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文俊
【摘 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涉及农村基层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三资”管理
近年来,利通区立足实际,在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从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模式等方面入手,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从源头上堵住了滋生腐败的漏洞,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实现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管理模式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覆盖,使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程。
一、基本情况
利通区现辖10个农村乡镇,99个行政村,农业人口20万人。随着农村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村集体积累不断增加,区委、政府十分重视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工作,1998年在全区推行了“村账乡管”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2003年在“村账乡管”模式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电算化; 2009年推行”村级会计制委托代理”试点工作,2010年全区实现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管理模式的全覆盖;2011年5月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系统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了“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局面。截至2012年底,全区村级固定资产达3.7亿元,资源性资产77万亩,农业总产值实现35亿元,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381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400元。
一是健全机构,规范管理。通过努力,全区10个农村乡镇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充分整合乡镇财政、农经及其他各部门财务管理人员,成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每个乡镇专门配备了高规格的办公场所,在各乡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将《会计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图》、《财务管理员工作职责》、《记账会计工作职责》、《出纳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统一上墙,明确了中心主任、稽核、会计、出纳的职责。各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实行“五权不变,依法委托代理制”:即在坚持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财务审批权和监督权五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村会计,村级只设一名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与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依法建立委托代理契约关系,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对各村的财务实行“统一开户、分村核算、电算化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和个人收取款项时,必须出具区财政厅监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收款收据由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统一管理。发生收入时,由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会计开票,出纳员收款,并及时缴入统一结算账户,发包收入必须依据合同进行收款,所有支出通过支票结算。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明确专人负责收款收据的领取、保管、使用等事项,设置专门台账,按使用单位如实记录收款收据的领取、保管、核销、结存情况,定期向区农经管理部门报送收款收据的领用、核销及结存情况。目前,各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已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了对村有资金、资产、资源的统一管理。
二是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利通区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货币资金、财务收支审批、集体资产管理、集体经济发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务审计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以及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等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统一制定农村财务“1234”管理模式。即一个中心代理:以镇为单位建立一个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定期与不定期发送“三资”代理信息。收支两条线:中心实行“收入全额上交、开支按实际支付”的资金运行办法,杜绝坐收坐支,从运作机制上解决了村出纳短款、挪用等问题。三方监审到位:理财小组审核并签字;代理中心稽核员履行审计职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审计;财务公开,利用村民代表大会、电子屏、村情小报等形式对财务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制流程运行:呈报制即大额资金开支、大项固定资产添置处置都要事先呈报镇经委办,经审批后才能予以支付;审核制即代理中心稽核员要对票据进行账前审核 ;民主决策制即符合政策的大额开支事项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回访报告制即对开支的大额事项形成的结果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报告公开,听取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据统计,目前区、乡、村三级共制定相关制度50多项,为保证农村集体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三是措施健全,程序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资金”使用事项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各项支出票据必须做到“三签”,即经办签字,说明事由;村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列支;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签章,同意报账。在资金使用审批和账务处理中,财务收支票据先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加盖审查印章,报村民委员会财务主管领导审签。在2011年全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后,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了“三资”监督,凡财务收支需村监会审查盖章。财务开支实行限额审批。500元以下支出由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500元—1000元的由村委会集体讨论通过,1000元以上的由村委会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决定;10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需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委员会财务主管领导审签,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要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对手续不完善的票据、凭证,退回经办人重新完善;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不予入账,并责成有关人员纠正。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建、发包、租赁、处置固定资产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备案后,方可进行统一采购或处置。乡镇、村每年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理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二、主要做法
