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禽业保险发展相关问题研究

2013-04-10 13:51黄玉娟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3年6期
关键词:大灾家禽业险种

黄玉娟

(济南职业学院财经系,济南250103)

2013年3月出现的H7N9型禽流感疫情又一次重创了我国的家禽业,给数千万养殖企业和养殖农户造成了几百亿元的损失。应对疫病对家禽业带来的风险,对养殖户的损失进行补偿,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维护禽蛋价格的稳定,发展家禽业保险无疑是有效途径。禽流感疫情使得社会对进一步发展家禽业保险的呼声越来越高。

一、发展家禽业保险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减少损失,更好地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

家禽业保险是养殖户转移风险、减少损失的最佳途径,2003年的“非典”、2005年的H5N1型禽流感,还有今年的H7N9型禽流感,都使养殖户遭受巨大损失,保险在弥补风险损失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疫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参加保险的养殖户进行了赔偿。补偿资金到位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养殖户的直接损失,有效地减轻了政府的救灾压力。

(二)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创新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家禽业保险是党中央惠农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体现,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对政府、保险公司和养殖户都有利。通过保险这一市场化的补偿机制,确保受灾养殖户生产生活的稳定,保证产业资金链不断,稳定家禽生产和市场价格,促进社会和谐,帮助政府排忧解难[1]。保险机制积极地参与经济社会风险管理,可以成为国家救灾体系和社会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有利于更好地贯彻执行《农业保险条例》,提高保险覆盖面

《农业保险条例》明确指出“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国家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这明确了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强化了农业保险顶层设计。发展好家禽业保险,是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制度的需要,既能够保障广大养殖户的利益,又能够扩大我国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提升保险公司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多赢。

二、我国家禽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一)保费收入增速缓慢

我国的家禽业保险一直是农业保险领域中发展比较弱的险种,其发展速度远远低于农业保险的整体发展速度。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从总体规模看,截至2012年底,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总额突破240亿元,其中养殖业保险保费40多亿元,养殖业保险中家禽业保险保费只有1个多亿;从发展速度看,我国的农业保险从2008年到2012年5年间平均保费增长率接近40%,其中养殖业保险保费的平均保费增长率接近25%,而家禽业保险的平均保费增长率不到20%,落后于其他农业保险险种。

(二)承保主体和险种较少

相对于其他养殖业,家禽业疫情发生频率较高,而且传播速度快、死亡率高,风险较大,保险公司的利润无法保证,缺少承保的动力,因而多数保险公司不愿意开发此类险种。目前我国只有少数几家保险公司有专门的家禽险险种,且多数仅在有地方财政补贴的区域开展业务。对全国大部分养殖户来讲,家禽业保险还是处于无险可保的情况,风险只能由养殖户自己承担。以山东省为例,山东作为禽蛋生产大省,省内的保险公司近几年几乎没有开展过家禽业保险业务,大部分保险公司没有开发家禽业保险产品。

(三)费率相对较高

由于家禽业风险较高,因而保险公司厘定费率时也比较谨慎,通常高于其他养殖业险种。有的地区费率达到10%,高于财产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费率,超过大部分养殖户的承受能力。费率高容易使养殖户做出逆向选择。从保险公司现有的条款看,保险责任往往以一般的自然灾害或经常性的疾病造成的家禽死亡为主,对出现疫情后政府或畜牧兽医部门命令宰杀的往往定为除外责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保险的有效需求。

三、影响我国家禽业保险发展的因素

(一)政策支持不足

这是影响我国家禽业发展最主要的因素。从世界各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经验来看,农业保险关键在于政府的组织推动,政策性补贴是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保证,财政支持力度直接决定普及度。我国的种植业保险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有财政补贴的能繁母猪、奶牛保险覆盖面明显高于家禽业等其他没有财政补贴的险种。2012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中,商业性农业保险保费占比不到3%,其余的全部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

目前,我国享受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的养殖业险种只有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牦牛和藏系羊保险,没有家禽业险种。近几年,北京、上海、江苏和浙江等地开办了地方财政补贴的家禽业保险。2012年底,上述四省市的家禽业保险保费合计约占全国家禽业保险保费总额的75%左右。其他省市的家禽业保险发展情况不太理想,有10多个省市甚至没有开展过家禽业保险业务。

(二)养殖户对保险认识不到位

保险意识薄弱也是当前家禽业保险发展的瓶颈之一。部分养殖户对保险的认知度有限,风险意识不够强,对风险抱有侥幸心理,加上经济条件的限制,如果没有财政补贴,多数养殖户不愿意花钱买保险。有的养殖户认为投保后没出险就白白浪费了自己的钱,不再续保;还有的养殖户对保险条款缺乏了解,认为只要购买了保险,无论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都必须给予赔付,有时出现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而导致对保险产生抵触心理。

(三)商业保险运行机制不够完善

除了险种比较匮乏外,商业保险的保险责任不足以补偿用户损失。目前,家禽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针对疾病死亡,因疫情而进行的统一扑杀不属于家禽业保险的责任范围,养殖户即使投保了家禽业保险,因疫情扑杀造成的损失也得不到保险赔偿。因此,防疫健全的养殖企业,对投保家禽业保险的积极性就不是太高。另外,保险公司自身建设还需加强。与保险公司通常开展的业务相比,家禽业保险承保标的和出险标的比较分散,工作量相对较大,部分保险公司基层机构仍存在人员和设备相对不足的问题,影响了家禽业保险业务的开展。

