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民间灯彩艺术原生态文化考略
——以吉安鲤鱼灯为例

2013-04-10 20:32周冬梅
史志学刊 2013年4期
关键词:图腾崇拜灯彩吉安

肖 文 周冬梅

吉安民间灯彩艺术原生态文化考略
——以吉安鲤鱼灯为例

肖 文 周冬梅

吉安民间灯彩艺术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荷载着吉安百姓本真原生态的文化灵魂。本文以吉安鲤鱼灯为例,将从神话传说的渊源性、图腾崇拜的仪式性、农耕文明的眷恋性三个方面对吉安鲤鱼灯蕴涵的原生态文化展开考略,来探究蕴蓄在吉安民间灯彩艺术中的“生命形式”。

吉安民间灯彩艺术 吉安鲤鱼灯 原生态文化

吉安,位于江西省中部,古称庐陵,后取“吉泰民安”之意改名吉安。吉安自古以来就是人杰地灵之地,享有“江南望郡”之美誉。而生成于此的庐陵文化更是光辉闪耀,在中华民族文化的史册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欧阳修、文天祥、解缙、杨万里等等可谓都是庐陵文化的代表性人物。有如此厚重文化的积淀,吉安的民俗文化也可谓蔚为大观,令世人叹为观止。这其中尤以灯彩艺术最负盛名,江西境内就一直流传着这样的民谣:“吉安灯彩抚州傩,赣南采茶九江歌。”

吉安民间灯彩艺术,作为镶嵌在吉安民俗文化艺术上的一颗熠熠生辉的明珠,历经岁月的洗礼与涤荡,至今依然在吉安民间大地上生生不息,并得天下之赞誉,成为了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不仅得益于庐陵文化的熏陶,更是“从其诞生之初起,就具备一种本性,它就是一种生命形式,虽然历经变化,但其本性与生命一直贯穿了全部的发展历程之中”[1]。那么,这种“生命形式”究竟是什么呢?那就是蕴蓄于吉安民间灯彩艺术中的原生态文化。这种原生态文化因为荷载着民间民众原始本真的文化灵魂,所以,作为一种集体参与的民俗活动,吉安民间灯彩艺术极易达成民间群体情感的共鸣和文化价值的认同,从而在“贯穿了全部的发展历程之中”一直呈现出生命的盎然生机。为揭开这种“生命形式”的文化密码,也为吉安民间灯彩艺术这种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传承,本文将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吉安鲤鱼灯为例,对吉安民间灯彩艺术蕴涵的原生态文化——神话传说的渊源性、图腾崇拜的宗教性、农耕文明的和谐性展开一一考略。

一、神话传说的渊源性

吉安鲤鱼灯起源于“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吉安县固江镇棚下村,每年农历正月期间特别是元宵节里进行演出。作为一种舞蹈表演性极强的民间灯彩,整个表演方队由一只威风凛凛的大鳌作头,一只活泼可爱的小虾殿后,5只金丝鲤和4只(也可10只)红鲤居中,总共由11只(或17只)组成。这其中的每只都是用竹篾根据其造型扎成一灯,每灯由一人用手托举起来,然后遵循一定的表演程式展开表演。就表演的程式上,具体说来,庐陵鲤鱼灯一般由16个花节构成,它们分别是鳌鱼进场、鲤鱼出洞、单拆篾塔、双拆篾塔、斜拆篾塔、双斜拆篾塔、三盏球、漂带、上水翻潭、劈柴、寻食、跳龙门、穿龙门、积塔、团龙、咬尾等。鲤鱼灯在表演时,表演人员会依据水或急或缓的流动态势,一会儿举灯来回窜动,一会儿扬灯上下翻滚,既有鱼虾相互嬉戏的欢快,又有鱼虾争相腾跃的竞争。整个表演可谓活灵活现,动感十足,趣味横生,并渗透出一种不屈不饶、团结奋斗的可贵精神。而这些元素的生成其实都渊源于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动人神话传说。

