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寅
(四川外语学院外国语文研究中心,重庆 400031)
语言学界普遍认为,要学习语言学理论,就必须从索氏(1916/1959)《普通语言学教程》入手。国内外很多学者都对索绪尔有深入的研究和解读,也阐发了若干深刻的观点,但人们似乎对其学术背景和哲学基础未能达成一致。
笔者(2001:7)曾于12年前将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哲学基础定位于语言哲学(即分析哲学,下文简称“语哲”),但对其详述不够。这些年来我们经过对语哲的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发现索氏在该书中显现出很多语哲思想,足以可见他与语哲之间存在诸多共鸣现象,享有渊源关系。据此我们认为,索氏不仅是一位语言学家,也是一位重要的语哲学家。因此,只有从语哲角度才能对索氏做出更为深入的分析和更为全面的理解。如我国学者陈嘉映(2003)就在他的《语言哲学》中专辟第五章论述了索氏的语哲观,索氏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所透射出的哲学思想,当是西方语哲得以发祥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来源。
当然了,索氏也有可能是受到当时语哲学家有关观点的影响而提出自己理论的。他(1916/1959:110)就曾说过,“哲学家和语言学家常一致承认,没有符号的帮助,我们就没法清楚地、坚实地区分两个概念。”根据我们的理解,这里的“哲学家”便应当是当时的“语哲学家”,因为这句话是语哲的一个重要思想。
索绪尔娴熟地运用哲学二元论和语哲的基本原理,在语言理论研究中首先确定了一系列的二分对立:(1)语言vs言语①;(2)内部语言 vs外部语言;(3)共时语言学 vs历时语言学;(4)形式vs实体;(5)横组合vs纵聚合;(6)能指 vs所指,严厉批判了基于实证主义和机械唯物论建构起来的历史比较语言学(语言本质在于历史性、社会性、文化性、进化性)。他在前四项二分中择前者而舍后者,大力倡导“内部语言学”和“共时语言学”,认为语言本质在于“内部系统性”,必须从“内部”和“共时”的角度加以研究才能建立真正的语言学理论,实现了语言“内指论”转向,确立了“关门打语言”的基本策略,革了“历史比较法”的命,从而开创了现代语言学的新时代,使其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这才是索氏哥白尼革命意义之所在。
由于语言学界很多同行未能从语哲(包括马克思主义语哲)的角度来深刻理解索绪尔,因而对他与语哲之间的渊源关系认识不很到位,难免对索氏哲学思想了解不够。如在Volosinov(1930/1973)的Marxism and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和Lecercle(2006)的A Marxist Philosophy of Language(《马克思主义语言哲学》)中都较为详细了论述了索氏的语哲观,并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其作出了严厉批判。如Volosinov(1930/1973:57)将索氏视为语哲第二思潮的重要代表,且列述了其4个基本观点:
(1)语言是一个稳定不变的、规范同一的形式系统,对于个人具有先在性;
(2)语言规则即为语符在特定而又封闭的语言系统中的连接关系;
(3)这种连接与意识价值(人文艺术、认知等)没有任何关系;
(4)讲话的个体行为仅是系统的偶然折射和变异,对规范同一形式的简单变形。
语言系统与历史无关。
Lecercle(2006:67-72)论述了“主流语哲”的6个主要原则:(1)内部性原则(Principle of Immanence);(2)功能性原则(Principle of Functionality);(3)透明性原则(Principle of Transparency);(4)理想性原则(Principle of Ideality);(5)系统性原则(Principle of Systematicity);(6)共时性原则(Principle of Synchrony)。很显然,除了第(2)和(3)外,其他4条原则皆明显源自索氏。
