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符号学视角下英语《圣经》的汉译

2013-04-29 22:40彭安辉李延林
现代语文 2013年7期
关键词:雅歌圣经翻译

彭安辉 李延林

摘 要:《圣经》既是一部基督教经典,也是一部文化宝典,堪称西方文化的摇篮,承载着丰富的文化信息。社会符号学翻译法强调翻译是一种跨语言和跨文化的交际过程,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功能相符,意义相似”,使译文与原文达到意义与风格的对等。本文借助社会符号学的翻译理论,以《雅歌》的三种汉译本为例,对《圣经》的三种中文译本作一些探讨。

关键词:社会符号学 翻译 意义 《雅歌》

一、引言

《圣经》是一部西方文化经典,承载着丰富的西方文化信息,孕育了灿烂的西方文明,已成为西方语言文明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西方人生活中已潜移默化,甚至根深蒂固,对人们的日常生活起着指导和规范作用。《圣经》作为一部基督教经典,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1]。《圣经》翻译,作为宗教翻译,有其自身的特点。在中国,基督教会历来强调《圣经》的神启性质,以流行广泛的官话“和合本”《圣经》为其权威的《圣经》语言,因为“和合本”参照的是英文“锭定本”(The king James Version,1611)的修订本(The Revised Version,1885)[2]。塑造了大批基督教的宗教身份,而且翻译主体是传教士,多采用西方那种以英语诠释和翻译《圣经》的传统。因此,“和合本”的流传和影响“在世界翻译史上与在《圣经》翻译史上,均属罕见”[3]。《圣经》在中国的翻译,始于盛唐635年,延续至今,特别是自近代以来,先后出现了诸如严复、朱维之、李荣芳、许地山、吴经熊、朱宝惠等《圣经》翻译家。这些翻译家主要从文学翻译的角度翻译《圣经》,他们的《圣经》译文为中国读者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圣经》文学文献。这与西方基督教国度语境下对《圣经》的理解正好相反,最初以宗教文本面目出现的《圣经》文本,经过中国文化环境的重塑,呈现出“翻译文学”的面貌。本文拟从社会符号学的角度出发,以《雅歌》翻译为例,分别对《圣经》“和合本”“现代中文译本”及王福民译本进行评析。

二、社会符号学翻译理论的内涵

符号学是一门研究社会生活中符号生命的科学,是20世纪初由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de Saussure,1859~1913)和美国哲学家皮尔斯(C.S.Pierce,1839~1914)创立的。索绪尔把符号学界定为“一门研究社会中符号生命的科学”,他同时指出,语言学是符号学这门总学科的一部分。按照索绪尔的观点,符号有能指(Signifier)和所指(Signified),两者之间的结合,便产生了符号的意义。皮尔斯把符号界定为“某种对某人来说在某一方面或以某种能力代表某一事物的东西”[4]。人类生活在一个符号的王国,通过包括语言在内的各类符号系统传递信息,交流思想。语言也是符号,作为人们所认识的语言活动的翻译,其标准应该是交流的效果。交流的效果也即符号的效果,集中体现在符号的意义上。美国学者莫里斯(C.W.Morris)和卡尔纳普(R.Carnap)发展了他的符号学理论,他们认为,任何系统都是由三部分构成的实体:它们一是符号载体(a sign vehicle);二是符号所指(a represent of the sign);三是符号解释者(an interpretant),即符号对符号接受者(解释者)产生的效果。这三部分之间的关系构成符号学的完整意义:(1)言内意义,即符号相互之间关系所体现的意义;(2)指称意义,即符号对所指对象之间的关系所体现的意义;(3)语用意义,即符号与解释者之间的关系所体现的意义。语音学家韩礼德(M.A.K.Halliday)创立了社会现实(或文化)本身就是一种意义的建构符号结构。他强调语言、语境(语言的或非语言的)和社会结构的统一并且提倡语言是一种独特的符号系统,有社会功能,能表达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之下的其他符号系统的意义。