在吉安县固江镇棚下村,世世代代都流传着一个“龙女化鲤”的神话传说。传说,南海龙王有七个女儿,平日里龙王对她们管束极为严格,不能出宫,可时间长了,女儿们都非常厌倦这种被束缚的单调生活。有一年的春节,小女儿听到人间鼓乐喧天,百姓欢腾,心中顿生羡慕之情,于是便央求姐姐们带其逃出龙宫去往人间。于是,姐妹们一拍即合,大姐变成一条大鳌,小妹化为一只小虾,其他姐妹变成金丝鲤鱼,众丫鬟变成红鲤,在大姐的带领下,她们不畏艰难,冲破龙宫的重重关卡,并奋力跳跃龙门,来到了人间。南海龙王得知后,龙颜大怒,把七个女儿抓了回来,关了禁闭,并处罚她们不能恢复原形。后来,南海龙王喜得贵子,龙颜大悦,便赦免了这七个女儿,不过大姐由于受罚太重已无法恢复原形,便永远成为一条大鳌浪迹江河湖海。而吉安鲤鱼灯的产生就是依据这个神话传说而来,吉安县固江镇棚下村的人们正是为了怀念这七个为追求自由敢于斗争的龙女,才编创了这种神话传说意味颇浓的鲤鱼灯灯彩,他们通过模仿龙女们历经千辛万险跳跃龙门的情景,来激励人们敢于面对生活中的磨难,无畏地去追求人生的幸福。

“龙女化鲤”的神话传说撼人心魄。我们知道,神话传说是人类文明发展初期普遍存在的一种文化现象,是人类童年时代的产物,映射出人类童年的混沌生活,应和着人类童年的心谷回音。因此,若对“龙女化鲤”进行仔细推敲,会发现它与我国“应和着人类童年的心谷回音”的古老神话传说存在着某种千丝万缕的渊源关系。比如,它就直接传承了“鲤鱼跳龙门”的神话传说;再如,它也明显地吸收了“七仙女下凡”这个神话传说的一些成分;还有,龙女们中的那个敢于担当“独占鳌头”的大姐形象,其实与《淮南子·览冥篇》中记载的“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这个神话传说也有着一定的联系,等等。可见,吉安鲤鱼灯属于华夏文明的一部分,“龙女化鲤”这个神话传说是由华夏文明这一母体而产生的。

二、图腾崇拜的宗教性

吉安鲤鱼灯渊源于吉安县固江镇棚下村流传的“龙女化鲤”神话传说,但为什么这个地方会出现这样的神话传说呢?虽然根据上面所述,它的产生是受到了华夏文明这一母体的孕育,但为什么这里的人们偏偏会去编织这样一个神话传说呢,他们的心理驱动源自什么呢?这就与这个族群的图腾崇拜有着密切的关联,原来这个族群的祖先是把鲤鱼作为族群的图腾来进行崇拜的,因此,他们在正月里特别是元宵节之夜举行鲤鱼灯表演,其潜隐的含义不仅仅是一种灯彩演出,而且更是代表着这个族群在进行鲤鱼图腾崇拜时而举行的一种宗教膜拜仪式。