哲学界也将“关门打语言”的立场视为语哲观,徐友渔(2001:334)说:“照许多语言哲学家来看,语言和世界没有什么关系,哪怕是间接的关系,它是一个自由、自足的体系,哲学就在这个体系内部活动。语言表达的命题是否为真,与世界没有关系,仅由语言内部的规则来确定。罗素和早期的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可以通过分析语言的结构而知道世界的结构。”引文中所说“语言是自由、自足的体系”,正是索氏的语言内指论,主要关注其内部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形式关系。这里不仅有欧洲哲学传统的影子,而且还有弗雷格、罗素和维氏等分析哲学的影子,因为他们着眼于从语言系统内部来进行分析。但不管怎么说,索氏与当时的分析哲学家享有很多共同的关键观点,这就是我们为什么主张将索氏语言学理论的哲学基础定为语哲的主要原因。
现笔者从以下7个方面来说明我们为何要将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哲学基础定位于语哲,或者说,现代语言学如何在某种程度上促动了语哲的形成和发展。
语哲学家提出了一个彻底改变语言命运的经典名言,语言是先于我们个人,先于(至少是同时)我们的思想而存在的,“语言使思想出场”。索氏(1916/1959:110)对这一核心原则也作出了如下精彩论述:从心理方面看,我们的思想离开了词的表达,只是一团没有定形的、模糊不清的浑然之物。哲学家和语言学家常一致承认,没有符号的帮助,我们就没法清楚地、坚实地区分两个观念。思想本身好像一团星云,其中没有必然划定的界限。预先确定的观念是没有的。在语言出现之前,一切都是模糊不清的。这段话有多重含义,它们都是分析哲学的重要思想:
(1)语言使得思想清晰,使人出场;
(2)语言本身就是思想,就是存在;
(3)语言如实反映现实,与世界同构;
(4)语言本身就是主体,不是工具。
这一段经典语句所论述的主要思想与语哲的基本原理“思想凭语言出场”完全吻合,若无词语,思想就犹如一团没有定形、模糊不清的星云,只有词语才能使得观念变得清楚,语言起着建构世界和思想的作用。也只有通过命名,事物才得以显示自身,也才能相互区分开来。
新康德主义者卡西尔(Cassirer 1874~1945)也指出(或许受到了索氏的影响),文化是“说”出来的,是借助语言、通过语言而形成的,语言是先在的。(孙周兴,2009:184)语言符号不是给预先存在的观念贴上相对应的符号标签,它不是一个命名集。这就是学界常说的“语言中心论”,它实为某些后现代哲学家消解“人主体中心论、倡导话语中心论”之先声,我们可直白地将其表述为“关门打语言”。如此说来,人是语言的产物而不是发明者,分明是语言在“说”我们,而不是我们在“说”语言。
既然语言使得思想出场,没有用语言表达出来的,谁能知道你头脑中是否有思想,有什么思想?我们自然就能获得第(2)点认识,可在语言和思想之间直接划上等号。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所了解的世界都是由语言所表达出来的世界,世界存在于语言之中,人也只能靠语言来建构和理解世界。该观点在维特根斯坦(1922/2002:§5.6)中被表述为:“语言的界限意味着世界的界限。”这就是第(3)点认识,在海德格尔(Heidegger,1927/1987)的论著中被发展为“语言是存在的家园。”
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似乎也与此有关,将世界中实物“悬置”起来(索氏悬置实际使用的“言语”),放在括号中“存而不论”,专心关注先验性纯粹意识。(王寅,2001:52)这样,意义就不是由世界或实物决定的,而取决于它们是否能在心智中得到“呈现”,或是否能“自明”。这也可见索氏理论与欧洲语哲的渊源关系。
正如陈嘉映(2003:130)所指出的,“虽然弗雷格和罗素比以往的哲学家更多地谈论语言,虽然一般都认为他们两人是语言哲学的奠基人,我却倾向于把他们视做语言哲学的先驱,索绪尔、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等人才是语言哲学的奠基人。只有认识到语言从根本上对世界具有建构作用,才算把语言视做哲学的核心领域。”
根据上文对索氏经典语录的解读可见,语言本身就是思想,就是存在,从而可将语言系统升华到与“思想和存在”平起平坐的哲学高度来认识。据此,我们似乎可获得以下几个等式:
