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楠
摘 要:近年来,廊坊市为破解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廊坊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通过深入调查,了解金融支持廊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障碍并提出改善廊坊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的措施。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廊坊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3)-12-0145-02
廊坊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提出“精良管理、高端发展”思路,意义深远。廊坊区位独特,发展现代农业条件优越。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廊坊农业做大做优、实现高端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推动力量。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因此,金融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的核心。
一、廊坊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截止到2013年1月底,廊坊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有832家,包括种植业527家、养殖业160家、农机服务38家等,其中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达到65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有63家,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向农户销售种子、种苗、化肥、农药,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现有社员3.8万户,出资总额18.96亿元,带动农户18.6万户。目前合作社对促进廊坊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虽然廊坊合作社在稳步发展,但是作为新生事物,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合作社总量少、规模小、发展不均衡。目前廊坊合作社数量只有832家,低于省内其他地市。廊坊平均4个自然村才有1个合作社,每个合作社参与户数约为270户,而且在纯农户中的覆盖率只有43%。三河、大厂、香河等二、三产业相对发达的地方发展较慢。二是合作社经营管理能力较弱。理事长和社员文化水平、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较低,同时,合作社也处于边发展边规范阶段,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难以适应聚合后规模化、市场化经营管理的需要。三是资金困难影响着合作社的发展。社员入社出资少,廊坊合作社资本金平均只有229万。国家虽然出台了有关扶持政策,但是“落实难、融资难”问题仍然突出。
二、廊坊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情况调查
根据多次走访、座谈、入户调查,了解到得廊坊合作社金融需求和服务情况如下:
廊坊97%合作社有资金需求,需求额度从数十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期限一般为1-3年,能接受的利率为8%-10%,主要用途是种养殖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购置设备等。35%的合作社与金融机构有过接触,提出过贷款需求,但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始终不能够解决,其原因主要是缺乏有效抵押品、缺少担保、贷款审查过严、信用贷款额度小、手续太麻烦等。合作社获得的贷款主要是以个人名义贷款,主要来自农信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邮储银行,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从融资成本看,25%的融资成本利率在5.3%以下,14%的融资成本利率在5.3-12.6%之间,61%的融资成本利率在13-17%,与民间融资成本相比算是比较低的。24%合作社参加了农业保险,参加农业保险的种类是农产品生产、加工与经营。合作社参加农业保险遭灾时73%得到赔付。
合作社希望从金融机构获得的服务分别是特色农产品保险,农房、农机具和农产品质量保险,房地产、机器、设备等抵押贷款,存货、可转让的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保险保单等抵(质)押贷款。目前合作社主要资金来源是老成员增资、新成员的会费和吸收外部投资。
近年来,廊坊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一是制定优惠政策。农信社专门制定了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明确“择优扶持、落实担保、资金优先、利率优惠”的原则,还根据合作社社员的道德品行、信用程度、还债能力等情况,对社员进行等级评定和信用额度评定,并推出星级农户利率优惠和农户联保优惠政策。邮政储蓄银行出台了10+2的小额农贷利率优惠政策,即对按时还款、没有出现逾期的客户实行减免第6个月和第12个月的贷款利息。2011年,该行90%的贷款客户都享受到了这一优惠政策。二是创新放贷方式。信用社开展了小额贷款试点,全力为合作社及社员提供资金支持,截止2012年4月底,廊坊市农村信用社对合作社贷款金额为3500万元;廊坊银行业机构开办涉农业务品种137种,发行各类惠农卡53万张;邮政储蓄银行推出了单户担保、联保小组两种贷款方式和“整村开发、上门受理、集中调查、及时审批、效率发放”的业务发展模式。截止2012年3月底,该行涉农贷款余额4.04亿元。三是提高发放效率。信用社实行了农户贷款优先、社员贷款优先、农业贷款优先和资金向农民一家一户倾斜、向农村多元化经济倾斜、向农业龙头企业倾斜、向农业科技倾斜的“三优先、四倾斜”政策,并在营业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减少审批环节,推广“一站式”服务,特别是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贷款,随申请、随办理、随发放。邮储银行将小额贷款的审批权限定位于支行信贷部,对于符合条件的客户,最快三天就能拿到贷款。四是完善涉农金融体系。在廊坊,永清吉銀等5家村镇银行相继开业。43家小额贷款公司2011年累计发放贷款50亿元,支持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3235户,业务量居全省前茅。
