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程主体知识教学的思考

2013-04-29 09:47王学军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13年9期

王学军

摘要:在今天,突破课程教学改革的“瓶颈”,就需认真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出发,对症下药解决问题。为此,高校师生应牢牢把握:课程主客体知识的关系、主体知识的科学传承以及主体知识的辐射作用等课堂讲学“三要素”,以期确保课堂教学质量。

关键词:人民满意 主体知识 科学传承 辐射作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1]。实践这一目标重在怎样“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在怎样于人才培养核心工作中做好知识理论的科学传承,即实现可持续地保障课程主体知识的传承。自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高校的课程教学改革虽成绩斐然,却仍有掣肘问题。原因之一为:部分师生过度忽视课程主体知识传承的必要性,以致课堂教学中凸显浮躁现象。要突破这一“瓶颈”务必对症下药,即把握主客体知识的关系、实践主体知识的科学传承和发挥主体知识的辐射作用等课堂教学“三要素”,以确保课堂教学质量。

把握主客体知识的关系

解决难题,先需认清课程主客体知识间的关系。所谓“主体”,其意指:“事物的主要部分”[3]。现代教育体制下,在高校师生间传承的主体知识可分为:学科类主体知识、专业类主体知识和课程类主体知识三个层次和类别。其中,课程主体知识专指单一门类的专业知识理论,其属性为:完整、科学和独特。由此,部分课程主体知识的科学组合,即可成为学科或专业类主体知识。从哲学的角度讲,课程主体知识对应其客体,即知识本身的实践作用而存在。这就存在课程主体知识及其所对应客体知识的主从关系,也就有必要对课堂教学过程中强调师生对把握课程主客体知识的关系这一要素的认识。

1.注重课程知识的传承“主体”

学生在学最应掌握课程主体知识。由此,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尤其要把握主体知识的传承。近年来,课堂教学中存在诸如:一些师生贬低知识“灌输”的必要作用;一些师生片面强调学生的“个性”需求;一些师生忽视自身的治学职责等。在这种情况下,有的教师以客体知识代替主体知识,有的教师用主客体之外的辅助性知识占有主体知识教学空间。这些都不利于课程主体知识的传承。它说明,要解决当前课堂教学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务必使师生正确认识课程主客体知识的协调关系,即教师应围绕本课程主体知识的传承处理主客体知识间的关系,并正确引导学生理解和掌握课程专门知识;学生应要求自己不断优化学习时间、方法和进度,做到多渠道、多方式破解难题。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师生以主体知识为重实现教学,方能稳定教学质量。

2.顾及主体知识的“拓展”作用

注重主体知识的传承,切不可忽略其“拓展”作用。所谓主体知识的“拓展”作用,系指本课程主体知识于其他课程主体知识的作用和影响。可以说,任何课程主体知识的作用都不是孤立的,师生在把握本课程主体知识的灌输时,尚需顾及其“拓展”作用。为确保主体知识的传承效果,教师需围绕主体知识作用于其他知识的关系,引导学生对主体知识的全面理解和吸收;学生应在主体知识的学习过程中,认知主体知识的作用范围和意义,逐步加深其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提高所学主体知识的运用能力。师生在传承主体知识时顾及其“拓展”作用,方可保障课程主体知识的传承效果。

3.关注主体知识的作用“转化”

保障课程主体知识的传承效果,师生宜在顾及课程主体知识“拓展”作用的同时,关注其作用的“转化”。主体知识的作用 “转化”包括两方面:一是师生通过知识传承过程实现将专门知识理论外化于自然或社会实践;二是师生通过知识传承过程实现将专门知识理论内化于素质或能力的提高。由此,教师应于课堂教学中关注学生的发散思维,以期保持课程主体知识传承的连贯性。同时,学生亦应于课堂教学中掌控自己的发散思维,及时保存和整理学习中闪现的思想火花,确保课程主体知识的转化和创新。