(1)语言 =思想;(2)语言 =存在
(3)语言 =形式;(4)形式 =内容
据此自然就能得出上文第(4)点“语言不是工具,而是主体”的结论。
语言符号既然不是给现存观念贴上标签,思想是凭语言出场的,在语言中得以澄明,显现自身,那么语言就不再是从属于思想的表达工具。这样,在索氏眼里,语言就是主体,语言使人出场,使思想明晰,根本不存在什么先于或独立于语言的观念,无论是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感性论还是以柏拉图为代表的理性论,他们所追寻的绝对真理和客观本质,都是后于语言的产物。换句话说,语言不是工具,它本身就是思想,就是存在,本质在于语言之中。
索氏基于上述思考率先喊出了“批判语言工具论”的先声,颠覆了西方近现代哲学“人主体中心说”,将语言视为一个客观存在的独立系统,只有它才是语言研究的中心。这一立场与逻实论排除“人主体”同出一源。据此,人就像社会一样,是语言的产物而不是其发明者,世上唯一独立存在的就是语言,从而彻底将“人主体”非中心化了。这一观点导致了语哲学家颠覆“语言是客体”的传统,开始将语言捧为“主体”。经过索氏和语哲学家之手,语言摇身一变,从“奴仆”转为“主人”。
索氏将“自然语言”(相对于弗雷格和罗素等的逻辑语言、海德格尔的诗性语言)直接视为一个“本体”和“系统”,本身就可作为研究对象,并以此为出发点具体分析了语言的本质和内部结构。这对语哲学家很有启发:似乎可通过语言分析来解决哲学的形而上学老问题,从而看到了语言研究在哲学中的价值,这与语哲基本原则完全相吻合:通过语言分析重铸哲学老问题。(Baghramian 1998:xxx)
“分析”不仅是将大的分解为小的,而且还要论述要素之间的关系和差异,这正是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基本原则:语言是一个由语言成分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所组成的结构体系,符号意义来源于符号之间的差异性,以及横组合和纵聚合的关系,从而将研究对象从“实体”导向了“关系”,这正与摩尔的观点相符。(江怡,2009:100)
罗素重点关注“原子事实”或“原子命题”,即由名词与动词组成的陈述性命题。维特根斯坦(1922/2002)在《逻辑哲学论》中开场一句话:“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不是事物的总和。”就是索氏“关系论”的翻版。这里的“事实”与“个体事物”相对,包含了“事物的结合”、“对象的关系”。在物理学家看来,世界是由“物质(即事物)”组成的;而在哲学家眼里,世界是由“命题”和“事实”构成的,这里的“命题”和“事实”强调的便是事物与事物、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关系。
维氏开篇就立此命题,可见其重要性,意在突显事物所构成的世界不是“实体世界”,我们所生存的世界不仅如此,更主要的是“事实的世界”、“关系的世界”。因此我们可以推论,索氏与语哲之间有紧密的渊源关系:他将注意力聚焦于语符之间的形式关系上,罗素将注意力聚焦于名词和动词(即命题)的关系上,维氏将注意力聚焦于事物的关系(即事实)上。这些观点可谓异曲同工,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分别为语言学和哲学研究开辟了崭新方向,从“实体论”转向了“关系论(即形式论)”。索氏整个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就是建立在“语言系统论”之上的,且突显其“先验性”和“自治性”,这对乔姆斯基的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
索氏批判了“语言工具论”,强调语言本身是主体,不是我们在说语言,而是语言在说我们(王寅2001:216)。这就又引出了一个新悖论:语言,如同上帝一样,是人造出来的,它又反过来成为人的主人!这自然就得出了“语言是牢笼”的观点。似乎,对于人类来说我们别无他路可走,只能生活在语言的牢笼之中。也正因为人有了这一语言牢笼,才使得我们有别于动物,成为人自身。这与语哲学家提出的语言论转向是相通的。索氏之所以能有此认识,或许是受到了当时语哲学家观点的影响,也可能是语哲学家受到了索氏的影响。
