小企业都是很笼统很模糊的概念。
由于中小企业划分的多重标准,造成社会各界对中小企业概念理解的模糊化、多样化,使政府和银行在处理、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时工作思路和做法难以达成一致,最终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2011年7月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制定发布了我国中小企业新的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划分新标准及其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2011年7月发布的我国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三类,具体标准为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虽然具体指标还是三个,但对中小企业只要求达到其中一个或两个,并不要求同时达到三个指标。此次新标准有三个亮点:一是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下调,并提出微型企业的概念;二是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微型企业的范畴;三是行业划分细致,操作性强。由于新标准是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而制定的,它的应用对中小企业融资难产生如下影响:
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增强了政府对中小企业从宏观上分类指导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连续密集出台政策措施对中小企业加以扶持和鼓励,这些政策虽涵盖面广、力度较大,但却一直解决不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原因在于各级政府和银行一直普遍使用“中小企业”这个笼统模糊概念,而事实上真正融资难的是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这次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三类,且具体标准明确,行业划分细致,这样就会改变原来中小企业面过宽,概念笼统模糊的状况,政府可以针对中、小、微企业制定不同的政策,开辟更为便捷的融资渠道。
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促进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进行资金信贷支持,有利于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银行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必然会按利润最大化的经营原则来运作,而利润最大化必须建立在风险最小的基础上,所以银行都遵从赢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原则来选择其提供金融服务的客户。它们首选的服务对象是大中型客户,之后才是小客户,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同大型企业相比较而言,中小企业在融资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所以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但如今随着大企业融资渠道的增多及银行间竞争的不断加剧,许多银行将中小企业融资信贷业务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因为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融资有它自身的特点:需求以流动资金为主,融资期限短,金额不大,可有效提高银行信贷资金的流动性。不仅如此,中小企业数量多,行业分布广泛,还可以分散信贷风险。从宏观管理方面,当前国家货币信贷政策要求银行要制定信贷结构调整的考核目标,严格要求将贷款规模投向中小企业。在这样的背景下,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出台,使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这些服务对象更明确更清晰,银行必将按照国家政策和要求积极展开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
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促进了企业自身发展,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题。中小企业融资难与企业自身有关。由于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三类,具体标准也很明确,这样每个中小企业可对照新的划分标准,明确自己的定位,明确政府和银行对本企业采取的是什么政策,可以享受哪些优惠,应遵守哪些规则。企业可以根据新标准明确自身的努力方向,以获得更多的优惠。比如在新划分标准的基础上,十八大报告提出今后要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这就给广大的小微企业提出了努力的方向,那就是尽快调整本企业的产业结构,加快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与科技含量。
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降低会使中小企业数量增加,扶持的数量增加可能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不利影响。新标准降低并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微型企业的范畴,会使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艾瑞市场咨询最新发布的数据也显示,中小企业数量将保持7~8%的年增长率,这就意味着政府和银行需扶持的企业数量连年增加,企业数量增加就意味着扶持资金的增加。目前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巨大,如果政府扶持资金总量不变,扶持资金分发到各个企业量少面广,能否真正起到资金扶持作用,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值得研究。
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使一部分中型企业处于尴尬的境地,融资更难。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以工业企业为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2003年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从业人数300~2000人,年销售额3000~30000万元,资产总额4000~40000万元。一般来讲,营业收入大于销售额,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新标准中,中型企业的标准降低了。调查显示,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向银行提出资金需求基本均能得到满足,也就是说以前中型企业的融资并不难。但现在标准降低了,同时政策扶持更倾向于小型、微型企业,销售额在2000~3000万元的这部分企业则处于一个政策的空隙,它们融资将会更难。
总之,中小企业融资难并不是简单地通过调整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能解决的,它需要政府政策和扶持,需要政府工作在思路与做法的创新,也需要银行进行金融创新,更需要中小企业自身的努力和创新。
【作者为包头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本文系院级课题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研究科研创新团队阶段成果,项目编号:KJ20101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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