作为符号学理论的一个分支的社会符号学,是在符号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是研究符号的社会功能和语用功能的科学,它是研究符号系统和社会与人类关系的科学。美国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Eugene.A·Nida)创造性地将社会符号学应用于翻译研究的实践中,提出了社会符号学翻译观。他指出,所谓翻译是指从语义到语体,在译语中用最切近而又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源语信息。他的观点是:①翻译实质上是符号之间的转化活动。世界是由符号构成的。理解和解释符号的意义是生活中面临的一个重要活动。②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用不同的语言进行交际时,其使用的文字符号的意义涉及到语义关系。他特别突出语言的交际功能,认为在翻译过程中,译者需要达到在功能上译语文本与源语文本在功能上相似,从而实现翻译的跨文化交际的目的。③语言是一种符号现象。对这一现象的解释涉及社会情景中进行的某一实际活动的全过程,不能离开语言生存的社会文化环境。④符号学是分析符号最全面的科学,在符号学视角下的语言翻译的过程中,任何文字符号的意义,必须是借助于其他相关符号,才能得到意义的诠释。他认为,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功能相符,意义相似”。他在From One Language一书中,认为,符号转化法可以有效地帮助理解言内和指称意义。[5]另外,我国译界从事社会符号学翻译法研究的陈宏微先生在其近著《新实用汉译英教程》的《前言》中指出用社会符号学分析语言,就会从社会结构与社会过程的角度理解语言信息及社会意义。这种证明比较全面、比较深刻,基于理解上的表达也易于较全面地再现原文的意义和功能。[6]他强调说,翻译即是翻译意义,语言是一种符号系统,它包括自己独特的意义系统,这一意义系统体现了语言的交际功能。他提出了社会符号学翻译的原则:“功能上相符,意义上相似”。总之,译者应最大限度地抓住最重要的意义和功能,将原文信息最大限度地传递到译文,减少原文信息的丢失,使译文尽量与源语在意义、风格方面做到一致。

三、社会符号学角度下的英语《雅歌》的三种中译本评析

如前所述,《圣经》既是一部宗教经典,又是一部文学巨著,自问世以来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其中《旧约》部分中的《雅歌》原文名称为“歌中之歌”,意为歌中的极品。它实际上是一部爱情歌剧,作者是所罗门,是在所罗门即位(主前970年)后不久所作。本书用许多自然界的事物来描述男女之间的爱情,其整齐的格律,紧凑的情节,丰富的表情,优美的辞藻,描述了这样一个主题:至极的爱。如果《雅歌》只是描述人世间的儿女私情,它顶多只能叫人暂时心动陶醉,但它真正的用意是在描写神与子女(基督与教会)之间的爱,以及二者之间契合的过程。因此,在翻译这部作品时,源语文化信息翻译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译文的质量和读者对它的理解。下面对比《雅歌》中第8章第6节中的三个译文,用社会符号学翻译理论进行评析。

(1)Place me like a seal over your heart,like a scal on your arm;

和合本译:求你把我放在心上如印记,带在你臂上如戳记。

现代中文译本:愿你的心只向我敝开;愿你的手臂只拥抱我。

王福民译:把我镌刻在心上作符信,火欣焯在臂上当烙印。

现代中文译本所指意义不清,其译文传达的信息是:这种爱情只属作者一人,要求对方对他本人专一,离原文的意义相去甚远。对照原文,发现“seal”找不到所指,所以译文虽然文学味很浓,却不能很好地表达原意。

而和合本译所指意义清楚,准确地表明了新妇对新郎的恋慕之情,生动地传达了原文的信息功能。事实上,“seal”在英语中的意象不仅是汉语中的“印章”,还有“印记”的意思。在中国古代,牛马的主人经常在属于自己的牲畜身上,盖上烙印作记号,为所有权的标记。在旧约圣经时代,犹太人以割礼为标记;新约圣经时代,信徒因信耶稣,神赐圣灵进住信徒心中,信徒从圣灵而生,因而生命改变,这是圣灵的印记,是归神所有的印记,是得天上基业的凭据。《圣经》记载:你们既听见真正的道,就是那让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7]。且在《旧约·出埃及记》19章3-4节记载:耶和华从山上呼唤他说: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们都看见了,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我。”译文将“seal”译成“印记”,“scal”译成“戳记”,保留了英语中“印章”与“印记”的意象,译出了其指称意义和言内意义,与《圣经》原文意义的表达相映成趣,如出一辙,从而突出了神与其子女之间至极的爱。另外,该英文句子结构平行对称,利用了平行、对称的汉语句式,做到了言内意义与语用意义的完整传达。而王译分别为“符信”“烙印”,这是译者《圣经》汉译文学化、本土化的新的尝试,是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的概念对等。

(2)for love is strong as death,jealousy is fierce as grave.