图腾崇拜是发生在人类文明发展初期的一种原始宗教信仰现象。吉安县固江镇棚下村的村民是几百年前由赣南的客家人迁徙移民而来,随着这次迁徙,他们的祖先也带来了鲤鱼灯,因此,吉安鲤鱼灯其实是承续赣南客家人的鲤鱼灯发展过来的。而我们知道,赣南的客家人又是由北方黄河流域的人们为躲避古时战乱迁徙而来的。因此,吉安鲤鱼灯中的图腾崇拜追根溯源起来,它其实与古时北方黄河流域人们的图腾崇拜密切相联。众所周知,北方黄河流域一直流传着一种崇鲤文化,而这种崇鲤文化就源自于鲤鱼图腾崇拜。在陕西西安的半坡遗址考古中,就发现了有些彩陶上绘有一种“人面鱼纹图形”,据考证它们很可能就是一种“图腾徽号”,而遗址中发现的描述有关“鱼祭”场景可能就是在举行一种图腾崇拜的宗教仪式。而由这种崇鲤文化发展起来的“鲤鱼跳龙门”的神话传说,那更是为大家所熟知。因此,鲤鱼在北方黄河流域很早以来就一直是被视为图腾来加以崇拜的,并随着时间的沉淀,最终积淀成为了一种“集体无意识”的民俗情结。故难怪孔子喜得贵子时,鲁昭公送他一条鲤鱼作为礼物时,孔子异常地高兴,干脆把儿子取名为“鲤”,字“伯鱼”。从此以后,据说孔子的子孙都不吃鲤鱼,视鲤鱼为图腾来进行崇拜。吉安县固江镇棚下村这些由赣南迁徙而来的客家人自然承续了这种文化传统,视鲤鱼为族群的图腾,进而也就发明了鲤鱼灯这种灯彩艺术,借鲤鱼灯的演出来进行一种图腾崇拜的宗教仪式,以表达他们蕴蓄心中的一种原始的朴素意识和精神情感:一方面他们希望从图腾鲤鱼身上获得那种于洪浪滔天中能自由游弋的神奇力量来抗争自然灾祸;另一方面,他们又渴望从图腾鲤鱼身上获得那种超凡的繁殖能力来为族群添丁增口。

文化研究学者戚序说:“图腾,是打在人们心灵上的烙印。是一个特定的人群、氏族、部落、民族的标志和守护神;是人们心灵的庇护所和希望寄托之所在,是血浓于水的凝集力之源。是泛滥在民俗民风之中的光华并溶入群体的日常生活之中。”[2]的确,吉安鲤鱼灯作为对鲤鱼图腾进行崇拜而衍生出来的一种民俗文化,这里的人们每到正月特别是元宵节之夜开展鲤鱼灯彩表演——装扮成鲤鱼图腾的形象翩翩起舞,这不仅喻示着他们渴望鲤鱼图腾的精灵依附于身,获得力量,抵抗灾祸,促进族群繁衍生息,而且也昭示着他们希望借助鲤鱼图腾的象征符号建立起一种宗教的仪式感,让人们精神共通以增强族群间的内聚力。

三、农耕文明的和谐性

吉安地处吉泰盆地,土地肥沃,赣江及众多支流由南向北贯穿其中,农耕生产的自然条件得天独厚,自古以来,农耕文明便是其最主要的文明表征。吉安鲤鱼灯在历经吉安县固江镇棚下村数代村民的不断加工和逐渐演变、定型过程中,可谓都深深地根植于这片沐浴着农耕文明的民间沃土之中,记录着他们祖辈生活的原本,承载着他们的文明血脉。因此,在对吉安鲤鱼灯的原生态文化的考略中,能深深地感觉到其从骨子里所渗透出来的一种农耕文明的和谐性。

