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珊珊,龚志祥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人类学之于“旅游”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即以1963年Nunez论述一个墨西哥山村开展周末旅游带来的影响[1](这被作为旅游人类学的发轫)为标志,随之,旅游对目的地社会到底是利是弊的价值判断便成为旅游人类学的焦点所在。在该研究领域内涉及旅游与文化认同的研究更是当下热门议题之一。
本次调查地点枫香坡侗族风情寨位于恩施市芭蕉侗族乡高拱桥村,地处209国道旁,核心景区距芭蕉乡政府所在地9公里,距恩施市中心10公里。该景区主要由枫香坡、范家坝、金家院子三个村民小组组成。2007年起,为让枫香坡旅游开发见效快,乡政府开始着力投资打造该景区,景区面积约1.5平方公里,主要涵盖了枫香坡组62户,192人,范家坝组24户,72人和金家院子组20户,85人,共辖108户,349人。随着景区建设不断发展完善,景区规模逐渐扩大后又将范家坝组和枫香坡组的一些地方纳入景区规划之中,现增至192户,566人左右,面积约为2.5平方公里。景区人口多以汉族和土家族为主,侗族分布甚少。在此过程中,枫香坡侗族风情寨民间艺术团应运而生,在当地乡政府和市文化馆的支持下,艺术团里部分骨干曾赴贵州学习侗乡原生态民族文化,并邀请贵州黎平的侗歌大师、侗族文化专家来当地教农民唱侗歌、跳侗舞、弹琵琶、吹芦笙。上述诸多移植而来的侗族文化为景区的发展注入了特色和活力。
在旅游开发给当地经济和社会带来积极作用的同时,村落的文化也在潜移默化地发生着改变。因此,本文着眼于旅游开发背景下的村落文化认同方面变迁的足迹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实证研究。2012年8月16日到8月30日,笔者进行了大约为期两周的田野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5份,回收有效问卷100份,有效率高达95.23%。此外,还选取了十余位典型的被访者进行深度访谈,试分析不同年龄、性别以及在旅游开发中扮演不同角色的当地村民在文化认同方面存在的差异,为问卷调查结果提供佐证和详实的口述资料。问卷资料使用SPSS.v19.0软件进行统计汇总,录音访谈资料则转化成文字信息,在两者所得数据交叉核对的基础上,确保分析资料使用的信度和效度。
文化认同最基本的载体是个人,无数个人对文化的认同构成了一个群体对于文化的认同。[2]毋庸置疑,旅游开发所引发的文化认同变迁亦如此,即首先作用于个体,然后在更大范围的认同层面产生不同影响。
在个体认同调查中,主要围绕个体自我认同和个体成员之间的认同两部分展开。可以说,旅游带动了当地大部分居民(占66.3%)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我价值得到了新的体现;妇女地位也在旅游开发中得到了很大提升,对其认同度高达79%;家庭中子女和老人地位的认同度调查结果在某种程度上表明,旅游开发改变了农村社区传统的家长制观念,个体的人格和自由得到了认同和尊重。
通过实地走访发现该村落旅游开发后,当地悄然兴起了十余户农家乐,大多以家庭为单位,男的负责外出采购,女的负责日常经营。规模较大的农家乐还会雇佣几位帮工,绝大多数为当地妇女。而如今的民族文化表演团也全都由当地妇女组成。
问卷调查结果和村落真实图景再现,共同映证了旅游开发下个体认同表现出的积极变化。其变迁动因可大致归结为一般意义上的旅游开发所致,而并未直观得出个体认同与民族文化移植现象之间的直接关联性。
