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惠娟
摘 要:“体验”是一个过程,它从亲历的实践开始,进而获得认识,形成情感,最后产生感悟,并且逐渐积累成为最宝贵的精神财富。语文阅读教学是学生、文本、教师多边互动、融合、提升的复杂过程,而学生主体的“体验”,正是使这一过程能进入最佳状态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阅读体验;语文教学
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语文课程标准》已经颁发,细细研读,惊奇地发现全文先后15次用上了“体验”这一词眼,此外还先后13次出现与它基本同义的“感受”这一词眼(不含单独叙述第四学段——即初中学段的)。这里不妨摘引典型的两处:①“前言”部分“课程的基本理念”中写道:“应该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应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②“实施建议”部分“教学建议”中写道:“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享受审美乐趣。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
《语文课程标准》对“体验(感受)”这一词眼情有独钟,予以反复强调,这意味着什么,实在值得深思,值得语文界的同仁共同探讨。笔者不惶冒昧,试图对此聊陈浅见,祈请同仁指教。
一、何为“体验”
什么是体验呢?《教育大辞典》这样注释:“体验,就是亲身经历,就是联系自身的体味”。朱熹曾在《读书之要》中指出:“读书要切已体验,不可只作文字看”,又说,“读书不可只就纸上求理义,须反过来就自家身上推究。”《辞海》中尚无这一词条,可见,作为教育学术语,“体验”是近年才提出来的。不过,《辞海》中收录的关于戏剧表演艺术学派之一“体验派”的词条中,却可以让我们比较确切地把握“体验”的含义:“强调情感重于理智”,“以内部体验为基础”,“应生活于角色的生活中”,“感受角色的感情”。
综合以上的资料,联系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及当今语文教改的走势,笔者认为:体验是主体在自身所处的认知情境或操作活动中产生的心理激活状态及其产生的相关效应,诸如情绪感受、意义体悟、价值判断等。具体来说,它有如下主要特征:
1、原发性
即,体验是由学习主体置身自己喜爱的、能充分满足自身心理需求的情境、活动而激起的心理感受,是内心产生的,发自肺腑的。只有当学习者对内容、情境发生浓厚的兴趣,才能倾心投入,“人乎耳,箸乎心,布乎四体,行乎动静”,进而达到心领神会的境界;反之,如若学习者对学习内容缺乏兴趣,那么,即使表现得规规矩矩,实质上也只是形此而意彼;始终无法产生陶行知先生所言的“入境始与亲”的体验。
2、实践性
即学习主体的体验只能在他自身直接参与的实践活动中产生,只能在他自身的感知或操作行为中产生。就语文而言,学生只有在一系列韵、丰富多彩的语文实践中才能产生具体深切的体验,进而使语文素养得到多层面、全方位的培育;如果没有自身的参与,没有活动作为依托,体验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语文素养的培育也就成了一紙空文。
3、独特性
即学习主体随着自身所参与的各种实践活动的展开,其体验广度将逐步拓展;体验程度将逐步加深,到达一定阶段便出现一:种飞跃状态,产生认识的突破、情感的升华或价值观的提升;同时,由于人生经验、感知视角、思维方式、言语储备、情感类型、文化修养等方面的个别差异,不同学生参与同样的活动、面对同样的言语材料或处于同样的人文环境,会产生不同的心理体验,从而出现感悟广度与深度上的差异。
二、为何要注重“体验”
1、体验能激活语感
所谓语感,就是对语言文字的敏锐的感受,是主体对言语对象的形式和意义所产生的敏锐而直觉的感受和领悟。王尚文先生在其语文教育专著《语感论》中,从全新的视角,提出了一个极有时代精神的“语感中心说”,他认为,语感无论在人的言语活动还是在人的整体素质中,都具有决定性和标志性作用。
然而,语感是怎样运作的呢?语感是与主体的心理体验紧密联系在一起来发挥它把握言语对象的作用的。首先,语感作为主体内在指向言语对象的稳定的心理图式,它是主体经过长期对外界言语对象(包括待破译的语言文字和待表述的人、事、景、物)进行主动感知、体认、领悟的产物,是对无数次体验进行筛选、积淀、提升并加以格式化的结果;反过来,已经形成的语感,在其以后触及语言文字或具体的人、事、景、物时,仍然必须通过主体体验的激活,才能敏锐而正确地把握言语对象,进行同化(或顺应),完成破译或表述的工作。
2、体验能提升素养
《语文课程标准》在阐述语文教育的基本理念时,从热爱语文、积累语言、培养语感、发展思维、增强能力、提高修养-陶冶情趣等方面界定了“培养语文素养”的内涵。归结整段表述的内在关系,从中可以看出: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物质形态和外在表征,高尚的道德修养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是“语文素养”的心理源泉和内在依据,同时也是语文学科人文性的集中体现。
很显然,作为语文素养,无论是能力培养、智力开发,还是情感培育,都很难以机械、呆板的言传口、授去达成,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这些“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的能力”需要结合具体现实的情境,通过学生自身积极主动的语文实践来培养;高尚的道德修操、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更需要以生动真实的情境去激活和感召,以引发积极、愉悦、美好的心理感受,进而使之受到感化,得到熏陶,获得感悟。
由此可见,“体验”确实是构筑语文素养的一块基石。
三、如何引导学生“体验”
1、以兴趣驱动学习行为
即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和相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努力发掘和充分发挥适合语文学科、能激起学生强烈好奇和心理需求的优质教育资源,精心创设为学生所喜闻乐见的生动形象、灵活多变的教学组织形式,使学生始终保持美好、愉悦的心理状态和积极高涨的学习热情。
在组织教学内容、设计教学过程、展开教学活动的时候,应该力戒远、旧、平、枯的现象,努力在贴近学生真实生活、蕴涵新问题、采用新形式、追求挑战性、创造生动形象的视听效果等方面动脑筋、花气力。
2、以实践贯穿学习过程
即在整个教育过程中,自始至终应将学生的活动安排得充实、丰富,给以充分的表现机会。概括地说,这些表现机会就是动脑思考、动口读说、动手写做,调动全身感官表演以及开展多方合作的综合实践活动;具体来说,包括阅读中的朗读、默读、精读、略读、浏览、摘录、评点,写作中的观察、取材、构思、起草、加工,口语交际中的倾听、表达、应对等,综合实践中的策划、组织、协调、实施,以及随时所需的信息(资料)搜集、选择、提炼、整合、创新等等活动,这些都要给学生以充裕的时间、空间和良好的人文环境。
3、以情感唤醒学习智慧
在语文教育中激活学生的体验,其目的在于期望他们将体验提升为感悟,达不到此种境界,就意味着现场体验最终并没有内化为学生的语文素养。能够诱发感悟的真正有效的体验,除了需要兴趣的驱动二活动的支撑,更需要情感的伴随和维系,需要有教师为学生点燃智慧的火花,开启灵感的窗户,唤醒思想的活动。与学生平等地交往,对学生由衷地关爱,给学生热忱的鼓励,跟学生友好地合作,让学生勇敢地表现,这一切乃是点燃智慧之火、开启灵感之窗、唤醒思想之力的必备之举。
参考文献
《小学语文课程标准》
王尚文语文教育专著:《语感论》
朱熹:《读书之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