如何研究语言系统内部的要素关系?必走“关门打语言”之华容道,这正是索氏哥白尼革命意义之所在,提出了具有划时代的“内指论”。这一理论与罗素的摹状论密切相关。
弗雷格(1892/1952)接受了密尔“内涵决定外延”的观点,认为语符是通过“涵义(Sense)”指向“指称对象(Referent)”的,但并未详细论述前者是如何决定后者的,仅只笼统一说而已。罗素则发展了弗雷格的“涵义论(Sense Theory)”,进一步将其中的Sense修改为Description,即用“摹状性词语”来进一步详细解释名称是如何通过内涵来指称其对象的。显而易见,罗素提出了遵循如下思路的重要方向:仅在语言系统内部,靠摹状描述语就可提供解释名称意义的词语。当莱布尼茨、休谟和康德区分了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之后,就主张仅从语言内部来解释分析命题,在此就已提出了“关门”思想,可将综合命题的“真”诉诸于语言外部的经验。
我们知道,索氏的关门思想受到经济学的影响,商品的价格仅凭经济系统内部的“供给”和“需求”这两个要素来决定,而不必借助其他外界要素。我们还可以货币为例,是金本位、银本位、铜本位、纸本位,只有将它们置于特定的货币系统中才能实现交换价值。也就是说,用金属或纸张来表示交换价值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体现交换价值的系统”,因此语言学应当研究其“价值系统(或形式系统)”,而不是具体的物质性词语。
但我们未曾读到任何文献记载,不知道罗素和索氏是否谋过面,但是我们知道康德、罗素等已是著名的哲学家,名声大噪,他的观点或许也早已传到了索氏耳中,因为我们在索氏(1916/1959:110,85)遗著中有一处提到了“哲学家”,一处提到了“语哲学家”,我想他不可能不了解他们的观点!或许正是语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这些观点启发了他的灵感,系统建立了“关门派”的语言理论。但不管怎么说,将“内指论”归结到罗素和索氏这两人的头上总不为过,这亦可说明,结构主义语言学就与当时的语哲密切相关了。
索氏的“关门战略”和“内指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影响到了语言研究的各个层面,以及语言学之外的学科:
(1)音位学实施“关门打语音”。
(2)语义学实施“关门打语义”,建立了“Semantic Field Theory(语义场理论)”、“Sense Relations(涵义关系,如:上下义、同义、反义、部分 -整体等)”、“Semantic Componential Analysis(语义成分分析法)”等分析方法,使得结构主义语言学体系更为完善。
(3)文学中的形式主义实施“关门打文本”。
(4)乔姆斯基提出语言自治论,实施“关门打句法”。
(5)韩礼德在某种程度上也实施了“关门打语篇(主要从语篇内部的连接词语来论述语篇连贯)”。
(6)哲学也曾有过“关门打文本”的年代。
乔姆斯基所创立的TG学派循其思路实施了“关门打句法”的策略,专注于研究先天性句法结构的形式化问题。Halliday&Hasan(1976)在语篇分析时也烙上了“系统”的影子,贯彻着“关门打语篇”的方针,从语篇内部的连接词语所起到的“衔接(Cohesion)”作用来分析语义连贯(Coherence)。
“关门战略”还影响到20世纪近百年的其他若干学科,包括: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学、文学、音乐、美学、历史学、民俗学、教育学、宗教、医学、数学、建筑学等,也包括哲学和逻辑学。德里达(Derrida 1930~2003)就曾实施“关门打哲学”的策略,他(1967/1976:158)有一句名言就是这一立场的真实写照:“There is nothing outside the text.(文本之外别无他物。)”后来又将其说成:“There is nothing outside context.”戴维斯(Davis,2001:9)将其进一步解释为:“Any meaning at all is contextual event.Meaning can’t be extracted from,and cannot exist before or outside of a specific context.(任何意义都是语境性事件,意义不能从特定语篇中抽象出来,也不能存在于特定语篇之前,或独立于语篇之外。)”
