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微博在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的应用价值及对策

2013-04-29 23:58杨惠梅
现代企业教育·下半月 2013年8期
关键词:应用对策微博应用价值

杨惠梅

摘 要: 微博备受高职学生的喜爱和追宠,在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具有鲜明的传播应用价值和教育应用价值。高职院校和教师应当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利用微博教育的平台,充实内容丰富形式,充分发挥环境、平台、文化的育人功能,方能起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关键词 :微博 法律意识培养 应用价值 应用对策

2011年6月21日,郭美美在微博上炫富,意外地将舆论焦点汇聚到了中国红十字会,致使中国红十字会的信誉被毁,进而引发中国的慈善信任风暴,全国7月份社会捐款数和6月相比降幅超过50%,促使红十字会不得不多次公开一些信息并进行整治,国家监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并就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调查处理结果向全社会予以公布。2011年7月23日晚8时,浙江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发生,12小时后,微博上相关讨论量突破200万条,对于遇难者赔偿法律依据和法律适用的问题在微博上讨论异常热烈,以至于遇难者赔偿标准出现了三级跳,创下了中国铁路交通事故赔偿最高记录,最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赔偿受害方91.5万元。在这些重大的社会事件、法律事件中,微博发挥了超出其他传媒手段的能力,更便于普通民众及时了解信息探讨问题集中智慧从而更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私权利。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是高职院校和教育工作者应尽的义务。探究微博在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的价值及应用是本文探讨的主题。

一、微博及其在培养高职学生法律意识中的应用价值

微型博客(Microblogging)简称微博,是一种非正式的迷你型博客,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以内的文本消息及图片、影音等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埃文·威廉姆斯(Evan Williams) 最早提出微博理念并创办 twitter这一知名微博网站。微博在国外的蓬勃发展引起了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关注。2009年8月,“新浪微博”内测版成为门户网站中第一家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微博正式进入中文上网主流人群视野。之后腾讯、搜狐、网易均推出微博内测版,微博用户数呈井喷式增长。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突破5亿,最引人注目的是,微博用户达2.5亿,较上一年底增长296%,网民使用率达48.7%,中国微博呈现空前兴盛的发展态势,一举取代电视、广播、报纸及门户网站,成为消息最及时、传播速度最快、影响力最广泛,最受人们青睐的新兴媒体。据不完全统计,微博用户中82%以上接受了大学专科以上教育,70%以上年龄在30岁以下。[1]高职学生文化水平较高、年轻有活力自然容易接受并广泛使用微博。微博在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的应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传播应用价值

微博作为新型的互联网信息交互式传播平台,其本质仍然是信息传播媒介。微博虽然只有140个字,但是通过互动、转载、评论就会有更多的信息集成在上面,这使得微博能够成为一个信息有效高速的传播方式。学校和师生个体由于受成本、客观环境、条件或能力等的制约,独立拥有的信息都是稀少的,有限的,因此,需要相互交流和交换信息。学校想要提高高职学生的法律素养,就需要了解学生的现有法律知识水平,在教与学的过程中也需要相互传播信息,选择申请微博,生产发布、交换交流有关信息是学生乐于接受的一种方式。因为微博具有几个明显的传播特点:第一,微博用户有真名亦有艺名假名或昵名,微博的传播者和接受者有真实和虚拟的双重属性,在虚拟空间里他们更敢于传递展示最真实的一面;第二,微博每一篇传播的数量不大,但仍可以用精辟的语言来传递丰富的内容;第三,微博用起来非常便捷,客户端选择适用性广,学生可以用手机随拍随写随广播,传播速度即时高效;第四,微博传播效果远远超过传统媒体媒介,通过微博互动、转发、评论可以无限扩大传播效果。

(二)教育应用价值

加强对高职学生的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使他们具有正确的法制观念和较强的法律意识,这是高职院校所肩负的教育职责所在。高职学院和教师用微博这一媒介对学生实施法律教育,可以充分挖掘和利用微博的教育应用价值。第一,合集体之力汇法律教育资源。微博是一种草根性、平民性的信息交流平台,撰写不要求非常精湛的写作技巧,不要求结构非常完整。法律和生活联系紧密,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可能就是一个法律问题。学生在生活中看到的听到的遇到的法律问题都可以随时发微博,这就成了一个个鲜活的法律案例。教师为了解学生的法律知识现状或对某一章节知识的掌握情况,也可以用微博方式发出调查统计,为有针对性的教学奠定基础。第二,激学习主体促学生学习欲望。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但我国目前的应试教育体制导致了绝大多数学生都是为考试而学习为家长而学习,被动的学习或被迫的学习。兴趣是学习的动力之源,高职学生对微博有着浓厚的兴趣,将微博运用于法律教育定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主体意识,以收到更好的教育效果。第三,练思维能力促知识架构。撰写微博要求短小精悍,在140个字之内要把想表达的思想或事实表述清楚。博主想要自己的微博有长久的生命力,就必须有文化有内涵有思想,这需要不断反思学习提炼思想精炼文字。微博的互动交流评论可以活跃思维激发灵气,在探讨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发生思想的碰撞,形成新的认知。在高职学生法律教育中,师生可以就某一知识点或某一案例在微博上进行高效的交流探讨,巩固学习效果,不断积累新的知识,形成合理的知识架构。

二、微博在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的应用对策

高职院校和教师要充分认识微博这一新媒体作为信息的承载体对高校发挥的积极作用和对提高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微博在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的传播和教育应用价值,借力使力,主动求变,积极应对微博,努力探索信息化浪潮下法律教育的新手段和新方法,拓展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广度、深度和可接受度,不断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开创新媒体下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工作的新局面。

