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视角下的网络社会管理研究

2013-04-06 19:00王园园王清平
关键词:网民管理

王园园,王清平

(安徽农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230039)

网络技术的发展无疑是信息技术发展中的一颗耀眼明星,网络社会是一种与现实社会相对的新兴社会形式,随着网络社会的扩大成熟,对现实社会的影响也不断加大。前人在关于网络社会管理的研究中大多采用定性研究,缺少定量研究,在研究被管理群体时,集中关注青少年,对网络社会管理内涵没有进行一个成型的界定,对其措施研究中缺少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网络社会管理与现实社会管理不尽相同,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创新管理理念,不断探索网络社会管理新路径,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络社会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重视网上舆论引导。现实社会管理与网络社会管理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互相影响,因此,管理好虚拟社会对促进现实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网络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目前,中国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不仅给信息产业带来了变革,也给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新闻媒体等诸多领域带来新的变化,给社会带来了全方位的影响,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1.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加速经济转型,增添发展动力;2.对经济生活的影响,构建网络电子商务模式,转变营销策略;3.对政治生活的影响,人人拥有话语权,随时随地 “参政议政”,发表个人看法;4.对个人生活的影响,改变生活方式,提升生活品质;5.对新闻媒体的影响,加快信息传播方式转变,改变媒体产业格局;6.对文化生活的影响,学习与交流空间更加广阔,文化资源与享受更加丰富;7.对人类的影响,更为透明、开放的高度信息化的社会即将来临。

(二)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是基于网络社会迅速发展而提出的重要举措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 (CNNIC)在京发布的 《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全年共新增网民5090万,其中20~29岁网民所占网民比例为30.4%,网民中中小学及以下人群所占比例升至10.9%,网民趋于年轻化;互联网普及率为42.1%,较2011年底提升3.8%;手机网民数量为4.2亿,年增长率为18.1%;与几年前的快速发展相比,中国网民增长速度保持低速增长,网民增长及普及率进入了相对平稳时期,但是随着3G技术的发展,手机网民增幅明显;2012年底,我国域名总数为1341万个,中国网站总数回升至268万个,进入增长阶段。[1]这些数据充分显示了我国网络应用范围及网民用户规模的不断扩张,网络普及率加大,这就对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提出了更多要求。

(三)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是净化虚拟社会环境的有力保障

网络的发展在给人类带来方便和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十分严峻的网络舆情事件及信息污染等问题。2012年8月18日,上海交大主编的舆情蓝皮书 《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 (2012)》中指出:2011年舆情新媒体曝光率继续提高,达到65.2%;微博首曝比例显著提升,达到二成以上。“毒胶囊”、“房姐”、“小皓博”等舆情事件的不断出现,为网络社会管理敲响了警钟,如果网络舆情事件处理不当,必然会影响社会秩序,降低政府公信力,使人们对政府失去信心。网络信息污染是指在网络大环境下传播的信息内容具有失实、肤浅、有毒、误导性元素或超越信息传播标准和道德标准,对有效信息的利用、传播秩序及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譬如:垃圾邮件、黄色信息、散播谣言等,它的大量存在,使信息质量下降,加重信息存储负担,影响人们的精神领域,造成时间、物力、精力的浪费。因此,只有建立科学、有效的一体化监控机制,重视网络社会的管理,才能提高网络管理水平,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是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社会文明创新和发展的同时,加剧了全世界范围内思想文化的交融交锋,使我国思想文化领域多元、多样、多变的特点更加凸显,成为各种社会思潮、各种利益诉求汇集的平台。随着即时通信、博客、论坛、微博等快速发展,网上信息源头和传播渠道急剧增多,网络舆论的规模与影响越来越大。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在网络的聚焦放大下,加之一些不愿意看到中国发展壮大的势力利用互联网进行渗透破坏,很容易使个人问题变为全局问题,使一般问题变成政治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网络社会作为新型社会形式,正在新生和重建社会秩序,网络社会的管理问题已经上升为事关国家政治稳定、经济有序、道德规范、社会和谐的全局性问题,对社会管理形成多方面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网络虚拟空间成为社会矛盾的 “放大器”,网络群体性事件呈现多发态势;2.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手段不断翻新;3.网络低俗文化泛滥,严重影响网络文化环境。所以,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是迎接各方面挑战的必然选择。

二、我国网络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一)法律法规滞后

网络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更新速度快,但是我国关于网络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却未能跟上其发展的脚步,从而造成现有相关立法很难适应网络社会发展的需要。现阶段我国针对网络社会违法犯罪的处罚条款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286、287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法律法规。关于网络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大部分是行政规章或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这些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对网络违法犯罪的判定过于笼统和零散,没有形成一个相互补缺的体系,对网络社会中出现的不法行为进行管理时,往往找不到与之对应的法律依据。网络违法犯罪中的一些新问题,如罪名如何定义、损失如何评估、信息安全如何维护、个人隐私如何保护等方面也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二)管理理念狭隘