吉安县固江镇棚下村是由赣南移民沿着固江镇泸水河岸所形成的村落,不仅赣南地区客家人在长期的农业生产中所形成的农耕文明影响着村民的生活方式,而且棚下村地处江西有名的吉泰盆地地带,受这种地理环境的制约,村民们也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以农耕经济为主导的生产方式,从而这里的民俗文化生成深深地打上了农耕文明的烙印。由此,在农耕文明熏染之下所产生的吉安鲤鱼灯也就有了农耕文明的明显表征。而我们知道,在中国农耕文明社会里,追求和谐是其文化内核之一,不管是儒家荀子的“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还是道家庄子的“道法自然”“天人合一”,他们其实都在强调一种和谐观。所以吉安鲤鱼灯在演出活动时也就体现出了这种农耕文明里的和谐性。一方面,在农耕文明中,经济的落后以及面对天灾的无力感,人们需要以集体力量去战胜恶劣的自然环境,由此群体团结互助在农耕文明社会里就显得异常重要。而吉安鲤鱼灯中,大鳌、小虾、金丝鲤鱼、红鲤们逃出龙宫、跨越龙门时,它们总能团结成为一个集体,相互协作一起去克服困难,这里所表达出的正是农耕文明蕴蓄出的“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的文化精髓。人们也只有依靠集体的力量,才能在历史的进程中不断克服困难,到达胜利的彼岸。因此,由“龙女化鲤”这个神话传说而产生的吉安鲤鱼灯体现出的就是人们对农耕文明中的这种和谐性深深地眷恋。另一方面,在农耕文明中,自然经济的局限容易导致人与人、村落与村落间的割裂,因此,为达成族群精神的凝聚、族群文化的认同以及与不同族群间的和谐相处,人们就需要借助举行一些活动仪式让群体共同参加,在一定范围内建立起群体间的联系,让他们之间达成情感沟通与心理交流,于是,农耕社会的人们就会在农历节气中举行众多的集体活动仪式,来表达他们希望人与人和谐生存的愿望。由此,吉安县固江镇棚下村的村民在正月里特别是元宵之夜举行鲤鱼灯彩活动,正是对农耕文明中的这种和谐生存理想的眷恋,他们在“为维系泸水河沿岸从赣南移民而来的各个‘棚下村’人之间的友好亲情关系以及促进与当地人之间的交往并最终实现双方的融合作过积极有益的贡献”[3]。

其实,吉安鲤鱼灯在表达对农耕文明的这种和谐性的渴望时,还体现出了强烈的祈福意味。一方面人们借助于鲤鱼图腾来祈福子孙繁茂昌盛,生生不息;另一方面人们也借助于这种灯彩演出活动的仪式感来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而蕴蓄在吉安鲤鱼灯中的这些美好质朴的愿望表达其实都是农耕文明社会里和谐性的一种具体呈现。

四、结语

千百年历史风雨的聚集,深邃的华夏文明浸润,造就了吉安民间灯彩艺术不仅演出上给人以流光溢彩目不暇接之感,而且内容上更是积淀下了异常朴拙厚重的原生态文化。这其中不管是神话传说的渊源性,还是图腾崇拜的宗教性,乃至农耕文明的和谐性,都在让我们触摸到华夏民族文化之魂的同时,更是感受到一股灼人的追求和谐韧性生存的精神力量,进而不断地为世人认知与接受。早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吉安鲤鱼灯就参加过全国和世界性的民俗舞蹈汇演而多次获奖,其间还曾受到周恩来总理的赞扬与接见。而今天,吉安民间灯彩艺术更是成为了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走向全国各地乃至走出国门进行演出而大放异彩。随着吉安民间灯彩艺术广泛地传播,不仅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吉安民间灯彩艺术找到有效传承下去的根本形式,而且我们人类自身从中找到生存的根本形式,于释然中呼应学者牟宗三所提出的生命哲学:“哲学的主要课题是生命,就是我们所说的生命的学问。它是以生命为它的对象,主要的用心在于如何来调节我们的生命,来运转我们的生命、安顿我们的生命。”[4]

[1]朱炳祥.何为“原生态”?为何“原生态”?[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0,(3).

[2]戚序.心灵的渴求——浅论门神源流及其演化[J].重庆师院学报,2001,(3).

[3]吉安灯彩[EB/OL]中华文化网,http://www.b18 1.com/chuantonwenhua.

[4]牟宗三.中国哲学十九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肖 文 井冈山大学庐陵文化研究中心

周冬梅 井冈山大学庐陵文化研究中心

(责编 樊 誉)

※ 本文为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吉安民间灯彩艺术原生态文化研究”(项目编号:12YS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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