族群认同是民族构成中最稳定的因素。它“以族群[注]族群和民族的区别:前者一般认为体现的是文化性,后者体现的是政治性。或种族为基础,用以区别我群(In-group/We-group)与他群(Out-group),是同他族他群交往过程中对内的异中求同及对外的同中求异的过程……”[3]对一个族群的认同必须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对这个族群概念的归属和体现这一族群的文化。[4]前者可具化为对族群身份的宣称上,后者可具化为对本族群文化的了解和表现上。
1.族群身份宣称的改变
问卷统计汉族、土家族和侗族的比例大致为3∶4∶3,这与笔者通过深度访谈得到的信息出入较大。据村主任介绍该村落以汉族和土家族居多,侗族甚少,结构比例大致为2∶2∶1。造成上述差异的原因是复杂的。
一方面,有来自被调查者自身的原因。例如,受其文化水平限制、对该问题不关心等主观因素,都会导致被调查者对自己的族群身份不甚明了。另一方面,受到外界客观因素的影响。根据调查统计,有占大约三成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的民族身份发生过变更。在族群身份与其变更情况调查中,宣称自己为侗族的33人中,有19人(约占57.6%)是由汉族或者土家族变更而来的。
据了解该村落经历过两次族群身份的变更。第一次是受1982年之后开展民族识别的影响。据村主任讲:“1982年之前当地大部分村民都没有民族的概念和认识,所以跟大流的填了汉族,国家开展民族识别之后,当地有几大姓氏被认定为土家族,于是当地部分村民改为土家族。”第二次是受当地旅游开发的影响。一位在当地经营农家乐的村民介绍“搞旅游时民族身份变更过,当时上面要求大家改为侗族,说少数民族有优惠政策。”调查问卷中也反应出这一情况。有将近半数(占49.5%)的被调查者都感觉到当地旅游开发和少数民族身份有关。
之所以会在旅游开发中存在侗族的身份再造,而非其他民族的身份再造,原因在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乡镇机构改革,撤销了恩施市黄泥塘侗族乡,与恩施市芭蕉乡进行了合并,更名为芭蕉侗族乡。而枫香坡原隶属芭蕉乡,现则属于芭蕉侗族乡,因此政府将其打造成“侗族风情寨”便在情理之中。可见,旅游开发下民族文化移植现象直接影响到了目的地社区居民对自身族群身份的宣称改变。
2.族群文化表征的异化
任何族群认同总要通过一系列的文化要素表现出来,其中,共同的历史记忆和遭遇是族群认同的基础要素。问卷调查中52%的人不了解本族群的历史由来,38%的人从祖辈父辈们那里了解到一些。一位姓范的老伯声称:“家谱记载,洪武一年八大姓氏(范、冯、鲁、杨、赵、张、王、彭)的先辈由湖北荆州陆陆续续迁到这里。当地有土家和汉族,土家族比汉族来的要早。”而村委陈主任对于当地族群的历史记忆则是:“一百多年前,先辈从福建辗转到了湖南,然后又迁到了当地。按照民族习惯来讲,我们应该是土家族,比如杨、田等姓氏都为土家族的大姓。”这些表述应该说是早期当地原住民在向中原文化学习过程中,编写族谱时对儒家文化认同的一种表现,是一部去蛮夷化的构建的家族“移民史”。[5]
上述被访者或大多数当地老人保留的几乎都是有关当地土家族的历史记忆。虽然对其说法不一,但却真实具体,有根(家谱)可寻。相比之下,受民族文化移植现象影响的侗族身份却只是一种概念化的宣称,无根可寻,即民族文化移植现象虽能使族群的身份宣称发生改变,但却无法左右人们内心深处对本族群历史由来的记忆。
族群文化是各族群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本族群特点的文化。包括族群物质文化和族群精神文化。[6]问卷调查中有27.9%的人表示自己和当地其他民族没有不同。实地调查发现,当地族群间彼此交融,已看不出外在文化表现上存在的差异。但在一些当地老人的记忆中,还是能够找寻到一些典型的族群文化表征。当地一位周姓老人回忆:“以前当地有陪十姊妹、十弟兄等民俗,四清之后就没有了。”范老伯告诉我们说:“刚迁过来的时候土家族和汉族还是有些不同。比如在信奉上,以前我们家供奉团神菩萨(他是以前的一个皇帝),保佑自己和家人。破四旧之后就不再供奉了。小时候我们还唱山歌,现在到外孙这辈,在外经营生意,不会唱也不想唱了。土家族和汉族现在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说到族群之间的文化差异时有村民认为“和汉族相比,土家族更能歌善舞。土家族的特点是娘亲舅大。土家人口才好,比如我们的‘玩狮子’”。[注]玩狮子:一种娱乐活动。一边对歌,一边舞狮子。