可见,德里达曾尝试把哲学“从研究与外部世界的关系”转向“哲学文本本身”,通过研读哲学文本,在其内部自由游戏解构了整个西方哲学,并最终开创了解构主义事业。如德氏在游戏索绪尔结构主义文本时,发现其内部观点的矛盾之处,提出用“自毁原则”来解构索氏理论的分析方法。
巴尔特指出,当作者写完文本之后,他就死去了,文本意义就取决于读者,读者所理解的文本意义必然会与作者原意有所不同,乃至大异,作者所欲表达的意义是一回事,文本所意谓的却又是另一回事。这样,文本意义就不再反映原作者的意向,它往往比作者写作时的意谓要发生许多变化,且复杂得多,内容也更丰富。德里达的这句名言“文本之外别无他物”就传递出了这一信息,文本意义可在文本之内无限地游荡、延异、撒播,因而可产生出无穷的意义,这便是对解释学的最好解读。
人们一直在思考,凭什么仅靠系统内部的词语关系就能确定词语意义,有学者主张必须将索氏置于西方语哲的大背景下才能解释清楚。
基于语哲的“语言使思想出场”、“语言等于思想”、“语言与世界同构”这一背景知识就可回答这一问题,因为语言系统与外部世界具有同构关系。这种关系虽不是索氏论述的重点,但可把索氏的“内部关系论”置于“同构关系论”的大背景中,便可更好地理解为何索氏要区分出内部语言学和外部语言学的原因之所在。这一解读可从詹姆逊(Jameson,1972/1995:27)一段话中得到验证:“所有这一切的哲学含义就在于不是单个的词或句子‘代表’或‘反映’了现实世界中的具体事物,而是整个符号系统、整个语言系统本身就和现实处于同等的地位。”他(1972/1995:90)后来又说:“整个符号系统似乎和全部现实相对应,然而具体的成分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却未必一一对应。”
陈嘉映(2003:85)也有类似的论述:“语言和现实是从整体上相联系的。索绪尔作为一个语言学家,没有详细阐述语言和现实的关系,但他的理论完全能够与语言/现实整体联系的看法相容。说到底,我们毋须通过语言才接触现实,语言只是使得现实在语言水平上得到理解。”这或许也是对索氏持有或预设“语言与世界同构”的最好注解!
语哲中的理想语言学派意在建立一套精确的形式化语言来表达思想,以能求得意义的精确性。索氏也认为在语言系统内部,可由横组合和纵聚合的交叉来规定符号的价值,它是确定的,因而意义也是确定的。这犹如在一个平面中,两条不平行的线总会有一个固定交点。这种解释意义确定性的思路与语哲对精确意义的追求相吻合。
索氏意在消解“人主体中心论”,建立“语言中心论”,说到底,还是未能跳出“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巢臼,索氏仅将其改头换面而已。“语言中心论”不仅与哲学的语言论转向相通,且也与“在场的形而上学”追求可靠和不变的基础,运用二元方法论建立完整严密的学科体系这一宗旨相吻合。这就成为后现代哲学,特别是德里达解构主义所批判的靶子。
德氏巧妙地利用了索氏理论中自我矛盾来批判他,这就是德氏所说的“自毁原则”。这里的“解构”不是平常意义上的“破坏”或“毁灭”,而主要是通过揭示形而上理论中不能自圆其说的言论,披露作品自身前后矛盾之处,让其不攻自破,便可毁掉作品的一致性,以说明文本意义的撒播性,证明作品意义的不确定性。德氏主要揭示了索氏理论的4点矛盾之处:
(1)索氏认为符号意义来自与其他符号的差异和关系之中,可这个“其他符号”究竟指哪些呢?如“书”可能会与“笔、纸、作者、读者、出版社”等无数概念有差别和关系,倘若这些概念列不全(事实上也不可能列全),结构主义所提出的“意义在结构体系中具有确定性”就自相矛盾了,这足以可见该观点的“胎里疾”。
(2)“能指”和“所指”两者都是心理实体,它们究竟为何物,其间有何关系,有无明确界线?我们知道,由能指确立的所指,也可能再次用作能指来指称其他概念,两者可形成一个“能指-所指链”。此时,意义就不可能存在于任何固定符号中,而只能是“撒播”在一连串的能指之中,这也是针对索氏“意义确定论”所作的批判。
(3)既然索氏认为符号意义来自于差异,这就意味着符号的本质是差异,是变动不居的,据此自然能推导出意义的不确定性。这再次使得结构主义陷入自我矛盾之中:若讲符号的差异性,就难以论证意义的固定性;若讲意义的确定性,就势必要掩盖符号差异性本质。索氏及其追随者又该何去何从?