(一)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发挥环境的育人功能

高职学生既是国家的公民也是学校的受教育主体,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他们既生活在现实社会中也处在网络社会中。培养和提高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在法律的具体运行中得以实现的,这一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国家的立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一系列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只有立的是善法、按规范程序执法、按制度监督法律的执行,公民才能自觉守法。现实生活中,中国是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官员腐败、人治践踏法制、公权力无限扩大、漠视个人权利等现象均会对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产生负面影响。国家近二十年制定和完善了很多新的法律,规制网络社会的法律也在跟进,但依然还不健全,如微博实名注册、微博的管理等在有的省市有相应的法规,但国家层面的还未见到。网络这个虚拟社会很容易丧失约束扰乱秩序,所以健全和完善互联网管理的各种法规,建立法治下的社会秩序,是培养大学生的网上法律意识的现实需要。

高职院校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小环境,依法治校的水平更加直接影响到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作为学校来说,办学行为要合法,管理要合规合程序,理念上要尊重学生的主体性,行动上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方能给学生以正面的示范和积极的影响。

良好的环境促使人健康发展,恶劣的环境容易污染人的心灵。要培养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就必须健全法律运行机制,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依法治网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积极构建利用微博教育的平台,发挥平台的育人功能

微博被大学生广泛接受,并成为大学生信息传播和人际沟通的重要平台,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高校要审时度势,积极构建微博平台。

1.要建立学校自己的官方微博平台,通过微博进行校方和学生的积极对话,给利用微博进行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物质基础。要通过微博平台的搭建,将校方依法依规对学生实施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与微博的使用有效对接和融合,发挥好微博的教育应用价值。微博平台的搭建不仅要及时、科学、合理,还要维护和运作好微博平台。微博内容不能类似学校的官方网站,要慎重取舍,吸引学生的关注。

2.培养和挖掘“脖领”,帮助其建立微博粉丝群。根据社会学理论,我们每个人维护的人际关系极限为140人左右。人人都可以成为微博信息的传播者,必然会造成信息的传播缺乏权威性和影响力。有人说微博发布的具有价值的信息微乎其微,更多的是垃圾信息。这对于肩负教育责任的高校来说,需要产生有影响力的微博,让微博有更高的关注度,这样投放出的信息才不会成为泛不起涟漪的、价值不大的沧海一粟。然而有影响力的微博需要借助于博主自身的影响力获得庞大的关注资源数量。挖掘和培养脖领就显得尤为必要了。第一是培养知名教师脖领。每个高校都有一些知名法学专业教师,选择有亲和力和表达能力较强、学术造诣较高、治学严谨的专业教师,有意识的培养他们做脖领,鼓励他们开设实名微博,在微博上可以发表自己的教学心得、教学经验、法学案例、教学效果调查等等,和同行交流经验心得,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展开讨论,在交流中共享资源共享思想,积累微博教学经验。微博上体现的教师人格力量和治学精神对學生的影响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第二是培养学生微博领袖。每个高校总有些思维特别活跃、社交能力很强、乐于帮助别人、专业扎实且善于表达的学生,他们往往在学校里人气指数高,具有较强的鼓动性。可以在其中选择极少数作为培养对象,引导鼓励他们在微博上发布具有典型意义的法律事件、定期发出讨论主题等,在交互讨论的过程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和灵感,巩固学习的效果。

3.组建法律学习微博群。微博群的建立有利于学生在浩瀚的微博信息里更快的甄别选择切合自身实际的与法律学习有关的信息。选择专业功底较好的老师或学生担任群主,定期发布信息引发思考,众多浏览者都可以发表评论,无形中评判的范围扩大了,真理就越辨越明,法理就越辨越清晰,也可以调动更大多数人学习法律的兴趣爱好,强化学习成效。

(三)充实内容丰富形式,发挥文化的育人功能

微博能否持续积攒人气,需具备两点:第一,提供的是否是学生真正需要的有价值的信息;第二,这个信息是否是以学生熟悉的方式来发布。[2]要达到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目的,就要将微博文化和法律文化有机结合,首先微博内容就要体现更多的法律元素,富含法律文化,通过发布正在发生的法律事件、社会问题这些微博时尚新颖的议题,吸引和凝聚大学生的眼球,让师生在宽松平等的平台上讨论同一问题,消除师生面对面的等第隔阂,汇聚微博人气,把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调动起来,逐步培养他们的法律思维方式,用法律的眼光分析问题,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对学生在微博中发布的有关法律问题要及时关注及时解答,并反馈应用到教学中,充实教学内容;其次要使用微博语言的表达方式,综合使用图片、影音等多种形式,力求改变刻板说教的映象,提高教师在微博中的亲和力,融洽师生的亲近关系,在自然平和的语境中营造微博法律文化氛围,让文化影响人感染人激励人,从而提高法律教育接受的效果。

总之,运用微博来培养和提高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是一个复杂又长期的过程,它需要教育者改变教育理念和方式,以学生为本,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作用,充分认识微博新媒体的特点和价值,寻求微博应用到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的良策,学校、教师、学生互动共通,相互促进,使大学生具备较好的法律素养,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和护法,积极用法律来维护合法权益,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以适应依法治国框架下的社会形态和社会秩序。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北京.2012年1月16日.

[2]光明日报.“政务微博”推进民政网络互动 培养百姓公民意识2011年12月08日.

*本文系2011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立项一般课题“微博在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的作用及其应用研究”(11C35)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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