可见,当地老一辈村民依旧保留着较强的土家族文化认同感。而年轻一代由于缺少族群历史记忆,导致族群认同感淡薄,易受外在因素左右。在当前民族文化移植现象的影响下,为迎合外来游客的需求,获得进一步的主客互动,选择改变自己的族群身份也就在所难免,呈现出族群文化表征上的异化现象。
地缘认同指在同一个文化区(以该村落地理范围为界)内的文化相互融合程度。本文中的地缘认同,主要研究旅游开发对于村落原有地缘认同的影响,以及目的地居民对移植而来的民族文化认同两大方面。
该村落虽由土家、汉等民族共同组成,他们在这片土地上共同生活劳作,早已形成了不分彼此、互通有无、相互帮助、人际关系和谐的地缘认同。有村民如是说“以前若有某家起屋或遇红白喜事,别人家都会来帮忙,无论多长时间都不收钱,就是吃顿便饭而已。家里遇到问题,第一个想到的还是邻居,不分民族,哪家有事帮哪家。”问卷调查中除三成被调查者选择“亲戚”之外,大部分被调查者遇到问题首先都会想到邻里朋友,并且几乎所有被调查者不会介意当地民族之间相互通婚。零零总总的回忆和现实构成了该村落原有的地缘认同。
旅游开发给村落原有的地缘认同带来了或多或少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利益驱动下人际关系的紧张。一位当地经营农家乐的村民认为“现在大家可能把钱看得很重,关系变得不如以前近了。”在经济较快发展的过程中,相互之间的差别逐渐拉大。群体内的竞争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激烈,这造成了人们心理距离的产生,血缘关系让位于经济联系。[7]但总体上,村落淳朴的地缘文化在旅游开发中还是得到了保留和延续。据一位经营茶社的外来投资商介绍“当地人比较重感情,现在商业化程度高了,但当地人认为如果感情好,给你干活儿钱多钱少都无所谓。”
旅游开发不仅给村落原有的地缘认同带来了改变,也给该村落注入了新的地缘文化,这些新的地缘文化主要包括移植而来的民族建筑、服饰和歌舞。对于移植而来的侗族建筑,一位村民认为“花桥是外来游客乘凉用的,以前我们土家族也有凉桥,不仅可以乘凉,还是赶场[注]赶场:定时买卖东西的聚集地。的地方。鼓楼游客可以上去玩,撒岁庙用来供奉女菩萨,旅游开发搞起来的,当地人不拜。”
对于移植而来的侗族服饰,有47.5%表示接受并愿意穿,42.4%的人接受但是不愿意穿。访谈了解到政府为旅游开发曾给村落居民定制了春冬两套民族服装。此外,参与文艺表演的人员另有用于表演的民族服装。有部分居民表示“政府发的好看但不实用。如果有接待,我们会穿一下,一般不穿。”
对于移植而来的歌舞文化,是当地旅游开发后的一大看点。踩歌堂[注]踩歌堂:旅游开发后建造的一处景点.当地民族文化表演的场地。定时会给游客表演民族歌舞节目。演出内容虽几经翻新,但大致会包括村落原有的土家族风俗和移植而来的侗族文化节目。据当地观看表演的村民介绍,发展旅游后表演的《侗族大歌》根本听不懂。对于类似《哭嫁》、《板凳龙》等当地传统的风俗或者节庆表演都能看懂。另据曾经参与歌舞表演的人员讲“我们开始唱《侗族大歌》的时候也不知道唱的是什么,后经学习知道大体是欢迎大家来侗乡的意思。起初会因听不懂而觉得别扭,后来唱习惯了就好了。”
上述移植而来的文化虽注入到了当地社区,但对于村民的日常生活几乎没有发挥实际功用,更多地被看做是为游客精心打造的景点或娱乐项目。同时由于移植而来的大多是非核心层面的文化元素,不涉及与当地族群在价值观念上的冲突和矛盾,因此大部分村民对其持理解和包容的态度。这使得村落一方面保留着原有的生活常态,一方面接受着移植而来的文化影响,两者融合便构成了当地新的地缘认同。
