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费尔巴哈文献中辩证法思想的理解

2013-04-29 03:58吕国旭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3年8期
关键词:否定思辨费尔巴哈

吕国旭

摘 要 费尔巴哈哲学中蕴涵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费尔巴哈没有抛弃黑格尔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马克思也没有指责过费尔巴哈哲学中缺少辩证法思想,反而提出了“费尔巴哈辩证法”的概念。费尔巴哈哲学的根本缺陷是“直观性”,而不是“形而上学性”。

关键词 费尔巴哈 辩证法思想 否定 思辨

中图分类号:B516.36 文献标识码:A

传统观点认为费尔巴哈没有辩证法思想,即使有,也是零碎的。关于费尔巴哈的辩证法思想,学术界有了一种新的观点,即:费尔巴哈是有辩证法思想的。但是,马克思不仅没有批评过费尔巴哈哲学中缺少辩证法思想,相反,他还提出了“费尔巴哈辩证法”概念。同时,马克思还说过“发现黑格尔辩证法的虚妄之处是非常容易的,这一点费尔巴哈已经做得非常漂亮了”。

另外一位大哲人列宁也没有否定费尔巴哈缺少辩证法思想。通过分析列宁的关于《宗教本质讲演录》做的摘要笔记,就可以看出其中有辩证法思想的体现。“列宁只是对费尔巴哈关于‘感性的定义表示关注。在那里,费尔巴哈将感性视作物质的东西和精神的东西的统一,所谓感性,就是现实,对此,列宁十分疑惑,他在边注中用了‘费尔巴哈所谓的感性一语表示自己的不解。这个所谓的‘感性,这个‘统一,正是后来转换为被马克思作为全部马克思新哲学逻辑起点的物质实践。或者用马克思的话说,是将主体能动性与客观对象统一起来的革命的感性活动。直到后来读懂黑格尔后,列宁才深刻理解了实践,并通过这个感性的实践活动深入的把握了实践辩证法的秘密。” 可见,列宁也是承认费尔巴哈有辩证法思想的,而且他的‘感性启示了后来马克思的感性实践活动。

以下引述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张云阁教授在《理论探讨》杂志2005年第三期的一段文章,如下:

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是什么?传统观点认为是缺少辩证法思想,并且认为,这是费尔巴哈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区别。其实这是一个误解。通览马克思的著述,我们会看到,马克思从来没有指责过费尔巴哈哲学中缺少辩证法思想,更没有把是否具有辩证法思想作为自己的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的区别标准。相反,他还提出了“费尔巴哈辩证法”的概念。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说,青年黑格尔派由于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完全缺乏认识”,他们以为黑格尔的辩证法是革命的,只是体系是保守的,因此,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完全采取了“非批判的态度”,“一点也没有想到现在已经到了同自己的母亲即黑格尔辩证法批判地划清界限的时候,甚至一点也没有表明它对费尔巴哈辩证法的态度”,而“费尔巴哈是唯一对黑格尔辩证法采取严肃的、批判的态度的人;只有他在这个领域内作出了真正的发现,总之,他真正地克服了旧哲学” 。马克思在这里给予费尔巴哈哲学以很高的评价,并首次提出了“费尔巴哈辩证法”的概念,肯定了费尔巴哈哲学中有辩证法思想。如果说形而上学性不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那么,它的根本缺陷又是什么呢?我们说,是“直观性”,即费尔巴哈在处理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关系时,把二者只看成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而不是看成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即实践的关系。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有过明确的表述。他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 “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 。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就是“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继续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性,他们说:“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的理解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对于这一世界的单纯的直观,另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单纯的感觉”,而当他“碰到与他的意识和他的感觉相矛盾的东西”时,又“不得不求助于某种二重性的直观,这种直观介于仅仅看到‘眼前的东西的普通直观和看出事物‘真正本质的高级的哲学直观之间。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 。马克思的批判击中了费尔巴哈哲学的要害。费尔巴哈哲学推崇的正是感性的直观,在《未来哲学原理》一书中,费尔巴哈曾将抽象的思维和感性的直观做过对比,对感性的直观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说:“直观是在最广泛的意义下了解事物,思维则是在最狭隘的意义下了解事物;直观给事物以无限制的自由,思维则给事物以规律,但是这些规律常常只是强制的,直观使头脑清明,但是不做任何规定和决定,思维则规定头脑,但常常也限制头脑;直观并无任何原理,思维自身是没有生命的,法则是思维的事情,法则的例外则是直观的事情。” 可见,“直观性”才是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哲学的主要问题,“实践性”才是马克思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的本质区别。

以下我结合费尔巴哈的文献《黑格尔哲学批判》简单谈谈其中的辩证法思想:

