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海龙
中国历史,最重人物评价。打开古籍,善恶忠奸分明,好人坏人一目了然,事件优劣清晰分明。目前历史教学中也充斥着肆意的评判,辩证的分析被简化为“各打五十大板”的浅薄,而很少考虑历史人物在做出选择之时的艰难,也很少考虑到古人决断时所难以看到的时代局限。一定意义上,今必胜古有其合理性,那是因为今天的我们早已看清了古人“手中的底牌”,已经洞悉了古人所难以觉察的细微末节。任何高明的人物都无法脱离他所生活的时代,都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的局限性。
年鉴学派创始人马克布洛赫不满于肆意评判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传统,他用了很长一段热情洋溢的言辞以批评这一问题:“长期以来,史学家就像阎王殿里的判官,对已死的人物任情褒贬。这种态度能满足人们内心的欲望。……帕斯卡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都愿像上帝一样,判定此为善彼为恶。我们对自己、对当今世界也未必有十分地把握,难道就这么有把握为先辈判定善恶是非吗?将一个人、一个党派或一个时代的相对标准加以绝对化,并以此去非难苏拉统治时期的罗马和黎塞留任枢机主教时的法国的道德标准,这是多么荒唐啊!而且,这种评判极易受集体意向和反复无常的个人爱好的影响,就没有什么比它更容易变化了,种种因素使历史学天然地蒙上一层反复无常的外表。空洞的责难,然后又是空洞的翻案,亲罗伯斯庇尔派,反罗伯斯庇尔派,发发慈悲吧!仅仅告诉我们罗伯斯庇尔是怎么回事。”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惟有理解才是对待历史事件和人物的正确方法。
诚然,过去与现在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历史是过去与现在的永无休止的对话,无限的过去都以现在为归宿。但是在平时的历史教学过程中,我们却很容易走入误区。以美国1787年宪法保留农奴制度为例,在教学中,我们仅满足于让学生知道1787年宪法保留奴隶制度是错的,而忘记追问为什么在一个标榜民主与自由的国度却保留了奴隶制度?这实际反映了我们在评判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时,常常容易陷入的误区,一是以今度古,以今天的标准衡量过去,评判历史;二是以我们自身的历史文化作为标准评判其他文明,而没有深入理解其文化、历史事件形成的历史背景。因此,在评价历史时,我们需要树立两个基本观念:
一、莫以现在的标准衡量过去
众所周知,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在设计1787年宪法时,如果以今天的眼光而论,存在着明显的“硬伤”,即在一个强调自由的国度却保留了奴隶制度。黑人奴隶制的存在无疑是美国1787年宪法一道丑陋的“伤疤”,也是常遭人诟病的问题。但如果因此而全面否定1787年宪法的进步性,则有失偏颇。
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让我们放宽审视历史的视野。1787年,当美国人开始尝试宪政时,中国人仍然处于“十全老人”乾隆皇帝的统治之下,鲜有人知道宪法、自由与民主的概念。即便是作为现代民主政治拓荒者的大英帝国也是迟至1832年方才实现了工业资产阶级的选举权,而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城市工人阶级的选举权要迟至1867年方才在立法上实现。俄国至1861年方才在形式上实现了农奴的解放。从世界历史的横向来看,扩大选举权、解放奴隶这一历史问题,至少要到19世纪60年代才能创造出条件。从这个层面来看,美国开国元勋的失误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时代与历史的局限,历史和时代的发展尚未提供解放农奴的条件。
要准确认识1787年宪法保留黑人奴隶制度的问题,我们还有必要回到“历史现场”,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为什么美国的开国元勋们没有解决这一复杂的问题。从1787年宪法制定的具体背景来看,宪法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建国、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的问题,如果在此时坚决废除黑人奴隶制度,势必引起南方各州的普遍反对。旅美作家林达在《近距离看美国》之四《如彗星划过夜空》一书中就1787年制宪会议召开、1787年宪法形成的思想环境、历史机遇及基本理念有精彩的论述和说明。从制宪会议召开的情形来看,如果在当时一定要废除黑人奴隶制度,则必然意味着南方各蓄奴州退出联邦,也就意味着通过宪法建立联邦国家的现实任务无法完成。从各方面来看,废奴,非不愿也,实不能也。因此,黑人奴隶制度的存废便成为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只是时机尚未成熟而已。
二、莫以中国的标准评判其他文明
很长一段时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封锁包围政策,中美在政治、外交上的争端影响着国人对美国的学术观察,加之苏联史学的影响,对于美国的认识始终是以阶级斗争为主流,这一认识历史的视角,突出阶级斗争,突出黑人奴隶制度便成为理所当然,而往往会忽略美国人在创建国家、创建制度上的可取之处。即便今天,对于美国,我们也是如同雾里看花,朦胧而不清晰,这自然存在着意识形态上的差异,当然也存在文化上的不同。
客观言之,美国与西方国家的政治已很难再冠以“资产阶级”的头衔。一战之后,美国已基本实现了全民民主,工人阶级取得选举权,妇女也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故而,看待美国,看待一切历史问题,需要尽量减少阶级立场的差异、意识形态的影响,防止认识上的片面和主观臆测,以求最大限度地还历史以全面、公正的面目。
看待历史我们常常要怀有一种“同情的理解”的态度,笔者最喜欢的历史学家许倬云先生对此有精彩的论述:“历史本来就是过去的人生,古人经历的喜怒哀乐,遇合离散,成败兴亡,在我们有限的一生中,又何尝不是时时发生?在旁观时,若能设身局中,古人遭逢幸运时,为之欢呼庆幸,古人失误时,为之悲悯哀矜。由此感同身受,即于古事少一分苛责,多一份警惕。”钱钟书教授也曾有类似的论述:“史家追叙真人真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
古今历史学家的论述无不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于古事少一分苛责,多一份警惕。对于历史,让我们“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对于古事,多一分同情与理解,少一分苛责与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