(四)保险风险防范难度较大

家禽业保险风险高、专业性强,且保险标的比较分散,也缺少像能繁母猪和奶牛的耳标之类的登记信息,家禽因意外或疾病而死亡的保险责任难以确定。加之保险公司在家禽业保险方面的专业技术水平不高,特别是家禽业保险专业人才比较缺乏,对保险标的身份标识、死因辨别等缺乏专业技能,对带病投保、骗保骗赔、恶意扑杀等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问题缺乏有效控制。因此多数保险公司对家禽业保险存在畏惧心里,不愿意涉足此险种,业务开展一直比较困难。

(五)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

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也是我国整个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大数法则是保险机制分散风险的原理,要求风险损失事件是相互独立的。然而家禽业保险面临的风险损失往往具有大范围群发性,一旦发生超大规模损失,风险很难分散,仅靠保险公司的自身力量是无法赔付的。我国目前没有建立针对家禽业的大灾风险基金,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发展我国家禽业保险的相关政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家禽业保险纳入财政补贴的政策性保险险种范围

家禽业保险作为农业保险的构成险种,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绿箱政策”之一。考虑到家禽养殖的风险特点和养殖户的经济能力,目前我国的家禽业保险迫切需要政府支持,建议中央财政将家禽保险纳入政策性补贴范围,给予投保养殖户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各地方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政府主导型的地方政策性家禽保险,如参照北京、上海、江苏和浙江等地的经验,将家禽保险先行确定为地方性财政补贴险种,特别是对易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禽类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并进一步扩大覆盖面[2]。这是改变家禽业保险发展落后局面最有效的措施,也必将带动家禽养殖业更大程度的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养殖户的风险意识

各级政府及家禽业主管部门、保险公司应当联合加大家禽业保险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工具,采取多种方式方法,针对家禽业保险特点和养殖户的需求,广泛宣传家禽业保险的相关政策、作用和意义。加深养殖户对家禽业保险有关知识的了解,做好条款解释工作,提高家禽养殖户的保险意识,引导其主动参保,提高家禽业保险的参保率,扩大覆盖面,使家禽业保险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三)加强保险公司的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推进产品创新

保险公司应当理性地看到,家禽业保险还是有较高市场需求的,虽然目前盈利空间较小,但按照保险的“大数法则”,产品丰富后,投保面必将扩大,风险将进一步降低,盈利空间也将进一步扩大。所以保险公司应努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大家禽业保险专业人才培养和查勘设备购置,不断提高应对家禽业保险风险的能力。保险公司应当改变对家禽业保险的畏惧心理,坚决摒弃因家禽业保险利润无法保证而不去开发此类险种的错误思想,增强政治观和大局观,加大家禽业保险产品开发创新力度,满足家禽养殖户不同的保险需求,提高养殖户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三农保险工作。

(四)建立政府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机制,有效控制风险

鉴于家禽业保险的高风险性和专业性,以及保险公司技术人员相对不足的现状,迫切需要加强畜牧等政府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建立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应对家禽业保险所面临的问题。家禽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家禽业管理部门的技术优势,研究控制家禽业保险道德风险的有关措施,探索建立家禽电子芯片植入确定保险标的工作,建立合理有效的理赔工作方法。保险公司应当加大对家禽业保险的费用倾斜力度,资助相关部门开展家禽业疫病防疫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做好家禽业保险的防灾防损工作,对风险隐患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将风险防范端口前移。

(五)建立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家禽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政府主导是世界各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普遍规律,我国建立家禽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也应以政府为主导。建议由政府主导建立财政支持的家禽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构建由养殖户、保险公司、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准备金四个层次的家禽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由各级财政部门每年按照一定比例注入资金作为风险准备金的初始资金,建议每年按照家禽业增加值的一定比例注入资金。同时,保险公司在承保的时候也按照保费一定比例计提大灾风险准备金。大灾风险准备金主要对发生的大规模疫情等系统性风险进行补偿。在家禽业保险出险后根据损失大小情况合理划分赔付责任,确定大灾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条件。比如说可以设定一个赔付率标准,假设设定200%的赔付率标准,在赔付率200%以内的风险损失,由保险公司进行损失补偿;赔付率在200%-300%之间的风险损失由再保险进行赔偿;赔付率300%以上的风险损失可由保险公司与大灾风险准备金共同分担。

[1]银梅,李建勋,陈鹏程.关于我国家禽业保险现状的思考[J].中国家禽,2007(7):4 -6.

[2]仝春建.家禽保险也应纳入中央财政补贴[N].中国保险报,2013-04-17(1).

猜你喜欢
大灾家禽业险种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农业大灾风险的科学管理
——基于文献研究的风险评估原理、方法与研究展望
新形势下财产保险公司险种结构优化调整思考
大灾大难
带投资的多险种复合风险模型及其破产概率的研究
H7N9流感对家禽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分析
探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粮食保险国家级大灾准备金的规模测算
家禽业之考
中央财政安排6亿元资金支持家禽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