旅游开发必然会伴有或多或少的主—客互动。本文中研究的客源地文化认同,特指旅游目的地居民对游客所持文化的认同,旨在调查游客给目的地社区居民带来的影响。
结合问卷分析和实地调查可知,总体上目的地居民对客源地文化表示接受和认可。如一位当地农家乐老板说“我们从游客身上学到了做事要勤快才能致富的道理。”与游客接触较多的一位当地老艺人认为“从游客那里我们得到了先进的东西和最新的消息”。此外,也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突出表现为游客私自采摘瓜果的现象,不过村民也表示“这只是个别游客的不良行为,不会对游客整体较高的文明程度产生质疑。”当然,客源地文化对目的地居民的作用范围也是有限的。不少村民表示“对游客没有什么感觉”。一位依靠种茶为生,未参与旅游开发的村民说“游客不大和我们打交道,除了向我们问问路,其他很少与我们说话。”
对于当地民族文化保护方面的调查中有八成被调查者表示赞同。有人说“要发展和保护当地土家族的山歌、民族服饰和风俗。”也有人说“(旅游)大车把寨门的柱子撞坏过,所以包括移植而来的侗族建筑也要保护。”
可见,受客源地市场来源、目的地居民认知水平和主—客互动程度等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客源地文化之于当地文化差异较小,并且积极影响多于消极方面,当地居民并不排斥外来文化,同时,在和外界交往中强化了地方认同感,产生了对当地文化的自觉保护愿望。使得该村落的客源地文化认同和地缘认同之间一种并行不悖,和谐统一之势。
通过对旅游开发下该村落个体认同、族群认同、地缘认同以及客源地文化认同等四个层次的调查,对当地民族文化移植现象与上述四者的关系作如下归纳。
就该研究案例而言,民族文化移植现象之于当地旅游开发存在着必然联系,但之于不同层面的文化认同却存在不同程度的关联性。对于旅游开发下个体认同和客源地文化认同而言,其影响方式是间接地,两者的关联度较弱;而在族群认同和地缘认同层面上讲,其影响是直接地,两者的关联性较强。
民族文化移植现象之于文化认同每个层面的影响不同,就决定了旅游之于文化认同的影响亦不能简单的做利弊判断。
在个体认同层面,旅游为个人价值的实现提供了新平台,发挥着积极作用。在族群认同层面,在民族历史记忆和文化表征逐渐淡化的趋势下,受民族文化移植现象影响,使得年轻一代和老一辈之间在民族认同上出现了异化现象。在地缘认同层面,受民族文化移植现象的直接作用,村落原有文化区被划分为两大部分——以村民为中心的日常生活区和以游客为中心的观光旅游区。两者相互交织,又保持相对独立,共同构成了当地新的地缘认同。在客源地文化认同层面,为适应旅游发展的需要,加之异文化之于当地文化差异较小,因此当地居民对客源地文化持接受态度,同时又强化了其对地缘文化的保护愿望,反映出客源地文化认同与地缘认同的融合之势。
人类学界最为盛行的两种族群理论——原生论和场景论,分别代表了不同的研究路径——多元社会研究路径和利益群体研究路径。原生论认为族群认同主要来自于天赋或者原生性的情感纽带。它将族性作为族群社会的基本组织原则,从而成为“多元的”社会。而场景论(情境论或者工具论)解释了人们如何运用族群认同达到经济、社会、政治目的,从而说明了并非如原生论所说的,族群认同只是先赋的、既定的。
上述两者理论并非互不相容,只是研究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两者各有其合理部分,也存在不足之处。若将它们结合起来是否能够更好的解释旅游开发下文化认同的发展和变化?通过研究发现上述两种理论的结合能对本个案中文化认同的变迁做出一定的合理解释。