“因此黑格尔的哲学是思辨的系统哲学的顶峰。在黑格尔哲学里,我们发现了,见到了逻辑的开端的根据。一切都必须得到表达,或者一切都必须转变成表达,化为表达。表达从表达以前所知道的东西进行抽象,它必须做出一个绝对的开端。但是在这里立刻暴露了表达的界限。思维先于思维的表达。表达中的开端只是对于表达的,而不是对于思维的最初的东西。” 这里费尔巴哈承认了黑格尔的哲学是思辨的,同时他也批判了这种思辨哲学逻辑开端的局限性,即“思维先于思维的表达”。那么说明他在一定程度上是理解这种思辨的,即辩证法思想的。不然他不会承认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并且对之加以进行批判的。

“存在过度到无有;它直接消失而成为它的对方:它们的真理就是这个直接消失的运动”。“存在与存在着的事物是同一的。如果你失去了一物的存在,你也就去掉了它的一切。不要把存在孤立起来当做孤立的东西。”“每一个理智规定都有它的对立面,它的矛盾。真理并不在于与它的对立面统一,而在于驳倒这个对立面。辩证法并不是思辨的独白,而是思辨与经验的对话。思辨者之为辩证法者,只在于他就是自己的反对者。-----哲学或逻辑学要证明自己,就必须驳倒否定它的,唯一与它矛盾的理性经验或理智;否则,它的一切证明就依然与理智相对立,只不过是主观的保证”。 这几句话也体现了他有辩证法思想,即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和对立统一的观点。而且他还直接讲到辩证法,指出辩证法不是思辨的独白,而是思辨与经验的对话。可见他是强调辩证法的现实性和具体性,而不是纯粹主观性的思辨,这点也体现了他对辩证法有自己深刻的理解,而且有一定的合理性。他看出了黑格尔辩证法是在主观思想领域的独白,缺少唯物现实性的基础。

“唯一在开始的时候无所假定的哲学,是具有怀疑自己的自由和勇气的哲学,从自己的对方中间产生出来的哲学”。“黑格尔对谢林的绝对进行了论战,他看出了其中缺乏反映,理智,否定性等环节,----”“黑格尔哲学在它的开端和出发点上就提供给我们一个矛盾,而且是真理性与科学性之间的矛盾,本质性和形式性之间的矛盾,思维与写作之间的矛盾。” 在前一句中,可以看出费尔巴哈对发展的观点和否定的观点有很深刻的理解,发展就是否定,否定又是对自己对立面的否定,也就是说发展是通过战胜自己对立面,从对立面中发展起来的。第二句中,更可以确定他对辩证法中的“否定”有理解,他对黑格尔和谢林进行了对比,指出黑格尔对谢林的绝对思想加上了否定性的环节。如果费尔巴哈自身没有经过深刻的考虑,或者自己不懂辩证法思想,那么他很难指出上述观点。即黑格尔的绝对思想是含有“否定性”的绝对。第三句中,他更直接指出了矛盾,是通过深刻分析黑格尔哲学的开端问题,而提出的具体矛盾的观点。可见他有辩证思想。

“因此,我们有两种独立性,相互对立的真理代替了费希特的自我的唯一绝对确定的独立性和真理:一种是唯心主义的真理,它否定自然哲学的真理。另一种是自然哲学的真理,它又否定了唯心主义的真理。——但这两种真理,两个‘绝对乃是一个矛盾。——精神和自然只是同一个‘绝对的宾词,规定,形式。可是现在‘绝对是什么呢?无非是这个‘和,即精神和自然的统一。——‘绝对是绝对的同一性,绝对的主体兼对象;自然是客观的主体兼对象;心智是主观的主体兼对象。” 这里也可以看出费尔巴哈有辩证思想成分,他指出两个‘绝对乃是一个矛盾。很好体现了矛盾的思想。无非是这个‘和即精神和自然的统一,此观点体现了对立双方的统一思想。

“黑格尔在自然哲学家中,好像一群醉汉中唯一清醒的人。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在他那里得到了一种合理的意思——但却不是超乎批判之上的意义。他的原则是思维的精神。他采纳了理性主义的成分——理智——到哲学里,把它当做‘绝对本身的一个环节。——表达这个意思的形而上学命题是;不应该把否定的,不同的,作为反思对象的东西只是消极的当做有限的东西,而应该把它当做积极的,本质的东西。黑格尔由此得到了一个否定的,批判的成分。——但是形式却又只具有形式的意思,理智却具有一种否定的意义。内容是真实的,是思辨的,深刻的,——但是却缺乏概念,缺乏形式。 费尔巴哈在这里看出了黑格尔统一哲学的问题!既是思维自身的统一!而不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在上述文献中可以看到一点,就是他认为形式不具有思辨性,内容具有思辨性的。或者可以说思辨的只能是内容,而不是形式。这也体现他对思辨的理解,正确与否暂且不论,有辩证思想是可以确定的!我们不能因为他没有达到黑格尔辩证思维的高度,就说他没辩证法思想。另外,文中说‘黑格尔由此得到了一个否定的,批判的成分可见,他是承认否定思想的,是有辩证法思想的,不理解辩证法思想的话,那么他就得不出上述结论。他也许没有完全理解辩证法,或者他理解辩证法只是作为一种方法来使用。现在他得出了这个结论,也就说明了他是理解辩证法思想的。我们不能因为他没有明确的专门的系统说出辩证法,就否定他有辩证法思想。