现实中,由于学生对高校课程主体知识传承的表现形式、逻辑关系和作用方式等尚需一段适应过程,这就难免会有部分学生于适应过程中产生畏难情绪或逆反心理。为确保学生集中精力于主体知识的传承,教师不仅要把握主体知识的“转化”作用,而且也要注重其“辐射”作用,避免不利于课堂主体知识传承的因素等影响课堂教学质量。为此,就需要教师把握好本课程知识主客体关系这一“第一要素”,以防不利于课程主体知识传承的问题衍生。

实践主体知识的科学传承

2006年11月10日,新华网转载《上海青年报》载文《中国青少年注意力调查称八成学生承认上课走神》描述:“ 在一节课中能坚持集中注意力30分钟以上的仅有39.7%,大部分只能坚持15分钟~30分钟。而在大学生中,仅有28.8%的人能在课堂上集中注意力超过30分钟。”[4]由于存在这类问题,教师认真实现主体知识的科学传承,切实发挥课堂教学“第二要素”的作用就显得十分重要。

教师要发挥课堂教学“第二要素”的作用,重在实现课堂教学双边的合作互动。首先,师生宜于课堂教学过程中自觉做到相互响应。这是因为在课堂教学中,既要教师掌握学生接受主体知识的客观素质,也要学生尊重教师科学传授主体知识的严肃态度。师生于课堂教学期间互助互信,才最易实现主体知识的传承。其次,师生宜于课堂教学过程中相互认知和理解。这是因为主体知识的传承离不开师生间的思想交流。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随时关注学生在学过程的反响,掌握其学知状态,并对应以科学的方式方法传授真知;学生应适时反映教师课堂讲授的情况,顺应教师的授课状态,并对应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真知。再次,师生宜于课堂教学过程中做到互敬互爱,以期维护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总之,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呵护学生自觉学知;学生应尊重教师严谨教学。如此,才可能较好地保持师生对课堂教学全程的关注度,避免事与愿违的学知效果。

师生双边的携手保证课程主体知识科学传承的意义,原本毋庸置疑。但因人们存在认识上的误差,又因一些人片面强调“启发式”教学作用,以致有些师生将保障主体知识的“灌输”置于次要方面。其后果是:一方面,有教师因迁就学生的个性而削弱主体知识传承的质量;另一方面,有学生因追求听课效果而脱离对主体知识传承的重心。因此产生的结果为:教师厌教,学生厌学。要么是,教师单方面苛求课堂教学效果,一味迁就学生的个性需求;要么是,学生单方面苛求课堂教学和考试效果及成绩,而不重视发挥其学习主动性等。可见,要保障师生集中精力于课堂教学,就应主动发挥课堂教学“第二要素”的作用。

发挥主体知识的辐射作用

在高校,知识的传承不仅有主客体之分,也有主体知识的传承及其“辐射”作用之别。由于主体知识传承存在这一特性,就可能引发师生于课堂学习间的思想交锋,也可能影响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瞬时或短时的听课注意力。由于存在这类现象,要保证师生有效完成主体知识的传承,也就需要关注主体知识传承过程中的“辐射”作用,即所谓“第三要素”。为正确发挥“第三要素”的作用,就应促使师生分别做到:教师应督促学生发挥课堂学习“三性”的作用;学生要维护教师实施课堂“三式”教学法。

教学管理者重在发挥学生的学习“三性”(主动性、独立性和合作性)作用。第一,“主动性”:学生以“不待外力推动而行动”的可持续状态驱动自己完成学业的态度。其行为表现为:在学习过程中能创造有利局面,使知识学习质量得到有效保障。为此,应注意启发学生做到:一是实现“自主”,即引导学生主动思考问题,坚信“三人行,必有我师”;[5]二是表现“自重”,即倡导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把主要精力置于学业;三是兑现“自持”,即指导学生始终维持良好的学习心态,全面完成主体知识学习。

第二,“独立性”:学生在学所表现“求真求实”的学习意识和“自知自省”的学习态度。为此,应指导学生实现:一是心理“自信”,即把握科学的学业方向,稳固既定的学业目标,坚信自身的学业能力;二是行为“自治”,即持续调控个体的学习情绪和状态,正确汲取和运用师长的治学经验及方式方法;三是目标“自强”,即以精益求精和敢于登攀的精神完善求知过程,强化学习自信,积累学习经验和发挥学习创造性。