这里仅借助上述理论对该案例中族群认同层面的变迁动因加以具体说明。一方面,为适应该村落出现的新经济生境(旅游开发),当地政府、地方精英以及参与旅游的当地民众将“民族宣称”异化成为一种获得社会和经济利益的“文化资本”。无论是外界强加的,还是自己选择的,都充分说明了族群认同所具有的情境性。另一方面,尽管旅游开发改变了族群宣称,但却无法改变村落老人对族群记忆的演述,对本族文化的回忆。从这一点来看,族群认同又是以族源认同为基础,以族群历史记忆为前提的,以此映证了原生论的出发点。
综上所述,情景论和原生论的结合共同解释了当地旅游开发下族群认同内部异化的原因,从而揭示出族群认同中虽有其根深蒂固的部分,但更多的处于变迁之中,变迁的趋势则由外部社会环境和历史文化因素共同决定。此外,两种理论的结合不仅可以解释目的地社区族群认同层面的变迁原因,对于地缘认同和异文化认同层面的变迁成因同样具有一定的解释力,这里不做过多赘述。
通过对旅游开发下族群认同变迁情况的理论说明,笔者认为现代意义上的“族群”已超出了单纯以文化性作为区分“他者”和“我者”的判断标准。它更多的体现了一种“原生性”和“工具性”的叠加。并且“工具性”在其中发挥着日益突显的作用。进一步影响到族群性以及族群认同的发展趋势。
这种“工具性”的利用既有国家层面的,又有地方或个人层面的,起主导作用的还是前者。案例中,该村落旅游开发显然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旅游开发模式。地方政府从推动整个民族乡发展的角度出发,给当地旅游贴上了“侗族风情寨”的外在标签,这一自上而下的发展政策直接作用于村落族群身份宣称的改变,而目的地居民也在这一政策指引下,逐渐意识到只有将自己视为外界标榜的“侗族”,并按照侗族人的风俗习惯去表现才符合目的地社区旅游发展的趋势和需求;才能更多的获得政府提供的各种资本;才能更多的吸引游客带动自身和当地的发展。
“族群”及其“族群认同”在现代意义上的发展是否进步,其判断标准不在于区分“族群”的工具性更多一些还是原生性更强一些的问题上,而在于考量选择和分辨“族群身份”和“族群认同”的主导者是谁这一关键环节上。当然,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有权利和能力选择和分辨自己的族群身份,构建自己的族群认同。而政府理应为每个人,尤其是少数民族同胞提供基本的义务教育,普及族群知识,以此保证他们上述权利的实现。
综其所述,民族地区的旅游开发必须要以目的地族群文化的本真性为基点,对特色文化加以保护和复兴是必要的,然而背离这一原则的开发则是盲目的和功利的。由此引发的文化移植现象不仅会削弱或扭曲目的地族群的本真文化,还可能会误导族群成员,使其形成一种功利主义的发展观。因此,引导目的地族群文化自觉和提高其文化保护能力,才是当下民族旅游业获得持续发展的应有之义。
参考文献:
[1] NU n EZ T A.Tourism, Tradition and Acculturation:Weekendismo in a Mexican Village[J].Ethnology,1963,12(3):347-352.
[2] 郑晓云.文化认同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84.
[3] 杨慧.民族旅游与族群认同、传统文化复兴及重建——云南民族旅游开发中的“族群”及其应用泛化的检讨[J].思想战线,2003(1):43.
[4] 郑晓云.文化认同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138.
[5] 雷翔.民族自我意识与“祖先认同”建构[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0(6):30-31.
[6] 徐杰舜.族群与族群认同[M].黑龙江: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468.
[7] 唐胡浩,杨光宗.民族自治村成立中的多方力量博奕——兼论民族认同意识衰落的历史根源[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