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水政执法理念实现流域水政监察事业新跨越

2013-04-08 20:16哈尔滨市水政监察局
水利科学与寒区工程 2013年4期
关键词:评查水事水政

□ 哈尔滨市水政监察局

一、全力建设“五个一流”,队伍建设取得成效

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从源头严把入口关。2009年12月,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用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干部57名。目前,全局98名干部职工平均年龄35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0%,成为一支名副其实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执法队伍。

二是实施准军事化管理,从严锻造队伍。每年全局干部职工包括供排水集团的水政监察人员165人进驻英雄的苏宁团部队营区进行全封闭式的军事集训,对于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高效、运行有力的准军事化管理的水行政执法队伍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执法水平。“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把苦练内功、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放在工作首位。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思路,举办培训班、聘请专家授课培训执法骨干1200余人次。同时,选派执法骨干参加国家和省、市组织的各种培训,几年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500余人(次),职工教育面达100%。

四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激发队伍内在活力。我们将执法工作纳入到全局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将执法目标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结合起来,作为评优和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二、注重实践抓好落实,制度建设取得进展

我局在支队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基础上,结合水政监察工作新的要求,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不断修订和完善《水政监察守则》、《水政监察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水政监察巡查制度》、《水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重大水事案件行政处罚决定集体讨论制度》、《水政监察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300余项,将10余万字的水政监察制度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成册,实现了用制度管理队伍的目的,使队伍建设步入规范化轨道。

三、着力加大经费投入,装备建设得到增强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的“八化”要求,积极协调政府部门各方关系,在水政监察装备系列化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统一了水政监察证件、标识和执法服装等。通过市政府在群力新区协调了一块2万平方米的办公用地,新建了7层办公楼,投入260万元配备了10台越野车辆,在办公及监察设备方面,投入117.5万元购买了微机、办公桌椅、卷柜、通讯、录音、录像、照像等执法设备和装备。按照“六个一”的标准配置执法装备。即:每个稽查处(流域大队)一个办公场所,每个稽查处(流域大队)一辆专用水政监察车,每个稽查处(流域大队)至少一部复印机和传真电话,每个办案小组至少一套取证设备(对讲机、录音笔、摄像机、照相机),每人一台电脑,每一位执法人员都配有证件、标识和执法服装,并落实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解除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通过对后勤装备建设的投入,切实增强了水政监察队伍的执法履职能力及快速反应能力。

四、重拳出击加强执法,水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依法治水取得成果。几年来,我们坚持依法治水,执法树威,采取重拳出击,整治涉水环境。先后开展了“打击阿什河流域非法采砂行动”、“关注民生·保护母亲河”、 “内河三沟整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水利执法年’清理整治行动”、“苟岛大清障”、“金河湾违建强拆”、打击私挖滥建、非法窃水及非法排污等整治行动,出动执法稽查1.76万余人次,查处各种水事案件570余件,罚款300余万元,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物、构筑物610余处,共11.7万余平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有效地遏制了抢占、开垦滩涂用地的违法行为,保护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沿江景观及生态环境。

(二)执法能力快速提高。一是水政执法,理论先行。先后有50多篇执法论文刊登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20余篇论文参加国内学术交流会。10多篇典型案例在水利报、水政在线、国务院法制办网站等媒体发表,引起较好反响。二是业务竞赛,激发活力。连续在市政府举办的几届行政执法法律知识竞赛中,均取得前几名的好成绩,其中5名选手分别荣获全市“十佳选手”和“优秀选手”。在每年的法治论文征集评选中共有20余人分获一、二、三等奖。三是上下携手,友邻联动。在“城市管理年”、“政风建设年”、“水利执法年”等大型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采取市区互动、友邻联动的形式开展与市各部门联动执法,累计出动执法稽查6530余人次,公安干警900余人次,取缔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业户210余户,动用船艇60艘次,强拆违章建筑150余户,计7万余平方米。四是重视评查,规范执法。我局对案卷评查工作始终高度重视,每年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本系统的案卷评查工作,并通过制定水政监察文书制作规范、统一执法文书、完善执法程序、制定评查制度等措施不断完善案卷评查工作。2012年,在省水利厅对全省范围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水政监察局荣获“全省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一等奖”。

(三)水事纠纷统筹调处。几年来,我局充分发挥流域综合执法优势,积极妥善解决水事纠纷案件,加强流域水事纠纷调处,每临春耕生产用水矛盾紧张,积极与当地政府、水务局及村民代表组成联合工作组,现场办公解决用水问题,化解水事纠纷50余起,避免了10余起恶性事件发生,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四)执法形象得到提升。在执法过程中,我们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执法窗口”服务活动,深受群众好评,荣获黑龙江省“金牌服务单位”、 “哈尔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共产党员先锋岗标兵单位”、“市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市工人先锋号”、 “市‘五五’普法先进单位”、 “哈尔滨市第34届劳动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2010年被水利部授予“五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先后荣获国家、省、市各类荣誉称号40余项,通过几年的努力,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五、牢固树立“五个理念”,执法实现“五个转变”

(一)牢固树立“五个理念”。 一是牢固树立依法治水理念。做到执法主体合法、调查取证合法、执法依据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合法等“五合法”。杜绝随意执法、以言代法、越权执法等违法行为。二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连续五年被评为哈尔滨市群众满意基层执法单位。三是牢固树立廉政执法理念。四是牢固树立文明执法理念。2012年荣获“哈尔滨市实施‘三优’工程、创建文明城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五是牢固树立服务理念。

(二)执法实现“五个转变”。一是由滞后执法机制向高效执法机制的转变。二是由季节性执法向常年执法转变。三是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四是由事后处罚向事前服务转变。五是由区域执法向区域执法与流域执法相结合方式转变。全面实施了流域和区域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使河流上下游之间、左右岸之间的水资源纷争和问题推责现象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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