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2013-04-01 07:39汤常一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3年6期
关键词:税法筹划高校教师

汤常一

最近几年来,围绕高校教师这一职位的收问题讨论颇多,人们普遍认为高校教师是一个庞大的高收入群体,而实际上大部分高校教师的生活却没有人们想象中的富裕。现阶段,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即使在同一地区,不同高校的教师收入虽然相同,但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却大不相同。这一现象引起了笔者的关注,这种差距到底是在怎样的高校税收筹划活动下产生的呢,下面就围绕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高校税收策划的含义

在《国际税收词汇》中对于税收筹划的定义是:纳税人利用经营活动或者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来达到缴纳最低税收策划目的的行为,被称为税收筹划。而我国的税务专家则认为税收筹划等同于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依照各国各地相关的现行税法,并本着尊重税法的原则,利用作为纳税人的权利,根据税法中所涉及的条款或内容,对经营活动或投资活动进行一种纳税筹划工作,目的在于减轻由于经营和投资所产生的税收负担。无论选择哪种含义,由纳税筹划所取得的利益是合法的,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度不断提高,国家对教育事业方面的投入也越来越多,此时受益者无疑是教师群体,他们的收入也得到了相应的改善。而最新税法中规定使用九级累进税率来缴纳教师税收,这种新税法的颁布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教师所得税的缴纳负担。

二、高校税收筹划工作开展的重要性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税收筹划工作已经成了纳税人对于经营和投资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部分。可是在中国,在94年第一次开始实施新税制之前,我国对与税收筹划的理解还存在一片盲区,认为这是不合理的行为。但是随着我国税收法治理念的不断深化,税收筹划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关注,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很多高校都将这个项目列入了会计专业的必修课程,但是,目前高校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税收筹划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是由于高校税收筹划牵涉到诸多利益方面,例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等,所以此项工作的开展需要尽快得到高校的重视,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三、高校税收策划中应遵守的原则

1.高校税收应遵守合法原则

税收筹划工作执行过程中最基本的原则是合法性,任何税收筹划安排都应是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基础上展开的。应参照现行税法中的有关条例,对各种类型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之后选择最合理的方案。税收筹划活动应时刻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国家政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所安排的事业活动和选择的经济活动被税收部门所认可,否则会被相关部门所惩罚。

2.高校税收筹划应遵守组织原则

高校的税收筹划工作不仅是一种资本管理,还涉及到一部分资产管理,筹划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各个方面,因此要想顺利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不仅需要领导的支持,更需要学校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和相互协调。换句话说,一个协调的组织可以确保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进行,高校必须设立一支高效精干的组织机构来策划税收筹划工作,使税收筹划工作稳步地运行。

3.高校税收筹划应遵守审慎原则

在税收筹划的审慎原则中,主要包含两大部分,一个是要尽可能防止风险的发生,因为税收筹划的安排很容易触碰税收法律的边缘,这就决定了税收筹划具有很大的风险,一不小心也许就超出了法律的范围。其中有两大风险是最容易引起事故的:经营过程中和税收政策变化时的风险。对于高等学校来说,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风险的概率较小,高校中的风险主要是来自政策变化,政策变化风险主要是指不同时间段政府关于税收政策的改变,会引起一些相关的风险,若高校没有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法规和政策,还是沿用之前的法规和政策,很容易造成风险的发生。政府颁发的相关政策都会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而这些时效性长长会给高校的税收筹划带来一些影响,稍不留意就可能违反新的政策。现阶段,我国的税收政策正处在蓬勃发展的阶段,调整非常频繁,这个时候必须时刻关注国家法规的更新和政府政策的变化。因此,高校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尽最大努力去防止风险发生,并管理风险,尽一切办法最大程度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以此来减少由于风险所引起的损失。二是要使自己利益最大化,作为一名合格的税收筹划人员,应该时刻关注新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从宏观的角度来确定最有效的时机,使自己通过税收筹划所带来的利益最大化。