第三,“合作性”:学生在具备学习“独立性”的基础上,与师友携手完成主体知识学习的互补状态。为此,应指导学生实践:一是懂得“合心”,即探讨和求解主体知识学习问题的主观要求;二是做到“合拍”,即追求和实践主体知识学习过程与教学进度保持同步的自律行为;三是实现“合力”,即保证和促进师生间、学友间的互相激励和携同进步的具体表现。教学管理者所以要鼓励学生实践学习“三性”,主要是因为:学习“主动性”是实践“学习自觉”的前提,学习“独立性”是表现“学习自觉”的基础,学习“合作性”是实现“学习自觉”的保障,三者间的关系密不可分。综合发挥这三者的作用,才能确保主体知识的传承效果。

在高校,教师、学生和管理者三方携手实践学习“三性”,离不开教师“三式”教学法的作用发挥。教师应用的“三式”教学法包括:“灌输式、启发式和自觉式”等课堂教学方法。第一,“灌输式”教学法:教师通过课堂教学过程区分学科门类、基础和专业专门知识等,完成向学生系统地传授知识理论。“灌输式”教学法是课程主体知识传承的必要方式。

第二,“启发式”教学法:增强教师课堂知识“灌输式”效果的教学方法。孔子说:“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而不以三反,则不复也。”[6]其意很好地表述了启发式教学法的功用。这一教学法要求教师不能简单地叙述知识,而是要按照学生接受知识传承的规律和特点完成课堂教学。“启发式”教学法是课程主体知识传承的辅助方式。

第三,“自觉式”教学法:教师通过教学互动等方式达到激发学生实践“学习自觉”目的的教学方法。早在1953年就有专家强调:“要教得好,也要学得好,如果光靠教师讲得好,而同学们学不好,也是无效。”[7]由此,“自觉式”教学法应为课程主体知识传承的推进方式。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综合发挥“三式”教学法的作用,就应坚持“灌输式”教学法的主导作用,把握“启发式”教学法的辅助作用,发挥“自觉式”教学法的推进作用。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灌输式”教学法服务于传播知识,“自觉式” 教学法作用于承接知识,“启发式”教学法辅助于知识的教与学,三者相辅相成,才能构成完整实践课程主体知识的教学过程。

解决课堂教学改革的“瓶颈”问题,重在科学实践课程主体知识的传承。藉此,教学、管理和学生三方应协力做到:涵养课程主体知识传承的保障机制,保持课程主体知识传承的合作互动氛围;完善课程主体知识传承的协调配合体系等,以求最大限度地收获课程主体知识的传承实效。1954年,前苏联教育家姆·斯·谢列兹聂夫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传授教学经验时曾指出:“讲课是高等教育系统中具有决定性的环节之一;讲课的作用与一般学校上课的作用是同样重要的。”“但是,常常有人认为,要顺利地进行教学工作,只要自己对所讲授的科学具有完备知识,别的什么条件都不需要了。然而经验证明,这种看法是毫无根据的,并且是有害的。” [8]这段话,如今读来仍发人深省。它提醒我们:教师要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不能单靠自己掌握“精深”的专门知识,还需协调课堂讲学“三要素”的作用,以利课程主体知识的传承。如果不是这样,则不仅无利于课程主体知识的科学传承,而且无利于人才培养总目标的实现,更无利于实践“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2012年11月4日,人民出版社.

[2]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2012年11月4日,人民出版社.

[3]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出版社1987年版,第1511页.

[4] 新华网,《中国青少年注意力调查称八成学生承认上课走神》,《上海青年报》2006年10月11日,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06-11/10/content_5311665.htm.

[5]孔子《论语·述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2年6月版,第77页.

[6]孔子《论语·述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2年6月版,第74页.

[7]一青《努力培养自己独立钻研的能力——记学习普希金“学习好,必须独立工作”的讲演的座谈会》[J] 《教学与研究》,1953年第1期,第38页.

[8] 姆·斯·谢列兹聂夫,《关于高等学校的讲课方法问题——1954年11月24日给中国人民大学教师所作的报告》,《教学与研究》,1955年,第一期,第42页.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教学督导室 )

[责任编辑:蔡桂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