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姗姗
宿州学院音乐学院,安徽宿州,234000
论古筝之“韵”
刘姗姗
宿州学院音乐学院,安徽宿州,234000
论述了古筝演奏中“韵”的含义和形成基础,阐释了在实际运用中演奏者自身的音乐理解能力和感知能力对于“韵”之表现的重要性,并提出在古筝演奏中演奏者可以通过演奏技巧与对音乐的理解相结合,实现对“韵”的体味。
韵;古筝;演奏;技巧
“韵”是中国传统美学中的一个既基本又重要的概念。它最早的释义是出现在三国时期《广雅》之中。解释“韵”为“和”,表明和谐的乐音就是“韵”。在东汉时期的《说文解字》中,许慎也解释“韵”为“和”;《玉篇》中也是说道“音和曰韵”[1]。通过这些早期的释义可知,古人眼中的“韵”就是一种和谐自然的艺术境界。实际到音乐艺术则表现为“音和”、“调和”、“节奏的和谐”以及“情绪的和谐”。总之,“韵”就是指一种艺术作品给人带来的一个整体的“和”的感受[2]。
“韵”作为一种音乐术语出现是在东汉末年,它首先是在人物品评中用来表示人的内在精神之美。晚唐时期,出现“韵味”的说法。这种超脱于表象的实物,给人以余韵之美,从根本上阐述出了“韵”的核心内涵。清代王士祯的“神韵说”在中国美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其强调的“清”、“远”指的是一种清远脱俗的意境。在“神韵说”中,通过营造这种意境来引发读者内心的共鸣,以韵传神[3]。
纵观整个“韵”字含义的起源与发展,从最早的和谐之意,经过不断发展演变,慢慢成为中国所有传统艺术审美评价的最高标准。古筝作为中国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乐器,在演奏上,怎样将“韵”字体现出来,是本文要探讨的主要课题。
“韵”作为中国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不仅仅是对传统诗、书、画这些艺术作品品评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中国国乐艺术品评的一个重要美学指标,是中国传统国乐所追求的最高境界[4]。古筝作为中国传统乐器之一,“韵”是其最重要的一个特点。这是由古筝本身音色的物理特性所决定的。古筝在弹奏之后会有余音产生,在人们不了解“韵”的境界时,通常会片面地把这些余音认为就是“韵”。虽然它有时候具有一定的听觉美感,但并没有达到中国传统美学“韵”的境界。“韵”本身在中国传统美学中的地位非常高,以往关于古筝演奏中韵的论述与研究大多是从古筝本身的演奏领域以及自身技法出发,没有立足于中国美学基础,而这样得出的“韵”,只是达到美学境界“韵”的一个方面,是片面的。因此,要把物理层面上片面的韵和美学意义上的韵分开而论。
片面的“韵”,指的是单纯物理层面上的“韵”,即弹奏琴弦后的“余音”。而谈到“余音”,最为人所熟知的就是以韵补声了。在古筝演奏中,把定弦的音称之为正音,通过弹奏琴弦后,运用演奏技巧,比如左手滑音、按音、揉音等这些手法处理后得到的延长余音,视为是韵音。正音不足就以韵来补足,这就是以韵补声。宋朝范温在他的《潜溪诗眼》中有一段关于“余音”的内容,“定观曰`余得之矣。盖尝闻之撞钟,大声已去,余音复来,悠扬婉转,声外之音,其是之谓矣。’予曰:`子得其梗概而未得其详,且韵恶从生?’”在范温的理论中“有余意就是韵”,而定观错误地把撞钟之后回荡的余音当作是韵,把“余音”和“余意”所混淆,所以范温说他“得其梗概而未得其详”,并反问他“且韵恶从生”?范温之所以否定他,是因为“余音”究其根本只是一个物理概念,而“余意”是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容,是有情感的。刘承华在他的《中国音乐的声韵》中,也认为“韵”是具有“人文内容”的 ,是有“情味”的[5]。
美学层面的韵,指的是一种境界,是给人以心灵共鸣、回味无穷的感受,古筝演奏的最终目标也是如此。纵观整个“韵”的起源与发展,无论是古人还是当代学者,在他们的心目中,韵的地位都是超然的,是中国传统艺术的最高境界,是超越一切美的最高标准,所以,说韵是传统艺术古筝演奏的最终目的是不为过之的。
“以韵补声”是片面的概念,就美学层面来说,“以韵补声”又是形成美学上“韵”的基础,也就是说有“余音”才会有“余意”,前者是有形的,而后者才是它的目的和灵魂。在古筝演奏中,以韵补声是美学层面上韵的一个方面,是包含在后者之中的[6]。
在古筝演奏中,片面的“以韵补声”是美学层面“韵”的具体表现,也是形成“韵”的基础。在古筝演奏中,韵的体现是建立在个人技法以及个人音乐修养的基础之上的[7]。在古筝实际演奏中,要求演奏者一要具有一定的自身演奏技术,二要具备对音乐的理解和处理能力,二者缺一不可。
音是构成音乐的基础,只有努力将每个音的音色做到完美才能得到优美的乐曲。音色指的是声音的感觉特性。在古筝演奏中,通常以音色的好坏来评判演奏者的演奏技术。在演奏中想要得到好的音色,正确的演奏方法十分重要,如手指弹奏时运动发力的方法以及触弦的方法等。
在演奏中,手指的运动应当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想做到手指独立,不仅需要手指灵活,还需要上身的放松状态(这里说的放松并不是指松懈状态下的放松),这样才可以协调好身体各个部分的肌肉,做到收放自如。当演奏者在演奏中掌握正确的发力方法后,正确的触弦方法也十分重要。指甲触弦的深浅、角度、速度、位置等都会影响音色。正确的演奏要求触弦不能太深,触弦的角度是指甲与琴弦的垂直面。触弦要快,触弦的位置一般是在离岳山 3到 4厘米处,这样就会得到干净利落的好声音。
