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水
(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广东 开平 529339)
通常公司财务管理都有三个重大的问题,而股利分配就是其中的问题之一。股东进行投资的目的就是获得投资回报,公司上市之后,股利分配就成为了股东实现回报的一种重要的方式。它关系到股东的收益情况以及公司上市后的前景发展,而且这也是不同的股东群体之间利益均衡的关键要素。就当前从我国国内的上市公司所公布的年报看,上市公司在股利分配的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
国内的证券市场同国外的证券市场相比,国内明显显得很不成熟,投资者的目光主要看向的是市场的价格以及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这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有一部分是因为公司股利分配大多是以现金为主。从我国的证券市场来客观分析,其实我国那些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制度并不规范,这种不规范体现在以下几点:股利分配的比率比较低下;股利分配的形势复杂,送股、转增股本和配股的比例比较大;分红派现同时再融资现象十分突出;连续分配的能力较差。
我们可以从上市公司的年报中看到,很多公司总是会对分红进行承诺,然而这种承诺总是和再融资脱不了干系,一部分公司上市之后进行派现,而实际上又从另外一个层面去圈钱,在选择方案的时候表现得太过随意,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和融资方案进行方案选择的时候对外所传达的信息却是不一样的,这就很难让那些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方案决策。
这其中就又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这是否单纯的只是一种股利分配?为什么会和再融资同时出现呢?它们两者到底蕴藏着怎么样的关系呢?而其中的关系是否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其中的合理性是什么?一般来说,如果从财务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的话,分红派现肯定会造成一定的资金流出,这将会对上市公司产生一定的压力。所以说,股利的发放至少要有以下的几个基本条件:首先,那些并没有指明用途的留存收益的空间公司一定要给予其充足的空间。其次,现金是支撑公司发展的条件,而那些剩余的现金一般在短期的时间里是不会有很高收益项目来进行投资的。企业再融资的目的简单来讲其实就是从外界筹集资金进行发展。从这几点我们可以看出,分红派现其实是企业剩余的现金,但是再融资则是企业所需的现金。从中我们得知分红派现其实不应当以再融资为目的,但是在我国却恰恰相反。
依照我国当前的市场情形,很多的上市公司对于这种方案都比较喜欢,然而我们必须要承认一点,这其中的一些公司进行派现的实际目的其实是有待于考察的,以下对具体原因进行分析。
上市公司选择派现其实很多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
第一,政策的原因。2001年的时候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我们可以从这里看出,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一种先决条件。为了在未来的市场筹集资金,现金分红已经被当成了是一种“任务”。但是这很容易导致一些上市公司勉强进行分红,甚至有一些上市公司在局势不利的情况仍然贸然作出分红的预案。
第二,企业的需要。我们以配股为例,按照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来分析,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普遍都是净资产收益低下,三年平均达到10%的比率着实有点困难。而通过派现使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减少就是一个十分有效的办法,表面为了达标,而实际上却是为了再融资这个目的。
第三,大股东套现所带来的影响。通常来说,大股东一般在配股融资时都会放弃认配的权利,不过他们在分红捞现这个环节却表现得相当活跃,从总体局势来说,这对我国广大中小投资者并不一定能够带来大的收益,甚至有的时候还会严重亏损。由于所有的股票在分红之后都会被除权,所以这就导致了实际的回报要看最终的股票是不是能够进行填权。
第四,联合二级市场进行炒作的影响。证券市场其实可以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这其中有一种消息和股价进行默契配合的辉映,一些实际上是利好的股票,在公告的前后的涨幅总是令人叹为观止,所以,年报公布之后市场上所关注的焦点就可能是高派现的上市公司,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会出现追捧的现象。