四、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的主要来源

1.工资收入

高等学校教师的工资收入是通过国家财政局拨款而获取的一项收入,其中不仅包括了基本工资,还包括各种由于国家政策而发放的津贴和补贴。工资收入是高校教师全部收入中最基本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最稳定的一部分。

2.岗位津贴收入

岗位津贴收入是指高等学校教师在日常基本的教学工作中,在完成了作为本岗位应履行的教学任务或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收入。岗位津贴的多少随着教师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时间的多少产生变化,通常是以学年为单位进行发放。岗位津贴是教师全部工资的主要来源。

3.工资以外收入

工资以外收入指的是高校教师完成的教学工作量超出预定的教学任务时,所获得的额外酬金、科研项目费用、监控费、加班费等一系列额外收入。工资以外收入也是高校教师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4.劳动报酬收入

劳动报酬收入是通过自身能力,在非学校要求的情况下采取一系列行为所获得的收入。

例如高校教师以个人名义所进行的演讲、培训、咨询、文献出版等等。这些均是教师根据个人意愿所进行的活动,是不受学校约束和限制的。

五、高校教师税收的筹划方式

1.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筹划,均衡发放课时津贴

目前,大部分高校都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课时费等收入的发放。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规定工资薪金的税务按照月为单位进行缴纳,将法定费用扣除之后,依照9 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缴纳。若缴税时将课时费也算入当月工资中,超出3500 元的部分就必须按照九级超额累进的制度进行征税,无疑增加了教师的所得税。若使用将整年的预期收入根据12个月份来进行平均分摊式发放,或者采用延迟发放时间和提前支取收入等方式,均可以实现减少纳税额度的目的。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某高校的刘老师含税工资为3000 元,而该年度的课时津贴为2000 元,如果是按照之前的方式计算应缴税收,则刘老师当月实际应缴税额为(3000+2000-3500)×10%-25=125 元。倘若该年度的课时津贴分成2个月进行发放,则刘老师当月实际应缴税额为(3000+1000-3500)×5%-0=25 元。综上可知,若采用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筹划、均衡发放课时津贴的方式,可以大大减少高校教师的纳税额度。

2.改善教师的福利待遇

高校可以提取名义工资的一部分,通过发放福利的形式给教师,以此来帮助教师解决吃穿住行方面的问题,最近几年来,我国兴建院校,且不少高校连年扩招,各种类型的院校合作教学,导致校区合并,还有一些城市在偏远地区统一开发大学城区,这些项目在很大程度上都对高校教师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教师们会面临住宿、餐饮、交通等各方面的问题。所以,高校可以通过为教师提供专门的接送免费班车、免费工作餐、教师宿舍等设施的方式,来发放福利待遇。或者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师康居房计划,从根本上解决教师买房难的问题,为教师购房提供一部分的贷款额度,再通过每个月工资扣除的方式还贷。除此之外,高校还可以为教师统一系列教学器材,例如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等等,这样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教师的福利待遇,还改善了学校的教学水平。但是必须确定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归学校所有,在教室离职时必须上交学校。

3.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减少计税工资

在《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条例和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局的相关规定中,均明确规定了可以通过税收筹划的方式来减少计税工资,减少纳税负担,这种免税优惠对于教师来说是合理的且合法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相关条例的规定,根据国务院规定所发放的政府津贴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免税福利和补贴,都应该被纳入到免税的范围之内。高校应该在教师的工资中独立列出免税的相关补贴和津贴,以便更好地实行免税政策。我国税法中规定福利费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4.充分利用扣除经费

根据我国税法中相关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金等五险一金是可以在税前工资的基础上进行扣除的,尤其是在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金额上面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利用这种提高扣除额度的方式,不仅仅可以大大改善教师员工的福利水平,让教师员工在购房的同时享受到更高的贷款优惠。

[1]荣国萱.政策范围内的土地增值税减免筹划[J].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

[2]刘巧梅.浅析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J].时代经贸,2008,6(9).

[3]隋玉明,王雪玲冲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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