一是统一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推行村级会计代理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区委、政府把推行村级会计代理制作为“勤廉为民”工程来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的意见》、《利通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考核办法》,成立了以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工作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清账小组。农牧、财政、纪检监察、民政等相关部门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置力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全面清理,夯实三资基础。2010年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区委、政府成立了村级财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5个工作组进驻各乡镇,采取一村一报告、一乡一评价的方式实地对10个农村乡镇99个行政村的资产、村集体经济收入、财务收支、债权债务、资源性资产以及村级财务管理状况进行了清理和核查。通过清理,核清了利通区村集体家底,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区村级“三资”现状。2010年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成立了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任期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区抽审三分之一村和各乡镇自审三分之二村的方式,以“六清六看四结合”的清理审计方法,“六清六看”是:清点库存现金,看账款是否相符;清理收入项目,看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清理支出项目,看财务支出是否合理合法;清理固定资产,看账物是否相符;清理债权债务,看有无死账呆账;清理集体各类资源,看是否纳入账内核算。“四结合”是:村自查与乡镇督查相结合、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清查与处理相结合、清理与公开相结合,对99个行政村的财务进行了就地审计。此次审计金额达26.7亿元,审计出坐收坐支等违规资金232.2万元,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对个别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延伸审计。通过对审计出的违纪违规问题的纠正和完善,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规范了资产登记处置、账务核算、经济发包等经济行为。
三是加大投入,完善中心设施。2010年在认真总结试点和学习区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区委、政府投资100余万元,为各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统一配置了电脑、打复印、管理软件等专用设备,并为乡镇聘用了13名专业财会人员。帮助乡镇解决了专业会计少、软硬件设施缺和办公场所不足的突出问题,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同时,在提升管理水平上,利用“科技+制度”手段,强化监督,搭建了涵盖账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合同管理、电子报表管理、领导查询管理、综合信息管理的利通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系统管理平台。目前,全区10个乡镇99个村的资金、资产和集体经济项目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99个村全年的收支、固定资产及经济合同,全部甩开了手工账。财务软件的推行,不仅降低了对“三资”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成本,而且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
四是开展培训,强化队伍建设。围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三资”管理和农民负担等内容,先后举办了8期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人员参加的培训班,组织召开了2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和“三资”管理工作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以先进带动后进,强化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报账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培训上岗制度。截止目前,全区99个村报账员有8名取得会计资格上岗证,65名新选任村报账员参加了区财政局和农经站举办的会计资格培训班。进一步完善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内部工作制度、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推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推进村级“三资”管理规范化进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创新形式,强化监督机制。按照自治区有关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要求,通过强化“三个监督”来促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和“三资”工作的制度化、日常化和透明化。首先强化组织监督。在全区99个行政村实现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的全覆盖,出台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章程(草案)》,将“三资”管理纳入村监会监督范围,实行村监会定期参与村级财务收支审核工作,逐步推行“两签两审两盖章”制度。“两签”即经办人和村支部书记共同签字,“两审”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理财小组共同审签,“两盖章”即村民理财小组(五牙子章)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监会专用印章)共同盖章。其次强化群众监督。一方面在全区推行村级“四权治理”机制,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不断创新和推广“一事一公开”、“ 原始票据公开”、“村务新闻人公开” “民情小报”和“网络公开”等公开形式,严格了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逐笔及时公开。目前,全区财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的村达到95%以上。第三是强化动态监督。每年要求各乡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至少对所代理的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村集体经济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原来各村会计由于文化程度不一,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加上村多面广,导致村级财务规范管理相对不规范。自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以来,财会人员由乡镇财政和农经人员担任,文化、业务素质都比较好,保证了记账质量,票证的审核把关比过去严了。并在摸清全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家底的基础上,按资产种类,分别建档造册,实行台账式管理,杜绝了原来换人不交账的“节节账”、账目不清的“包包账”和村干部直接插手管钱管物等现象,较好地解决了集体资产产权不清、账实不符、资产闲置浪费及被侵占流失等问题。通过建立资产管理台账,明晰了集体资产产权,明确资产主体和范围,对资产的分布、存量、结构和效益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有利于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增强了资产管理和处置的透明度。
二是村干部廉洁意识进一步得到提升。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后,财权和事权的监督和管理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变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监督管理,使村集体的各项收支置于区农经局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系统管理平台和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的监督管理之中,有效的控制了一些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无视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管理不民主、不合理开支增多等现象,从而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既是村级财务业务处理中心,又是村务财务监督中心,从源头上遏制了农村一些腐败问题,促进了廉政建设,提高了村干部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自觉性。
三是村民民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过去,由于财务收支少数干部说了算、村级资金开支计划少,使有限的资金不能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公益事业方面。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的成立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工作的开展,变过去的少数人的自我监督为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监会、乡镇财政农经、区农经站和财政局的四层监督,增强了监督力度,提高了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通过代理中心统一公开,较好地解决了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从目前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实践看,村民对村级财务的信任度、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群众对村级财务问题的上访明显减少。2011年全区涉农信访量比去年同比下降了22%,涉农违纪案件同比下降了40%。
目前,推行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为依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初见成效,使村集体“三资”信息的真实性和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农村干部经济违法违纪行为明显降低。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进程进一步推进,村级经济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农村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