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秀玲 李录琴
学校德育患上了“边缘化、外在化、知识化的现代德育综合症”,[1]为了使德育工作走出困境,使其生活化、规范化,学校的日常教学实践应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实现德育内容由虚拟道德情境向真实道德情境的回归、德育途径从专设课程向学科教学转化、德育体系关注家庭—社会—学校的协调合作以及发挥自我教育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
虚拟道德教育情境通常是指教育者通过语言描述,对受教育者提出不同的要求,以便在以后的生活中尝试解决面临的道德问题。虚拟道德教育常拘泥于课堂之中,使道德教育 “课堂化”、“课程化”、“知识化”,在这种教育方式下,用学生掌握的道德知识来衡量学生品德的发展,把课堂看作是德育教育的唯一途径,把德育工作简单的等价于学生道德认知的发展过程,使教育过程以灌输为主,而忽视了隐藏在认知之后的更深层次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
所谓真实道德情境,主要就是让受教育者参与到真实的道德生活中来,贴身体验到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道德问题,使道德教育中的主体性和实效性真正的体现出来。和虚拟情境中的道德教育相比,真实情境中的道德教育,应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科学性。所谓科学性是指道德教育情境必须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年龄特征、心理结构。虽然我们反对一味地将道德教育知识化、灌输化,但我们并不否认道德认知在整个道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因为学生道德形成的过程是提高知识、培养情感、训练行为习惯的过程,是将一定社会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内化为自身行为习惯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认知发展阶段的学生,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是不同的。如果我们不顾及这些差异,采用“一刀切”的形式,创设的道德情境就不能满足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是违背教育规律,不符合教育本质特点的。
2.主体性。学生既是学习的主体,也是自我发展的主人,学生道德的成长有其内在的规律,在多元文化价值观的引导下,道德教育理论也可能多元化,我们不能将某种道德模式强加于学生,必须尊重学生在多元化的道德理论中做出自主的选择,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就是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由于这种选择是建立在学生主体意愿基础上的,是符合学生的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的,因此,它能保证学生道德行为的实施。
3.实践性。道德教育实施的成效最终还是要落实到行动上。学生在这种行动上的表现。就其实而言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实践活动不断的将人类道德规划的内化过程。另一方面是通过实践活动不断的将已有的道德品质表现出来的外显过程。学生正是通过这种内化与外显的不断交替作用,而形成一定的道德行为习惯。“教育者或教师企图不通过儿童自己的活动去掌握知识,培养品德,即将知识品德要求‘加到’儿童身上,任何怎样的企图只会被迫坏儿童健康的智力发展和精神发展的基础,破坏培养他的个性品质的基础。”[2]
不存在无教学的教育,也不存在无教育的教学。“只有在进行其他教育的过程中,才能有把握的开展德育……德育问题是不能同整个教育分离开来的,而是同其他教育问题必然地、广泛深远的联系在一起的。”[3]教育(道德教育)只有通过教学才能真正产生实际的作用,教学是道德教育的基本途径。杜威也指出说:“每一门学科、每一种教学方法、学校中的每一隅发事件都孕育者培养道德的可能性。”[4]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传道、授业、解惑”是其本职工作之一,但此并非一个孤立的过程,而应寓“传道(这里主要是指道德教育)”于“授业”之中,“传道”中蕴涵着“授业”,“授业”中包含着“传道”。也就是说在传授学生知识的同时,还要触动学生思想的心灵。不仅使学生成为“知识的需求者”,更要使其成为道德情感、个人意识的主动建构者。这是因为:其一,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生在校的大部分时间,是在课堂上度过的,是在教师指导下学习和生活的。如果离开教学,离开广大教师,来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必然重复过去“左”的一套的错误做法。其二,各科教学本身都有丰富的教育因素,不论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都是如此。各科教学的目的,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和培养学生的能力,还要提高学生的认识水平。其三,结合教学进行德育,是学生易于接受的一种教育形式,更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5]
教育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把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相协调,才能凝聚成为一种巨大的“合力”增强教育效果。否则,要求不统一,步调不一致,就会削弱甚至抵消教育的影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从幼年到青少年期间的主要生活空间。家庭教育是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作为一个社会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但这些观念、规范不是在自然状态下萌芽出来的。家庭是个人的最初活动范围。家庭教育的成败,关键在于家长的素质。但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家长对孩子的期望过高,他们往往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用自己的喜爱来确定孩子的发展,导致重智轻德现象习以为常,更有甚至,家长之间有时言行不一、相互攻击(语言)、流言蛮语也不足稀奇,这些都给孩子的健康成长蒙上了一层潜在的阴影。
与此同时,个体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群体之中,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来谈个体的发展。社会上的各种习俗总是时时对人们的思想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青少年,他们还缺乏对各种是非观念的分辨能力。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的成长,建立协调一致的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协调的沟通机制。
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学生作为具有自主能动性的独立个体,对作用于他的文化信息具有很大的选择权。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大多是在“他授”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要使道德教育真正的在教育过程中得以落实,这就需要有一个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化过程,这种转化是道德教育的最高境界,而这一过程的完成就需要自我教育。
自我教育在道德教育上根本的特点是个体根据一定的社会规范和价值判断对各种道德观念的自取、自求、自得。个体接受道德教育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总是由接受他人的教育为主、到自我教育的萌生,再到自我教育为主。中学生正处于心理成熟发展阶段,对外部给予的经验和知识,总是持怀疑的态度,他们不再是被动接受教育的客体了,而是以主体的姿态去参与社会生活、接受社会信息、把自己思想上的各种认识和问题放到实践中去接受社会的检验,进行客观的分析比较,寻找问题的答案,由此,他们的主体地位得到显著提高。这样经过亲身实践所得出的结论,是他们主动认识的结果,容易被他们所接受。他们在社会实践中经受锻炼、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也会大为提高。当他们看到自己的思想品德、知识才干与社会需要不相适应时就会主动的以社会规范为主,自觉的评价、反省和鞭策自己,弥补自身的缺点和不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从而增强自我认识和自我判断力。[6]因此,加强对学生的自我教育,实现道德教育的根本转轨,是实现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径。
[1]鲁洁.边缘化、外在化、知识化——现代道德教育综合症[J].教育研究,2005,(12).
[2]弗里德曼等著.李国辰译.中小学教师应用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92.
[3]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教育学讲授纲要[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36.
[4]杜威.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164.
[5]萧宗六.教育管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67.
[6]项久雨.论思想道德教育价值的实现途径[J].教育研究,2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