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促进妇女权益保障

2013-04-18 09:18马忆南
妇女研究论丛 2013年6期
关键词:基本国策农村妇女家暴

马忆南

(北京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1)

中国妇女十一大报告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重要手段,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保障,这是妇联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要思路之一和重要创新点。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就要在法律政策顶层设计和实施的全过程充分体现性别平等,要通过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完善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体制机制,消除性别歧视,倡导性别公正,实现男女两性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妇联工作重点之一就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当前这项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和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今后,妇联在促进与妇女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方面仍然任重道远,正如大会报告指出的,妇联要力争在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提高妇女参政水平、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方面有更大突破,对拐卖妇女儿童、性侵女童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地发出妇联维权之声。妇联要完善多部门合作、多方面参与、多载体运行的社会化维权网络,创新维权载体,壮大维权力量,扎扎实实帮助妇女解决维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以反家暴工作为例,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和司法一直是妇联的重要任务。在全国妇联等组织的积极推动下,全国人大于2012年将反家暴立法纳入2012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在各级妇联的积极推动下,截至2012年底,中国已有28个省区市出台了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90余个地市制定了相关政策文件。这些地方性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创设了各具特色的制度,如成立反家暴专门机构、首问负责制、司法机关协助收集证据等,有力地规范并推动了地方反家暴工作的开展,为国家立法积累了经验。

目前,制定全国性的反家庭暴力法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全国妇联正以有效的方式积极建议立法机关尽快出台统一的反家庭暴力法。在推进该法出台的过程中,妇联提出首先应当确立“国家干预家庭暴力行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干预机制;务求一步到位,建立起包括预防、制止、救助、惩罚在内的一整套制度措施;妇联同时提出,反家暴立法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再以妇女的土地维权为例,妇女土地承包权益是农村妇女最为重要的经济权利。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从土地承包权利衍生出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土地征用补偿利益等财产权益,也是广大农村妇女的主要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

维护妇女土地权益一直是妇联工作的重点,妇联连续推动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中写进维护妇土地权益的内容。目前,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还存在一些难点、面临一些障碍:

首先,相关法律政策尚不完善,对侵犯妇女土地权益现象缺乏处理措施。比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如何认定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侵权行为发生后如何处理或救济,法律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救济程序。目前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和制度尚不健全,法院受理土地承包案件及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案件,也缺乏统一明确的审判标准。其次,以村民大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村规民约等形式侵犯妇女土地权益的现象,解决难度较大。再次,当前对此类问题的处理仍处在事后补救的被动状态。

妇联应推动将相关法律列入“四五”普法规划的内容,加大向全社会宣传的力度。同时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进一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文明进步的性别平等观念,营造男女两性互相尊重、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为了提高法制宣传的实效性,在总结以往法制宣传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应采取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的策略。

妇联应推动各级政府从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维护农民利益的高度,重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问题,全面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对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犯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乡规民约开展集中清理和纠正,教育广大农民依法维护妇女土地权益。建议地方政府在土地征用、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以及城镇化改造过程中,前瞻性地出台相关政策保障男女平等原则的落实,指导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的行为,依法监督村居委会对集体财产、土地安置费、土地补偿费的合法使用。

妇联应推动农业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完善仲裁程序,妥善解决农村妇女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权益纠纷。同时,就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落实问题开展全国性的督查,在二轮承包无法解决承包地的情况下,对未能享受土地承包权益的人口,在经济补偿、相关政策、税费等方面进行利益调整。

妇联应推动司法机构尽快出台司法解释,确定村民权益受到村委会侵犯时可采用的法律救济措施,对一些明显侵犯出嫁女和离婚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件,指导地方法院依法受理,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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