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规划计划处2013年全省工作安排
近年来,厅党组高度重视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在重大水利项目立项审批上取得了较大进展,为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奠定了基础。但前期工作仍存在着重大项目立项审批难、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前期工作整体进度滞后等难题。因此,今年要把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作为规划计划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进。
按照国家对各水利专项前期工作要求及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的整体部署,提出今年水利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
松干、嫩干、黑干中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伊春、黑河等重点城市防洪工程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今年推进的重点是县场堤防工程。各地要根据各自实际,加快推进县场堤防工程前期工作。前期工作完备的,我们将优先安排投资计划加快工程建设。
当前,最急迫的是要尽快完成已下达投资设计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漠河县、肇源县、肇东市、桦川县、牡丹江市、农垦二九〇农场、农垦大山种羊场等堤防工程。项目单位必须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可研报告批复,5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列入规划的23条主要支流治理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我厅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各项目单位要抓紧推进前期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和立项工作。对于前期工作完备的,我们将优先安排投资计划加快工程建设。
已下达投资计划的汤旺河、穆棱河、倭肯河、牡丹江、呼玛河、呼兰河等6条主要支流治理工程,相关项目单位务必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可研报告批复,5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1.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我省列入规划的大中型病险水库共5座,包括黑河市西沟、巴彦县江湾、依兰县新立、龙江县龙江湖、绥化市幸福水库,要求5月底前,项目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争取今年列入国家投资计划并开工建设。
2.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我省列入规划的385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已启动。今年中央财政资金将对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给予一定补助。按照我厅下发通知的要求,已完成安全鉴定核查的157座水库初步设计要在3月底前编完,5月底前完成审批。今年,将再启动100座水库初步设计编制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审批。
我省列入全国水库建设十二五规划的大型水库6座(包括穆棱奋斗、龙江花园、绥化阁山、鹤岗关门嘴子、塔河塔林西、牡丹江林海等水库)、中型水库14座。各地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完成立项审批。
从今年开始,国家将对列入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和各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新建小型水库给予资金支持。各地要加快推进新建小型水库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完成立项审批。
三江平原灌区14处可研报告、13处初步设计已完成批复。今年6月底前,要完成青龙山灌区一期工程整体初步设计和湖滨灌区初步设计批复。同时,要启动和加快江萝、勤得利、八五九、乌苏镇等4处灌区二期工程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
尼尔基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要争取尽快批复可研报告和骨干工程初步设计;胖头泡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黑瞎子岛防洪排水工程和黑河四岛国土防护工程可研报告,要争取尽快通过水利部审查并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界河国土防护二期工程规划要争取尽快完成批复,同时要全面加快二期工程规划中的国土防护工程单项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推进水利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快前期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推进措施,确保抓出成效。要经常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并积极争取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协作支持。地方政府和水利部门要主导水利项目的勘测设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项目单位是推进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前期工作经费,委托和组织设计部门开展勘测设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快项目立项审批,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负总责;设计单位要按项目单位要求开展设计工作,要保证设计进度,对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审查部门要组织专家搞好技术论证,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审查意见,对设计成果质量把关,对技术审查意见负责;审批部门要依据技术审查意见起草审批文件,并对起草的审批文件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协调推进机制。
(三)自主选择设计队伍。项目单位针对不同项目类型、不同设计阶段,可自主选择设计单位,不论是省内还是省外,公办还是民营,都可以参与项目设计。选择的设计单位要具备相应资质和设计能力,能够确保高质量完成设计任务,满足设计进度要求。项目单位选择设计单位要报厅规划计划处审核备案。设计队伍的选择要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逐步推行勘测设计招投标制度。
(四)落实前期工作经费。各项目单位要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多渠道筹集前期工作经费,保障前期工作的顺利实施。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前期工作的经费投入;另一方面,对国家专项规划内的项目,要采取财政借款、银行贷款及设计单位适当垫付等方式进行筹集。同时,我厅也将加大协调力度,争取省级财政给予支持。
(五)保证进度和质量。项目单位要组织安排好勘测设计工作,提出明确的进度和质量要求,全面加快勘测设计进度,满足国家、省专项规划项目建设进度要求;设计单位要统筹项目安排,充分论证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勘测设计技术标准,提高审查通过率,在加快水利项目勘测设计进度的同时,确保勘测设计质量。审查部门要加强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设计论证和技术审查,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并尽快出具科学合理的审查意见,严把审查质量关。
(六)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通报制度。我厅将不定期对各地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让项目所在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鞭策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前期工作。二是强化协调机制。我厅将不定期召开专门的协调会议推进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强指导,做好与项目单位、设计单位和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协调工作。三是落实奖惩机制。把前期工作作为投资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前期工作推进快、成效显著的项目单位,将在水利建设各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反之,将采取必要的惩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