在西方的市场上流行一种主流融资的优序理论,它认为公司筹资的时候应该以内部融资为首要选择,如果利用外部融资,则要以债券融资为优先,而股权融资则是最后的选择。但是在我国的证券市场里这种理论就显得本末倒置了。长期以来我国都表现出了一种明显的逆向性,对于股权融资过分依赖而对债务融资过分冷落。这种原因产生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成本的制约,由于我国特殊的股权结构和特殊的背景导致西方的理论并不适用于我国的实际证券市场环境,在很多的公司当中,大股东通常都具有绝对的优先权和地位,然而流通股的股东却只占到了很小的一部分,并且个体投资的数目急剧减少,以至于股权分散而无法在企业决策中充分得到参与。
第二,历史原因的影响。我国股票市场设计初期,初衷就是为了我国企业能够寻找到新资金的来源,这占据了我国很大的金融剩余。我国金融风险逐渐积累在银行内部,这种现象必须要通过发行股票才能够解决,而股权是不用偿还的。然而在我国的股市当中恰好又拥有了很大的效率,这种巨大的效率吸引力下使得我国的市场同其他国家的股票市场相比拥有更强的吸引力。
股利分配方案通常是属于上市公司内部的决策,管理部门一般不能够直接干涉,否则可能就导致上市公司发展受到束缚。把现金分红作为企业再融资的必要条件,虽然这在本质上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这也对保证我国证券市场可持续性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
公司的上市一直以来都被视为是成本最低速度最快的外部融资方式,所以想要积极筹备上市的公司也越来越多。然而在国外的众多融资渠道当中股本融资的渠道却往往是最后的选择,这是因为投资者需要同时承担企业经营和股市的双重风险;股票发行的费用太高;支付股利没有节税的效应使得上市的公司实际上所承担的股本融资成本要高于债务融资。
目前我国上市的公司进行再融资有两条渠道可以选择,一是增发新股,另一个是增发配股。除此之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红股也可以达到增加企业可用资金的目的。从资金供给的角度来说,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方针将要为我国证券市场长期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
追本溯源,很多上市的公司不分配的现象直接导致了各大基金利用这方面信息的优势,甚至采取不法手段来保证一定的盈利。揭露“基金黑幕”的意义不仅仅单纯地是针对基金而言,也是对于上市公司要求现金分红的一个告示。随着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上市公司能根据自身发展适当地给机构投资者相应的汇报,一定能使之起到预期的“减少投机和稳定股市”的功能。
制定合理的政策是每一个上市公司的权利也是每个公司的义务,这相当于是公司内部的财政问题,所以政府不应该直接进行干预和决策。但是在我国的不成熟的证券市场当中这种现象却屡见不鲜。面对我国特殊的证券市场结构,做出一些规定进行正确的引导是至关重要的,规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制定。
首先,对超额累计利润进行规定。如果企业留存的利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额度,就要对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额外税款征收,这种方式可以限制公司通过超出的利润来进行内部筹资的行为。其次,加强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证监会仅仅对企业再融资进行分红的规定说明了一定的正确性,却没有明确这种标准比例;应该考虑把净资产的收益比率同上市公司和报表中涉及到的净资产的收益的指标进行明确额区分。最后,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假如上市的公司不进行股利分配的话,那么应该明确其不进行分配的详细原因。
法律法规通常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而对我国的特殊股权结构进行改善就是一种治本的方法。为了获得良好的成效,我们应该同时治标和治本以推进我国国有股的改革,这样才能够尽快优化我国股权结构。在这同时,还要对职责进行明确,比如说股东会和董事会之间的职责归属一定要加以明确,这样才能够对股利分配提供一个很好的市场环境。最终的目的应该是让小股东也可以参与到这种政策的制定中来,这才能够从真正的意义上反映出小股东的利益优化。
一方面,公司要增强盈利能力。这个环节关系到公司的最终受益,提高自身盈利的水平不仅仅是单纯依靠股市圈钱,还要通过进行整体性的加强和积累。另一方面,合理选择再融资方式。想要进行再融资就要对再融资有一定的了解,要知道动机是什么,以此为目的选择适合公司自身的融资方式才能够提升融资效率。
现金股利的发放作为一种常规性的做法其实是和再融资有着一定的联系的,归根究底还是和中国特殊的历史和市场密切相关的。上市公司之所以会青睐这种分配方式其实从某一种角度来说也是迎合了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所以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合理行为。但是由于这种现象本质上是和大的市场环境不符合的,所以这不利于上市公司长期的发展,很不稳定,所以它必须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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