与现实社会相比,网络社会的管理要复杂得多,管理方式的陈旧和保守的现实社会管理理念往往会造成剪不断理还乱的局面。在信息全球化的时代,许多管理者在处理网络社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时只是片面的采用封堵管制的传统社会管理方法,并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彻底解决问题。关于网络社会的管理理念仍旧保持在对现实社会的传统管理阶段,新的管理思想未能及时跟上互联网的发展进程,以至于管理主体无法清晰地意识到网络社会管理思想应当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一走向多样,从独立走向协调,应以人为本,注重网络社会管理理念的培育。

(三)管理主体不明确

当前,网络社会的管理,主要由宣传 (管内容)、公安 (管网上安全)、通讯管理 (管行业)等几个部门分块管理,且规则冲突时有发生,其他政府部门则基本置身事外,只在发生网络应急事件时,才由相应职能部门出面应对,没有将社会管理职能向外延伸。[2]我国网络社会管理的监管部门责任模糊,至今还处于混乱的交叉管理阶段,被管理主体出现问题时往往是涉及到某一部门的内容时才由相应的部门进行管理,但是还会出现无人管理的情况。

(四)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备

我国处于网络社会管理的初期阶段,许多方面还不完善,其中主要存在两方面不足。首先,网络社会管理体制不完善。我国关于网络社会管理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在这种现状之下,必然会出现部门政策相互矛盾的局面。其次,网络社会管理机制不健全。如缺乏各方共同参与网络社会管理的机制,不能充分发挥网民群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网络社会管理的作用,就会使得网民与其他非政府组织参与网络社会管理的作用不大。[3]

(五)行政措施欠规范

唐仲江指出,传统管理的落脚点是 “管人”,而网络社会不可控的结构使得我们的社会管理创新要从 “管人”转变为 “管行为”。[4]行政措施是管理手段中的核心内容,国家行政措施运行是一个需要长时间制定和实践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目前针对网络社会还缺乏相应的社会准则和法律规范,对犯罪形式、犯罪原因以及综合防控对策也缺乏深入研究,很多领域甚至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5]应该将行政手段与法制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只有这样网络社会管理才会有据可依,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及网络犯罪问题才能有效地解决。

(六)网络社会管理的投入不足

互联网在发展和管理上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我国对经济发展投入很多,但是对公共管理的投入却不足。随着政务公开、网络问政的逐步推进,政府网站建设进入了高潮期,但是网站安全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关于安全方面的配套设施投入不足,日常安全维护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不完备,缺少具备专业技能的管理人才。由此可见,虽然网络的运用越来越广,却始终没有得到政府的真正重视。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网络社会管理探索初期,应以我国具体国情为基础,在借鉴他国经验时应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一体化监管保障机制,还要加强对网络管理人才的培训和后备队伍的建设。

(七)网络社会管理中思想教育落后

网络社会的自由性和开放性必然会产生一些色情、暴力、谩骂等一些低俗信息,一些网民特别是青少年对不良信息的识别能力不强,在接触新的网络内容时具有好奇心强、感觉敏锐、判别是非力不强等特点。从青少年角度分析,这些垃圾信息必然会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政府在应对网络社会中的问题所表现的低层次管理水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关于网络社会的教育尚未进入成熟阶段,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容易被不良信息的外表所迷惑,不能真正成为引导网络社会主流信息的 “领头羊”。实质上,网络社会的管理是一种新型管理模式,这就要求政府在对网民和网络坏境进行管理的同时,要更加注意对政府进行有效的自我管理及思想教育。

(八)网络社会道德建设薄弱

网络虚拟社会不仅要管理而且要加强网络社会道德建设。如今,一些现实社会出现的热点、焦点问题在网络上的恶意炒作下不断衍生出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水军泛滥,网络意见领袖影响着网民的思想,使得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展不受政府控制。网络社会伦理道德失范严重,加之政府缺少网络舆情导控,缺乏法律保障依据、技术支持和物质基础,使得各级政府在引导、调控网络舆情方面显得力不从心 。网络社会中存在许多不符合道德标准的现象,如散播黄色信息、木马、黑客等。这些不道德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网络道德和心理方面的教育。在好奇心理和利益驱使之下,网络黑客通过植入木马病毒或强行破解密码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盗取他人信息,获得非法利益,从而逐步走向网络犯罪的不归路。

三、我国网络社会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面对我国网络社会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措施进行改善:

(一)加快网络社会管理立法

加强网络社会管理的法制建设是网络社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应该提高网络社会管理的立法层次,统一立法主体,建立网络社会管理基本法,对网络社会如何管理、网络使用人行为如何规范、责任体系如何建立、网络犯罪后果的评估标准等问题进行明文规定。要完善网络社会管理的程序,明确网络管理中各方的责任,加强网络主体的权利保护意识。在我国信息网络发展的过程中,随着各种类型的信息网络安全事件不断涌现,促使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使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序可循。[6]还要加强政府执法力度,使依法治国不再是 “纸上谈兵”,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网络社会管理的健康发展。

(二)创新网络社会管理理念

积极探索采用广大网民能接受的方式进行网络社会教育,通过网络与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网络社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提高网络社会监管者和网民的网络道德和修养,提高监管部门的管理理念,抛弃旧的管理理念,树立开放的、多元化的、人性化的、符合中国具体国情的管理理念。管理者要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和超前防范的理念。

(三)重视网上舆情引导

在多元化的国际大背景下,政府应该及时掌握舆论趋势,增强主动意识,抢占制高点,从消息封锁、隐瞒不报转变为信息公开。在发生网络群体性事件时,政府如果采取 “不告知”的方式,不仅令民众对政府失去信心,也令社会秩序遭到破坏。当网上负面舆论特别是群体性事件成为网络焦点时,政府应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公布事情真相及处理结果,加强信息透明度,掌握网络话语权,借助媒体积极主动地引导网络舆论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

(四)健全网络社会管理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网络社会管理保障机制,是提高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的根本制度保障。为此,要完善政府内部管理体制和网络社会管理运行机制,构建以政府管理为主导、多方参与为辅的网络社会管理体制。要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管理部门互动机制、协同配合机制、网上舆论引导协调机制、网上舆情研判报送机制、网上应急处置机制、责任追究机制。[1]另外要建立互联网安全监管技术体系,保障各级互联网管理部门的执行力度,对于政府机关建立的网站,必须要求建立安全保障设施,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加强对网络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后备队伍的建设,特别要重视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五)构建多方参与的网络监管模式

网络社会管理中需要多方参与。例如建立良性的互动体系、民意表达渠道以及问政措施。要将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制度化、法制化,尊重群众的社会管理参与权。[7]在构建多方参与渠道的问题上,应该强化政府的作用,加强民主建设,管理人员应从等待报告转变为主动监控,不要等网民曝光后才采取措施,应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尽快解决问题。如何更好的保障公民参与权,这就要求政府构建网民政治参与的制度性保障,这是网民有效的、理性的参与政治的重要基础,也是政府监测、反馈和吸纳网络民意的重要过程。最后要发挥互联网信息传播功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表达权。

(六)强化网络道德建设

中国的文化资源和传统思想是网络道德建设的深厚根基。[8]我们应该制定出网络道德规范,提高网络道德的自我教育能力,运用网络社会公德规范约束自己的网络行为,只有这样网络才会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青少年是网络使用的主要群体,应加强社会、学校、家长三方教育。社会应加大网络道德宣传;学校应开设相关课程,在认同青少年网上行为获得知识的同时,引导他们正确使用网络,理性的看待 “网络世界”,建立自律体制。网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供了现代化手段,拓宽了工作渠道,要充分发挥网络技术优势,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效性,发挥道德教育的引导作用;家长应起模范带头作用,给孩子树立正确使用网络的榜样,不要过分压制青少年的网络行为,正确引导孩子看待网络。

网络社会管理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管理等诸多领域和多种学科,网络的开放性、高效性和虚拟性也增加了我国网络社会管理的困难,为网络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出了难题,这就需要我们在更加全面地介绍和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前沿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研究如何健康发展网络社会管理机制,在 “他律”和 “自律”的双重作用之下,建立网络社会管理一体化管控机制,使网络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小康社会的有力武器。

[1]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 [EB/OL]. (2013-01-15) [2013-03-15].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301/t20130115_38508.htm.

[2]胡臣友,尹琦.推进法制建设,加强虚拟社会管理 [J].团结,2011(5):31-33.

[3]陶国根.虚拟社会管理的困境及其破解策略 [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1,34(10):97-100.

[4]唐仲江.要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的法治建设 [EB/OL].(2010-19-8)[2013-3-15].http://www.legaldaily.com.cn.

[5]李钢.虚拟社会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J],行政管理改革,2011(4):77-80.

[6]王续琨,栾兰.网络时代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对策 [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5):124-128.

[7]孟宪平.网络虚拟社会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 [J].学习与实践,2011(8):110-116.

[8]周春燕.构建网络伦理的多维路径 [J].扬州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0(6):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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