总体看,廊坊金融系统在现有政策框架内,不断创新,对包括合作社在内的三农事业给予了积极支持,但从合作社的金融需求看,还有许多得不到满足,这其中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合作社的先天弱质性。廊坊95%的合作社主营业务为种养殖,且多数处于起步阶段,生产和市场风险较高,资产少,实力弱,缺少有效抵押和担保,管理不规范。接受调查的81.9%的金融机构认为“合作社在管理和运行机制上不完善”,57.5%的金融机构认为“合作社组织松散,对社员的约束力不强”,41.5%的金融机构认为“一些合作社只是有名无实”。二是农村金融服务的滞后性。近年来,廊坊涉农金融机构不断改善服务,以贴近“三农”需要,但由于体制等外在客观因素,金融服务水平距离合作社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合作社普遍认为涉农金融机构网点少、门槛高、手续繁、周期长。三是缺乏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廊坊现有县级涉农政策性担保机构3家(廊坊共有担保机构97家),三河市有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廊坊市级尚没有建立涉农政策性担保机构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此外,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市县财政对合作社的扶持资金比较少,资金不足困扰着合作社的正常运行。
三、改善廊坊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的措施
加强合作社金融服务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但需要金融机构的努力,还需要合作社自身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面就根据调查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外地经验,对改善廊坊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探讨如下:
(一)做大做强合作社主体
一是完善组织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合作社章程、治理结构、民主管理机制,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使合作社能够规范、有效运作。二是要规范财务管理。建立独立的银行账户与会计账簿,逐步提高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水平,打好获得融资的基础。三是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鼓励各类生产大户、贩运大户和经纪人利用其生产、经营、购销的优势组建合作社,引导各类龙头企业利用其资金、信息、管理和加工、流通优势组建合作社。四是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突出品牌发展战略。在合作社内部统一注册商标、统一包装,走名牌之路,并制定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创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五是完善与龙头企业、农户的对接,探索完善更加科学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六是适时推动合作社之间加强合作,成立联合社,壮大实力。
(二)强化政策扶持体系
一是将财政性支农资金聚合起来,建立信贷担保基金,金融机构在此基数上按一定的放大倍数向合作社授信,以解决专业合作社担保难问题。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二是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即由政府出资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一旦出现贷款损失,按一定的比例从补偿基金中对金融机构补偿。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奖励、税收返还等支持,引导实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的持续改善。三是各涉农部门应转变支农方式,把合作社作为支农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凡是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都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合作社实施。四是政府在农业保险的补贴方面,加大补贴范围和力度,降低保费,使合作社社员能够以较小的保险投入获得较大的保险收益。
(三)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一是加强县域网点建设。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新设、恢复经营业务等方式,增加县域支行数量,增强业务功能,扩大授信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二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吸引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优秀企业和民营资本参与,优化股权结构,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县级联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三是增强现有村镇银行资本实力,加强网络结算体系建设,鼓励向乡镇增设网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加强监管,规范运行,增加农村信贷市场的资金供给。
(四)丰富农村金融产品体系
开展农村资源可抵押、可流转、可置换、可交易改革工作,扩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围,因地制宜推广涉农补贴抵押、农业机械抵押、林权、农村集体土地等抵押担保方式,缓解农村抵押担保难问题,构建起小额信用贷款、抵押担保贷款、担保机构保证贷款“三位一体”的农村信贷产品体系。探索发展“合作社+农户”、“合作社+中介组织+农户”、“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户”等新型信贷模式,发挥合作社的辐射作用。
(五)完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
一是深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落实我省现有的能繁母猪和奶牛等10个中央补贴险种。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农户集体統一投保、整村投保,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为农户投保。二是扩大涉农保险范围和覆盖面。开展涉农贷款保证保险,为种养殖大户、合作社提供更多保险支持。发展涉农及农户财产安全的家庭财产保险、房屋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农机农具保险等。加快农村人身保险发展,拓宽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在农村的服务领域,逐步提高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深度和广度。
(六)建设农村信用体系
一是坚持依法合规、遵循自愿的原则,开展合作社、农户、农村企业等涉农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二是通过政府、银行、涉农主体“三联手”,实行资产评估、信用等级评价、授信额度评定“三联评”,推动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联保贷款“三联动”,建立起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系统的成果运用机制。三是开展信用县(市、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四级联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