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雪珍
(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公共课教学部,江苏 徐州 22111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普通高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课程之一,是一门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公共理论必修课,对帮助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大学生对《基础》课普遍缺乏学习兴趣,上课不认真听讲,学习效果不佳。因此,如何上好《基础》课“开学第一课”尤为重要。
为了使大学生对《基础》课有全面而系统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基础》课“开学第一课”应紧紧围绕“为什么学习《基础》课”、“《基础》课主要内容与知识体系是什么”、“怎么样学好《基础》课”三个关键性问题进行逻辑分析与讲授,为学好《基础》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什么学习与开设《基础》课?《基础》课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与实践性于一体的公共理论课程,具有很强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其实学习与开设《基础》课,就是为了普遍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做到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一)明确“德”、“法”、“才”的时代认知
学习与开设《基础》课,就是帮助同学们明确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希望和要求,明确自身成长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自身肩负的历史使命,明确自身的努力方向、前进目标以及成长成才的途径和方法。[1]18简而言之,就是明确“德”、“法”、“才”的时代认知,从而选择正确的人生之路,做到顺势成才。
(二)摆正“德”、“法”、“才”的辩证关系
天津医科大学生马晓明杀亲案件、云南大学生马加爵杀人事件、西安大学生药家鑫肇事杀人案……,这一系列令人发指的案件,其主角都是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相对较多的大学生,有的甚至曾是学习的佼佼者,可他们给社会带来了什么?正是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缺失,才会造成一系列极端惨案的发生。《基础》课,是对我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两大治国理念相结合精神的体现,是对以往单纯进行“思想道德”或“法律基础”教育理念的突破,可以帮助大学生摆正“德”、“法”与“才”的辩证关系,避免走入“重智轻德轻法”的误区,从各方面发展自我、完善自我。
(三)促进大学生“德”、“法”、“才”的全面发展
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主流是积极、健康、良好的,但是存在很多令人担忧甚至深恶痛绝的现象:集体意识淡薄、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诚信缺失、友情淡化、感情不专、知行不一,缺乏自律、公德失范、审美情趣错位;法律意识浅薄,守法的自觉性较差,形成“学而不用”、“知而不信”的现象。当代中国大学生中颓唐、堕落、自杀的事件,时有发生,使得“象牙塔不再单纯、平静”。不尊重老师,不尊重同学,不尊重自身。教师上课,他们或自顾化妆、聊天、吃东西、玩手机、呼呼大睡,或半搂半抱地谈情说爱、旁若无人。他们缺乏信仰,缺乏毅力,缺乏进取精神和承受力。稍有成绩,他们便趾高气扬,得意忘形;遭遇挫折,他们便斗志全无,灰心丧气。即便是失恋这类生活小事,他们也无法承受,或凶残报复,或痛不欲生。学习与开设《基础》课,就是促进大学生“德”、“法”、“才”的全面发展,培养成为具有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具有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明是非、知荣辱、爱国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基础课程,《基础》课主要讲授:大学学习、理想信念、人生价值、爱国主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恋爱婚姻观、家庭美德与法律意识、法治精神等等,旨在通过课堂教学以及社会实践,帮助大学生尽快地适应大学生活,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并能运用相关理论解决人生道路上出现的思想道德或法律方面的问题,培养大学生的健全人格。
《基础》课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具有现实性与针对性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将《基础》课划分为绪论、思想教育、道德观教育、法制观教育与结束语五个模块进行讲授与学习。
(一)绪论。主要引导大学生明确大学生活与中学生活的不同,对大学生活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帮助大学生尽快实现由高中生到大学生角色的转变,为今后顺利度过大学生活做好准备。
(二)思想教育模块。课程第一章至第三章,属于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主要是指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集中体现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这种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就是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三)道德观教育模块。课程第四章及第五、六章的部分内容,逻辑思维遵循由抽象到具体,旨在帮助学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根植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理念,培养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建设者。
(四)法制观教育模块。课程第七、八章以及第五、六章的部分内容,旨在解决学生法治观念淡薄、法律常识薄弱、青春易冲动等问题,以此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做一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2]127
(五)结束语。立志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四有”新人的“四有”是指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这是国家对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基本内容。
怎么样学好《基础》课?在对《基础》课的主要内容、知识体系有了初步认识后,帮助大学生认识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及教学方法,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如何学好《基础》课。
(一)课程教学目标。根据中宣部、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规定精神,《基础》课的教学目标确定为一是知识目标: 掌握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原则、方法,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掌握我国宪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知识。二是能力目标:尽快适应大学生活,确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增强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做人的能力,提高大学生活的效益与质量。三是素质目标: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培养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2]126
(二)课程教学重点和难点。帮助和引导学生完成由中学到大学的过渡,使他们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和交往环境;教育学生加强思想品德修养,继承和弘扬优良道德传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人格;揭示人的本质,探讨人生意义,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创业观,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立志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如何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以正确的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现个人价值观念与社会发展趋势相协调,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相统一是教学的难点。
(三)课程教学方法。坚持一种理念:尊重教材而不拘于教材,神似教材而非形似教材。这种理念的指引下,努力将《基础》课打造成“堂堂有新意、节节出精彩”的魅力课程。经过长期的探索与总结,逐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与方法,将传统单一课堂理论教学提升为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学生德育活动的立体教学,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进行互动式教学,并把思想政治教学融入到学校德育工作之中。同时坚持本课程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专业服务的理念。具体教学方法有以下几种:
1. 讲授法——讲出吸引力和感染力。讲出吸引力和感染力,必须以理服人,就是要用科学的理论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在《基础》课教学中,要充分运用真理的力量,运用逻辑的力量,把科学的理论讲清楚、讲明白。《基础》课教学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高超的教学艺术是吸引学生、感染学生、教育学生的重要条件。
2. 讨论法——寻找师生在认识上的契合点。在课堂上,围绕相关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开展讨论,既能够增进师生间的情感交流,也能帮助学生开阔知识视野。通过讨论,可以实现教学相长,使师生在认识上实现统一。这种教学方法给学生提供了“充分的自主权”,让学生形成新的学习思维方式,同时创造一个在合作环境下进行探究式学习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3. 案例法——使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将典型人物案例、典型事件案例作为素材,把课程整体内容作为贯穿的线索,形成一个有理有例教学链,增强教学内容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采用案例时力求最新、最具影响力、最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使案例具有时代性和代表性。
4. 情境法——使学生设身处地的思考问题。情境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色彩的、以形象为主体的生动具体的场景,以引起学生一定的态度体验,从而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并使学生的心理机能得到发展的教学方法。[3]85总之,教学方法上我们力求突出个“活”字,根据各章节的不同内容,设计不同的教学方法,并辅之以多媒体教学。
(四)课程学习方法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适时引导大学生掌握本课程正确的学习方法,才能事半功倍,少走弯路,提高学习效率,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首先要注重学习科学理论,学习本课程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各种思潮和观点。同时,鼓励大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选读一些相关学科的书籍,包括政治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人才学、美学等方面的知识,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为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奠定理性认识基础。其次注重学习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的基本知识。这门课程包含着丰富的人生哲学、伦理道德和法律知识。这些知识是人类长期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思想成果,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形成部分。再次注重联系实际。这是一门塑造美好心灵的课程,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是学好这门课最基本的前提和方法。最后注重知行统一。要学好这门课,知行统一、言行一致,既是学好这门课的最基本方法,又是思想道德修养的基本要求。
[参考文献]
[1] 本书编写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 武讳. 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说课设计[J].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5).
[3] 刘玉珍. 情境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运用[J]. 世纪桥,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