在古筝演奏中,“韵”是依靠左手来完成的。熟练的颤音、按音、揉音、滑音等基本技法是学会做韵的基础。比如,对于颤音的控制,以单音 SOL为例:这个颤音实际演奏效果应该是“SOL、LA、SOL、LA…… SOL”,是一个音色呈现波浪起伏的、规律的过程。然而,有的演奏者在弹琴经验与控制力不足的情况下,弹奏出来的颤音呆板不连贯,没有波浪式的起伏感,或者主观认为颤音就是手臂随便抖动几下而已,这些都是错误的认识。演奏颤音是一个协调手臂肌肉往复上下运动的过程,并结束于手臂放松时,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做错都会将连贯打破。另外,左手对于节奏的控制以及乐曲地方特色的把握也是做好“韵”的重要条件。
音乐的感知能力是因人而异的,它和个人审美经验的丰富与否直接相关。一个很少听音乐的人,很难分辨出什么样的音乐是优秀的。因此,培养个人音乐感知能力,最重要的就在于“听”。
音乐是没有国籍限制的,虽然在形式或是表达方式上有所不同,但是本质上要表达的都是人类所共有的思想感情。作为一个古筝演奏者,要想提高自身的音乐感知能力,就要对古今中外所有优秀的音乐有所了解。比如,在欣赏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时,可以感受到一种与命运相抗争的力量,这是一种不屈的精神。这种精神在古筝作品中也有体现。比如《临安遗恨》中,表现岳飞怒发冲冠,愤恨被命运压迫的部分;再比如乐曲《战台风》中,表现和无情大自然相抗争的情形。这些作品之所以会有这些相似性,是因为音乐本身固有的共性所决定的。对于优秀的音乐,无论是古今中外的,都是值得去仔细品味的。
培养个人音乐感知能力,“多听”是一种很有效的方法。同时要对比地听,听一个作品的不同版本,分析它们的不同。这样,可以提高对于音乐的鉴赏能力和感知能力。前者可以使视野更加开阔,后者重在培养能力,两者相互结合,会得到更好的效果。
音乐的理解能力,是指人们通过理性思维思考之后,对于音乐作品审美的认识和评价的能力。一首音乐作品的灵魂,在于它本身所包含的丰富思想感情,如若一个演奏者有很高的演奏技巧,却不知道乐曲要表达什么,那么他所演奏的曲子就失去了灵魂,因而,音乐理解能力对于一个演奏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音乐理解能力是建立在一定的音乐感知能力与想象能力之上的。获得这种能力需要后天大量的学习,它是个人文化修养与思想感情的积淀。技术只是艺术表现的一种手段,而音乐的根本在于其所蕴含的深刻思想。因此,只有提高个人的文化修养,才能在演奏中表现出乐曲所应有的思想,这样,演奏出的音乐才有灵魂,才有它的“韵味”。
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的音乐理解能力。作为一个古筝演奏者,可以更多地了解和学习中国传统诗歌、书、画等这些艺术形式,因为“韵”之境界也是这些艺术形式所追求的,所以相互借鉴学习也是非常重要的[8]。只有这样,才能在丰富自身文化的同时,对“韵”之境界有更深刻的理解。
“韵”作为传统美学的最高范畴,是所有古筝演奏者所追求的最高境界。“韵”既不能简单地看作是一种技术,但是又脱离不了技术,它是一个需要各方面都具备才可达到的一种境界。对于演奏者来说,在具备了演奏技能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自身修养,才能对“韵”作出最好的诠释。
[1]张锡坤.气韵范畴考辨 [J].中国社会科学 ,2000(3):155-209
[2]张艳红.浅谈宋词词韵与音乐的关系 [J].语文建设,2013(2):77-78
[3]张前,王次火召.音乐美学基础 [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2
[4]宗白华.美学散步 [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5]刘承华.中国艺术的最高审美范畴韵 [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1993(2):3-6
[6]颜玉玲.中国音乐“韵文化”论 [J].黄河之声,2012(8):23
[7]韩建勇.古筝音乐之“韵”探微:兼谈古筝演奏家项斯华及筝乐艺术观 [J].乐器,2008(4):66-68
[8]修海林.音乐存在的听觉感知基础[J].中国音乐,2008(10):58-61
J632.32
A
1673-2006(2013)09-0053-03
10.3969/j.issn.1673-2006.2013.09.014
2013-08-09
宿州学院硕士启动基金项目“南京市与宿州市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之比较”(2013yss02)。
刘姗姗(1983-),江苏南京人 ,助教,主要研究方向:音乐学。
(责任编辑: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