“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在黑格尔哲学中也还是基础,——这个统一对于哲学说来既是一个不产生效果的原则,又是一个有害的原则,因为它在特殊事象中取消了主观与客观的区别,妨碍了发生学观点的批判思维,寻求条件的思维,真理的追求”。 这里费尔巴哈着重论述了主客观统一的问题,讲这个统一是不产生效果的原则,妨碍了批判思维。我个人理解,费尔巴哈的批判思维是一种否定性思维,批判就是否定。没有批判何来否定,同样,没有否定也就不是一种完全的批判。由于统一是对立双方的统一,不可能是自己的统一,那么可以这样认为,他是有辩证法思想的,因此,费尔巴哈是承认统一性的,如思维和存在的的统一。‘寻求条件的思维这句话也暗含有辩证思想,结合上句内容,我们可以把这句改为‘寻求条件性思维或‘寻求条件性的思维,是讲思维的条件性问题,更进一步就是辩证思维的条件性问题,即辩证思维是讲求条件的,类似于上段 中分析的,辩证思想是讲求内容的。在具体内容,具体的条件下,思维的辩证性才是具有意义的,空洞,抽象的辩证思维是无意义的。费尔巴哈看到了统一性妨碍了条件性,在他理解;统一就意味着没有了区别,或者说‘区别被掩盖在‘统一之下了,‘条件是建立在‘区别的基础上的,区别没了,那么条件也就没了。条件没了,那么条件性的思维也就没了,即辩证思维就没了。可见,费尔巴哈思想中是具有辩证性思想的。

“身体和精神的源泉是同一个东西,即自然物质。精神和身体不能彼此分开。”他指出:只有在理论上才能设想同身体分离的精神,而实际上精神是不断地同身体联系着,并依赖于身体。这个思想体现了辩证法中联系的观点,以及对立(身体与精神)双方统一(自然物质)的观点。

“费尔巴哈指出:属性的实在性就是对象存在的保证。例;如果我否定使氢和其他元素相区别的属性,那我也就取消氢的存在,取消了氢自身。”注:这句也能体现他的辩证法思想,即对立双方(属性和对象)的相互依存,也可以说甲就是乙,乙就是甲。

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他讲“这个人是一个卓越的音乐家,又是一个卓越的著作家,并且还是一个卓越的医生。但是,他不能在同一时间内即演奏,又著作,又治疗。在同一个本质中统一对立面,矛盾的手段,不是黑格尔的辩证法,而是时间。”同样,在同一时间点,人不可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矛盾的感觉,意愿或特性。只有在不同的时间里,人才能表现出矛盾的特性,意愿。在《未来哲学原理》46节中,他说,“对立范畴的直接统一,只有在抽象之中才是可能的和有效的。实际上对立物总是通过一个中间概念而联系起来。这个中间概念就是对象,就是对立物的主体。”在47节中,有这样说法“将对立的或矛盾的特性以一种合适实际的方式统一于同一实体中的中介,只是时间。”因此,按照他的理解:一个事物可能有不同的属性,但是这些不同的属性之间并没有内在的联系,而是在各不相同的时间里出现的。矛盾双方的关系不是内在的相互包含的关系,只是时间上先后出现的关系。

笔者认为,费尔巴哈的辩证法是关于感性事物具体状态下的辩证法,而不是抽象概念层次的辩证法。事物的联系是有条件的,甲事物只有在一定具体的条件下,才能与乙事物发生联系,如果甲事物和乙事物没有建立联系,也不会成为一个统一体。那么甲和乙也就不会形成矛盾的双方。费尔巴哈恰好看到了一点,现实中的辩证法应该回归到具体事物具体条件上。费尔巴哈批判黑格尔是思辨的独白,是思维在思维自己,而没有回到现实感性事物中。因此,正是由于受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及感性具体的启发,马克思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及唯物辩证法思想。□

(作者:苏州大学12级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

注释:

张一兵.《列宁关于费尔巴哈哲学的摘要笔记解读》.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119-20.

《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M].北京:三联书店,1959.

张云阁.《费尔巴哈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J].理论探讨2005年第3期.

《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M].商务印书馆,1984P60-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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