(4)索氏将语言系统切分为“语言vs言语”,且将研究对象聚焦于前者,另一方面又在语言系统中心论的基础上提出“语音中心论”,认定符号是由“表示音响形象的能指”与“表示概念的所指”结合而成的,可见他的理论是以语音为核心的。而说到“语音”,它又与“言语”紧密相关,这从索绪尔所画的言语循环交际图可见一斑(Saussure,1916/1959:11-12),这里又出现了一个新矛盾。
索氏理论还有很多其他自相矛盾和不足之处,国内外很多学者对其都有详述,此处不再赘言,参见高名凯(1963)、许国璋(1988)、徐德江(1999)、丁尔苏(2000)、李葆嘉(2001)等。
另外,索氏区分了语言与言语之后,他自己专注于前者,却也引出了很多学者研究后者,如维氏的语言游戏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论等则强调了语言的使用。索氏“关门打语言”的内指论也是乔姆斯基语言自治论的直接来源,其“形义一体观”也是体验哲学(Embodied Philosophy)和认知语言学(Cognitive Linguistics)的基础之一(如:象征单位 Symbolic Unit)。
江怡(2009)在论述语哲时强调了三大原则:“以形式逻辑为基础,以语言为研究对象,以分析方法为特征”,它们都是索氏理论的基础。
(1)形式
索氏虽未述及“形式逻辑”,但他依旧继承了西方形而上学的衣钵,在二分“形式”与“实体”的基础上明确指出语言不是“实体(Substance)”,仅是“形式(Form)”,语言学应当抛开语符所传达的具体内容而以研究“形式”为主。
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事物的形式”主要指其存在的理由,形式就是内容,它不仅指出了对象,而且还创造了对象。索氏所讲的“形式”与亚氏观点有关,也指语符存在的理由,主要指“语符的内部结构(能指和所指相结合产生形式)”以及“语符间各结构关系(横组合、纵聚合、差别、对立等)的总和”,可合称为“形式关系”或“关系形式”。这样,语符意义就与外部世界无关,仅产生自它在语言系统中的位置和价值,即事物本身的功能没有它在系统中的价值重要,只有求助于非人格化的关系形式才能揭示出语言的本真面目。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系统产生价值,价值决定意义”。显而易见,这是一种反人本主义和实证主义的立场。
索氏(1916/1959:88)还以下棋作比,棋子由什么材料(实体)制作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的价值,取决于棋子在棋盘上的相对位置;语言中各要素的价值也是由其它各项要素对立产生的。因此,索氏对“形式”情有独钟,逻实论者则主张用现代数理逻辑将这种形式公式化,可见,他们的思路同出一源。
(2)语言
索氏颠倒了思想与语言的主从关系,将语言置于“主体”的位置,与语哲学家将“语言”视为重点研究对象不谋而合,抑或是有谋而合?
(3)分析
结构主义语言学也倡导分析的方法,将系统分解为组成要素,再论述各要素之间的关系,这也是分析哲学中所说“分析”的主要含义。
本文主要从7个方面论述了索氏与语哲学家之间存在的诸多渊源关系,不仅证明了将索氏理论的哲学基础定位于语哲是可取的,而且也说明,只有从语哲角度才能更好地理解索氏哥白尼革命意义之所在,也才能更好地掌握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精髓。
注释:
①这里的“语言”(la langue可译为“语符系统”)不是老百姓日常所说的语言,而是他拟构出来的、形而上的抽象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既没有句子,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词,存在的只有抽象关系(Sense Relations)。索氏将如此这般的“语符系统”当做真实的存在(Saussure,1916:15),且将其凌驾于言语之上,明显具有西方形而上学唯实论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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