和合本译: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嫉恨如阴间之残忍。

现代中文译本:爱情跟死一样坚强,恋情跟阴间一样牢固。

王福民译:爱情顽强好比催命符,欲火难制活象幽壤刀。

和合本译很好地表达了言内意义,英语采用平行、对称的句式,在译成汉语时保留了原文的句式,译语读者很容易感受到这种平衡美。另外,“jealousy”在此处属于“文化含义词”,它蕴含着“嫉妒”与“憎恨”的文化意义,在《圣经·加拉太书》5章19节中记载:情欲的事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嫉妒等。显而易见,在整本《圣经》里,嫉妒与仇恨都是指罪恶,罪恶的结局就是死亡,而阴间是死亡的象征。和合本译者很好地翻译出了这个词的语用意义,即这些语音符号对外国文化使用者的影响所产生的联想意义。而现代中文译本显然也遵守了英语语言的规范,结构比较紧奏,体现了句子的美感功能,比较好地译出了言内意义。但“jealousy”译成“恋情”在汉语语言里找不到所指,原文的信息未得到传递。王译“death”为“催命符”、“jealousy”为“幽壤刀”,他采用了“归化”的手法实现了《圣经》汉译的文学化、本土化,对中国的白话文、新文学两大运动起了促进作用。

(3) It burns like blazing fire. Like a mighty flame.(Chap.8 of“Song of songs”from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和合本译:所发的电光,是火焰的电光,是耶和华的烈焰。

现代中文译本:他爆出火焰,像烈火一样燃烧。

王福民译:煌煌是雷鞭,上帝的烈焰。

和合本译所指意义非常清楚,准确地传达了原文的信息,“mighty”就是指神,即《圣经》原文里的神、上帝、耶和华、主。“Blazing fire”被译成“火焰的电光”,很好地传递了原文的文化信息。根据《圣经》原文,神就是光,神就是烈火,耶和华神是创造天地万物的造物主,所以译本很形象地译出了原文的联想意义,使读者清楚地感受到了当时的希伯来文化。它按原诗照译,保留了原文的结构,传达了原文的言内意义以及美学功能。王福民的译文是“雷鞭”,这纯粹是归化译法。现代中文译本的翻译,原文的所指意义都得不到体现,言内意义的传达也丢失了。因此,较之原文,笔者认为和合本译在内容和形式的信息传达上要高出现代中文译本与王译。

但是从整节经文的译文来看,和合本、王译、现代中文译本在意境上都较好地再现了原文的意境,体现了男女之爱的热烈,实现了符号的对等。

总之,本文从社会符号学视角,以“功能相符,意义相似”作为翻译的最高标准,依据《圣经》的翻译现状,结合《雅歌》的三种译本,对《圣经》的译本进行研究,目的是欲在源语与译语间架起一座交际的桥梁,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异域文化,并把异域文化引入到本土文化之中,不断壮大与繁荣中国的本土文化。

(本文为湖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社会符号学视角:《圣经》译入对中华文化影响之研究”[编号12C0985]的阶段性成果。)

注 释:

[1]提摩太后书(3章16节).圣经(英汉对照)[Z].南京:中国基督教协会,2006.

[2]赵维本.译经溯源——现代五大中文圣经翻译史[M].香港:中国神学研究院,1993:37.

[3]严锡禹.历史中的启示——对神学思想建设中圣经观的点滴思考[A].中国基督教圣经观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南京:中国基督教协会出版社,2000.

[4]皮尔斯.论文集[C].第2卷:227.

[5]Eugene A.Nida.One Language to Another Language[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1993.

[6]陈宏微.新实用汉译英教程[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3.

[7]以弗所书(第1章第13~14节).圣经(英汉对照)[Z].南京:中国基督教协会,1995.

(彭安辉 湖南长沙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410011;李延林 湖南长沙 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41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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